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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错过多可惜 (大花小花)


拥有苍老灵魂的他,可能的话,这一世,还是想过得尽量温和些。
壳子虽然年轻,灵魂却是快要养老的年纪了。比起再用尽心机的过一次,他其实更向往养老的生活。
……
“警察!快开车!离开这儿!”
“……”
柳应年有生之年都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面临这种港剧一样的场景,他不过是在巷子口停个车,想买包烟而已,就突然有个浑身是血的男人拉开了他的车门,一枪顶在他的太阳穴上,一口命令式的语句,强硬的态度,想挟持他当免费的司机。
“这位……”他刚开口,话就被对方打断。
“不许废话!快开车!”男人眼神凶狠,满面的鲜血让他看起来十分的危险。
巷子深处传来奔跑声,只这一会儿功夫,就有五六个穿的乱七八糟手中拿着铁条和长刀的人从里面追了出来。
“开车啊!不开车你是想留在这里被他们打死吗!”冰冷的枪口往柳应年的太阳穴上又顶了顶。
“我只有一个要求……”
“先离开这儿!”男人的声音在下一秒冷到了极点。

☆、第十三章

老实说,柳应年不太相信这个男人是警察。
一身乱糟糟的衣服,鸡窝一样的头发,满脸血迹,脖子上戴着一根拇指粗细的金链子,那链子一看就是假的不说,最要命的是他手上还拿着一把枪。
柳应年不愿意去想那是真枪还是假枪,真也好,假也好,他更相信自己的判断,对方刚才的眼神深处有股不容错辨的野性,不管这个男人是不是警察,他都不是个善茬。
车子飙了一段距离甩开后面的那伙人后就减了速度,以匀速缓慢向前行驶。
“不想吓死一堆人的话,你应该先擦擦血。”他好心建议着,同时指了指头顶上的后视镜,示意血男自己看。
“有纸巾和矿泉水吗?”男人的声音不算粗犷,但很独特,很磁性。
“用毛巾吧,免费赠送。”柳应年从车座暗格里拿出一块蓝色毛巾和一瓶矿泉水,还有一个小巧的简易药箱。
血男也不客气,拿起矿泉水打开往毛巾上一浇,伸手拉了下后视镜调了角度,就开始擦起脸上那堆恐怖的血。
“去医院吗?”柳应年问。
“不去,死不了。”血男胡乱抹了几下,自我感觉好多了就把毛巾随便一丢,毫不客气的问:“你家在哪个小区?”
柳应年警惕的看了他一眼,没有立刻回答。
血男冷冷哼了一声:“看你年纪不大,警惕心倒挺高。你不相信我是警察?”
比你年纪大好吗?
柳应年压下心中的不乐意,年轻的壳子已经成了他的硬伤。
“没有,相信。”如果你能把那支枪收起来的话。
大概是柳应年的眼神泄漏了他的想法,血男又哼了一声,身子向后靠在椅背上,也没见他怎么动作,手里的枪就被他收了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血男斜了他一眼,又开始盘问起来。
“柳应年。”只说名字的话还是可以的。
“多大了?”血男又问。
“……二十五。”柳应年有点相信这个人是警察了。
“哪儿人?”血男习惯性的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的往下问。
“本地人。”柳应年嘴角抽搐了下,这职业病看来不轻。
“做什么的?”
“做生意。”
“哟,大老板。”
“过奖了,小公司,养家胡口罢了。”
“你们这种人就喜欢瞎谦虚,日进斗金还喊穷,你的养家胡口,养的是‘大家族’胡的是‘大象口’吧。”
这话说的,就有些一棍子打翻一船人,嘲讽的过于明显了。
柳应年不排斥跟警察打交道,但也不是很喜欢跟警察打交道,像他们这些商人,没有特别的原因,对警察采取的基本都是表面和气、避而远之的态度。
但若是对方非要仇富,一味看他们这些商人不顺眼的话,他也不介意表明自己的立场。
“那又怎样,”柳应年淡淡的说:“养的起,胡的住,就是本事。”
血男眉角一扬,看向他的表情多了分意外,似笑非笑道:“你这个人,有点意思。”
“你这个人,很没意思。”
很没意思的人笑了起来,伸出右手,“我叫雷刑,很高兴认识你。”
……
从医院出来,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晚霞染了西边整片天空,西沉的火球在做最后的挣扎。
柳应年刚走出医院的大门,抬头就看见一个身材伟岸的高大男人靠在一辆银色的国产车上,笑着朝他招手,额头上还缠着醒目的绷带。
他朝左右两边看了看,又扭头往后面看了看,全是来去匆匆的行人。
怎么看起来像是来找他的?
柳应年心里狐疑,可是他没有这样的朋友,这个人看起来就很陌生。
路灯次第亮了起来,这个时间正是上灯时分。
男人见他过来,站直了身体,富有磁性的声音,独特而略显稳重,“你不是吧,才分开不到两个小时就把我忘了?”
柳应年犹豫了下,“……雷刑?”
男人笑笑,算是默认,他打开车门道:“新车牌没办下来之前,你那辆车暂时别开了。上车,走,我请你吃饭。”
来医院之前,柳应年先把男人送到了警局里。
作为积极配合警方人员行动的良好市民的回报,他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希望警察局能给他换一个车牌。
新城虽然比老城治安好,但是也不能小瞧新城的黑势力,能让警察盯上的黑势力,应该不会简单到哪里去,在不能确保车牌有没有被下午那伙人记住之前,他有必要为自己的安全多考虑一点。
这个要求并不高,雷刑自作主张就答应了。
本来只是一段小小的插曲,出乎意料的是柳应年开车离开警局的时候,遇到了一件让他十分在意的事情。
透过打开的车窗,有个穿着警服的女人和他缓缓行驶的车子迎面擦肩而过,那个女人给他一种很奇怪的熟悉感,似曾相识。
柳应年的车子开出去很长一段距离,快到医院门口了,他才恍然想起来,那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自杀后留下遗书把林枢交给他的女人,他那宝贝儿子的亲生母亲!
她怎么会是警察?
雷刑请客的地方是一家非常有名的香辣馆。
“你不忌鱼吧?”雷刑在点了一个水煮鱼一个酸菜鱼要了一份皮蛋拌豆腐一份玉米烙后,才想起来问柳应年的口味。
“不忌。”柳应年一头黑线的想,这人是有多爱吃鱼啊。
“你还想吃什么?”雷刑道:“想吃什么就点,千万别客气。”
“不用了,这些够了。”两个人根本吃不完好么。
“那再来一份鱼香茄子一份水晶虾仁吧。”雷刑自作主张又加了两个菜,等服务员走了后才问柳应年,“对了,你要喝酒吗?”
他要开车,所以之前根本没考虑喝酒的问题。
“……”柳应年摇了摇头,对这种完全不会照顾别人想法的男人相当无语,线条相当的粗啊。
他上辈子酒喝的不要太多,各种应酬练就一身好本领,不说海量,但也非凡了,这辈子他打算少喝点酒,难得重生一次,健康点生活其实挺好的。
“雷刑。”他想了想,还是决定确认一下的好。
“嗯?”坐在对面的男人抬眼看他。
“你们警局里那个长得非常漂亮,左边眼下有颗泪痣的女人,是叫梅笑吗?”

☆、第十四章

关于梅笑,柳应年回忆里的资料很少。
她第一次出现在柳应年面前时,李翔华离开他已经过了三个月,穿着橙色大衣一脸苍白美的女人带着一个小小的孩子出现在他家门口。
“请问,这里是柳应年先生的家吗?”
他错愕的看着这对陌生的母子,呆呆的点了点头。
“请喝茶。”
他把两人让进屋里,倒了三杯茶放在茶几上。
“谢谢。”女人长得很漂亮,鸭蛋脸,黛眉杏眼,菱唇皓齿,长长的头发烫了大波浪,眼角有笑纹,看得出来她平时应该是个很喜欢笑的女人。
坐在她旁边的是她儿子吧,母子俩长得很像,是个冰雕玉琢般漂亮的小娃娃,一双大大亮亮的眼睛里闪着好奇,但奇怪的乖巧。
“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柳应年打量完陌生的访客,便礼貌的询问对方的来意。
“冒昧打扰了,我丈夫叫林茂。”从漂亮女人苍白的唇中说出了这样的话。
柳应年脸色变了。
林茂,是李翔华姘夫的名字。
女人紧紧握着双手,很紧张的样子,“我丈夫三个月前失踪了,我一直在找他,但是没找到。昨天,我去拿报纸的时候发现信箱里多了这个,所以我才来找您。”
她说着,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封信放在茶几上推了过来,牛皮信封上没有邮编也没有地址,上面只写着“梅笑收”的字样。
柳应年狐疑的看了她一眼,伸手拿起信打开,信封里面只有两张纸,一张是折好的信纸,信上的内容非常简单,只有寥寥几句话。
“笑笑:
见信如面。
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就是你我今生夫妻缘尽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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