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同行者的蜜糖
作者:何清眠
文案:
“我想要同你在一起的心愿,一刻都没有停止过。
CP:精英强势工程师蛇精病攻×不求上进小老板富二代受 HE
他捂住自己的心口,感觉自己的心脏好像不规律地跳了两下,带着喜悦还有茫然。
真奇怪。我好像对一个人一见钟情了。
一见钟情是什么感觉?
他不知道,他觉得这就是一见钟情。
“有多甜呀?”他吊着眼角,可生气了。
“甜得要我的命。”骗子用额头抵着他的额头,说出来的话又惊悚又缠绵。
1、主受 甜虐掺半 失忆梗 HE 微悬疑 逻辑死
2、如果涉及学术专业方面的内容烦请指出,下一篇文会避免(如果有下一篇的话)
3、这不是双洁文!不是双洁文!不是双洁文!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甜文 青梅竹马
搜索关键字:主角:雍山山,林秦 ┃ 配角: ┃ 其它:脑补产物
☆、第 1 章 二改
作者有话要说: ╰( ̄▽ ̄)╮欢迎各位看官老爷~
这篇文是2015的1月份开始动笔的
由于蠢作者懒癌晚期,更新十分不确定
整体来说,由于渣文笔,会让你在阅读过程中感觉各种尴尬,因为有些地方我自己都尴尬地不知道怎么改。
不过还是希望大家多多姿瓷~如果有逻辑上的错误请帮忙指出哦~但无意义地黑就算了【摊手~
阅读须知:1、不会太长,大大的HE 2、受应该有点渣,但不会虐 3、蠢作者很多常识无啊,如果写错了请指正,我会修改
——
2016.10.10 (终于把大纲补完的我简直要痛哭流涕了)
停更了很长时间,另一方面,总结了一下,发现我的主角真的很不讨喜,公主病,自私鬼,还有白莲花婊,真的是融合了很多我非常讨厌的那种性格特征,所以为了挽回一下,决定锁文大修。主线剧情不会改,但细节有变动,可能文风也会变一变,尽量向后面十五六章那种靠拢。
这文不会坑,就是慢了点,毕竟我是灵感决定一切的作者嘻嘻嘻。
——
GG,不说了,叫我改文狂魔。
——
2016.12.21 补
今天好像是冬至,我这边在下雪。
想了想,还是改成了完结。因为目前没有写番外的动力,不过如果有人想看什么内容的话可以告诉我,我放在围脖。
指路:改文狂魔何清眠
九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天就开始冷了起来,但还带着夏日的热气,秋老虎一起就是如此,但偶尔气温也会骤降,让人不知穿什么衣服好。
长留步行街位于B市的二级商圈文华区,五年前被规划出来,在众多写字楼的包绕中不断发展。长留街的商铺用的都是第一层的门面房,特别的是每户商铺门前都有一个不算太大的小院子,左右各摆一个四人的小桌子加上椅子就满了,商家也可以选择摆一些其他的东西,左右商铺用水泥做的假篱笆墙隔开。地方不大,但胜在其中的小资情调。
大概也是因为这样,这条街上有许多别具风格的店。酒吧甜品店蛋糕店咖啡馆小吃店,风情各异,花样百出。装修风格虽然迥乎不同,但反倒有一种百花齐放、争奇斗妍的欣荣之象。不仅如此,除却大众的猎奇心理,这些商铺本身也有实力招徕顾客,不论是服务态度,卫生环境还是美食质量都成为顾客们再次光临的原因。由于国人好吃的特点,自然美食类的店铺更多一些,所以长留街也被叫做美食街。
往里走一点,有一家书店安安静静地开在众多美食店中间,简直好比一堆妖艳贱货中清纯不做作的白莲花。小院子里一边是层层累累半人高的花架,一盆盆花娇艳地开着,有风经过还要随着扭扭身子。另一边却摆着一个木制的摇椅,硬梆梆的椅子上放着小垫子和软软的靠枕,上面窝着这家书店的老板。
老板看起来完全不像老板,因为看上去很小,大概才大学毕业不久,或者更年轻。最吸引人的是那张漂亮的脸,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无论何时总能第一时间吸引路人的目光,成为众人的焦点。此刻他微微合着眼,细碎的刘海滑落下来遮住了眼睛,像是许久未见太阳的苍白的手松松持着一本书搭在腹间。秋日清晨的阳光并不灼人,甚至是微凉,笼罩在老板身上,使他的轮廓变得模糊起来。
随着店门口挂着的风铃“叮呤”作响,小店也迎来这一星期第一位客人。
客人身形高大,路过老板的时候停了停脚步,恰好挡住了暖融融的阳光。
失去阳光安抚的老板感觉周围温度迅速降了下了,配着清晨的风还有点冷飕飕的,等了小会这人还是没有挪步,而且好像一直注视着他,虽然没有感觉到什么恶意,他扔有些不舒服地睁开眼,向始作俑者投以不快的目光。
俊朗的男人见老板终于看到了他,似乎达到了目的,对过分漂亮的老板露出一个轻不可察的笑容,毫无负担地进了店。
大概是背着光的缘故,老板并没有看到这个一闪即逝的、略带友好的笑容,反而嘟囔了几句,抻了个懒腰,也走了进去。
老板盯着男人逡巡在书架间的背影,睚眦必报的他想了想,把收银小妹赶去一边,自己反而老神在在地坐在收银台后面。
男人修长的手指划过一册册书脊,终于拿起一本摄影集翻了翻,而后问收银台边的人:“这本书有没拆封的吗?”
对着陌生客人犯花痴的收银小妹刚准备答话,之间老板掀了掀眼皮,看也不看男人拿的什么书,懒洋洋地说:“没啦,就一本了。”
收银小妹眼皮一跳,心想自己还得抱着衣食父母的大腿,干脆在旁边装木头。
男人对这个语气实在是太熟悉,即使隔着数年的时光,也依旧能精确地提取出来。
——每当这个人想要恶作剧的时候,那份得意洋洋简直一模一样。
男人骨节分明的手转了转,当真抽出一本没拆封的,对着睁眼说瞎话的老板扬了扬,只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哼笑。他哪里是真想买什么书,他就是想要跟这个人发生点什么,让两个人的生命再次产生交集,哪怕是从这样一个不太合适的开场白开始。
这声哼笑停在老板耳朵里,简直是如有实质的嘲讽,一下子让他双耳通红,简直像被调戏一样。他又有些炸毛:“我记错了不行吗!”他看到旁边努力憋着笑的收银小妹,脸上的镇定更加维持不住了。
男人拿着书去付钱,没有零钱,给了一张一百。
雍山山决心找回面子,再接再厉地搞事情:“没有零钱!”
收银小妹再也憋不住,爆发出短促的笑声,又立刻捂住嘴。
男人也对老板的别扭忍俊不禁,在他看来,这个人什么都是好的。
“那就不用找了,当作小费收下吧。”
他牢记过犹不及的道理,看着老板绷着脸给他找钱的样子,没有再添一把火,而是换了个话题:“我叫林秦,是你哥哥的朋友。听他说弟弟开了家书店,路过正好来看看,大清早给你开个张。”
老板心想,这个人戏弄我这么久,果然是认识我的人,脱口而出:“那怎么没听哥哥说起过你?”
说完有点懊恼,他平时虽然有点任性,但也不会处处跟人呛声,跟哥哥相处久了,说话也是走迂回路线,换作平时,他肯定笑着说“你太客气了”,等人走了再跟哥哥求证。今天遇到这个人,突然变得奇怪起来,话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问出口,毫无顾虑。他分明不认识这个人,但又笃定这个男人不会生他的气。
老板无法把这种奇怪的感觉说出口,只好皱着眉头平复有些起伏不定的心情。
男人没有立刻回答,只是看着老板,再次露出了那种带着安抚的笑容。
老板有些怔愣,这笑容带给他的感觉分外熟悉可亲。于是他仔仔细细地打量着男人棱角分明的脸庞,再次确认:这个人虽然带给他奇异的,仿佛回溯时空的熟悉感,他记忆力不差,但他的的确确不认识眼前这个人,在他有限的记忆里从未出现过。
男人也不闪不避,任老板□□裸的视线转过来转过去。
“抱歉。”意识到自己非常不礼貌,亡羊补牢地说了句:“抱歉,我觉得你好像有点眼熟,但真的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你。”
男人似乎有些黯然,也同那个笑容一样,只是一瞬间的事,他圆场:“没事,我也只是远远见过你一次而已,不记得是正常的。”他漆黑如深渊般的眼眸深深地看了老板一眼。
——那是怎样的一眼呢,作为当事人之一的雍山山在很久以后回想起来,仍旧不知道怎么形容。如命运之手扭转的时空,如宇宙星河浓缩的倒影,如四时阴阳永恒的更替,玄之又玄,妙不可言。
收银小妹简直都可以从这欲言又止中品出一场五十万字的“你爱我我不爱你我爱你你忘记我”的恩怨情仇失忆狗血言情……哦不,纯爱剧。
老板被这一眼看得有些失神,似乎整个人被吸入那片沉静中不可自拔。他偷偷缓了口气,尴尬地嗯了声,把零钱和书一起递给男人,不敢抬头看他,怕自己这颗心再也收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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