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宇辰可不管他愿不愿意,当天夜里就试用上——夙夜试图反抗,被他以武力强行镇/压了。
粉红色的长毛绒,衬着夙夜白皙得近乎透明的手腕,效果竟然出奇的好,相当养眼。
夙夜的皮肤,当然不能用肤如凝脂来形容,但是他白啊,虽然是苍白的白、惨白的白。
不过好歹是白皙的,不是有句老话儿吗?“一白遮百丑”。
而且他毛孔很细,汗毛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到。
雪白的皮肤,裹着一圈粉红色绒毛,颇有点白雪映红梅的味道。
于是,这一试用,俩人都表示很满意,虽然满意的着眼点不同。
比起实用性,欧宇辰更喜欢它的可观赏性,实在是大大出乎他意料中的好。
当然啦,他并不在意夙夜好看不好看——又不是给自己选老婆,只要不是丑得天怒人怨,让人看着倒胃口就行。
不过,枕边人不但不丑,偶尔还有充当花瓶、美化环境的附赠功效,欧宇辰还是乐于见到的。
虽然这花瓶档次低了点,瞅着廉价了点,好歹比咸菜坛子强多了不是?
夙夜对这副手铐满意,则是因为和原来用的绳子相比,它禁锢的效果更好,还没有什么伤害值。
无聊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缓慢,所以才会有人说“度日如年”。
欧宇辰去la三天了,这三天来,夙夜白天很无聊,晚上更无聊。
睡觉都睡得不大踏实,总觉得身边好像缺了点什么。
半夜里睡得迷迷瞪瞪的,常常不自觉地伸出手,在身畔摸摸索索。
摸了半天,当然是什么也没摸到,结果突然间就惊醒了。
他反射弧本来就有些长,发半天呆,才想起来欧宇辰现在在遥远的大洋彼岸。
他有轻度的神经衰弱,这一醒过来,就不大容易再睡着,只能瞪着眼睛到天亮。
睡眠不足的后果就是,第二天头昏脑胀的,干什么都打不起精神。
人,果然是种容易习惯的生物。
细细数,也没有多长时间,他却已经习惯了欧宇辰的存在。
就像身体的一部分,他在,固然没有什么感觉,突然间离开了,却浑身都不自在,只觉得空落落的。
此时此刻,la正是傍晚时分。
夙夜想,欧宇辰在做什么呢?
听说夙博罕现在还离不开轮椅,他那么喜爱欧宇辰,阔别多日后,俩人能在异国他乡见面,一定很高兴。
欧宇辰慧黠伶俐,向来很懂得怎么讨得夙博罕的欢心(正确的说法是,欧宇辰想讨谁的欢心,都是蛮容易的),大概正推着他,在夕阳下散步吧。
夙博罕一脸的慈祥和蔼,就算是偶尔闹闹脾气,也会被欧宇辰哄得服服帖帖的。
欧宇辰呢?必然是眉眼弯弯,挂着招牌的灿烂笑容,亮瞎人的眼睛。
俩人倾情表演着长者慈祥、幼者孝顺的戏码。
那场景,光凭想象,就觉得很温馨。
毫无道理的,夙夜心里不太舒服,虽然他连为什么不舒服都不晓得。
当然不是嫉妒夙博罕对欧宇辰的偏爱,他既然没把夙博罕当成自己的亲人,自然不会在乎他喜爱谁。
这种不舒服的心理就显得莫名其妙,大概是因为,父母过世后,欧宇辰是他身边最接近的人吧。
瞪着天花板,胡思乱想了半天,夙夜越想越烦。
空了大半边的床让他烦闷,空荡荡的屋子,也让他烦闷。
脑子里乱哄哄的,根本静不下心来,像是煮糊了一锅粥,搅和得他昏头昏脑的。
知道自己横竖是睡不着了,他索性打开床头灯,随便摸了本书看。
瞪着翻开的扉页看了半天,愣是一个字也没瞧进去,反而心里更添烦躁。
***
很多年以后,北冥雪还是能清晰地回想起那天早晨发生的事情,甚至每一处微小的细节。
她记得很清楚,那是十月份的第三天,学校照例放假。
她和荆祁提前一天,就约好了去人民公园玩。
北方的十月份,天气已经很冷了,并不太适合逛公园。
不过,也实在没有其它地方好去。
人民公园就在学校附近,步行不过几分钟的路程,实在很方便。
对于b大校园里热恋中的情侣来说,理所当然的,是外出约会时的第一选择。
他们来到公园的时候,八点刚过,晨练的人们已经三三两两散去,公园从喧嚣乍然归于沉寂,显得格外冷清。
早冬料峭寒意的风,吹在身上,冷飕飕的。
☆、124|3.15 /
北冥雪吸了吸鼻子,继而又因为这个不太淑女、不太优雅的小动作而暗自懊恼。
公园门口内侧,靠左边的位置,有个老婆婆,在卖烤冷面。
她脑袋上包着蓝格子头巾、穿着件肥肥大大的藏青色羽绒服,像个超大号的棉团。
烤冷面的台子是块长方形的铁板,油汪汪的锃亮,用煤气炉来加热。
这个时间段,也没什么人光顾,煤气炉自然没有点火。
老婆婆坐在铁板后面的小马扎上,双手插/在袖口里,无聊地打瞌睡,脑袋一点一点的,直往下坠。
她脚边,还搁着个炭炉,压着炭火,上面架着口小铁锅,锅里是热烘烘的糖炒栗子。
北冥雪担心,老婆婆随时会跌到锅子上去,撞破头就糟糕了。
要不要叫醒她呢?北冥雪不是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不过,明明看到别人有危险,坐视不理好像也不大好。
她犹豫的功夫,荆祁已经想也不想地走了过去,轻轻拍了拍老婆婆的肩膀,亲切地招呼:“婆婆,婆婆。”
老婆婆哼唧了一声,慢慢睁开惺忪的眼睛,下意识抹了把潮乎乎的嘴角:“嗯?你们要吃烤冷面吗?等我先打着火啊。冷锅冷灶的,估摸得等一会儿。”
荆祁扭头问北冥雪:“你想吃烤冷面吗?”他的视线扫过眼皮底下装糖炒栗子的小锅,“还是想吃糖炒栗子?”
北冥雪摇摇头:“不了,我刚吃完早餐,什么都吃不下。”
直泄下来的乌黑长发,随着她的动作,掉下几缕,遮住了她的面庞。
她抬手,将头发撩回耳后。
荆祁几乎是有些着迷地看着她这个女人味十足的动作。
现在的女孩子,把头发染成什么色的都有,有的像金毛狮王,有的像蓝精灵,有的像绿毛龟,有的像红毛丹,还有的干脆弄得五颜六色、乱七八糟,也不知道是像调色板还是更像野/鸡/尾巴。
发型也千奇百怪,有盘得高高的,仿佛富士山,有烫成一圈一圈跟一堆焦圈摞在一起似的,还有比较有个性的女生干脆剃成板寸——简直媲美花木兰了,整个儿一雌雄莫辨。
反而一头长而笔直的自然黑发,很难得见到了。
荆祁第一次见到北冥雪,就被她一头漆黑顺滑的长发勾住了视线。
脑子里自动蹦跶出一句诗:“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
平心而论,北冥雪并不算是多漂亮的女孩子,顶多只能说是清秀,清清秀秀的眉眼,清清秀秀的五官。
但她的美是自然的、纯粹的、真实的,丝毫没有经过人工雕琢的。
像林间的一蓬草,像野地里的一朵花,像河畔一颗洁白莹润的卵石——由内而外散发着清新自然的雅致。
后来经过接触,他更加喜爱上她的脾气、秉性,以及她待人接物的态度。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北冥雪父母双亡,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靠勤工俭学和助学贷款,辛辛苦苦读大学,平时吃穿用度都很简朴。
她身上,没有同龄女孩子常见的那种任性、骄矜或者自负、懈怠等等缺点,也不会因为自身凄凉的环境,而妄自菲薄——这一点尤为难得。
她总是淡定的、温和的,有种通晓世情的豁达宽容。
有一次约会,因为前女友来找麻烦,荆祁整整迟到了四十多分钟,北冥雪竟然一句怨言也没有。
见他出现,露出明显松了口气的神情,笑着说:“打你手机一直不接,我很担心呢,幸好没什么事。”
知道他被前女友绊住了,她也没生气,反而满脸的歉疚,“她应该还是很喜欢你的,当初提出分手,可能只是在闹脾气……”
他当然知道前女友只是在撒娇在闹脾气,因为她几乎每隔十天半个月的,就要闹一回分手,要他低三下四地哄半天,才会“勉为其难”地“再给他一次机会”。
以此来证明,她对他有多重要,他有多舍不得她、离不开她。
三次两次的,当恋人之间的小情趣。五次六次七次呢?他再好的耐心也会被耗光的。
都说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和动不动就发脾气、狂刷存在感的前任女友比起来,荆祁觉得自己真是捡到宝贝了。
北冥雪简直就是天使,温柔、体贴而善解人意,总是温言软语的,连句重话都没对他说过。
恋恋不舍地把视线从她身上收回来,荆祁扬了扬眉毛,笑着对老婆婆说:“我们不是要吃东西,我担心你睡着了跌跤,万一撞在炉子上,就糟糕了。”
老婆婆放下点煤气用的打火机,咧开没有门牙的嘴巴,笑了:“多谢你了,真是个好心肠的孩子。”
荆祁被她夸赞得有点不好意思,赧然地搔搔头,对北冥雪提议:“我们去公园后面的槭树林吧,这个季节,红叶会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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