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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独立 完结+番外 (悬笔)


  我虽心中仍有愤懑,却也十分清醒地知道,这就是我和他的差别。
  他显然自幼成长在这样的环境当中,遇到过危险无数,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处事方式并且深谙此道,藏在容家幕后,带着整个容家都风生水起的。而我不同。我生长在普通人家之中,十八、十九岁之前都不知道亲生爹妈是谁,好不容易亲爹来找我,却是让我回去继承家业的。
  我自诩受过高等教育,从来不喜欢打打杀杀这一套,所有一切都按照规矩办,但是碰上矛盾的时候也能用和平的方式化解,二十年中只有三次被迫上战场,为了威慑对方杀了五六个人,面上虽然一派轻松,心中却难免难受了许久。等到我那烂桃花朵朵开的亲爹终于嗝屁了的时候,一切重担都压在了我的身上,此时想要抽身离开已经为时过晚。
  换句话说,我这人徒有富贵命,却无福消受。
  上一世我的胸膛几乎被枪射成了筛子,而这一次才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又是中弹又是被设计差点再次被绑架。
  我简直觉得气短,几乎遇见了之后更加不得安宁的生活。
  只是,那两个孩子黑洞洞的枪口一起对准了我的时候,刹那我有一种死亡何尝不是一种解脱的懦弱想法,而如今却不然。
  尤其是在重新拥有了健全的双腿之后。
  生的滋味如此美妙,只有死过一次的人才知道。
  因为紧张而绷紧的肌肉在这么长时间之后有些发麻,我轻轻伸了伸腿。
  容世卿拿开冰袋,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我只当没看见他的视线,继续扮演一个有心理障碍、拒绝和外界交流的十四岁孩子。我沉默地掀开被子,钻了进去,把它高高地拉到脑袋上。
  ——不得不承认,许多人喜欢这样做不是没道理的,这样确实很有安全感。
  但是立刻我的被子就被拉开。
  我攥着拳头坐起身来,看也不看对方地拉过被子又倒了下去。
  这一次,对方只是轻轻将我的被子拉下去了些许,盖到了肩膀处。
  我忍不住缩了缩脑袋。
  急救箱重新被打开,他拿出一个瓶装的喷雾,打开盖子轻轻喷在了我的脖子上。
  “别动。”
  尖锐的疼痛立刻就透过神经传了过来,脖子上火辣辣地刺痛。我都快忘了,脖子上还有之前留下的抓痕……
  见我又是一幅呲牙咧嘴的表情,某人开口问道:“很疼?”
  “……”你自己试试啊,问我干嘛。
  我不理他。
  他收回手,拿着急救箱一言不发走了出去,周身已经不似方才那般柔和,他暖色的衣服也不能软化他此刻明显的压迫力。
  没耐心了。
  又是给我换绷带、又是给我浮冰袋、又是给我喷药水的,无非是表面功夫的安抚和关爱,一旦再三得不到回应,想必耐心定然会告罄。
  普通家庭中最能维系人和人之间关系的纽带便是血缘亲情,在容家顾家这样的大家当中,血缘血脉的唯一好处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我”这个十四岁孩子所有的心理压力和孤僻,对容世卿这个做父亲的来说,丝毫比不过他的自尊和骄傲,不过是三次安抚得不到回应而已,立刻就能耗光他的耐心。
  他想表现出的父爱,事实上也不过如此。
  门终于关上,世界安宁。


第7章 第七章
  一觉醒来,我百无聊赖地趴在床上,听见窗外仍旧是已经持续了好几日淅淅沥沥的声音。
  我十九岁以前都在伦敦成长,时隔二十年重新回到这片土地,心中仍旧是万分熟悉。伦敦雨雾迷蒙,而伦敦的区民又十分喜爱在夏季烤肉,天气预报的作用便突现了出来。只是伦敦说下雨就下雨,天气难以精准预测,并不乏天气预报报道了晴天,第二天却下起了雨的情况。
  这里的人们热情而风趣,打招呼的时候都会笑着问:你今天淋雨了吗?
  我甚至还记得我曾经居住过的那条街道拐角处有一家蛋糕店,店主最爱做各种样子的草莓蛋糕。我的养母最爱吃她家的蛋糕,每次都会嘱咐我在回家的途中给她买一块草莓味的芝士蛋糕回来。这家店主的女儿小我两岁,同我在一所高中念的书,她一头细软的金发,有着欧洲人典型的深邃眼眶和挺翘鼻梁,却生了一颗如同亚洲女性一般内敛而羞涩的心,紧张的时候会微微咬紧下唇,看起来像受了惊的兔子一般温软可爱。
  我将她当作妹妹一般照顾,日日一起乘学校的大巴上课,每逢休息时间陪她逛街,她爱拍照,我便攒钱买了相机专门给他拍照。在其他同学的眼中,这样的相处模式与情侣并无二异。
  一年的时光,我随后上了大学,却仍旧会抽空回来看她,圣诞同她一起庆祝。
  只是当年离开英国的时候匆匆忙忙,我那爹好不容之知道自己有个儿子,心切之下让他的人带着我争分夺秒地回了国。我甚至没能同她道别。
  而今二十年过去,脑海中她的音容相貌却早已模糊不清。
  倘若我那爹不知道我是他儿子,我仍旧能通养父养母生活在一起,也许我已经结婚生子,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也许还会有一个可爱的孩子。
  便不会像我那爹一样,整天生活在防人被防中。
  我前世的整个人生被清楚地划分成了两段,前二十年自由而幸福,随后的二十年却满溢着我所厌恶的一切,如影随形、至死方休。每每想起被迫留在顾家的每一日,我便对这些所谓的大家族生出一股抵触之情,只盼躲得越远越好。
  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突然停了。
  住在伦敦最应该珍惜的就是和煦的晴天了。我精神一振,抛开那些烦恼,从床上爬了起来,穿了几件宽松的衣服就要下楼。
  我在房间中从透过窗户已经觊觎宅子后这大块草坪许久,想着天晴的日子一定要下来走一走,但是那日之后连绵的雨水一下就是两个多星期,我也硬生生在房里把自己关了两个多星期。
  我扶着栏杆走下楼来,穿过客厅的门来到草坪。
  英国的气候适合草坪的生长,随处可见的草坪并不像国内那样有“禁止践踏”的标语,任路人行走坐卧。
  我推开保镖伸过来欲要搀扶的手,也顾不上此时行走的姿势多么别扭,只是低着头看着我的脚抬起——落下,抬起——落下,目光如同痴了一样。
  松软的草坪随着我的动作凹陷——然后恢复,刚刚才下过雨,草坪上还是湿漉漉的,我才只走了几步而已,裤腿便已经被打湿。
  这几日困在房中,伤口尚在愈合中,我不敢轻举妄动,整日赖在房中看书,并不怎么走动,今日终于能够放出来溜溜了。
  十年之后,换了一具躯体,我才得以重新体验不过只是抬脚、落地的简单动作,再也不必被困在轮椅上。
  人们一般都会忽略这些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东西,譬如健全的躯体,良好的视力,完整的家庭,甚至是呼吸的能力。
  那场车祸之后,我万万没想到有一日我还能重新行走、重新呼吸。
  脚下的草坪松软湿润,透着勃勃生机,我一脚一脚迈出去,只觉得整个身体都要轻盈起来了,不由得按捺住心中的狂喜,仔细看着脚下的路,但是步伐最终越走越快,欲罢不能,只差没有跑起来了!
  我才大步迈出了没几步,就“咚”的一下撞到了一个结识的胸膛。
  对方扶着我的肩,被我撞的后退一步才稳住身体。
  “跑什么跑,你腿好了?”他放在我肩上的手微微用了力往下压,语气中虽然带了一些责备,却并没有不悦的意思。
  我有些诧异,抬头看见他线条利落的下颌。
  “……”我轻轻向后退了一步。他落在我肩上的手落了空,却不着声色地收回了回来。
  我刚才只顾着自己,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人竟然挡在了我的路上。
  极度的亢奋之下,我确实有些忽略了腿上的伤,此时停了下来才发现伤处钝钝的疼。
  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打破了沉默,他走到一边接听电话。
  我抬头环顾四周。屋后的草坪分明没有任何可以栖身的地方,方才我也没在他身上看到草屑——况且草坪这么湿,怎么坐在上面?那容世卿到底是怎么冒出来的?
  远处传来他说话的声音,我不由得看了过去。
  他今天穿了一件浅灰色的毛衣,宽松的白裤……他在家的时候配上这样居家的装扮,整个人的气质柔和不少,同他那日站在暗中击毙那个保镖的模样简直大相径庭。他此刻正背过去打电话,一只手插在荷包里,步伐懒散地慢慢往前走,背影格外挺拔修长。
  他渐渐走远,拉开门进了屋子。
  我收回视线,慢慢地在草地上又走了一会儿才回房。才刚刚关上门坐到沙发上,便听见了指关节撞击门板,发出有节奏的敲门声。
  容世卿?
  我并不准备开口请对方进来,而某人显然也没有准备得到我的允许之后再进来,敲门声方才落地,他就已经扭开了门。
  ……真是自觉。
  “收拾东西,明天回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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