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两天的时间,晨茜便与所有人熟了起来,程远也不例外。
明明是她挤到程远身边坐下的,却还要开着玩笑说:“程远,你坐得可得离我远点儿,不然待会儿程浩看到了,肯定要打你,乖,来叫句嫂子听听,待会儿给你封个大红包。”
“嫂子,嫂子,我要红包,你给我封红包。”五岁的康康在一边叫唤道。
晨茜从我口袋里摸出两个早就包好的红包递给康康,一弯腰低头乌黑的长发便温柔的泄了下来。接着她又举了举手里剩下的红包,对程远说:“你要再不叫,这个红包也都给康康了。”
“嫂子。”程远的这句嫂子,瞬间将我一直提着的心放了下来。当时我觉得自己挺好笑的,也不知道究竟是在担心什么,怕他会刻意与晨茜过不去?还是怕他会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来?其实是我想得太多,他和家里所有人一样,都期盼着我能得到幸福,这样的他,又怎么可能破坏这一切呢。
年夜饭上,婶婶就着我的事催促起了程远:“小远啊,这小浩都快成家了,你怎么就还没个动静,在深圳待了这些年,总该认识几个看得上的姑娘吧,什么时候你也能带个回来让我们看看,别到时小浩的孩子都会叫爸爸了你还是光棍一条,你俩可都一样大呢。”
“妈,大哥这是早恋,国家婚姻法里规定男人不满二十二岁是不能结婚的,哥才二十一岁,你着急什么啊。”说话的是程欣。
我说:“程欣你个鬼丫头,还敢说我早恋,你听谁说二十一岁是早恋的,倒是你,别在大学里谈恋爱,好好念书才是。”
“你可别忘了,我念的可是心理学,你这是心虚的表现,想要转移注意力是不是,我告诉你没门儿。”程欣不依不饶的说。
在旁已经沉默了半天的程远终于开口了:“都说三十而立,不到三十我不打算考虑个人问题。”
婶婶瞪了瞪眼:“三十岁,你爸三十岁的时候你都七八岁了,我不管啊,要是你自己不找,我就在家里给你找。”
晨茜说:“婶婶啊,你也别急,你看就程浩这模样也能找到像我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咱们程远长得那么好看,还怕没姑娘喜欢嘛!我看啊,是程远眼光高,一般的入不了他的眼,人家不都说嘛,好的都在后面呢,你就等着他带个最好的回家吧,别急在一时哈。”
这些话倒是被婶婶听了进去,大家也似乎是这样认为的,可在场的人里,大概只有我和程远知道并不是他眼光高,而是他喜欢的人或者未来能喜欢的人,注定都是不能光明正大带回家的。看着他一言不发的坐在那儿,我却找不到能够安慰他的只字片语,明明就坐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可我却觉得他与我们离得很远。
我和小林他们又陆续开了两家网吧,在镇中心几乎成了生意最好的铁三角,被抢去了生意的几这老板明里暗里都来找过麻烦,全都被我们给挡了回去。要开网吧,就得黑白都吃得开,镇上的好些个混混我都认识,算是在初中时期积攒下来的人脉,借着叙旧的名义我经常约着他们出去喝酒,他们手下的一些人来我们网吧上网也都是免费,消逝多年的友谊又被找了回来,并且还被利用起来。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我们这是在互相利用。
果然,人一长大就什么都变了,不管你愿不愿意它都要变。朋友,家人,无一不在分崩离析着,各自形成一个团体,渐渐淡化,渐渐疏远……
虽然和晨茜已经交往了有两年,若不是她怀孕,我们应该也不会这么着急着要结婚。她说她才不要做一个臃肿的新娘,趁着肚子没显出来,要赶紧把婚礼给办了。我自然是听她的,从得知怀孕到结婚那天,用了两个月不到。
程远得知我要结婚的消息后,提前几天就赶了回来,陪着我忙进忙出,还主动提议要当伴郎。最开始我是打算让小林来做我伴郎的,他不仅能喝,交际能力也强,当天能有他在我身边自己也能轻松许多。晨茜说她叫了两个伴娘,她的这个想法倒是解决掉了我心里的犹疑不定,伴娘有两个,伴郎自然也不能落单。
婚礼前一天,我和小林小安还有程远聚在一起喝酒,说这是告别单身的仪式。小林一喝多就喜欢胡言乱语,他提起了在部队里的那些事情,说起新兵三个月里是如何的艰苦,带着些许感慨与怀念。接着他又说起了程远出事后的那些事:“程远我跟你说啊,你离开珠海以后程浩就被关了禁闭,关了整整一个星期。你知道我们这些当兵的最怕是什么嘛?不是训练,也不是挨打,而是关禁闭。那么小的一个楼梯间,在里面腰都直不起来,吃喝拉撒也全在里面,蚊虫就在你耳边嗡嗡嗡的响个不停,没有光线,没有新鲜的空气,没人跟你讲一句话,那感觉就他妈像是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就你一个人还在地球上活着……”
在他断断续续的讲述里,我想了那暗无天日的七天,我说“够了,都是过去的事,有什么好提的。”
“你不让我提,我偏要提,都这个时候你还逞个屁英雄啊,我关了三天就差不多已经疯了,你可是关了整整一个星期,出来的时候都没个人形了,你却还有力气跟我打架。我说错了嘛,他本来就是个……”没等他将后面的几个字说完,我杯子里的酒便全数浇在了他脑顶。
“这下清醒了没,要没醒我给你来点儿。”
小林抹了抹脸上了酒,不温不火的冲我笑:“算了,我不说就是了。”
之后程远对我说:“程浩,对不起。”
“你也喝多了是不是,喝多了咱们就回去,都发什么酒疯。”都在发疯,谁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人们都在不停的在寻求真相,可有些真相是残忍的。程远不能说我也不能说,说破了这一切就势必会变样。就让这个真相在不可说中慢慢消失不见,就当它从来不曾存在过,谁都不要说,谁都不要知道。
昨夜的酒精还未尽数挥发,一大早便又起了床,带着头痛欲裂穿上合身得体的新郎装。程远和小林的伴郎服是白色的西装,我的是黑的,我们三个里面最好看的要算程远,就连程欣也说他比我更像新郎倌,当然,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去迎亲的路上,小安开的车,和程远坐在后面,一路上他都没怎么说话。后来程远拿出手机来,说要想跟我合照,我笑了笑说他还玩这个,但还是伸出手揽住了他的肩膀:“来吧。”
我们连着拍了好几张,我尽可能多摆出几个表情,可发现整张脸却僵硬得很。程远看着手机里的照片笑了,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笑里笑得最好看的一次,竟让我有些恍神。像小时候一样,我想伸手揉揉他的头,可他好像是知道我要这样做,轻易的避了过去。
想要接到新娘,一路上要过许多关卡,前面的都轻易的过了,到了最后一关,却被两个伴娘堵在了晨茜的闺房门口。她们让我唱情歌,往门缝里塞红包,还让我做俯卧撑,这些我都一一照做。不曾想这两个姑娘难缠的很,总有办法不让我们进去,最后还是程远帮我过得这关,他拉着其中一个伴娘的手说:“让我哥进去吧,好不好。”
那个伴娘竟然脸一红给答应了,拿出钥匙去开门,小林悄悄凑到我耳边说:“这可是美男计,我教的。”说完还对我眨了眨眼。也许这就是古人说的,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越是不在意的东西,便越是具有杀伤力,我不止一次的在想,如果程远是个正常的人,那该有多好。
按照爷爷的提议,我们并没有去酒店举行中不中西不西的结婚仪式,一接到新娘便开车回了乡下。这场景比我小时候观摩过的婚礼要壮观得多,家门口坐满了老老少少的人,一见婚车停下,众人的眼光便向我们这个方向投来,我抱着晨茜往家中走去,身后是炮竹与烟花的震天响声,伴娘与伴郎走在我们身侧,浩浩荡荡回来的迎亲队伍鱼贯而入。
待晨茜换上定制的旗袍,我们便出门一桌桌的敬酒,酒事先都是程欣换好的,全是饮料和白开水。不知内情的小林喝了口葡萄汁后差点说漏嘴,在场一共三十八桌,他说喝饮料还不如喝酒来得痛快,害得他不停要跑厕所。
中午的席吃了两三点才结束,接下来就是要拜村里有些亲戚关系的长辈,旁边一直有人在闹,这是习俗。这一闹又闹到了晚上六七点,天一黑,晚上的席又开始了。晨茜还怀着身孕,我怕她受不了便让她先上楼休息,楼下的人就由我们来招呼。小叔不知从哪请来了一个乐队,唱的是一些我们不怎么听过的老歌,一个弹电子琴的,还搭上一个拉二胡的,怎么看怎么不搭,歌唱得也不怎么好听,但亲戚们却不吝啬拿钱点歌,一首就是两百。
程远和小林陪着我敬完假的酒,便回到桌上开始喝起真酒,程远说:“唱得还不如我好听,小叔做事越来越不靠谱了,请的这是什么乐队啊。”
我笑着拍了拍他的脑袋,对他说:“那今天我也为自己点一首歌,唱完了也给你两百,行不行。”
“唱就唱,谁怕谁啊。”说完,他便跑进了院子里,等那个人将手里的歌唱完,他便接过话筒,幸亏他要唱的那个曲子弹琴的会,不然只能凭着一副嗓子空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