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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故事 (台北人)


  也许陈仪伶才是对的,死比活着容易。舒服地死去,比艰难得活着总要容易得多。
  ......当我回过神来,人已经不在家里。
  三更半夜的,我抓着钥匙冲出家门,不管了!什么都不管了!不知道这么苦闷地生活是为什么、这样的苦闷还要多久,我没有答案。
  这条夜路,在过去几年我曾经骑过无数次,每一次都是这样黑,即使路灯分明是延绵至尽头,也看不见那边有什么。从前我会怕。大多数人都在走的路,是没什么大错的,因为它安全────现在我却懂了。
  不,不是懂。
  只是想通了两件事:我不快乐。
  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是缺乏勇气。
  我每天都在自欺欺人,告诉己:睡一觉,明天睁开眼,就什么都好了────其实,操/你妈的好。
  ────操/你妈的好。
  ……………
  .......当我再度来到那栋公寓前,这次却再没有钥匙能进去。
  靠着冷冰冰的铁门坐在地上,前阵子那通电话早已船过水无痕,我无能去想高镇东是有心还是无意,那只会让我的冲动龟缩回深渊,也许明天,后天我会懊悔这晚的自己,可我不得不这么做────这日子太难熬了!
  不得好死的誓言被我抛到九霄云外,我本来就不信这个,现在除非一道雷降下来死我....我熬不下去了。
  拿出手机,上次打这通电话彷佛是上辈子的事,并没有响太久,他就接了。
  「喂。」他说。
  我将头贴再铁门上,咚地声,沁入的寒意没能冷却我的冲动。
  过了会儿,高镇东又说:「有事吗?」
  我们在电话无声中僵持着。他也许在家,也许不在;我坐在路边,觉得这夜越来越冷。
  我几乎要放弃。
  「─────程瀚青。」他突然叫了我一声。
  我用手臂盖住口鼻,仍止不住眼泪夺眶而出。也许这几年我们并非毫无感情。
  我们的确有了一点默契。也许他也是了解我的。
  无关煽/情,每吸一口气却都牵动五脏六腑,像被卡车辗过一般。
  我说:「高镇东。」
  高镇东说:「你在哪?我────」
  我们几乎同时开口。
  「────去找你。」
  「我们在一起吧。」我冲动地说。


第21章 二十. (上部)
  命运就这样陷入了一场八卦迷阵中,每次当我以为自己已经绕得很远,其实也不过一直是在原地打转。
  这些日子以来,我一边告诉自己已经没事,又一边通过□□自我放逐─────想排毒,欲将与高镇东几年来的日日夜夜,点点分解。
  然而它成功了吗?我想并不完全是失败的,却也不够彻底。人生似就是这样千锤百炼的过程。被生活不断地敲打、塑形,对此束手无策。
  ……那晚的我彷佛从三十回到了愚蠢轻狂的十八少年,任由自己朝一条明知是错误的死路狂奔而去。
  这一次,高镇东的房间是真正变了许多。除了那张不曾移动过的床垫,从前许多熟悉事物都发生了剧烈的变化。我才想起上次离别前的那场架,一点一滴地重温细节…….才惊觉究竟有多少事物被我跟高镇东亲手打烂。
  记忆中凌乱堆栈的CD山,剩下三三两两的几张,孤零零的;那套黑色音响和老旧的双卡收音机也没了,同样的位置仍摆着一组音响,却已不是原来那套;床头灯换了新的。不再是那枝落地灯,而是普通大小的一盏压克力夜灯,就摆在床边的地上,旁边还有一只没印象的烟灰缸……
  电视倒依然是那一台。
  高镇东什么都没有问。事已至此,也着实没有必要多说,我算是明白地做了一件自打嘴巴的事,当初狠话说得多重,这道耳光就有多响,而我还是回来了────自己回来了。
  我们什么都没做,只各占据一边靠坐床头。
  意外的是,这样的沉默并无预想中的难熬。
  这大概就是『豁出去』的不同。最难的话都在楼下那通电话里吐了出去,已没什么好羞耻的,只是夹着烟的手指,仍会颤抖………
  高镇东把我带了上来,却并无针对电话里我最后的那句话给予任何回应。既不表示接受,亦没有拒绝。
  瞬间,我们彷佛又回到过去那段不上不下的关系。彷佛从未打架。彷佛,这只是个稀松平常的一夜,总是我来找他。我总会来找他的……
  我将视线固定在漆黑的电视屏幕上,注意力有些涣散,突然忆起不久前,他同样隔着一通电话说,「我们重头来过吧……」那时的我也不曾给他回音。
  当时的我脑袋轰地声只剩一个念头:找到他。却不曾想,高镇东是不是人就在哪个角落里目睹我如何慌忙地乱转。他究竟在想什么,我自诩了解他,却也不曾真正明白。而我那晚的反应,已相当出卖了自己。他事后不再找我,那五分钟的电话犹如一场逾期的愚人节玩笑,随着时间过去了,也就船过水无痕。
  我本该感到生气,却没有任何心力。那句话在我的潜意识里埋下一个悬念,像是早料到了终有一日我会自投罗网。我跑不掉的。设下陷阱的哪里是高镇东。而是这漫漫长日下与日俱增的孤独。
  房内烟雾迷漫,当高镇东抓住我的手时,我还沉浸在那股哆嗦的情绪中无法自拔。
  他的房间里就开了盏床头灯,那盏灯既陌生又艳丽,灯罩由各种不规则形的彩色玻璃拼贴而成,在地上投射出七彩的光影,朦朦胧胧的,就像是外国电影里会出现在镜头前的那种道具与场景,金发碧眼的男女主角在教堂里用眼神互诉衷肠,窗外或在下雪,或在下雨,旁边就是这种类似曝光的颜色,阴暗、瑰丽……….
  高震东将手指崁进我的每个指缝中,粗糙地指腹磨过掌心,速度缓慢地近乎挑逗,磨擦出一阵痒意,交缠的手指严丝密合,很舒服……
  恍惚间,我听见他问:「抖什么?」
  我仰头盯着天花板,摇头,自己也不知道。
  ......高镇东抓着我的手放在他的大腿上,没做多余的动作,就那样静静地放着,放着,亲昵的让我嗅出天荒地老的味道。在完全清醒、又什么都没做的情形下,我跟他之间似乎还不曾有过这样的平和─────很怪,明明是这样寻常的一个动作,却已叫我想哭。
  这么一想我突然又觉得自己当初实在穷极无聊,何必愤怒地跟他打那一场架呢?结果还不是回到了原点?
  一场闹剧似的,除了证明自己犯贱,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高镇东的选择显然更聪明,非常『高镇东』的作风────他什么都不说,保持沉默,其实比我看得开。他把决定权交给我,如果能够接受,便继续吧。
  他用一种奇特的沉默,将意思明明白白传递给我:反正我就是这样的人。改不了了。能给的就这么多;再多,半分也没有。
  他仍是高镇东。一点没变。
  后来高镇东再次叫了我的名字,说:「上次────」
  说了两个字,就没了下文。
  我没催促他,等了很久,他才又开口,只是明显转移了话题。
  继沉默的一棒后,高镇东再丢了个软球:「────我挺高兴。你来了。」
  我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自信过。高镇东□□裸的本质,自私到底,我自认除了自己以外大概再没几个人够受得了────尤其是在当你无法克制地爱着这个人的前提下。
  我爱他。而我并无那么伟大。
  爱使人馋相尽露,贱到尘埃里。
  曾经指责陈仪伶的那些话,如今报应似的一一反弹回自己身上,我竟开始有些感同身受,若她在天有灵,也许会尽情地嘲笑我。
  她曾说,女人喜欢假装自己无怨无悔地拯救男人,无非是因为爱他,又想得到对方全部的爱。这是一场豪赌。不到终局谁也不敢说自己是必胜赢家,可陈仪伶把什么都押出去了,名声肉体感情,结果还是输得连命都没了。
  我大约也是带着一种近乎自毁的心情回头。也是在赌。
  只是我不赌高镇东的感情了,就赌最后俩个的人痛。
  即便最后的方向注定相背,我希望这些与我与他有关的痛苦,就像那片纹身一样,能在他身体占据一席之地。我不可能抓住他一辈子。也许有朝一日,我还会比他先结婚生子,与某个女人共组家庭。无论这次我们能走得多远、走多长,许久之后,我希望高镇东每每想起我时,就跟我忘不了他一样,一想就难受。
  爱,太艰难了─────痛比爱容易。
  也许一年、也许两年。如果高镇东真是铁石心肠,我认了;如果不是,我就要爱他爱到他自觉亏欠我。只有带着一份亏欠去过日子,有朝一日,当他再度无预警想起我的名字,才可能隐隐作痛。
  唯有痛苦才能有效地提醒一个人不要忘记。
  他能多痛几次,就不枉我爱他一场。不需要记得太牢,但总得记得曾经有个人爱他。
  我怕他转头就忘了。爱最怕的,就是被人清醒地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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