闲暇来就忍不住多大量了旁边那对情侣几眼,年纪都还小,估计也就是高中生吧,两人正吵架,女生嫌男生不带伞,男生一脸委屈地解释,说都是为了抢某餐厅的位子才没顾得上。
“位置不是也没抢到吗?”女生很不满,“你到底还能做什么?”
那男生长得清清秀秀,脾气也老实得可怜,被骂了都不回嘴,巴巴的拉着女孩儿的手求原谅。
不过是小孩子间的恋爱,我倒突然想起很多年前的自己。
倒不是说我多老实,而是那时候,我身上也满是喜欢一个人的韧劲儿,眼里只看得到那个人,满心觉得只要我喜欢,被他嘲笑打骂都是幸福。
可叹世事无常,我这棵自诩野火烧不尽的韧草,也终究抵不过俗世洪潮焰火,所有热情都化为灰烬,任是西风东风,吹散了也就真散了。
等雨稍稍小了一点,我又顶着风衣往回跑。
也亏得是我人高步子大,刚冲进楼里,身后雨又开始哗哗往下倒。我缩了缩脖子,将淋湿的风衣脱下来,拿在手里甩。楼道里风不小,呜呜一阵吹过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接着就连打几个喷嚏。
妈的,早知道我就不下楼了,饿死事小,感冒是真麻烦。
我讪讪地想着,走到电梯口那,却僵硬地顿住了。
我没眼花,我看到了唐闻秋,活生生站在我面前。
第20章 第二十章
程瑞那次说,回不回国都在我,因为答案在我自己心里。
其实我没有什么答案。
要说有,也不过是对所谓答案的执着,对唐闻秋的不甘心,所以我又回来了。
我也想过,一别四年多,再见面会是什么情形。最早我想的是,我可能会控制不住冲唐闻秋发火,炸弹碰炸弹,最后不出意外地搞个两败俱伤不欢而散。
后来我又想 ,也没必要发脾气,因为路是我自己选的,人也是我自己要爱的,说白了,我怎么样都是自作自受,怨不得谁。
再说,过往如浮云,没有什么还值得大动肝火。
铺垫做了不少,到头来才知道什么都是白搭。别说面对面,就昨天在那样噪杂昏暗的场合,远远一见他,我都差点元神出窍,更别说现在,我脑袋瓜子里已经彻底空白。
好在二十六岁跟二十岁还是有差别,蠢也有个限度,所以没一会儿,我就冷静下来了,若无其事地继续甩手上的衣服,又跺了跺脚,不慌不忙走上去。
我走到电梯边,摁下电梯前我又停住了,转身平淡地面对唐闻秋。
他看起来倒是挺闲适,身体斜靠着墙,两条腿交叉搭在一起,一只手插在兜里,另一只手拿着烟往嘴里送。
四年时间 ,人多少都有些变化,比如我,用程远的话说就是老得不要太明显,每根汗毛都往外透着老气。
唐闻秋的变化,最明显的就是瘦了太多,看起来几乎有些病态。没变的是他脸上的神情,淡漠中带着一丝不屑。
他不看人还好,看人时,那样子就有些难以言喻的讥讽。
我们之间隔了不到两米,视线交汇时,我却有种感觉,我们之间其实隔着千山万水,能再见面,实属不易。
我试图找个轻松点的话题,比如昨晚因为看到他而闹的笑话。事实上,他在雪莉拿我跟艾玛开玩笑时就走了,也正如此我后半场才能正常发挥。
“……昨晚……”
可惜唐闻秋没有要叙旧的意思,他比我自然多了,也直接很多,就好像过去那四年,不过是他嘴里吐出来的一个烟圈,轻而且淡,也就一眨眼的功夫就过了。
“你感冒了。”他淡淡道。
唐闻秋有没有心,我暂且不论,但他有脑子,这一点毋庸置疑。
就比如这句再家常不过的话,便大有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它让我觉得,哪怕再多一句寒暄,都显得过于刻意了。
我挑了挑眉,转身摁下电梯。
我住十八楼,但进电梯后,眼见着唐闻秋丢掉烟蒂,理所当然地跟进来,我便鬼使神差,起了一点促狭的心思,故意不按楼层。
电梯里就我们两个,我先进来,站得比较靠里,唐闻秋后进来,自然就站我前面。
相比我的懒散,唐闻秋随时随地都将腰杆挺得笔直,这样背影固然是好看,但也未免透着一股拒人千里的冷漠。
电梯空间其实不小,可我们彼此不说话,就感觉空气都变得滞闷沉重,像水泥填塞在我们之间,正一点点凝固。
我并没有觉得不适,因为太习惯了。
“几楼?”很久之后唐闻秋终于出声,“我倒是可以每一层都摁下,如果你不怕被人投诉的话。”
小把戏被看透,我觉得无趣,便讪讪地从他身侧伸手过去,摁了十七层。
电梯飞快上行,中途在十楼停了一下,有个老太太手里提着垃圾,显然是要下楼,却低着头要进来,唐闻秋挡着电梯门,提醒了她一句,老太太点头退开。
电梯继续上行,在十七楼叮地一声停下。电梯门开了。唐闻秋却没往外走,而是往边上侧过身,一副让我请便的姿态。
我心下诧异,正想着要不要出去走楼梯,唐闻秋却看了我一眼,自己摁下了十八楼。
我看着他,尴尬地笑了笑,说:“唐大少这几年倒学会读心了?”
唐闻秋依然站得笔直,从电梯内壁里看我,嘴角挂着一丝意义不明的笑。
“读心倒不必。一共二十层,你嫌顶楼吵,十七以下要走回头路,你嫌麻烦,所以只剩下两层,你应该对十九没什么好感……当然这些都是猜的,错了至多走几步路,没什么大不了。”
人都是盲目的,喜欢一样东西,它就是烂成狗屎,也会想那一定是最好看最个性的狗屎。
先不说这比喻文雅不文雅,也不说唐闻秋分析的有没有道理,我只觉得他哪怕就是胡扯,也扯得我心服口服。
但话说回来,我不喜欢十九倒是真的,因为在我的十九岁里,我失去很多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东西。
我闷不做声从他面前走过去,开了门,从鞋架上拿拖鞋。家里就我自己住,也没多余的,我犹豫了几秒,还是穿到了自己脚上。
唐闻秋跟在后面,往鞋架上看了一眼,脱了鞋踩着袜子就往里走。
我有种被雷劈的感觉。
想我一个单身汉,虽然不邋遢,也不会天天去拖地,那地上肯定是积了一层灰的,他倒是够从善如流,连大少爷的洁癖都不治而愈了。
唐闻秋这样自在,我却心里发虚,把我脚上的拖鞋踢到他脚边,自己去洗手间穿了双夹趾凉拖。走出来时,看到唐闻秋站在电视柜前,正在看一张照片。
顿时头皮一阵发麻,脸一红,想也不想冲过去,从他手里夺回来,胡乱塞到电视柜下的抽屉里,转头对唐闻秋嘲讽道:“大少什么时候又不注意个人隐私了?”
他以前嫌我问东问西,不耐烦时就甩我一句隐私,如今看来那也只是对他自己而言才有的东西。
他左手揉着右手指尖,可能是刚才划到了,不过没有出血,他掀起眼皮,凉凉地看我,语气颇是不屑。
“一张照片算什么隐私?还拍的那么丑。”
被唐闻秋说丑的照片,其实拍的也不是别人。
那时我还在唐氏实习,有一次破天荒被带去参加一个酒会,唐闻秋正跟业内一个姓沈的大佬捧杯交谈,我一时兴起,找了个角度,用手机自拍了一张。
于是那张比例怪异的照片里,除了我抬眉瞪眼的怪脸,还有身后几米开外,唐闻秋好巧不巧正看看过来的淡漠表情。
之所以把这么张丑照框起来,说来也挺凄惨,因为那算得上是我跟唐闻秋之间唯一一张合照,而且来路不正,还隔了十万八千里。
程瑞以前玩暗恋,说的最多就是“少男情怀总是诗”,把我恶心得差点没跟他打架。其实天下乌鸦一般黑,暗恋的样子也都一样蠢。
我这跟暗恋还有点不同,我是真喜欢,唐闻秋也是真装瞎,搞了这么几年,我被逮着现行,还是会心虚,会恼羞成怒。
我冷笑着回他:“唐少哪次上纸媒不帅,难得有张丑的又何必介意。”
他不甚在意地耸耸肩,慢慢走回到沙发里去,悠闲自在地搭着二郎腿坐下,抬头往我房间里看。
我这租的房子哪比的上他住过的那些,唐宅也好,公寓也好,随便一比,我这儿都是贫民窟。
过了好一会儿,我以为照片这事已经揭过去了,唐闻秋却冷不丁来一句:“一个搞技术的,照片拍成那样也不嫌丢人。”
我正给他大少爷煮开水,闻言恨不得把茶壶给他丢过去,强忍着才没动,板着脸冷冷道:“有完没完,拍的不好也没叫你看。”
他看我一眼,收了声,可等我把水给他端过去,他屈尊纡贵地接了,又说:“还是傻。”
我气炸了,瞪了他半天,到底忍着没去扒他那张脸。
唐闻秋不是这样的,他只是冰山外蒙了一张面皮,所以那张皮也是冷冰冰的。但眼前这个,面皮还是一样,里子都像是有些不同。
我内心翻涌,面上却扯着冷笑:“你倒是聪明绝顶,那次还不是被人迷魂汤灌得找不着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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