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孑冷眼以对,两丛没什么温度的目光自三人脸上一一扫过,嘴唇拨动,吐出一个字:“滚。”
“呀!反了天了他?”拿着烟袋的乞丐大喝一声。
另一个乞丐袖子一撸,摆开阵势就要把巴掌甩上去。
“好小子,你是不想在咱们芙蕖镇混了吧?”第三个乞丐甩开了膀子,二话不说,扑过去就准备将人撂倒。
蜀孑一手提着包袱,另一手挡住乞丐的攻势,几乎不给对方反应的时间,脚下一个过膝扫堂,手上劲道一提一推,眨眼间就将三人摔了出去,震起一片“哎呦”惨叫。
乞丐的叫骂声被甩在身后,连同那两扇合不上的破门,吹散在萧萧秋风中。
不远处,泥道边溜过来一个促狭身影。蜀孑睨了睨眼皮,原来是平时最喜欢在老乞丐面前谄媚挑拨的小乞丐阿钊。
阿钊偷溜回荒宅躲懒,刚好在门口把一切看了去。他心中大惊,料不到平时只有挨欺负受骂份的蜀孑竟敢以下犯上,殴打帮派里的长老大爷!
狗胆子怎么这么大?
阿钊贴着墙根猫着腰,两只眼珠骨碌碌警惕地盯着这边,想想这么干瞪眼的对峙又有点怪,便壮着胆子喝道:“你、你打了长老们!我看到了!”
蜀孑一脸冷漠的觑着他,拍拍手里的灰,道:“关你屁事。”
阿钊一噎,气势上顿时输了一筹。他气不过,跳起来骂道:“你敢打长老,看我不告发你!臭小子平时就看你不安分,想不到这么恶劣!”
蜀孑突然有种被狗咬了一口的感觉。谁不安分,谁恶劣,谁狗仗人势欺软怕硬?
他迎着阿钊警惕憎恶与惧怕的目光,不偏不躲,冷笑道:“爷早就该收拾他们了,”手指一抬:“包括你。”
☆、金鼠良遇3
傍晚,夜色凝成漆黑的墨,几颗舒朗的星缀在空中。
蜀孑披月归来,庙里的灯火还亮着,一副瘦削的背影坐在供桌旁,手上缝补着一件单衣。
蜀孑嘶了口冷气,下意识摸了摸脸颊。
易笙听见脚步,回头看过来,见是蜀孑,微笑着起身要帮他盛饭。蜀孑捂着脸蛋尽量避开易笙的目光,嘴里咕噜道:“你吃过就早点休息了,不必留我的,我回来弄也一样。”
易笙摆碗放筷,这几日他出去表演傀儡戏,但初来乍到,收入不多,所以每天只能买些便宜的蔬菜,吃些小米稀粥,好几天没见着荤腥了。他一向饮食清淡,倒不介意菜里没油,就是对于刚大病初愈的蜀孑心里抱歉,就在旁的地方多照顾一些。
易笙盛好了饭,在蜀孑对面坐下:“不妨事,我在缝衣服,正好等——你脸怎么了?”
还是被他看到了。
蜀孑没法再遮挡,只好放下手,露出左边脸颊上一道沁血的伤口。伤势不严重,就是位置讨厌了点,要是养不好,八成得破相。
蜀孑在心里问候了声天君他娘。
这伤是揍阿钊时留下的,却并非为阿钊所伤,那个混混这会儿恐怕还捧着满嘴掉光的牙趴在水塘边嚎哭呢。蜀孑是仙,下凡历劫前签了军令状,功成身退重返九重天前不能动用任何法术,更不能欺侮平民百姓,否则就得受罚。
脸上这道伤就是惩罚。
它在蜀孑揍完阿钊回来的路上自动长出,位置挑得尖钻,偏往人门脸上爬,也是坏得够阴的。
“没事,打了场架而已。”蜀孑撒不来别的谎,只能差不多交代几句:“那群地头蛇平时横行无忌,见我要走,恨我日后不能讨了钱再孝敬他们,就打了一架……你别看我这样,他们也挂了彩的,算扯平了。”
易笙与他本不是一路人,也没经历过那些打打杀杀。但这几日相处中二人偶尔交谈几句,他能理解蜀孑说的那些遭遇,想了想,宽慰道:“既然出来了,以后也就不回去了。你……你后面有什么打算吗,还是想继续乞讨为生?”
蜀孑很想告诉他自己除了乞讨外根本无其它路可选,这趟历劫天君钦点的命盘就是要饭,除非历劫结束,否则那只破碗就得一直端下去,这身乞丐皮也永远都别想扒下来。
“就……”蜀孑微顿,似乎也在找合适的措辞:“就先这样吧。等把身体养差不多了,再把冬天挨过了,来年看看有什么差事可以谋生。”
蜀孑吃完饭,易笙也缝完了衣。从荒宅带回的包袱里没什么值钱家当,一床打满补丁的被盖和一身同样打满补丁的衣裳。蜀孑走到他的铺盖上坐下,将衣服叠好摆在“床”头,又把被子铺了,想起有什么事没做,正要起身,易笙已经端着他吃完的碗筷出去了。
土地庙外有个小院子,也破得不像样,但院子里有一口井,很庆幸还没有干,每天都能打出水来。
蜀孑抱着手臂踱出步,易笙蹲在水井旁洗碗。
他眼睛不眨地注视着那个背影,总觉得哪里说不上来的奇怪。他活了七百年,相识的、见过的人数以万计,可从没碰到过一个像易笙这样的。你说他傻吧,他又并非那种单纯的痴傻;你说他善良吧,这词儿听着又像在骂人。
他如此待我一个一穷二白的臭乞丐,图什么?
蜀孑想不通。
想不通就不想了,蜀孑心大,冲易笙的背影喊了声“又劳烦你了啊”。易笙忙得没回头,但听声音是不介意这么辛苦付出的,道锅里有热水,让蜀孑去洗把脸,早些睡吧。
蜀孑应了个“好”字,真抱着手回屋了。
秋日的白天开始变短,早上太阳也升得越来越迟。蜀孑作息跟着日头走,每天睡到快近中午了才醒,睁眼时总能闻到淡淡的粥香,有时锅里还会盛一只剥了壳的白鸡蛋。
他心安理得吃着不靠他买来的食物蔬菜,他不知道表演一场傀儡戏能挣多少钱,但看易笙每日出门回来都有收获,应该混得不错。
这天,吃饱喝足的蜀孑难得没赖在庙里晒太阳,拿着破碗带上竹棒,晃晃悠悠往镇里去。
芙蕖镇在一片青山碧水间,这里民风淳朴,物产丰饶,所以来这儿养老的乞丐一年多似一年。蜀孑还挑的之前一直盘踞的那面破墙,这里原本每天都窝着七八个乞丐,但奇怪的是今天一个人影都没见着。
他悠然自得的靠墙坐下,两腿一支,破碗一放,闭上眼睛晒起了太阳。
想他当年自请竞争十二斗仙,最后过了天君殿选,被派下凡历劫,干过多少苦累事,当乞丐绝不算最惨的。但吃苦受累他不惧,再苦再难还比得过蟹爪山上修行的那二百年?他只是不安。入主斗仙宫的名额只有十二个,但这一趟被天君派下凡的神仙至少过百,如此激烈竞争下,他还能心想事成吗?
想起这些蜀孑就烦,连闭眼睡觉都没了心情。他耳聪目明,恍然间听到一声清脆的“嘎嘣”,该是有人给他扔钱了——不多,一个铜板砸碗里,连朵浪花都激不起。
蜀孑没睁眼,就着这动静琢磨起自己今后的未来。易笙那句无心的话问得没错,他后面难道还要这么继续沿街乞讨当个臭要饭的下去?历劫也有终点,什么时候是个头?这回结束后还有没有别的劫数,天君该把他们召回去宣布结果了吧?
日头开始西沉,离晚饭还有一小段时间。蜀孑突然想回去做饭,他手艺凑合,这段时间一直是易笙照顾吃喝,连洗完澡换下的衣服都不嫌弃的代他洗了,说什么他身体还没好痊,碰不得冷水,反正洗一件也是洗,洗两件也是洗,就别都沾手了。
占人家那么多便宜,做顿饭回报一下也是应当。蜀孑这么想着,收了破碗和四个铜板,先拐去菜场提了两根萝卜一把葱,庙里还有一点剩的野蔬,混巴混巴弄个汤,晚饭就这么对付一顿。
回程的路要经过街心一座石桥,蜀孑一路晃过来,刚走到桥头,耳边一段细细绵绵的唱腔传来,唱的字词一时分不清,但能确定这声音很熟。
蜀孑不自觉的快走了几步,刚上桥头,视线里一群看客围成个半圆的圈,把正举着木偶的易笙围在中间。易笙脸上表情生动,与他手里的提竿木偶融为一体,木偶在笑,他唱得也笑;木偶拭泪啜泣,他的眉也紧锁不展。
蜀孑停下了脚步。
之前总觉得易笙只是长得好看,却不想他唱起戏来更是妙哉。他平时声音清清亮亮,反串起女声却格外柔婉,台下观众们听个热闹,也有慷慨解囊的。蜀孑站的位置偏,能看到周围人捕捉不到的角度——傀儡美目流动,顾盼生辉,举着它的易笙一颦一笑,一嗔一骂,都是眼中秋波流转,不输那涂脂抹粉的木偶半分。
这回蜀孑是真看呆了。
原来男人……也可以美得如此摄心掠魄。
这认知彻底颠覆了他对世间男女一贯的印象,他并不讨厌一个男人可以比姑娘家还娇弱妩媚,尽管只是在唱曲的那么短短一瞬的工夫里。而且说到唱曲,孔暄身为天庭御乐司首席乐神,吟歌起舞的时候比易笙拿捏多了,有回为了博天君一笑,不惜连女装都扮上,九重天上上下下笑得人仰马翻,这事到现在都还在天界流传不衰。
然而彼时孔暄的女气和此刻易笙的柔媚又好像不是一回事。严格说起来,易笙似乎只有在举着木偶的时候才将自己化作女子,与傀儡共情,视己身为彼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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