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妈妈怎么会和凶残的连环杀手扯上关系呢?难道是在酒吧或者ktv里认识的?
思忖着,夙夜慢慢翻开案卷的扉页。
里面第一起案件,发生在2013年7月25日。
b市滨河社区31号楼503室居民范某,女性,汉族,三十九周岁,被杀死在家中。
现场惨不忍睹,被害者死后被剥皮、削肉,剔出部分肋骨、腿骨、肢解、剖腹,□□被切下,子宫和□□均被剖开。
完整剥下的皮肤经过简单而细致的防腐处理,工工整整挂在衣橱内。
经过尸检,死亡时间确定为2012年7月25日夜里22时至23时之间。死因为机械性窒息,颈骨有明显裂伤,可以肯定是被凶手掐死的。颈部没有发现可提取指纹,判断凶手作案时戴了手套。
门窗没有撬动过的痕迹,室内也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没有发现财物损失。据隔壁邻居回忆,在7月25日夜里21点多,隐约听到敲门声和随后的开门声,由此初步判断为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
现场明显被打扫过,没有找到可疑毛发、皮屑、□□、指纹、足迹等等其他线索。
死者是b市某私营建筑企业会计,丈夫是出租车司机,两年前因车祸去世,现有一女,在外地读艺校。
据同事反映,范某为人尖酸刻薄、骄横跋扈,待人接物颐指气使,同事们背后颇有微词。
她业务能力一般,和该企业负责人李某有不正当关系,能够当上会计,全靠李某的鼎力提携。
☆、35|五 连环血案(3)
经过详细走访调查,可以确信李某的妻子并不知道范某和自己丈夫的关系。李某也不止范某一个情人,同时和某酒店女服务员、某文化用品商店女老板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但都是金钱、利益和*的交换,谈不上感情。
李某的个性和某些所谓的中国式传统男人很像,笃信“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的原则,平日里对妻子温柔体贴,对孩子也呵护备至,夫妻关系还算融洽。
而范某和婆家的关系则很冷淡,她一直瞧不起没什么文化、在偏远农村种地过活的公婆,在丈夫过世后,基本上已经断绝了来往,甚至不允许老人探望自己的孙女。
由此,初步可以排除情杀的可能。
对范某社会关系的调查也没有取得线索,她社会交往相对简单,除了单位同事,就是业务往来的关系户。
在丈夫过世前,也曾有过两段短暂的婚外情,但都不了了之,和李某有私情后,大概是顾虑到对方是自己的衣食老板,还算本分规矩。
虽然对她心存芥蒂的人不少,不过要以此作为杀人的动机又显得太过勉强。
和夙正亭被害案一样,现场惨烈如屠宰场。如果不是极度的仇恨,为什么要在死者死后,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几乎是碎尸的行为呢?
要知道,对于凶手来说,在罪案现场所做的事情越多,留下线索的可能性就越大;逗留的时间越长,被发现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究竟是什么目的,值得凶手不惜如此犯险?
夙夜琢磨了良久,也没能想出答案,只好接着看第二起案件。
发生在2013年8月30日,和上一起案件如出一辙,同样是入室杀人案,被害人同样是女性,离异,年龄41岁,死因同样是机械性窒息,尸体同样被剥皮、剖尸、削肉、剔骨、肢解……
盯着血肉模糊、断肢残骸的现场图片和尸检报告,夙夜沉思了良久。
“怎么样?是不是跟你爸爸那起案子很像?”邵壬烦恼地揉了揉眉心,夙夜看得太久、太细致,半天也没有翻动一页,他等得实在不耐烦,忍不住开口,“现在警方已经决定把三起案件并案调查。”
夙夜慢慢整理着自己的思绪,好半天才淡淡道:“知道庖丁解牛的故事吧?”
“嗯?”邵壬被他问得一愣,随即答道,“当然。”
“要把尸体处理到这种程度,一般人绝对做不到。切口非常整齐,凶器无疑是一把特别薄而锋利的刀,自筋骨相接的缝隙处插入,顺着骨节间的空处卸骨。娴熟利落堪比古代传说中的庖丁了。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凶手对人体解剖学有一定研究,是从事屠夫、医生、厨师之类经常接触刀具的职业。”
“我们也是这样想的,可是排查了几千人,还是一丁点线索也没找到。”邵壬喟叹。
“作案手段如此残忍的,从概率上来说,基本上都是男性。”
邵壬微微颔首,表示赞同:“采取扼杀手段,在体力上必须要占有绝对优势,我们也倾向于是男性凶手。”
“凶手是很细心的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对刑侦有一定程度了解,所以现场才会打扫得那么干净利落。另外,据我所知,用香油、盐、蜡等简单材料给尸体防腐,是古代埃及人制作木乃伊的方法。这也说明他是个颇有学识的人。”夙夜抬眼,把案卷递还给他,慢吞吞说道,“至于我爸爸的案子,你们应该调查过了,他根本就是个好好先生,得罪人的可能性不大。可是,如果凶手是冲着我妈来的,就没法解释我妈帮他湮灭罪证的行为。”
“会不会是你妈妈……”邵壬小心翼翼睥睨夙夜脸色,似乎难以启齿,“跟凶手有什么特别的关系?你知道,有些案例,特别残忍的杀戮手段,往往代表着强烈的妒忌。”
夙夜默然了一会儿,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妈妈跟他有什么关系,不过我可以断定,凶案现场所表现出来的,绝对不是妒忌。”
“你做出这个判断的依据是什么?”邵壬怀疑。
“如果是出于妒忌,就没法解释现场被害的另一具女尸。”夙夜慢条斯理地解释道,“你们应该调查得很清楚,她是我家隔壁卖卤味的邻居,平日里那个时间段是不在家的,那天是因为有事回家取钱,才发生了不幸。我家是命案的原始现场,她又是在意外的时间点出现,所以我断定,她纯粹是个倒霉的目击者或者说是误闯入者,结果被杀人灭口。凶手对她的尸体进行剜眼、剥皮、剖尸等行为,必然不是为了报复或者妒忌,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变态心理。以此类推,我爸爸也不应该是凶手的目标。”
“哦?”
☆、36|五 连环血案(4)
“那天我爸爸上四点班,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在那个时间段他也不应该出现在家里。”夙夜解释道。
“这个情况我们也了解过了,”邵壬挠挠刺痒的头皮,“你爸爸是因为搬货时不小心砸伤了脚,才突然回家休息的,所以凶手要么是熟人,知道他当时在家;要么本来的目标就是你妈妈。可是这也说不通,如果凶手要杀的人是你妈妈,你妈妈就更没理由包庇他。”
对于这一点,夙夜也困惑不已。
邵壬沉吟片刻,又问道,“你认为你妈妈在这起案件中,到底承担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夙夜垂着眼,半晌才抬起头,表情木然,声音微微低哑:“我父母的确感情不好,但我妈也绝对不可能和外人勾结杀死我爸爸。毕竟,这对她来说,是要承担完全没有必要的风险。她若是实在不愿意跟我爸爸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大可以选择离婚。所以,我更倾向于她只是单纯的事后包庇者。”
“或者凶手是一时的激情杀人?”邵壬眉毛耸动了下,猜测道。
夙夜摇头否认:“不可能,如果是激情杀人,凶手肯定会表现得非常慌乱,可是现场根本看不到任何慌乱的痕迹。”
“三起案子的被害人,从职业到社会关系,没有任何交集之处。”邵壬使劲挠挠头,满面愁容地说,“我现在真是一筹莫展了。”
“ofthethings.”夙夜盯着只剩下斑驳油渍和零星调料痕迹的烧烤盘,沉默良久,忽然幽幽道。
“嗯?”邵壬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凡两个物体接触,必定会产生转移现象。即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法国法证之父埃德蒙·罗卡建立的黄金定律。如果是连环杀手,肯定会有标的性,他必然带走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夙夜依旧直愣愣地盯着烧烤盘,空洞恍惚的目光表明他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停顿了良久,他才又轻声说,“只不过,我们还没有找到。”
跟夙夜的一席交谈,实际上并没有给案件带来任何新的转机,但邵壬也没觉得失望。
夙夜的分析无疑是理性睿智的,而他淡漠、平静的态度,也给邵壬种错觉——破案是迟早的事。
望着面前这个苍白、消瘦、荏弱的少年,他心底涌起股强烈的,类似于尊敬和怜惜纠葛的复杂情绪。
☆、37| 五 连环血案(5)
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活下去。
夙夜的父母,留给夙夜的,不仅仅是失去亲人的痛苦,还有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道德上的审判和对亲情、爱情、婚姻等等的一系列质疑声。
而他却要用这具单薄的躯壳,默默地承担所有的一切。
要多强的心理素质,才能若无其事的面对?才能冷静的剖析案情?他心里,肯定也是很难过的,只不过他不愿意把难过的情绪展现在别人面前。
邵壬克制住了安慰他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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