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世家公子迷恋上曲艺戏文,这个版本传出去也好听不到哪去。但易家人关门自省,与其让这傀儡戏一直吊着小少爷魂不守舍,书也不念学也不上了,不如哄一哄他,专为他请来一位曲艺师父,只要他肯继续专心念书上进,那么每日里就可以准其一个时辰,跟着师父学唱念做打,提着木偶扮女伶。
可惜这样的折中之策不过只撑了短短一年。
一年后,十六岁的易笙到了离乡赴试的年纪,家人为其打点行囊车马,还派了两个书童一路照顾。十日后,易家老小等来归程的马车,却没等来那个此后让他们牵挂了半生的儿子。
两名书童匍匐跪地泪如雨下,诉说着发生的事:小少爷到了考场也进了考场,三天的会试一天不落,书童们在旁伺候安心,都盼着小少爷能够高中。可最后一天考试结束,少爷出了贡院,回到客栈,却收拾好包袱和一个他自己做的傀儡木偶,将一封书信交予书童,自此,便彻彻底底头也不回的走了。
书童拼命拦人,少爷不为所动,只道好好将信带回交给双亲,以后也不必派人寻他,山水无依,就此相别。
易父接过书童递上的信,黄纸展开,没有期待中的洋洋洒洒,不过寥寥数十字:
“功名利禄是吾辈所求,却非孩儿所求。功名耀门楣,利禄傍家业,身挑一门兴,终成不孝人。只求爹娘珍重,勿寻,勿念。”
一个教养了十六载的天之骄子,明明少时聪慧、大而成器,寄托着家族的希望,更有入仕为官造福一方的天资,却被一只无血无肉的木偶骗了去,沦落江湖,活成浮萍。
众相邻无不扼腕叹息,都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果然应了这句话。看来再聪慧的人也要当心看护,别让他走上歧途,否则半辈子嚼的书喝的墨都到了狗肚子里,还不如拿去烧火添柴来得有用。
一个大家族出了这样的事,说是丑闻都不为过。从此易府里里外外从老到小从家主到奴仆,对此不孝儿孙再没人提半个字,好像这个人就从没在这个家里出现过一样,他没来过,也不存在离开。
柴火烧得哔啵作响,红彤彤的火光烤得人脸上热烘烘的,像捂了块热手巾。蜀孑坐在座上,他一直听得安静,中间没打断过一声。满桌的饭菜只剩一点余温,易笙停下来,抬头看向蜀孑,有些不自在的、甚至是有些窘迫的看着他,道:“我……其实是这样一个人,你该失望了吧。”
蜀孑有点意外他会这么问自己。
就算易笙做了再大的不忠不孝十恶不赦的坏事,他对不起了谁,可他对不起的那个人不是他蜀孑,大可不必这样小心翼翼的在意着他的看法,在意他是否会失望。
不过蜀孑也听明白了,他们二人相处了这么久,早已成朋友,朋友之间当然会介意对方的为人品行。现下易笙开诚布公,对自己说了那么多不堪回首的往事,因此害怕自己错看他也能理解。
想通这一点,蜀孑突然伸手,穿过宽宽的桌面盖到了易笙脑袋上,用力揉了一把,大笑道:“我为什么要失望,你要是当年不离家,我又怎么遇得上你?哎,别想那么多,你人这么好,对我尚且如此关照,当初也一定不是真心想要抛下父母,对不对?”
谁都听得出来这是安慰话,所以易笙没做声,一个人低头望着桌面,安静地沉默了好久好久。
作者有话要说: 牛年大吉,我们回来啦~~~
☆、金鼠良遇8
蜀孑不擅安慰人,既然易笙选择沉默,他只能在旁跟着静声不语,心中却在想,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富家少爷,居然甘心为了个木偶背井离乡,从此阔别锦衣玉食华服广厦,孤身一人踏进这红尘里,餐风露宿、抛头露面,每日辛苦只为赚几枚铜板钱,肉舍不得吃一口,衣舍不得裁一件,说是二十六岁的壮力青年,却瘦得像只有十七八,图什么?
若仕途不是心中所求,功名利禄也不是真心所愿,难道在街头卖艺唱曲比当官还来得快活?
蜀孑突然想到了他自己。
如果易地而处身份互换,他会不会为了一时的喜好,放弃原本唾手可得的富贵荣华?
应该……不太会。
不然他这么一轮又一轮拼死拼活的下凡历劫,争入斗仙宫干什么。
但他到底不是易笙,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或许比起功名家业,这只虽不能说话却可长久相伴左右的木偶才是易笙最想要的人生。
易笙突然起身,他走到竹篓前取出木偶,那个只有一只手臂长的姑娘,眉眼如月,朱唇似火,虽是死物,却在主人随手牵动的丝线间一颦一笑、一静一动,彷如活着。
易笙将木偶递给蜀孑,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让旁人亲近木偶,蜀孑双手接过,细细将手中物件打量端详,栩栩如生,巧夺天工,精致得不可方物。
“这是我自己做的。”易笙道。
蜀孑像早猜到了一样,他诚挚的夸道:“手艺真好。有些东西要不是真心喜欢相待,绝做不到你这份上。阿笙,我……我觉得唱戏挺好的,管旁人说什么呢,自己高兴了就行。”
易笙望着他好一会儿没说话,然后莞尔一笑,道:“我愿意和你说那些,因为我已经放下了。”
“那——”一股奇怪的求知欲在心底叫嚣,蜀孑壮着胆子问:“那你……后悔当年离家,选了现在这番受苦人生吗?”
现在这条路,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丰裕的生活,没有体面的身份,可同时也不用再背负家族使命,不用心无旁骛做着原来并不喜欢的学问,找到了真心喜欢的事,一箪食,一瓢饮,撇开世俗纷扰,只余手中傀儡,交付心中长久的寄托。
易笙伸过手,轻轻地摸了摸蜀孑怀里的傀儡。那花样精致的锦缎长裙是他用一杆玉镶笔换的,连同雕刻人偶的木料与发饰。他当年走得突然,身上值钱的东西不多,当的当,换的换,把一切都砸在了这只傀儡上。现在有人问他后不后悔,这问题不新鲜,他也将同样的问题问过自己许多遍,但今天他不想回答。
所以易笙笑了笑,收起木偶,对蜀孑道:“不早了,休息吧。”
蜀孑翻来覆去睡不着。
倒不是因为晚上这场秉烛长谈,而是他发现当那层窗户纸一样的秘密被捅破后,他很担心易笙能不能恢复如初,像他不曾告诉过自己那些过去一样,他们还能和以前似的早上同出门晚上同归家,商量明日的菜色,各自讲讲今天都遇到了什么有趣的人和事吗。
蜀孑根本不在乎易笙的出身,易笙经历过什么、做过什么,他是否背叛过家族,又是否如世人口中所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 ,他一点也不在乎。
他只关心以后。
以后易笙还会如常的对待自己吗?见了面会有尴尬、隔阂吗?他能看得开吗?他在意自己知道了这些之后的态度吗?他会不舒服不习惯吗?
他还当自己是好朋友吗。
不得不说,蜀孑的这些担心似乎都应验了,因为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发现易笙变得不爱笑了,无论怎么逗他,无论自己拿什么好玩好笑的见闻哄他给点反应,易笙都是淡淡的点下头,没有回避他殷勤的讲述,但也着实笑不出来。
所以一番抓耳挠腮后,蜀孑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要带易笙出趟远门。
他要带他出门好好玩一次,把不开心都丢一边,放肆一回,冲动一回,更是弥补他过去十二年来不曾体味过的轻松和快乐。
可游山玩水不能只靠两条腿,还得有盘缠。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蜀孑低下头,破碗里盛着三个破铜板,照这速度,哪辈子才够他们踏上征途的。
不行,得再想点别的办法。
入了夜的村郊格外静谧,老鸹的叫声此时就显得十分格格不入,“咕皋咕皋”吵个没完。蜀孑飞身上树,一把逮住两只老鸟,随手扔出去十七八里地,连个影子都没留下。
“叫叫叫!让你们叫。”蜀孑恶狠狠的拍着手:“好不容易把人弄睡着,再让你们给吵醒了。”
孔暄冷眼觑着他,有点精神不济,揉着太阳穴道:“以后有事劳驾先挑个时间,你不睡觉别人还睡不睡了。”
蜀孑大喇喇伸了个懒腰,道:“没听说过神仙还能被觉困死的,你也是感觉太良好,真当我没事干愿意瞧见你这张脸。”
孔暄气结,抚着刚涂完胭脂的脸蛋大声啐他:“求人办事还敢如此猖狂,我就不该理你这只死耗子精!”
二人几轮斗嘴,这又重归话题,蜀孑道:“我要出趟远门,手边缺钱,你给想想办法?”
孔暄靠着树干闭眼打盹:“少来这套,我可没钱。”
蜀孑凑过去挨着他:“想哪去了,又不问你借银子,谁不知道你一毛不拔。”
“那你还废话?”孔暄嗤他。
蜀孑道:“我真缺钱,但仙法被禁,也变不来银子。不过……”
孔暄睁开一只眼,被吊起了点兴趣:“不过什么?”
“不过天君多仁义啊,他嘛……”蜀孑讽刺得脸不红心不跳,孔暄就算俩耳朵全聋了也听得出来这是反话,又听蜀孑道:“天君只让众仙历劫,又没让我们去死,我要真饿得揭不开锅了他也不至于见死不救,大不了拿东西跟他换点银子,总不让他吃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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