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如果这是你要的条件,我已经支付了,相信你不会言而无信。”
是!这是我的条件,用他的身体换我一个乐意!
但这不是我要的,是他用我对他的感情逼我就范。他知道我不过是肉胎凡骨,逃不脱红鸾叠嶂间的诱惑,我拒绝不了他。
明明是彼此心照不宣的协议,可一旦从他的口里说出来,我却有种被背叛的感觉。
当然,这只是我的错觉而已。
唐闻秋不爱我,又何来背叛。
我从地上爬起来,顺手将他的衬衣丢回他的脚边,那已经不是什么衣服,沾满汗水污渍的真丝衬衣,还不及一块纯棉抹布。
我赤身裸体地站在唐闻秋身后,看他把自己一点点塞进同样污秽不堪的裤子里,我抱着手冷笑。
“对不起,我并不打算做什么侠义之士,诚信对我来说,哪里值得我一块指甲盖儿。”
唐闻秋穿衣的手停下来,慢慢转过身面对我,他的脸上还残留着□□过后的潮红,薄情的嘴唇也染上血色。
“你说什么?”
我耸耸肩,弯腰从茶几底下翻出一个信封,又从里边掏出一张机票,在他眼前晃了晃。
他拧着眉:“这是什么?”
“机票啊。”我说。
“我当然知道是机票!”
他伸手就要夺,却被我躲开了,我将机票收起来,又从信封里拿出我的护照,这个他不会有疑问。
“瑞士。你还记得我妈到死都一个人待着地方吗。我已经申请了那边的学校,今天晚上就走。”说着我又笑,“所以我说,你昨天就该求我。”
唐闻秋直直地看着我,满脸的难以置信。
不过是短短几秒钟而已,他的脸上早已血色全退,只剩下空茫茫地一片。
苏锦溪会死!
他爱的人终究会死。
我望着他笑:“唐闻秋,你该不是以为我真有那么伟大吧?还是你真的一点都不了解我,我什么时候让你觉得我说的话也可以相信?”
第16章 第十六章
从我踏上飞机那一刻起,我便已经打定主意,忘记这里的一切。
我要开始全新的生活。
房子是唐老先生生前送我妈的最后礼物,他走后,我妈一个人来到这里,住了还两年不到,因为最后几个月,她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度过的。
这是我第二次来这个地方。
上一次是快三年前 ,某个早上,唐闻秋突然出现在我学校门口,他把我叫出去,丢给我一张□□和飞来这里的机票。
那时他什么都没说,我只隐约知道不好,等我到时,我妈已经走了,就连最后一面,我也只是从别人交给我的照片上看一眼。
我妈大概是这世上最狠心的妈妈,她很少跟我联系,隐瞒自己的病情,身后事也是她早做好了打算,一张遗体捐赠证明了却了她的一生。
我是在我妈病逝的那间医院,收到院长递过来的那张证明,她说我妈遵从上帝之意,身体奉献做医疗研究,而她的精神永生不死。
我妈信上帝,我不信。
我拿着那张纸,在医院外的花园里坐了一天一夜。
我一直在想,很努力地想,可我怎么都想不明白,我妈究竟是太过伟大,才会不拘泥于平凡人的母子亲情,还是说她所做的一切,原本就是为了不拖累我这个儿子。
就好像她常挂在口边的真言,她说寄人篱下,又哪来那么多要求。所以她从生到死都无名无分。她不麻烦任何人,无论是唐老先生,还是我。
这个问题放到三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没有答案,而且我知道,永远都不会有所谓的答案。
无论我妈爱不爱我,我依然爱她,依然想她。
思念跟无力交织一起,像长在我心里的一株小草,虽不蓬勃,生命力却足够旺盛,它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日复一日地存在,生长。
我在小镇上住下来,报名上了一个语言学校,与此同时,由于我妈的精神永存,我凭借从前受她熏陶而来的关于护理的有限知识,竟也在她住过的那所医院,得到一个义工职位。
日子随着山上的青草褪色白雪覆盖而流逝,我慢慢适应了过于清净的生活。只是偶尔,非常偶尔,我仍会梦到过去的事。
梦里唐闻秋脸色惨白阴沉,扬手就抽了我一耳光,接着又是一个。他说:“宁远,你说的没错,我从来就不打算相信你。”
他走了,穿着他那一身沾着精、斑的衣服,走了。
梦跟现实如此接近,我恍惚地以为,也许我的人生,原本也就是一场荒诞不经的梦。
可我不知道何时会醒。
申请的新学校不错,我同时修了两个专业,将自己丢在浩瀚的知识里,总好过在梦境中沉浮。
我收敛天性,清心寡欲,同学里悄悄给我起了外号叫和尚,可也渐渐的,那些背后议论的人变成了我为数不多的固定朋友。
他们佩服我充沛的精力,满满的课程外还有医院的义工,其实他们就是被身穿制服的我欺骗了。我没有他们自行想象的那么善良。
同学里有个女孩子,也是从国内来的,比我早一年,却跟我同级不同院。
她是聚会小团体里的交际花,长得也是真漂亮,跟年轻时候的王祖贤颇有几分相似,不过她更热情一点,所以人称火玫瑰。
她姓白,很少见的姓氏,名字也有诗意,可惜相比父母给的中文名,她更喜欢朋友叫她安吉拉,据说这样叫着,她便有种满足感,好像自己真成了所有人都爱护喜欢的天使。
有一次小团体聚会,我不想去,最后被拖着参加,聊天时我说喜欢白色,因为白色代表纯洁。同伴们哈哈大笑,我也笑。
这是多么幼稚的聊天方式,然而没有人知道,我喜欢白,只是因为这个颜色,跟我爱过的人那样贴近。
白,其实也代表着冷。
安吉拉是唯一没有因为这个取笑我的人,但她也笑,只不过笑得别有深意。她趁着喝了几杯鸡尾酒,凑到我身边,在我耳朵边吹了吹气,笑着说:“宁远,我给你特权叫我的中文名吧。还是说你更喜欢我做你的小天使 ?”
她是个调情高手,可惜我叫和尚,和尚无情。
见我不答,她又笑:“再不然,我叫你哥哥?”
她还真能玩笑,明明比我大两岁,叫起哥哥来一点也不觉得别扭,她挽住我的胳膊,左一个哥哥,右一句远哥,惹得所有人笑我渔翁得利。
我不知道这个利对我有什么好处,他们羡慕,似乎也羡慕错了对象。
我不喜欢女生。
这一点安吉拉很快就意识到了,终于在某个晚上,她单独约我出去喝酒。不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自己连喝几杯,这才顾得上跟我说话。
“喝啊,你怎么不喝?”她用杯子碰我动也未动的那杯酒,媚眼笑道,“怎么,怕酒后乱性?”
安吉拉是很多酒会上的常客,酒量非常好,起码在我认识的女生里,尚无人能及。而我,以前的确喜欢喝,但人总是会变,我现在对酒敬而远之。
所以这性,无论如何都乱不起来。
我问安吉拉,以她受欢迎的程度,怎么有时间单独约我。
她纤手拨弄了一下头发,栗色的卷发衬得她那张略施粉黛的脸格外精致,她的眼睛因为灯光而越发晶亮。
她用手托着脸,说:“宁远,你对我什么感觉?”
她倒是直接,我却不好剥开那层窗户纸。我问她:“你指哪方面的感觉?”
“自然是,”她故意拖长声音,因为微微上扬,眉眼间说不出的风情,“作为男人,你对我的感觉。”
我看着她,终是忍不住奉承:“你看看周围那几桌,那些男人从你进来开始,眼睛就没有离开过你。你说这说明什么?”
“你跟他们不一样。”
安吉拉跟很多漂亮女生一样,被夸赞好像是理所当然,她会表现不屑,然而也还是会悄悄挺直腰背,顺便再拨弄一下头发。
“你呢,喜欢我吗?”
我挑挑眉:“人都有通病,就是喜欢一切美好的事务。”
“我不是事务,你喜欢我吗?”
我没想到她问得这么直接,但既然问了,我也没打算在这个问题上含蓄。我望着她的眼睛,认真道:“安吉拉,我喜欢你,但只是作为朋友的喜欢。”
安吉拉的表情看起来并没有意外,甚至有些不合常理的平静。她的个性热情张扬,就算坐着,也像带着一团光茫。
她过于平静,看我的眼神里带着明显的审视和思考,过了一会儿,她问:“宁远你不喜欢女生,是吗?”
我笑而不语,她已然明白,望着我的眼睛里,渐渐有些水光在闪动。
但也许只是我的错觉。
她没有愤怒,甚至没有主动离开。
我们相对无言都坐了一晚,我在自己世界里神游,安吉拉则不时地被人邀请去喝酒跳舞,等到夜半,我去结账,她已经歪在别人的桌子上睡过去。
这是我来瑞士两年,第一次带人回我妈的房子。
安吉拉个子不算高,体重维持的刚刚好,我抱她进客房的床上,给她拉上被子,刚要离开,她却突然一双手勾住我的脖子,抬起身就在我嘴巴上亲了一口。她红着脸望着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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