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到了上学的年纪了。每天带着小狗晃悠着。因为钱不够,私熟一直不肯收人,何姐姐送来的钱,朱恨也不肯要。
朱恨要小弟习武,可小弟喜欢读书,因为,村子里的老人们对他们的孩子说,要认真读书,将来考个状元,才有出息,才不用在乡下受苦。
所以,小弟发誓,一定要用心读书,一定要让他的阿爹和姐姐过上好日子。
只可惜,私塾的先生不肯收人。所以,小弟只好常常到私塾的院子里,悄悄的躲在窗下听课。
今天一大早,他又和往常一样,躲到私塾的窗下听课,却不小心被发现了。
恼怒的私塾先生带着家人赶了出来,旺财要保护小弟,给乱棍打死了。
小弟哭得非常伤心。他恨死私塾的先生了。旺财被打死后,私塾先生揪着小弟的耳朵,找到朱恨,告了一状,小弟挨了一顿好罚。
小弟没有了旺财,比姐姐没有了针线还要糟糕!姐姐的针线没了,邻居的阿婆大婶们,都很乐意把自己的针线送给姐姐。她们简直拿姐姐当自己的女儿看了,有儿子的人家,只盼着朱珠能嫁给自己的儿子。
可是小弟没有了旺财,就不会有别人家给小弟送来小狗。反而一个个在说:“这孩子,没了旺财,就没那么野了。不会整天跑得不见人影。”
小弟没精打采的走在小巷子中,不知不觉,走到破庙,因为破庙中有个流浪汉,村子里的小伙伴都害怕恶少欺负,没有人敢和他玩,只有这个又痴又傻的流浪汉,才会陪他玩,流浪汉就跟旺财一样,不管他说什么,都是很安静的听着。
事实上,他也不知道旺财和流浪汉有没有听懂他说的话。
到了庙里,却发现,旺财又不在庙中,不知道走到哪了,忍不住叹口气,道:“前两天才 被打成重伤,这会又跑哪去了?”
小弟只好到处找流浪汉。
世间人有千百万个,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宿命,宿命是永远无法摆脱的。
流浪汉是否也有他不能摆脱的宿命?
红墙绿瓦,红漆大门,大门上,刻着东方府三个大字,门口摆放着两座威武的石狮。
流浪汉蹲在不远处一株大树下,一动不动的,他的身子卷伏着。
一辆马车疾驰而来,马是飞奔的速度,朱凌风一边走,一边寻找着熟悉的身影,没有注意到马车驶近,看到马车疾驰而来时,朱凌风吓坏了,苍促间,摔倒在地,把手掌擦破了皮。
眼中尽是惊恐,竟忘了要赶紧从地上起来,逃到安全之处。
流浪汉看到了朱凌风,他快速飞身而起,一手拉住马的缰绳,他的速度,居然比闪电还快!
他的力气,居然大得一把勒住了快速奔驰的马匹,马儿的套着缰绳的嘴,被勒出了血,马吃惊,扬起马蹄要踩人,流浪汉一拳打下去,那马儿居然就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死去了。
这一拳的力量,实在令人咋舌。
马车翻倒在地,车厢内,一个衣着鲜美,但却狼狈之极的小姐,努气横生的从车厢爬了出来,她的头发也乱了,她瞪大双眼,瞪着流浪汉,大喊一声:“来人哪!给我把这不知死活的野人杀了!”
四个大汉早己将流浪汉紧紧包围,他们的手中,都握着刀,明晃晃的刀!
朱凌风吃惊的看着那些刀,拉着流浪汉,道:“快逃!是丁家的人!咱惹不起!”
流浪汉抱起朱凌风,身子轻轻一滑,就闪过这四个人的攻击,四个人,四把刀子,刀刀落空。
流浪汉抱着朱凌风飞奔而去。
东方静恰好从东方府的大门出来,看着这一幕,若有所思的看着流浪汉离去的方向,喃喃道:“那双眼睛果然好亮!会是他吗?除了他,还有谁能如此明亮的一双眼睛?除了他,有还有谁有这么快的身手?还有谁,能一拳打死一匹马?可是,昔日玉树临风,俊美非凡的他,怎么会是如此邋遢的流浪汉?”
无论是谁,都没办法把江小浪跟眼前邋遢的流浪汉相提并论!
流浪汉带着朱凌风,逃到林外野草丛生之处,与朱凌风躲进草丛,直到四骑远离,才走了出来,回到破庙。
朱凌风望着流浪汉,道:“你的力气真大啊!竟然能打死一匹马。”
流浪汉坐到地上,看着朱凌风,朱凌风叹口气道:“今天我的运气实在不好,早上去偷偷听先生讲课,结果,被发现了,旺财也被打死了。小弟没了旺财,心里难过死了,来找你,你又不在。我只好到处去找你,害我差点被马撞死。”
流浪汉摸摸他的头,朱凌风说着话,却听得马蹄声渐近,流浪汉把他抱起,躲到神像后面,只见刚才追他们的四个人,不知道怎么的,绕到了这坐破庙来,他们走进破庙,道:“晦气了!追了老半天也没追到。不知道他们躲哪了。”
“谁知道呢,那脏兮兮的脏鬼,就像一条钻泥的泥鳅,滑不溜湫的,任你怎么拿,怎么擒,都拿不住擒不住,这会,谁知道他们钻进哪个泥洞了。”
“管他呢,咱们累了老半天,还是先休息会。”
“休息?一会回去,咱都准备挨大小姐的骂了。”
“挨骂不要紧,说不定皮也得脱下一层。大小姐那鞭子上有倒刺,谁挨上一两鞭,准要脱皮见骨!”
“当人奴才就是这命,主子高兴还好, 主子不高兴了,随时挨打挨骂的。替他们打人杀人,要是遇到狠角色,我们给杀了也有可能。”
“同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东方家的小姐,就没有咱丁府的小姐刁蛮。”
“可不是。咱大小姐听说东方家的小姐拿新嫁衣到朱姑娘那刺绣,大小姐是非要把嫁衣拿去不可,还非逼人家答应先替自己刺绣,听说东方小姐的婚期和丁大小姐是同一天。这世上的事,也真是巧。”
“要是这两个大小姐碰到一起,没准会打起来呢。”
“还不是我们这些当下人的打个你死我活的。她两最多就是动动嘴皮子。”
“我们小姐就是听说东方小姐今天去了朱姑娘那,所以,才快马加鞭,要去会会东方小姐的,谁知道半路杀出个流浪汉,把她的马打死了。我看这回大小姐能生上好几天的气了。”
“我们没找到流浪汉,回到丁府,要怎么交差啊。”
“笨啊,她只记得严家的少爷,哪记得别人啊,回去随便说,咱把流浪汉打进臭水沟了,不就得了。她还能真到臭水沟去查看啊?说不准还会乐呵呵的给咱们一顿赏呢。”
四个人呵呵大笑,把半路猎来的猎物烤熟吃光,扔了满地的肉骨头,便拍拍屁股离去。
猎物的香味直把朱凌风馋得口水直流,他的口水顺着口角流落,滴到流浪汉抱着他的手上。流浪汉低头看了看饿得瘦骨粼粼的朱凌风,朱凌风看了看被扔了满地的兽骨。
眼见四个人离开,朱凌风再也顾不得什么,跑了出来,拿起兽骨,猛咽口水。张口便要去吃那骨头。
那肉骨头被啃得乱七八糟,又扔地上,就算还有一点肉渣渣,那也已经沾了满地的泥沙,哪还能吃?
流浪汉将骨头抢下,扔在一边,拉起凌风的手就走。
凌风不舍的三步一回头,鼻尖猛嗅香味,眉头皱得老紧,肉香味啊!都难得闻到一回哩,就算不吃,闻闻过瘾也行嘛。
“你可知道,那些美味,是小弟一辈子闻也难得闻到的!”
流浪汉带着他,在山中行走着。天寒地冻,地上有积雪,他们走了好多地方,也没能找到有什么野兽或什么动物,他们越走越偏僻,越走林子越密。
朱凌风开始害怕了,但他的手一直给流浪汉牵着,他不知道流浪汉带他来这些地方做什么。直到听到密林中一阵声响。朱凌风吓坏了,颤声道:“有,有,有怪物。”
流浪汉嘴角扬起一抹笑容,抱着朱凌风飞身而上,躲在一株树上。
朱凌风张大了口,这么高的树,是怎么上来的?怎么感觉像是被神仙带着飞上来似的?
流浪汉用手指放在口中,轻轻嘘了一声。
朱凌风便住口了。
流浪汉把朱凌风安顿好后,便见密林中,出来一只野猪。那野猪显然是出来猎食的。
野猪闻着人的味道,寻味找来,到了树下,流浪汉折下一段树枝,飞身而下,树枝笔直的插入野猪的脑壳,那野猪竟然连动都没动一下,就咽了气。
朱凌风吃惊的张大了嘴吧。他从来没想过,这个落魄到处处任人欺凌的流浪汉,原来这么厉害。
流浪汉把朱凌风从树上接下来,扛着野猪,找到有水的地方,把野猪的内脏清理干净,然后找了些柴,架起野猪,把野猪烤熟了。
8 小弟拜师,一口奇特的拜师茶
朱凌风直到现在,还处在惊愕中,一直没回过神,流浪汉把烤熟的野猪肉递给他,他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梦中,流浪汉变成了神仙,满足了他想吃肉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