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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斗仙:鼠篇 (白毒不侵)


  蜀孑推门进院,头也不回的道:“你跪安吧。”
  孔暄叉腰喷他:“就没见过你这种忘恩负义的!臭耗子你等着,总有你请我求我的时候,告辞!”说罢化作一道亮光,倏的飞不见了。
  蜀孑推门进屋,火堆燃烧后的焦炭气息还残存了一些在空气中。土地庙地盘不大,但房梁挑高,热气很难把整个大殿填满,只有离篝火近的地方才能暖和些——他看了一眼自己那张离火堆仅一步之遥的地铺。
  后半夜气温陡降,易笙蜷缩在薄薄的被褥里,他发髻解开,一头乌黑的长发散在被子外,像不会流动的河水,静静地匍贴着主人瘦瘦的后背。
  蜀孑脚步一顿,本来都要去睡觉了,鬼使神差的忽然挪到了易笙床边。月亮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的,透过破了洞的窗,一弯明辉洒在易笙的半张脸上,从这个角度看,他好像一个乖巧的婴孩,很脆弱,但很干净,任谁的一次轻轻触碰都能把他打碎。
  蜀孑有些出神地望着,心底莫名涌起一股古怪的躁动。他忽然伸出手,像不受控制一样慢慢移过去,在快要碰到易笙面颊的时候又猛地停住,一动不动的悬在半空。
  可能有一炷香的时间。
  也可能只是一个呼吸的顿挫。
  那只手突然冲破面前本不存在的网障,轻轻点在了易笙的鼻尖上。
  “你有点呆。”蜀孑自言自语着。
  易笙睡颜安静,没察觉有人在“骂”他。
  蜀孑半蹲在床前,一手扶着床沿,一手点在易笙的鼻子上,压了压,感觉指下的触感有点弹,真的很像婴儿的皮肤。这触感让人喜欢,虽不能说爱不释手,但也不满足于就碰一下鼻子。蜀孑干脆在床前坐下,那只左手不敢移开,顺着鼻子的轮廓往下滑了滑,一不小心就落到了两瓣温温的嘴唇上。
  好软!
  蜀孑惊奇的发现原来人的嘴唇可以这么软。
  他抬起空着的右手,返过去碰了碰自己的,却远不如易笙的那一对来得柔润,比他摸过的最好的棉被还舒软,连天上的云絮都不及。
  睡梦中的人无意识地呓语了一声。
  蜀孑吓了一跳,做贼似的慌忙撤手,三步并作两步滚回自己铺盖,眼睛一闭,被子一罩,总算把一颗心揣回了胸膛。
  一摸脸,咦,怎么这么烫?
  

  ☆、金鼠良遇5

  令人畏惧的寒冬终于到来。
  芙蕖镇坐落在一片白雪皑皑的高山旁,一入冬便冷得要命。虽然初雪还没落,但廊亭与栈道上已经铺了一层细白的霜,碧蓝的湖水也流不动了,俨然有结冰的架势。
  临近年尾,小镇上人头攒动,处处洋溢着喜庆热闹。置办年货的人们相约出街,一时间静谧的小城仿佛从冻霜里活过来了。
  蜀孑最近良心发现,眼瞅着外边一天天冷,他和易笙的衣服被子都是春秋季的,如果要置办新的,银子从哪里来?
  不行。
  得讨饭去。
  不过他是仙,寒冷这种煎熬对他不起作用,主要是想赚点钱给易笙用。易笙那傀儡戏唱得好,可懂欣赏的人太少,肯花钱听戏的更少,每日赚的铜板只够二人吃饭,多余的一样没钱买。蜀孑都快半个月没吃到肉了,胃里一直惦记着。
  但他囊中羞涩,也不好意思对易笙说,只能蹲在街角边,做了大半天的心理建设,终于豁出去这张老脸,开始学着张口要钱。
  “大妈!大妈大妈大妈,赏个铜板买块烧饼吃吃吧?”
  “大爷今天气色好啊,赏两个铜板打壶酒喝呗?”
  “姑娘这衣裳好花俏嘛!赏几个钱让我也做身新衣裳过年好不好?”
  “…………”
  呼啸的北风不应景,吹乱了行人的衫和发。蜀孑靠在树边,倒出碗里的铜板一枚一枚仔细数着——可了不得,破天荒居然讨到了二十七文钱,比他过去一个月的都多。
  蜀孑兴颠颠溜达回破庙,日头已落,远处炊烟袅袅,小庙也飘出了饭菜香。蜀孑踏进院子,易笙挑完最后一桶水,把井边的缸装满了。这是他们平时用的,因为天黑打水不便,提前把缸装满,一会儿拿来洗碗洗衣。
  一豆烛火,点亮一角亮光。蜀孑捧着碗,这才发现今天的菜色不太一样,平时都是一菜一汤,今天却多了一道,而且还是道水果——一个被切成八瓣的梨,梨肉水润饱满,白乎乎的肉瓣可爱至极,仿佛正跟他招手,唤他快夹一块尝尝一样。
  “你买的梨?”蜀孑夹起一块梨肉,先放到易笙碗里。
  易笙点点头,微笑着给蜀孑也夹了一块:“隔着碗拿热水烫过,肉不烂,但里头是温的,吃完胃不寒。”
  “这办法好。”蜀孑夹起梨肉塞嘴里,甜得要命,而且真的一点都不冰,不禁叹道:“听说那些人界——那些富贵人家吃饭就特别考究,我看拿热水烫梨也算一个,换作我可不会管那么多,直接啃了就吃呗,哪管什么寒不寒的。”
  易笙没说话,淡淡笑了一下,神色似有些黯淡。
  虽然吃肉的愿望短时间内实现不了,但有水果也不错。蜀孑心里开心,饭都比平时多添了一碗。正当他习惯性的给易笙夹菜的时候,突然一晃眼,好像易笙的手背上暗影缭乱,像画了什么东西在上面。
  “你手怎么了?”蜀孑一把抓过易笙握筷子的手:“这什么啊,是冻疮吗?”
  易笙见他着急样子,赶紧道:“小事小事,我每年都长的。”
  “都这样了还小事?”蜀孑急着脸喊了一声,翻转着易笙的手,余光一扫,又看到另一只手上也是一样,四五个指甲盖大小的红疮生在那两只光滑的手背上,有一个已经破过了,流了血,这会儿结了一层薄痂,但能看出里面的肉还没长好,一定疼极了。
  蜀孑似乎从没有这么生气过,他涨红了脸,声音也跟着拔高了好几分:“怎么弄的,怎么会每年都长呢?你长这个怎么不说,就这么忍着让它们烂吗?!”
  一顿饭吃得五味杂陈,蜀孑满破庙的找东西,要给易笙涂那一手的疮。可庙里什么玩意儿都没有,连片树叶子都找不见,何况止血消疮的药草。
  易笙却很淡定,他起身去收拾碗筷,被蜀孑看见,又发了一顿脾气:“还忙着收那些干什么,手都那样了,还碰!”
  易笙看他着急上火的样子,不知怎的,心里一暖,脸上也跟着弯弯一笑,道:“我有药,你别找了。”
  蜀孑听他说有药,一个箭步跑过去问他要。易笙走到床边,从背篓里取出一个小布包,又从里面摸出一只小……小……蜀孑眯着眼睛一看,是个只有两指长短的白贝壳。易笙打开贝壳,里头是一块姜黄色的膏药,取一点抹在疮上,油亮亮的糊了一层。
  蜀孑似乎不大信这东西能治手,有点嫌弃的皱眉问:“贝壳肉也能医冻疮?”
  易笙将贝壳递给蜀孑看,道:“这是一位老渔民教我的法子,里面不是贝壳肉,是拿红花、肉桂、茶油、蜂蜡熬在一起结成的油冻,可以治冻疮斑癣,但收效不会那么快。”
  “那不等于还是没用?”蜀孑把贝壳塞回易笙手里。
  “慢慢就好了,不急的。”易笙脸上挂着笑,还在试图宽慰他。
  一股说不上来的烦闷焦躁憋屈,蜀孑满屋子转圈圈,易笙端了碗筷出去,他看到了,这回没再拦,因为他突然想通了一个问题——自打他们遇着开始算到今天,四个多月了,期间衣、食、住、行自己几乎不曾过问。二人暂寄破庙,以此为家,家里一应事务都是易笙在操持,从煮饭刷碗到洗衣晾被,他没出过一分力,换言之易笙付出了多少,蜀孑突然不敢想。
  那双手若不是白天出去卖艺表演,晚上回来洗衣做饭,大冬天的泡在冷水里几回,绝不至于冻成这样。
  “啪”的一声脆响,蜀孑给了自己一耳光。
  冬夜风大,呼呼的狂啸声扰人心神。
  蜀孑躺在被窝里辗转反侧,已经二更天了,还是毫无睡意。要说他这辈子孑然一身,除了当初在洞府修炼时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心一意奔前程,他还从没对什么人这么抓心挠肺的记挂过。他自诩为人冷情冷感,不喜往来,没什么功德善心,也不图别人对他好,反正他也不会对别人有多好。平时在天宫和其他仙官碰上,都是面子上过得去的点头之交,除开那只花孔雀,他是真的厌烦去背人情债。
  可不知不觉间,他竟欠了这个凡人好大一个人情。
  易笙一直没提过他的过去。
  蜀孑有时看他那张不食烟火的脸,还有行动举止间一股消磨不掉的贵气,就觉得哪有江湖卖艺的有这种气韵的,该是个名门贵胄的公子少爷才对。
  但易笙什么也没吐露过,尽管蜀孑曾有意无意问过几回。而易笙也同样没有解释为什么要对蜀孑这么关照,需知这种程度的关照早已经超出一般的萍水相逢,这让蜀孑很纳闷,也很矛盾。
  那双生满冻疮的手在眼前挥之不去,蜀孑闷着头,突然刷的一下坐起身,掀开被子冲出了破庙。
  他没有走远,而是绕着庙舍足足跑了五十圈,直跑到气喘吁吁弯腰缓劲,可那颗砰砰狂跳的心带着他始终放不下的愧疚感一起跃出了水面,压得他气息全搅作了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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