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姐姐表示如果我愿意等等,她可以弄到汉化之后的版本,因为这些优秀的游戏总归是要汉化然后进入国内市场的,但是等一等的话我的招牌不就砸了吗?作为永远第一个发布攻略,并且永远有最详尽的隐藏线的玩家,了解游戏原文是非常重要的,指不定里面就有什么暗示。
最初我发布游戏攻略也不过是好玩,但后来这个id渐渐被封神,我虽然不以为然,但总觉得,还是不要辜负期待要来得好一些。
要是玩不了未免也太憋屈了吧?
我有些担心,好在郑哲没有打扰我。他优哉游哉地把笔记本放在我的书桌上,开始处理他自己的事情。
第21章
姐姐打电话过来告知我实习的事情她已经安排好了,到时候直接给我盖章,顺便问了我最近有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我告诉她:“郑哲住到我家里了。”
“哦。”她镇定得过分,还有点松了口气的样子,“那行,反正你过得好我就放心了——你们的事,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小心一点,不要随便被他带着跑。”
我说:“讲清楚些。”
“你也知道我把我上司弄到手了。”她慢吞吞地,头一次提到这个话题,“他公司做起来不很靠着家里,也就是人脉好些,大家给点儿面子,算是年轻有为的——但是远远比不上郑哲。你知道郑哲是新生最主要的控股方吧?这家公司在他投资以前什么都不是,连最核心的技术人员都是他带过去的,只用了不到十年,就发展到现在的规模。”
我没说话。
“——全凭他自己,还是在他和家里人闹翻的情况下。”我姐沉默了一会儿,“就三年前。他和家里闹翻了。这事儿传得满城风雨,据说郑哲出柜了,把家里老爷子气得不行,不过郑哲有本事,他们也管不着,而且郑哲还有个弟弟,所以就这么一直僵着。”
三年。
三年前,我遇到了郑哲。
郑哲遇到了我。
“知道了。”我说,“你打算和现任结婚吗?”
“大概不会。觊觎他的人太多了,要是结婚,以后指不定日子有多糟心。”
“嗯好。”我说挂断了电话。
家里多了一个人是怎样的体验?
生活没什么大的不同,但是完全和以前不一样了。
郑哲很少出门,一天里的多数时间都安静地坐在书房处理他自己的事情,而我的作息没有任何改变,日常还是打游戏为主,锻炼为辅。
只是每当我在游戏的间隙站起身活动身体,或是在等待的时候不经意地抬头,都能看到他笔直的脊背和在灯光下无比柔和的侧脸。
他沉思的时候没什么小动作,只是静坐着仿佛发呆,但短暂凝滞后飞速移动的指尖却能证明他的思绪始终清晰。他不常使用鼠标,相比起来更偏爱触控板,用大拇指的指侧滑动和点击。他工作的时候爱喝水,喝很多次,每次一小口。他空闲的时候会翻看我的书架,而且看着看着就会露出微笑。
屋子里多了一个人之后,到处都沾染了他的习惯和气息。
早晨醒来能感受到身边的凹陷,有时候我们会有一块皮肤贴在一起,有时候他直接窝在我的怀里;我掀开被子的角度不能太大,因为冷风会让郑哲发出不满的呢喃;洗漱台上放着他的牙刷和杯子,他的毛巾搭在我的毛巾旁边,有时候我能一边刷牙一边盯着他的东西出神;我煮早餐的时候要多加一个人的分量,在阳台拉开身体的时候郑哲起床然后睡眼惺忪地路过我去卫生间,而我总是不自觉地注意他漱口的声音。
他用的牙膏是薄荷味的。
那上面印着我看不懂的文字,但我知道它是薄荷味的,可能还有些苦。
因为郑哲出来的时候我通常都跑完了步,会做一些简单的活动平复身体,而郑哲会站在一边看一会儿,在我结束时候给我一个吻。
他住进来之后我的生活几乎没有多少改变。
但是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每一天,在早餐和游戏之前,我知道我在等待他的吻。
那当然不是说别的事情就不重要了,我是说早餐和游戏。他不是一个更有趣的事物,他也没有成为我的重心,实际上我们其实甚少交流,因为——这很奇怪——我们总是及时注意到对方所发出的任何无声的讯息。
但我偶尔会觉得……如果我的人生是个游戏,那郑哲就是我的补丁。
他严丝合缝地补足了某些部分,没有完美到“另一个半圆”的地步,要那么完美的话还是挺可怕的,所以现在就很完美。
以至于我们住在一起半个月之后,我才意识到已经过了半个月。
没有摩擦。没有争吵。没有足以引起不悦的意见相左。我们在这半个月里做了五次,前四次是他主动的,最后一次是我主动的。三次没有戴套,两次有。在客厅,在厨房,在卧室,在我狭窄的浴室,在深夜的阳台。
没开灯,没拉窗帘,贴着落地窗。
两次他哭了,三次他没有。
一次我在他身上喝了红酒。
五次我觉得我们已经深爱了多年。
剩下的每分每秒,我都觉得强烈心动。
我确定我爱上了他。
但我开始不确定他是否爱我。
第22章
我从前玩攻略游戏的时候,总觉得游戏角色的一些行为和心情又矫情又可悲,可真的轮到我的时候,才发觉游戏确实是取材于现实的,尽管有夸大的成分。
爱带来很多正面愉悦的情绪,但爱的过于私人,同样也催生出嫉妒、怀疑和冷酷。
好在目前为止,我心里还只有很淡的一点怀疑。
大抵是所有人看着和自己差异巨大的爱人的时候都会浮现出的想法,即使你在心里万分笃定你们的情谊,还是会忍不住去想:他真的爱我吗?他爱我哪一点?
郑哲真的爱我吗?他究竟爱我什么?
我倚靠在厨房的门口,看着他准备我们的午餐。他炖了猪脚汤,蒸了杂粮饭,手边还摆着一盘卤菜,现下正翻炒着青椒土豆丝——和我习惯只弄一道菜不同,他更喜欢做很多道菜,为了及时吃完,每道菜的分量都不多。
他系着浅蓝色的围裙,棉布的室内衣并不贴身,但围裙的系带仍旧勾勒出他细细的腰身。这家伙最近半个月里已经长了不少肉,可还是瘦得厉害,简直我一只手就能抱起来。
我一边看着他做饭,一边考虑着要不要让他多吃一些高热量的食物,然后再让他每天锻炼,争取能恢复我头一次触摸到他身体时的体型。那时候他也偏瘦,但好歹肌肉流畅,非常健康。
吃饭的时候郑哲忽然说:“我朋友送了两张健身卡,下午一起去?”
我看看他,不相信这么巧的事件没有他的手笔。
不过无所谓。
他就是这样的人。
“好吧。”我答应下来。
他紧接着又问:“你会不会开车?”
……我会不会开车……这个问题……咳,我不信你不知道。再说我这么遵纪守法的人,不可能无证驾驶的。
“会。”我还是说。
郑哲便很轻地微笑了一下:“那下午你开车吧,好认认路。”
我无可无不可地同意了。
停在车库的是一辆崭新的银白色奥迪,自动挡,后视镜上悬挂着红色的中国结。我坐上车,疑心这不是郑哲的布置——无论怎么想,他都不像是喜欢中国结的样子。我认为他的审美会偏向于挂上一块玉饰,或者直接不放任何装饰。
但他什么也没说,我就什么都没问,只是按照他的指示开车。
对我来说出门是一件令人厌烦但又必须去做的事情,而且从本心来讲,我也很难说自己的的确确一点儿也不喜欢出门。我其实还挺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走上一会儿的,如果我要去的地方足够安静,人迹罕至,或者人多但是没几个人会关注我,那么适当地出门于我而言也是一件乐事。
郑哲应该是知道的。他一贯擅长满足我的心意。所以我也就不觉得和他一起出去是一件需要仔细思索的事情。
谁说得清楚?又或者我只是不介意和他一起出去。
我在他的指引下把车开进停车场,里面的车辆停得满满当当,不少都是顶尖的豪车——我认识很多跑车,尤其是非常优秀的跑车,当然,不是出于本身的爱好,而是因为赛车游戏——这大概是个有钱人聚集的、传说中会费无比高昂的健身俱乐部。
郑哲还坐在我身边,非常安静的样子。我停下车却没有急着出门,摩挲着方向盘,忽然问他:“你想做什么?”
“我太久没有露面了。”他坦荡地说,“出来见见人。”
隐含的话没有说,但我们都心知肚明:顺便让我也见见人。
天知道我讨厌这样的场合。我不喜欢过多的注视和刺探的提问。某种程度上说我对社交兴致缺缺是出于一种喜爱独处的天性,甚至与过去的悲剧无关,充其量悲剧只是加重了这种倾向而已。
我一时间有些不能理解为什么郑哲这么急躁,因为他是那种从容不迫而又擅长布局的人,我以为就算有一天我们真的能走到这一步,他也会小心设计、仔细安排,并且会不动声色地做好铺垫,让我有个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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