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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风雪 完结+番外 (月色白如墨)


  但是等了许久,想象中的痛楚却并没有袭来,反倒是僵久了的血液略微一轻——
  捆在胳膊上许久的束缚消失了。
  “你以为赌博都是公正的么?”
  再抬眼,银止川已经又回到了他对面,玩世不恭地把玩着手头上的骰子。
  “喏。”
  纨绔不羁的少将军侧头看他,轻轻晃动着骰子。碗里的瓷面和骰子相撞,发出轻微的声响。
  然而银止川瞧也不瞧,只看着候尚,目光没有任何斜视地说:
  “大。”
  候尚垂眼去瞧,见那碗中的三颗骰子果然是大。
  “……”
  银止川浑不在乎一笑,又晃了两把,这次他同样看也不看,只听声地说:
  “小。”
  候尚:“……”
  依然是对的。
  “真正玩骰子玩久了,只听声就能判断出来大小。”
  银止川叹了口气,满不在乎说:“只不过这是钱堆出来的。要输过许多次,才弄得清其中的奥妙。你一个守墓的,做那么缺德的事,拿死人的钱去赌,真是……不知轻重啊。”
  这世上有些道理,是真实的,但是残忍到可怕。
  就例如赌博,对富家子而言,赌坊的筹码不过是他们赏赐下人的一点儿钱,输赢都无所谓。他们有足够多的试错几率,让自己变成玩骰子的好手,然后再百赢不殆。
  但是对寻常人家来讲,一颗最小的筹码,或许都是他们一天的饭钱。一旦输掉,就牵肠挂肚,愈发地想要再赌,赢回来。
  可这种丧失理智的下注,又恰巧是赌博里是最致命的。他们越输越多,越输越急眼,直到最后倾家荡产。
  银止川生于世家大族,有时候他路过黑巷,看着里面贫穷生着疾病的人,也会隐隐意识到一件事:
  这世上有些人和他是不一样的。
  他们没有他那样的试错资本,没有他那样身世的兜底,他们行走在万丈深渊之上的钢丝上,一旦失足,就是万劫不复。
  而他除了看着,什么也不能改变。
  “你要试试么?”
  银止川见候尚盯着他一动不动,叹了口气,把瓷碗递过去:“随便你晃,看我是不是真的能听出骰子的点数。”
  然而候尚依然没接,良久后,才倏然说:“你是什么人。”
  “你……那些人,不是你杀的?”
  银止川:“……”
  银止川:“哈?”
  ……
  候尚最开始发现尸体里有金株,是在半年之前。
  “我守的这片墓,是离星野之都最近的。”
  候尚被松了绑,靠在墙角,低低地说着:“所以城里有什么王孙贵族家中死了奴仆,都会送到我这里来安葬。”
  这原本也是一项不错的差使,因为王孙贵族,毕竟出手阔绰惯了,有时候给奴仆的安置费,也会是一笔不小的酬劳。
  候尚靠着这些安置费,虽然不至于大富大贵,但是过活度日,是勉强够的。
  “但你从开始看墓的时候起,就有顺尸体身上财物的习惯么?”
  听候尚说着,银止川忍不住打断了他一下,对候尚是怎么发现尸体里有金株的这件事抱有疑虑。
  “是!”
  候尚却全不避讳,恶狠狠应了一声,说道:“我要攒钱,我这手,也脏得很!”
  “……”
  银止川忍不住腹诽:你既要攒钱,又何苦把好不容易攒下来的钱都拿去赌坊输了。
  “我从王府的人身上弄钱,从亡者家属的身上弄钱,也从尸体的身上弄钱!”
  候尚用力咬着牙,腮帮鼓起,显出一种狰狞的意味:“因为这世道就是这样!人人都吃肉喝血,你不喝,你就被他踩在脚下!”
  银止川:“……”
  “好罢。你接着说。”
  银止川无奈地摆摆手,示意候尚继续,暂时压下了自己想说的话:“那你又是怎么发现这些尸体的死因不对的呢?”
  “因为那段时间,从城内送来安葬的仆从,特别多。”
  候尚眼神闪烁了一下,似乎陷入回忆,凝神说:“从前三天大概只送来十具,但那段日子,却三天送来五十多具。每一具……都是女子。”
  这原本对候尚来说是好事。
  因为死的人越多,他得到的安置费也越多,更不提女子的打理也更精致,总能从身上顺出不少好东西来。
  在其他乱葬岗,甚至有守墓人求神拜佛,请菩萨显灵,最近多死些女人送过来吧。
  但是候尚却在短暂的欣喜过后,陷入了永恒的绝望——
  因为他在那些送来的尸首中,发现了他的青梅竹马。
  现今提起这件事,虎背熊腰的男人眼神依然是迷茫的,似乎对这样一个事实无法接受。
  他反复地搓着自己的手指,低头喃喃着:
  “我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我不知道怎么会这样……我那么不要良心地弄钱,就想……早点攒够了钱,娶她。”
  他呢喃地看着自己的手指,仰头看向银止川:“可怎么会……她死了。”
  “……我不要良心地弄来的钱……都没有用了。”


第133章 客青衫 87
  这世上活着的人,总得有点盼头。
  有些是为别人活,有些是为自己活。
  候尚活在这世上的一冀希望,就是弥补自己少年时那最不可原谅的一次失误,把他心爱的人找回来。
  “我和她是一起从沧澜逃过来的。”
  候尚哑声说:“她叫格尔玛,在我们当地,就是星星的意思。”
  当初沧澜城破,镇守沧澜的银家军全军覆没,这不仅给银止川带来了冲击,也同样让无数沧澜的居民变成流民。
  候尚和格尔玛就是其中的一个。
  他们迫不得已背井离乡,来到了盛泱最繁华的星野之都。
  一方面是想找朝廷讨个公道;另一方面,也是觉得在这被誉为“中陆心脏”的地方,更容易谋条生路。
  然而,来自边陲远镇的平民不明白,越是富贵权势的地方,也越是危机四伏。
  贸贸然接近一个遍地是权贵的地方,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事情。
  ——因为你不知道,在哪一个瞬间你会被当做上位者无聊时的消遣,随便磋磨你一下。
  而对他们来说只是无伤大雅的一次戏谑,或许就是你的一生。
  “我记得……那天我们是在一间茶楼外吃饭。”
  怔怔地,候尚低声说。
  虽然远道而来,跋涉了很久,但是他还是变卖了身上稍微值钱一点的东西,想叫心爱的女子吃点好一些的食物,稍作休整。
  他买了一只叫花鸡,深巷子里找的。尽管已经是星野之都最便宜的价格,但还是花尽了候尚身上最后一串带着体温的铜钱。
  跑了很远的路,候尚笑着回来,拉着小青梅蹲在一个后街的水沟旁,一起吃那只干瘦发瘪的鸡。
  那实在是一只小的有些可怜的烧鸡,只有姑娘的半个巴掌大。
  候尚不舍得吃,就蹲在青梅身边闻香。
  他想说点什么来给彼此打气,例如到了星野之都会越来越好的,明天我就去码头找活儿干等等……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他话还没说出来呢,就听一声女子的惊叫,她说:
  “啊,那里有两个穷讨饭的捡剩饭吃!”
  原来这是一座酒楼后头,前头是星野之都最繁华的客栈,无数权贵子弟都在这里赏歌舞,逑美人。
  候尚和青梅蹲在这里,只因离卖烧鸡的地方近,还可以看到对岸很漂亮的神女河,听到遥遥的歌声。
  没有想到自己这幅穷酸样子,也会碍到别人的眼。
  “殷长风,你竟找有叫花子的地方邀我吃饭!”
  那美人登时怒了,美目圆瞪,杏眼含泪:“你这个被家里母老虎管怕了的孬种!!”
  转眼就呜呜地哭了起来,离席和侍女扬长而去。
  一个公子哥儿愣在当场,原还想对美人上下其手一番,没想到人还没碰到呢,就到嘴边的肥肉一下飞了。
  顿时火冒三丈。
  大概就是那一次偶然的经过惹怒了公子哥儿,他怒不可遏,立时就让人把候尚抓上了楼来。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钦天监太史的儿子。”
  候尚慢慢说,男人靠在小屋破旧的门角出,眼神涣散无光:“而那个时候,星野之都最大的官部,就是钦天监。”
  “你把我的美人儿弄丢了,得遭点报应。”
  他同候尚说:“这是你的青梅竹马?”
  上位者感受权力快感的方式之一,就是折磨他人,掌控他人的命运。
  太史公子当场就在候尚惊恐的目光中,把他的心爱人赏给了一个面目奇丑的监侯。
  “别说本少爷欺负你。”
  殷长风懒洋洋地看着候尚,从怀里摸出两颗骰子:“喏。玩骰子吗?有种你赢我一局,本公子就把这娘儿们还给你。”
  那是候尚这辈子最重要的赌局。他拾起木骰的时候,手都是抖的。
  然而……他输了。
  他压了大,但是那盘的开局是小。
  后来,那场在君子楼的赌局,成了候尚永远跨不过去的噩梦。他再赌骰子时,没有再赌过“大”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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