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轩还是找人调查了一下,得知阮疏买了国际航班,心一下子凉了。
但他觉得阮疏肯定没走远,直觉。
元轩找了一个月,最后来到了阮疏最初回国时,他带阮疏去的那座公寓。
钥匙一直留在阮疏手上,从前阮疏只是阮疏,他把钥匙给了对方;后来阮疏不仅仅是阮疏,钥匙自然更要留在主人手上。
阮疏确实没有走远,他也确实就在那座公寓,去周围买买菜,自己学会烧饭吃,没上网,没开手机,什么事情都不管,发呆发够了就钻书房,或者对着菜谱学烧菜。
随着慢慢学习和靠近元轩的兴趣爱好,那种疏离感又远起来,有一种玄妙的感觉,就是你了解对方的脉络那种感觉。
小区旁边就有一家银行,这天阮疏出来取钱,元轩也来到了小区这边。
不知道为什么,开着车,开着开车就到了这边。
之前他去阮疏可能去的地方都找了,没有人。
找了一个月,最后回到了荣海市,忽然想到还有这么一个地方。
太熟悉了,以至于根本忘了这个公寓的存在。
也是两人时运不济,碰到了抢劫银行的。
更不幸的是人质是当时在VIP窗口的阮疏。
元轩当时刚进银行的门,他心中有种奇怪的感觉,就往这边抬脚了,结果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
然后就看到阮疏了。
阮疏也看到他了。
JC来了,元轩去交涉,和谈判专家讲了几句话。
元轩以条件把自己换了过去。
替换之后阮疏离开的空档扑倒了绑匪,绑匪的枪掉在地上,阮疏扑在地上拿到了枪,对着绑匪,绑匪有两人,其中一个正指着人质元轩,这之后子弹直接飞了出去。
元轩中枪了,冷汗直流。
抢劫犯被狙击手击毙。
阮疏觉得世界的隔膜也随着血液的流出而消失。
幸好元轩的身体没有出现什么大碍,只是走路不方便。
是的,子弹打到了元轩的大腿根(……作者你好狠)。
幸好生理上任何问题都没有出现,阮疏很是心甘情愿的陪元轩住院,做复健,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后,就接回了家里。
两人没有回元家主宅,而是回到了那所公寓,有些地方不方便,还是阮疏背着元轩走过去的。
元轩问他,“你还走不走了。”
阮疏说不走了。
元轩说,“以后我可以背你。”
阮疏说,“好。”
一离,一走,一逃,一追,一枪,一弹,成全一世界,世界中两个虽然渺小,却终于破除芥蒂的人。
从此喜乐长安。
——二十年——
阮咩和元阳两岁了,颇有一种把全世界搅得天翻地覆的感觉。
这一年两人相识二十年,也都三十六岁了。
一晃多年,当初却无论如何没有想到会走的这么近。
“粑……粑……”元阳坐在床的正中间,阮咩躺着。
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阮咩就会一直躺在船上,像是床居动物。
开始的时候把两位爸爸可是吓了一跳,以为宝贝儿子的脊背出了问题,一直不肯坐着,也极少走。
然而不到一岁两位小朋友不仅可以走了还可以跑了,忐忑的心终于放下了,甚至一直不肯坐着的阮咩还比元阳早一点学会了走路,只不过走了几步就直接坐到地上,不肯走了。
阮疏算是明白了,这是懒的。
后来阮咩就这么懒了一年,除了吃饭的时候会主动点起身,其他时候都会面对天花板参禅,仿佛能从其中悟得大道。
反倒是元阳是多动症,不动一动就全身痒痒一般,阮疏几次三番怀疑元阳是抱错的,因为这和他一点都不像。
然而当时出院的时候两人就已经给孩子做过彻底的检查,孩子确实没错。
那就是基因突变了,并且两个儿子基因都突变了。
他一边想一边觉得囧囧有神,然后心想为什么会基因突变,难道是他和元轩做多了吗?
不过这个想法也就是一个想法,绝对不会深刻思考,阮疏要面子更要里子,在床上可以被欺负也可以欺负元轩,但下了床出了门就要有当父亲的样子。
毕竟孩子太小,他和元轩从前向来都是话稍微露|骨而相互调侃,之后就收了性子。
吃饭的时候是一家人都在,有了阮咩和元阳之后,两人也就回了老宅,毕竟元宅的老人让人放心些,更何况元训一直想着颐养天年,含饴弄孙。
阮咩很是聪明,知道抱祖父的大腿,反而是元阳,一直喜欢自顾自的玩耍。
这让元训也哭笑不得,不过对于这两个孙子他倒是欢喜的很,自从他把一切事务推给了元轩,就得了很多闲,自己去养孙子,让元轩承担大部分的公司事务,除非存亡,否则不需要来问他。
元轩初时有些吃力,到后来好了很多。
“爷爷~”阮咩一反常态,抛弃了所有的懒惰因子,进门之后笃笃笃的跑到元训身旁,抱住元训的大腿就往沙发上爬,元训很是喜欢,把他抱到了沙发上。
元阳这个兄控看到哥哥跑了,自己也跟着跑了,元训又是笑着把他抱到沙发上,两尊福娃一左一右,亲亲密密。
不过元阳总是慢半拍,因为他是看自家哥哥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
两兄弟在一起久了,长得果真是有些像了,不愧是一母同胞的兄弟。
元训逗弄两个粉嫩小孙儿,顾不上理会两个大人,反正也是熟人,不需要多做什么礼数,明婶和李叔在元家已经习惯了,元训向来厚待,所以让他们在元宅养老。
明婶不太爱去自己儿子家,李叔也是,膝下是三个女儿,现在老来也不方便,所以反倒是元家老宅最适合他们居住。
明婶见两人回来,自己就要起身去厨房,经历早年的黎菲林下毒事故,她叨念了许久,说不放心别人做饭。
“我来吧明婶。”元轩脱下自己的外套大衣,阮疏也觉得自己在客厅没什么事情,跟着元轩去了厨房。
元轩上身穿着浅色的羊毛衫,底下穿着一条浅色的裤子。冬天荣海市总是冷的,然而元宅自己供着暖,所以也不会觉得寒冷,进来之后反倒是需要把穿着的大衣脱掉。
“今天做什么吃?”阮疏问他。
元轩的手艺越发的好,他们两人带孩子的时候,不管多忙,元轩都会得空做晚饭,然后一家人在桌上吃,早些时候阮咩和元阳都没有长牙齿,就煮粥吃,两人在桌子旁的木栏小床上,元阳总会扒着木栏杆,眼巴巴的等着吃,元轩也总是先喂他。
故而总是坐着喜欢发呆的阮咩反倒是吃的很少,机会总叫傻子占领,两人一个有点胖,一个有点瘦,小时候也很好区别。
阮咩挑食,阮疏喂他,他吃的极少,总是三两口之后就不愿意多吃,幸好到了快两岁的时候反倒是吃的越来越多,有些赶上元阳的趋势。
这才让阮疏和元轩放心了。
“茄汁豆腐,蟹黄豆花,”元轩道,“还炖了一些汤,来之前我和明婶说过,所以很早就炖上了,他两个应该可以吃一点,米粥为主,阮咩贪吃,不要给他吃其他的。”
他这是叮嘱阮疏,因为阮疏心软,阮咩不喜欢吃正餐,就会想方设法的吃一些零食,小孩子吃零食总归不好,被元轩强迫式的给阻止了。
为此元轩在“床·上”好好“调·教”了阮疏小孩子应该吃什么,因为他在之前做了很多功课。
阮疏那段时间反倒是很忙很忙,他事业正好扩充到国外,简直要足不点地,飞来飞去了。
但自从孩子出生之后,他也是把很多事情放下来,一心一意的发展国内,然后远程控制国外,为的是晚上能聚到一起吃一顿晚饭。
他自小就算是没有享受什么亲情,姆妈给他的温暖就像寒冬的小火苗,哪怕寒风瑟瑟也是心中的安慰,然而说到真正的温暖却算不上。有养育之恩,却是来不及报答,便已辜负。
之后虽路多顺利,和心心念念之人在一起,也是遭受了多重磨难,但心中既然明了自己要的是什么,便要有取舍,事业可以放一放,但家庭和孩子的成长是不可或缺的。
“爹……地……”元阳摇摇摆摆的往厨房来,阮疏听到他的声音,觉得心都要化了,小儿子虽然比老大笨了一点,但只要跟着老大的路走,也不会走歪。
“阳阳,来干嘛?”阮疏俯身把他抱起来。
元阳笑的只有大牙了,他眼睛很澄澈,小孩子的眼睛都如明镜,照亮了人心,让他觉得心中一暖。
“吃……吃吃……”元阳简直要对着元轩垂哈喇子,他素来知道这位“粑粑”做的饭很好吃,循着香味就追了过来。
听元阳的话,元轩简直要手一抖,把盐给放多了,幸好他手很稳,以前阮咩试图在厨具上让他手抖,有前科,也就做了准备。
他转身看着元阳,似笑非笑,“吃,吃什么?”
元阳说不出什么高大上的名字,啃手指头,“吃……豆腐……”
元轩趁机揩了一把油,捏了捏小儿子的脸颊,很软很滑,圆嘟嘟的,和阮咩一点都不一样,两人简直是对方的哈哈镜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