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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罗曼史 (安日天)


  王倾初始是对着沈朝阳解衣裳的,但解到一半,又觉得别扭,便转过了身,将衣服一件又一件地解开了,叠好了。
  他内里虽然也穿着里衣,但料子和裁剪并不好,弯下腰的时候,便会露出一截窄腰。
  沈朝阳极为冷静地收回了视线,甚至又翻过了一页书,过了片刻,床轻微颤了颤,王倾掀开了被子,亦上了床。
  沈朝阳又翻了一会儿书,方才将书合上,“啪——”地一声,又将灯关了。
  他在黑暗中,再一次询问王倾:“一定要离开沈宅么?”
  黑暗遮掩人所有的表情,也给王倾多了一份坦诚的勇气,他道:“是的。”
  沈朝阳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说话,王倾初始还有些忐忑,到后来,困意重新起来了,竟有些想睡了。
  “王倾。”
  “嗯?”
  “你不能离开。”
  沈朝阳的话语很轻,但落入王倾的耳中,却仿佛一颗炸弹——他一下子就睁大了眼睛,清醒了。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你。
  这句话已然到了嘴边,沈先生却在最后一瞬改了主意。
  “世道不太平,你在沈家,我尚能护得住你。”
  “和平条约已签了十年,墨城范围内哪里有什么不太平的。”王倾的声音很轻快,可说着说着,心里也泛起了嘀咕,沈先生没必要骗他的。
  “上次钟声响起,我让你躲进山洞里,可还有印象?”
  “有。”
  “那人并非得了狂犬症,而是成了‘丧尸’。”
  “丧尸?”王倾头一次听到这个名次,但拆开看“丧”、“尸”二字,也不像什么好东西。
  “丧尸失去人性,以啃咬人肉为生,人一旦被它所咬,便会生病,挨不过去,就变成了新的丧尸。”
  沈朝阳的话语在黑暗中格外清晰,每一个字都进了王倾的耳朵里,王倾却听得似懂非懂,或者说,他需要一点时间去消化这些信息。
  半响,王倾轻声问:“可有法子去应对他们?”
  “单个丧尸可以用枪支打头,容易灭杀。但不久之后,民众将会有部分人生病,这些生病的人,十人里有九人会变成丧尸,有一人将会变成异能者,异能者有些超人的能力,可以帮助应对丧尸。”
  “那病无药可救?”
  “无药可救。”
  王倾似乎迅速地相信了沈朝阳的话语,这远在沈朝阳的预料之外。他原以为,王倾需要更多的证据和时间。
  王倾的想法却很简单,单纯只为了将他留下,沈朝阳不必说出这么荒谬的谎话来。
  沈朝阳就算派人放一把火将他的家烧了,亦要比编造这番话更让人容易接受。
  既然明知道这番话像极了假的,沈朝阳偏偏要如此说,也只有“这些都是真的”能解释得了了。
  王倾彻底没了睡意,他抿了抿嘴唇,道:“沈先生,多谢告知。”
  “朝阳。”
  “嗯?”
  “我说过的,叫我朝阳。”
  “朝阳。”
  “你既已信了我,便不要再提离开沈宅之事,末世随时都可能到来,沈宅现下是最安全的地方。”
  “朝阳,”王倾攥紧了手心,“但我不能就这么一直呆在沈宅……”
  沈朝阳将左边的胳膊向左边挪了挪,隔着两层棉被碰到了王倾的胳膊:“我将你视作友人,看作弟弟,莫说呆上几月、几年,就是呆上一辈子,我亦乐意养你。”
  “但……”
  “王倾,之前我拦着你,不愿叫你出门,甚至调查你的身世,并非我不愿信你,而是末世降临,不得不小心谨慎,”沈朝阳温声地说着包装好的谎言,“我没有顾及到你的感受,要同你郑重道歉。”
  “你也是为了沈家,为了我好,哪里需要道歉的,倒是我之前什么都不知道,为你添了很多麻烦。”
  “你不离开沈家,便不会给我再添麻烦。王倾,你亦可以离开,只是我不得不加派一列人手,去保护你的安全。”
  “不必如此……”
  “我亦有私心,不想以后再也尝不到有味道的饭菜。”
  话语已经说到这般地步,王倾再寻不出什么理由,只得叹息道:“多谢你,朝阳。”
  “不必谢,安心呆在沈宅便是。”
  王倾比沈朝阳想象中更加乖顺,也更好说服,倒让他平白生出了些许遗憾。他方才多次起了主意,就这么将王倾彻底吞入腹中,再慢慢调/教驯服,到底还是于心不忍,好在结果是王倾打消了那些无谓的念头,人既然留在他身边,其他的,也合该都归他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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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宅这边风平浪静,金家那边却骤起波澜。金家家主金坤就算消息再不灵通,在沈家的雷霆手段下,也明白沈家已然不知道从何处知晓了末世之事,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中。
  同尚且乐观的金曼不同,金坤是知晓沈朝阳的厉害的。他既后悔听了金曼的话,同沈家退了婚,又后悔之前没有参加沈氏商会的年会,竟有些恨上自己的女儿金曼了。
  金曼虽然告知了他一些消息,却也隐瞒了一些消息,之前还背着自己大肆搜刮好东西,倘若金曼并未“重生”,他此刻也依旧在沈家的庇护之下,消息会灵敏得多,行事也不必畏手畏脚。
  金坤对金曼心生不满,金曼也未对金坤有多少敬意,她自诩对金家贡献颇多,金坤却依旧只看重他的草包哥哥金斐。
  金家虽然屯了些粮食、货物,亦在楠城建了联系,但这些好处大半都落在了金坤和金斐手里,而她金曼,除了几句谢谢之外,到手的东西少得可怜。末世即将到来,届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思,靠金家人?她怕是根本靠不住。
  金曼同金坤生了嫌隙,转过头去寻金然,十次寻他,九次人却不见,金曼气得手直发抖,私下里骂道:“不过是只卖屁股的兔子,末世还没来呢,倒是拿起矫来了。”
  骂过了又担忧被他人听到,谨慎地打开窗看了看窗外,未见到什么人影,方才放下心。
  她却不知道,窗外无人,门外却有人。金然的脸苍白如纸,神色郁郁,沉默着、悄无声息地走了。
  金然回了自己的房间,许是太难过了,他又犯了瘾,他的手抖得厉害,却不妨碍他翻出了一个木匣子。
  金然打开了匣子,里面是齐整的一排针剂,里面的药水泛着浅蓝色的光,看起来格外漂亮。
  他便扯了块棉花,沾了酒精,擦了擦手臂,闭上眼睛犹豫良久,又颤着手,摸向了针管……


第十七章
  金然这一针并未扎下去,恰巧有佣人敲门,道:“楠城有贵客前来。”
  金然卖了身子,方才牵上楠城的线,他是不可能不去见一见的,非但要见见,还有拾掇得漂漂亮亮去见。
  匣子重新收好了,金然换了身青色的长衫,又到了镜子面前,给自己略微画上几笔。
  他人长得好,是墨城数一数二的好相貌,偏偏脑子并不灵光。他那早逝的母亲,当姑娘时因着相貌好被金坤占了身子,金坤却并不想付些责任,只留下些银钱。
  金曼的母亲初始还怀着几番希望,后来便破灭了,她自小便将金然向丑里打扮,又咬牙将他送去了最严苛的旧式学堂。
  金然脑子没有学灵活,反倒是愈发古板了。诺大个男人,竟像女人般,存了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心思,又有些“守身”、“脸面”的想法。
  他的的确确是喜欢金曼的,但那日他不知道为何失了神智,竟做下了禽兽之事。
  从那日起,莫说金曼道她喜欢他,就算她是恨他的,他这条命,也愿意抵给她了。
  但金曼要的却不是他的命,而是他这幅莫名招男人喜欢的皮相。
  金然画完了妆,惨淡地同镜子中的自己笑了笑,在佣人们惊艳的视线中踉跄着出了门。
  他身子骨弱,却又倔强地撑着,待到了会客厅,硬生生将脚步迈大了些,装作无事的模样。
  “金少爷,我说过,我会来墨城看你的。”
  熟悉的仿佛梦魇般的声音在耳畔响起,金然面无表情地抬起头,看向坐在上首的青年。
  那青年约莫二十出头,年纪比金然还小上几岁,他长得偏向洋人些,他也的确是混血儿。
  金然不回青年的话,却也不怎么怕,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青年,似乎在无声询问“你来做什么”。
  青年笑了起来,脸颊上多了两个酒窝,道:“找你父亲谈些事,顺道来见见你。”
  金然终于开了口,他道:“这里是墨城。”
  “我当然知道这里是墨城,”青年人拿了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顿了顿,又多倒了一杯,“站在那里做什么,过来,陪我喝茶。”
  金然也不扭捏,他袖下的手依旧在发着抖,人却走到了青年人的旁边,坐下了,却不拿茶。
  青年人习惯了金然这幅看似顺从,实则别扭的模样,又道:“大哥和二哥也很惦记你,但他们事情太多,抽不出身来看你。”
  “多谢。”金然竟笑着回了一句。
  青年人盯着金然的脸看了一会儿,道:“假笑,一点也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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