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已经得到很好的处理,只是那纱布的边缘处还泛着血红,看得他一阵心惊肉跳。余毅是土匪,十余年来过的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就算他现在已经躺在床上了,可谭思麟还是莫名其妙的心慌。
屋里暖起来了,可余毅的身子有点发热,炙热的鼻息喷在谭思麟摸着他脸的手上。谭思麟替他拉高了被子,等他慢慢醒来。
阿威不多时便端了粥和药过来,余毅在半梦半醒间被扶起来喂了粥喝了药,半夜还有些发热。谭思麟让阿威回去休息,自己守在床边一夜未眠。
雪已好多天不落了,天气也要渐渐回暖了,只是害怕倒春寒,比真正的冬天还要令人难以忍受。
谭思麟是被脸颊上若有若无的骚痒感弄醒的,他不满地咕哝一声,睁开了眼睛。余毅正躺在床上歪着头,拿手在作弄他的脸。
“冷吗?”他用沙哑的声音问道。
“不冷。”谭思麟把披在身上歪歪扭扭的外衣拿掉,看来是有人在他趴在床边睡着的时候费力地帮他盖的。
余毅发白的嘴唇已经起了一层皮,谭思麟把炭炉里一直烧着的水兑了,送到他嘴边。幸好壶里的水够多,他也不是睡了很久,才没有烧得干透。
“还睡吗?”
“不睡了,你帮我把阿威叫来,让他把东西拿过来。”
谭思麟哆嗦着出了房门去叫人,顺便去厨房煮粥。他慢吞吞地煮了一大锅粥,自己喝了两大碗,端着一碗回去的时候,他们俩已经谈完了事情,阿威也走了。
他打水帮难得一见虚弱的匪头洗了脸,又喂他吃了粥,坐在床边耷拉着肩膀昏昏欲睡。谭思麟其实不太想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却又耐不住好奇心,欲言又止的样子连余毅都觉得好笑。
“你不问?”
“你想说吗?”
余毅笑笑,伸手拿出了他放在木盒里的东西,是一座精致的白玉观音。
“前朝的,林金山以为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也不知道我也是想要这些的,以为拿钱就可以收买我,没想到吃了哑巴亏。”余毅笑了起来,不小心牵扯到伤口,龇牙咧嘴的样子把谭思麟也逗笑了。
“你假装受伤就是为了这东西?”
“聪明。”余毅打了个响指,说道:“这是以前我阿玛……我爹最喜欢的一座观音像。”
谭思麟望着他,他心里知道这件事情肯定没有那么简单。如果一座观音像也值得余毅费心尽力去演一出戏,还把自己弄到这个地步,只能躺在床上哼哼,那他就是太看得起这匪头了。
他的眼神让余毅感到心慌,谭先生果真是玲珑剔透。他把木盒放到腿上,小心地打开观音像下方的夹层,露出了那个方方正正,威武霸气的东西。
“玉……!”谭思麟惊叫出声,这大大地超出了他的想象。他一个平民,本来也不该知道这东西长什么样子,可是他却一眼就认出了。
“姓袁的想要他,而林金山又是他的人,我当然不能给他们了,如今这世道,这东西也没用了,就当自己留个念想。”余毅把玩着那东西,心里不知在盘算着什么。
谭思麟不知道,一个小小的重庆,原来还会有这种事。这个社会太大了,他第一次感到自己的渺小,感到自己与余毅相比,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
外面悄悄地飘了稀疏的雪花,大概这场雪过后,就会是春天了吧。
“同窗故友会群英,江东豪杰逞威风。俺今督师破阿瞒,哪怕他百万雄兵!据长江与敌争锋,显男儿立奇功……”
“借东风?”
“嗯,你这东风借的极好。”
☆、着裙扮作佳人
余毅这伤养了大半个月,谭思麟忙前忙后地照顾,连梨园都有好几天没去登台唱戏了。少了他,戏楼就少了些客人,当他回去收拾几件衣服的时候,班主还特地到他房里来,不许他在狂风寨多作停留。
他知道林金山在余毅受伤的这段时间来得频繁,他也知道班主觉得匪不及官,奉承林老头比余毅更好。
余毅受伤的消息不知道怎的就给传出去了,这些天有好多人都在找狂风寨的麻烦,谭思麟偶尔听到阿威在跟他抱怨。也许他比起余毅来还是太过单纯,不懂这其中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
谭思麟在狂风寨留住的第三天,阿威终于吩咐人帮他收拾了一间客房,他也就在那里住了许久。本以为土匪窝尽是茅屋陋室,没想到余毅上山的这十五年来倒是费了不少心思,起了好大的房屋不说,还带着院子。
他的客房紧挨着余毅的房间,平时余毅在隔壁大吼一声,他听得一清二楚。
那匪头伤势也重,被人捅了一刀不说,还中了弹。弹孔和刀伤离得极近,那块肚皮能好起来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谭思麟为了照顾他,半夜都不敢睡熟,唯恐他发起热来或是伤口痛起来没人知道。
不过到底是闲不住的人,伤口一开始愈合,余毅就忍不住要下床走走。还趁他们不注意到院子里去摘花拔草,让众人一通责备。等回来又说伤口痛,谭思麟掀开衣角一看,果然渗出了一点血,又是一阵兵荒马乱。
让这盏不省油的灯老老实实地在床上待到伤口结痂,谭思麟和狂风寨上上下下也是花了不少心思。而谭思麟更是专门去梨园带了戏服过来,他想听什么就唱什么,惹得余毅开心了好一阵。
不过余毅也是无聊到幼稚,在谭思麟唱完小生之后要他再唱刀马旦。谭思麟本来就不擅长,勉勉强强给他表演了一段,马上就接到了余毅扔过来的一锭银元宝。
“爷赏你的,不客气。笑一个,再赏。”
谭思麟扔了那雉尾头冠,把那银子抛回他怀中,气得夺门而出。
两三日之后,余毅也就不再折腾,反而是待在床上唉声叹气,仿佛要他养伤是件多么痛苦的事情一样。
到了二月初一的时候,余毅与林金山约定的日子已到,他要跟着去给一位将军拜寿。谭思麟和阿威不肯让他去,他却缠着他们整日,说来说去,就是要他们同意。
“你不能一个人去,你得带着阿威。”
“哪有给人拜寿带着小弟去的,这样所有人都会以为我是去砸场子的吧。”余毅坐在床边,脱了上衣在暖暖的炭火旁处理伤口。
“你别作弄它。”谭思麟按住他的手,说道:“那我跟你去。”
“一样的。”余毅无奈地看着他,连他的手都懒得拿走,“说你是我弟弟他们都不信。”
谭思麟咬了咬下唇,低着头努力地想办法。余毅吊儿郎当地伸出食指抬起他的下巴,说道:“放心,我自己进去,阿威和弟兄们在门口等。”
“不行,他们要是想弄死你,在你进去的时候开一枪就行了,你还像只崴脚的羊一样跑不了。”
“我为什么是只羊?”余毅望向他的眼睛,“他们为什么想弄死我?”
谭思麟恨铁不成钢地伸手掐了掐他的脸,“官与匪自古就是水火不容,就算他们不弄死你,你一个人也是太危险了。不行,我还是跟去吧,阿威——!阿威——!”
阿威应声而来,探着头问道:“什么事?”
“你去城里帮我买一套女装过来,还有发钗胭脂,看见什么合适的就买什么。”
阿威点点头去了,谭思麟转过头,就看到余毅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
“干嘛?”
“你不会是想要……”
谭思麟皱着眉头朝他手臂打了一巴掌,说道:“小弟不行,弟弟不行,情人总行了吧。”
“真的吗?”余毅低头继续捣鼓伤口,他在给自己换药。“你为什么觉得他们会弄死我?”
“你为了跟林老头抢夺那个东西,连命都可以不要了,你觉得他们会在乎在宴会上死个人吗?”谭思麟再次按住他的手,“他们是官,看不起你这个匪,如果你死了,重庆没什么改变,顶多就是他们办事更顺利,收钱更容易。”
“没那么容易死,而且寿宴上弄死我,好像很不吉利。”
“我还,等着你给我赎身呢。”
余毅抬头看他,又伸手摸摸他柔软的头发。这头发已经好几个月没剪了,谭思麟长得很快,已经到肩头了,密密麻麻地落下来。他拿了很带子绕起来绑住,把余毅推回床上躺好,“别再弄伤口了,手贱。”
“放心,爷记着呢。”
“嗯。”
轻披衣袍,点绛朱唇,挽发钗起,装饰金银。谭思麟用他在梨园的那套工具为自己描了眉,化了眼,在用繁杂艳丽地发饰将那一头半长不短的头发装饰得更加得体。
现在也只是早春,寒气还是源源不断地侵入。谭思麟上身穿了改良的旗袍式短衫,下身着一条甚宽的所以,青黄相接,也是勉强地端庄。
他用胭脂涂了嘴唇,还用布条给自己做了个假胸。他个子不高,大概是从小就吃不饱,不够长身体,这么一通打扮下来,也是有模有样的。
天气渐暖,但一入夜风还是有些急。余毅拿了自己的披风替他围上,自己则倚在后座上养精蓄锐。他的伤还没好透,他这个人是闲不住,连大夫都说他伤口没烂是命大,搞得阿威都差点拿绳子把他绑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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