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七再次抬头,却见安容盯着自己长满冻疮溃烂生脓的手,有些窘迫,这手实在太丑,他不想被安容瞧见,赶忙把手背到了身后,“没……没多久,冬天冷,洗……”
还没等阿七说完,安容就打断了他。想来这人不过是随便问问,阿七尴尬地止了声,怪自己,干嘛总把他的“关心”太当回事。
“昨天的事儿不必记在心上,这也不是第一次了,旁人面前,你还是阿七,我还是你主子,明白吗?”
不意外的,听到安容这么说,阿七居然还能笑着应他。这人向来如此,每次做完那种事,都不忘提点他,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贪念过多,阿七就差冲着他吼几句:我从来没有其他想法!可偏偏这个节骨眼上,阿七只是自卑地点点头,大气也没敢喘一声。
“说话!”
阿七有些憋屈,他想听到自己说什么,难不成说他白嫖了自己不给钱,还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吗?思量再三,这才谨慎开口:“伶公子,阿七明白,阿七没有非分之想。”这样,他该放心了吧。
安容听到他这话,气腔里的气更加凝结,这人说对自己没有非分之想,明明是件该高兴的事儿,自己却全然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反而内心空荡荡的,说不上来的感受,面上依旧平静无澜。
“就是这儿了,快请进。”门外传来了赵明朗的声音,紧跟其后的,是沈佩林和一位少女。
“刚才我去外头溜达一圈,正巧碰见了沈公子和沈小姐。”
安容眸光轻轻瞥向那二人,只匆匆一眼,便收回,颔首示意。沈蓉自从进屋后,就注意到了这位白衣少年,他清俊柔美的面容吸引着她,但自己又是闺中女儿,不宜在男子面前表露女儿家的小心思,目光衔接后,她便低下了头,双颊微微泛红。
眸光流转间,发现了那只小黄狗,这便是昨天受伤的那只,她记得。
“哥哥,你看那只小狗。”声音清冷,与她冰清玉洁的样貌如出一辙。
沈佩林看到了阿七脚边的小狗,一眼就认出了,“是昨天那只。”目光渐渐上移,看到了阿七,竟是昨天明目张胆窥视他妹妹的那个登徒子。
赵明朗好奇这两人与这小狗的渊源,随性问道,“你们认识它?”
沈菀幽幽道,“昨天在雪地里,见着过一次。”
赵明朗想也没想,“这狗可不就是阿七在雪地里捡着的嘛。”
沈蓉走过去蹲下身抱起小狗,逗弄了一会儿,看到这前腿上的包扎,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转头对着沈佩林撒娇似的说道,“哥哥,这小狗看来与我有缘,不如就跟我一道回去吧。”
沈佩林无奈,“你啊,这小狗可是人家的。”
这沈小姐的话听在赵明朗耳朵里就如潺潺流水温柔细致,这大好的借花献佛机会怎可错过,满脸堆笑地说,“沈小姐喜欢的话,只管带回去。”
沈蓉莞尔一笑,“谢谢。”
倒是一旁的阿七略感失落,双臂无力地垂在腰间,他捡来的小黄狗一眨眼成了别人家的,自己还争不得,谁让自己是个低廉的下人。
安容瞧着阿七落寞的神情,瞬间有些心疼,不过稍纵即逝,可能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把小狗腿上的布条扯掉吧,换条干净的。”说这话时,安容眼睛紧紧盯着阿七,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多么伤人心,他只是想看看那个龟奴别的神情,而不是永远一副奴颜。
可是,安容失望了,阿七除了把头垂得更低,再无其他动作神情了。
沈菀第一次听见安容说话,声音清徐,却带着极致的诱惑,内心微微萌动,抱着小狗的手哆嗦了一下,随即扯掉了它脚上的白布,周围的毛都沾上了血迹,好在伤口已经凝血了。
安容末了再看了眼阿七,随即“嘶”的一声扯下自己里衣的布料,给小狗细细包扎了几圈。沈菀内心泛起异样的情绪,与这人靠得如此近,闻得他身上淡淡的木兰香味,注视着他浓密睫毛投下的阴影,心猿意马。
阿七的指尖深深陷进手掌里,这人是故意的吧,“公子,我出去下。”随后唯唯诺诺地退了下去。
安容停住了正在缠绕布带的手,一瞬间的凝神,“我出去下。”拿起斗篷,匆匆披上,一阵风似地离去。
赵明朗看着一前一后走开的人,心里更是惊讶不已,难不成安容真是对那个龟奴动了情。而沈小姐,因着安容的离开,有些失落,顺手理了理鬓间的碎发,莫不是自己从雪地过来乱了妆容?
安容拽住了阿七的胳膊,遏住他前进的道路,复杂的目光全部落在他的脸上,“你要往哪儿走!”
阿七感觉眼睛突然涩涩的,好像有什么东西抵在眼眶里落不下来,扯着嘶哑的嗓音,“我那件里衣刚换不久,不脏。”
安容不说话了,目光沉沉盯着阿七,一丝后悔钻进心间,自己刚才,确实是过分了。
刺骨的寒鞭笞着脸庞,阿七的脸因为生气有些煞白,胸口上下起伏,虽说太阳出来了,可这外面的天实在太冷,站在雪地里的阿七觉着身上全是钻入骨髓的寒意,双手因为布满冻疮而变得红肿。阿七觉着自己刚才大概是魔障了,竟然跟伶公子顶嘴,现在心绪渐渐平复后,已经没那么生气了。
“对不起。”阿七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声音极低。
安容却似没听见这话一般,眼睛里全是面前这个冻得瑟瑟发抖的人,这人只着了薄薄的一件夹袄。随即安容脱下自己的斗篷,给他披上,阿七个头不高,身子单薄,这斗篷罩在他身上,活像裹了一条大棉被。
“我不冷。”主子的衣服,阿七不敢穿。
“你穿着吧,我也不冷。”
阿七也不推让,乖乖披着安容的斗篷。
二人随后一同回到竹屋,赵明朗看见阿七身上披着的白色大麾,心里并无太大惊讶,倒是沈佩林着实震惊,刚才进屋时瞧着那个人的穿着相貌,又见他称呼赵、安二人为公子,心想就是个仆役,也没打声招呼。可这眼下,这人却披着安公子的衣服,真是神奇。
沈佩林目光注视着阿七,“这位公子是……”
阿七没意识到自己的出现,特别是自己身上披着的斗篷引起了别人的疑惑,也没想到那声“公子”居然是叫他的。
赵明朗抢词道,“他不是什么公子,是安容的一个仆人。”
这话一出,阿七当即反应过来,刚刚那声“公子”竟然是叫的自己,猛然尴尬来袭,阿七赶忙脱掉了身上的斗篷,露出自己的那身粗麻夹袄,脸上略带怯色,不安地垂下眼睑。
沈菀害羞道,“没想到,安公子这般体恤仆人,菀儿惭愧。”
安容挑眼,温和地说道,“沈小姐若是喜欢小狗,在下哪日亲自选只名贵的品种送至府上赠予沈小姐,这种捡来的小狗,性子野,容易咬伤人,不如就留在陶然寺,让它伴着佛祖长大。”
沈菀受宠若惊,羞赧道,“如此,菀儿先谢过安公子了,这只小狗就暂且留在这寺里吧。”
沈菀本来就对安容暗怀情愫,眼下他这么一说,更加觉得这个男人心思细腻,心里更是欣悦不已,只盼着哥哥与他们的情谊愈加深厚,这样自己以后兴许还能经常见着他。
沈佩林是个男人,他的想法总是要比他妹妹多些,这个安容跟他的仆人关系不见得如表面那么简单,只是他也说不出哪里怪异,罢了,他只管等着他们的证据,这些闲事与他何干。倒是他这个妹妹,看来是该给她寻个夫家了。
沈氏兄妹告辞后,赵明朗借故送送他们,也一道出去了,这下子屋里又剩下他们两个人。
“小狗带回去后,你要把他养在哪儿?”
阿七猛然抬头,眼里全是激动、狂喜,乐傻了,嘴里不停说着,“谢谢伶公子!谢谢伶公子!”
“养在你那儿,我怕被人宰了吃了,不如就放在我那里吧。”
“那我以后可以去你那里看它吗?”
“嗯。”
阿七后来想起他们每一段的纠葛,心中不无感慨,这个人明明就是个无心之人,却还时不时地施舍他几分好,让他像条忠实的狗一般一直守着自己的主人,摇尾乞怜,一直求着他的施舍。到底是自己的日子过得太苦了,错把别人的小小善举当成自己义无反顾的理由,还是自己天生的卑微让他迷失了自己的心,明知是火坑还头也不回往里跳。
中午用过斋饭后,安容他们收拾收拾,便准备回去了。
第21章 别院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