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绯娜挑眉。篝火让她的脸庞一半明丽动人,一半完全埋藏在黑暗里,正如传说中专门食言的脸魔。她一只脚踩在石块上,明亮的半张脸涌上似是而非的笑意。“是谁给你的自信,让你认为我会在意她的死活?你手里那个不过是我从北方弄过来的玩具,不巧的是,眼下我可没心情在意她完好与否。”
“在说大话之前,你最好先确认自己有吹牛的余裕。”乌勒讥讽道。绯娜唇边的微笑冰雪般消融,取而代之的是图鲁人雪亮的刀锋。它从绯娜的肩膀上方缓缓升起,贴着她优美的颈子,抵住下巴的柔软处。
她现在跟我一样,成了阶下囚,下巴抖得像只蛤蟆。伊莎贝拉半脸肿胀,迷迷糊糊地想,心中竟没产生半分目睹仇敌倒霉的快感。被绯娜打倒的胖子呻吟着爬起来,他摸了摸后脑勺,伸到火光中端详,愤怒地尖叫起来。“打烂我的头,打烂了我的头,臭婊子!”他笨拙地爬起来,刺啦撕开绯娜不合身的亚麻衬衣。笼罩山洞的火光下,她雪白的皮肤被染上病态的蜡黄,伊莎贝拉忍不住为她尖叫。
“山姆,你发过誓。”
控制住绯娜的图鲁人低声警告。胖子握拳,喘起来像条得了肺病的狗。“我发过誓,我发过誓!”他愤怒吼叫,双手扒住绯娜的腰带,将它粗暴扯下。“这玩意儿是金的,我敢发誓。”山姆拎起断裂的皮带,将明晃晃的皮带扣展示给脸皮漆黑的图鲁人。“我要这份儿奖赏,当做对我守誓的褒奖!你说你会带我们离开这儿,过上再也不用流血,不用剥皮的生活。你说图鲁人从不说谎,你猜离那时候已经过去多久了,哈?”山姆捏着皮带后退。他肥胖的身体遮挡视线,伊莎贝拉看不见绯娜身形,只听她愤怒咆哮:“别碰它!那是我姐姐的东西,猪猡!”接着山姆笨猪似的身子再次仰倒。这回他重重跌在篝火旁,握皮带的手摔进熊熊烈火之中。山姆尖叫着跳起来,抱着他燃烧的胳膊拼命拍打。兰妮赶过来,帮他扑灭火焰。
屏障撤去,伊莎贝拉再次看到绯娜。她正从地上爬起来,黑红的血淌过她蜡黄的胸脯,看得伊莎贝拉心惊肉跳。然而绯娜对此毫不关心,她扑向火堆中燃烧的皮带,甚至连背后高举带血短刀的图哈也全没放在心上。
第210章 困兽
如果有什么能够将一头狮子击倒, 那一定是发炎的伤口,溃烂潮湿的血痂, 持续不断的高烧。下巴的刀伤让绯娜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最后加起来还不到一顿饭的功夫。朝阳,暴雨,红月,枭声四起的午夜,进进出出的土匪,都被切割成支离破碎的片段,像关于父亲的记忆,像她离去的那一天, 像哥哥, 也像她忠勇的银狮子们。
一定有别的办法,一定可以有别的结局。即便桑夏之战折损近百骑, 我的队伍绵延仍然长达一里, 叛军集中力量,切断了我的中军与前锋的联系不假, 却不可能在眨眼间将他们全部剿灭。那是我的狮子,我的爪牙, 怎么可能被不会骑马的女人撕碎?他们一定在哪里, 集结残部,重整队伍, 擦亮刀剑与盔甲,寻觅复仇的时机——也就是说,成为大家眼中的叛乱者和土匪。
绯娜想笑,发炎破碎的皮肤扯动伤口新生的肉芽,温热的液体溢出来, 搞不清是血是脓。一双绝非来自学士的长茧的手为她抹去血污,绯娜痛苦地闭上眼,她受不了对方视线落在脸上的感觉。我是狮子!她满心愤怒,却无力握掌成拳。我是狮子,狮子不流泪,也不接受怜悯,即便诸神要我们壮志难酬,也得死得像个英雄,就像我的兄长一样。
痛苦随着擦拭的手蔓延。那人手里握有火焰,灼热让绯娜难以从血色的夜晚挣脱出来。不怪他,她心想,他做了他应该做的,像个男子汉一样与怪物搏斗。那山峦一样的巨物燃烧的肩膀看上去比月亮还要红,魔鬼的力量将蠕动的尸兵拼接在一起,它咆哮起来仿如肆虐的风暴,狮卫被它臂膀扫过,蝗虫一样弹起又跌落。她在它的掌中发现了哥哥,它将他挂上高塔,让狮旗穿过他的胸膛。他胸腹弯曲如月,右手仍紧握钢剑。血顺着旗杆,淌过蓝的旗面与白的狮子。百年之后,战狮盔甲再次被染成红色,用君主自己的血。高塔之下,火的手掌疯狂拍打塔身,绯娜听到无数悲泣,来自身后的银狮军团,四散奔逃的贵族与骑士,半死的金狮卫士,死透了的尸兵,总而言之,绝对不可能是她自己。她记得自己手握长剑,红色夺去了她的视野,令她难以呼吸。红的火,红的塔,红的旗帜,红的兄长,一切都是红的,不,它们只是一场噩梦,或许那只是月光的颜色。苏伊斯映出奔流的热血,所以才变得殷红如血。
“不,别离开——我——”悲怆中她捞住一团温热的东西,说不清是梦还是真实。他们出卖了我,泽娅,琼斯,卡里乌斯,禁军的两位元帅,都城警备队只认银币的渣滓,但只要我站起来,只要我作为狮子站起来……
“好好休息,安静地睡吧。”她握着的那团温热说,“过去的就连苏伊斯也无力改变。你的伤口需要你休息,你的身体,你的灵魂都需要。躺下来,深山野地,没人瞧得见。”
混蛋,我也要能站起来啊!绯娜放松肩膀,只觉得脖颈僵硬,像块发烫的木炭。我得站起来,尽快。如果我死在这该死的山洞里,如果泽娅的令官赶在我之前到达泽间盆地……不,绝不可能发生,我可是——
绯娜想要抓她的剑,结果只握到一团湿热的空气。有人握住她的拳头,安放在她身侧。“我也不愿意,但我想你不会希望被蒙在鼓里,稀里糊涂送死。”那个声音接下去说,“图哈派人去了城里,尼克尔和迭戈。前天和昨天都是暴雨,他们应该走不快,幸运的话,雨水会将他们困在森林里,但从昨夜开始,天又放晴了,月亮红得就像之前……”
不,我会保护你的,那晚的事情不会再发生,我保证。绯娜松开拳头,抓向说话的人,却扑了一个空。
“我是说,我想告诉你,余下的时间不多。用不着进入洛德赛,只要在城郊随便哪家旅店过上一夜,土匪们立刻就能明白,金币的小山正藏在他们的山洞里。趁你现在神志不清,我得说实话,我不看好他们对帝国正统君主的忠诚。”
所以呢?“你也要离开?”从我身边逃开,像我的母亲,我的父亲,我的长姐和兄长?
“好消息是,看守我们的柏莱女人对打劫勒索的活计不感兴趣——跟你老哥宣扬的不同,小巨人是高尚的种族,希望你醒过来也能记得——图哈的妻子只是名义上的看管人,我猜她出身不错,生火和替动物剥皮的本领也就比我强上那么一点儿。她现在怀了孕,每天中午会睡过去好长时间,我们可以趁那时候溜掉。”
柏莱人?绯娜晕晕乎乎,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告诉巨人,帝国人杀死她的同胞。”直到意识涣散,她也没等到一声“遵命”。懦夫!昏沉宛如泥沼,将她寸寸吸入。我知道她是谁。不是梅伊,安杰拉或洛丽丝,是那个傻乎乎,软绵绵的奥维利亚人。她什么也做不到。眼泪帮不了任何人,到底有没有人教过她如何为君!
绯娜的担忧在第二天午后应验,也许是当天或者后一天?昏迷和高烧让时间之神也离威尔普斯而去。“我不能保证可以拖着你下山,况且我既不认识山路,也不会抓兔子,所以你最好在我们都被熊吃掉之前醒过来。”奥维利亚妞儿架起绯娜的胳膊,郑重其事地“吩咐”。绯娜觉得自己一定是笑了,否则她不会露出那副惯有的畏缩的蠢样子。
真见鬼。绯娜几乎趴在妞儿软绵绵的背上,被她拖着向前。连日以来,她第一次直立起来,离开栖身的阴暗巢穴。森林的味道像一只灼热有力的巴掌,猛地抽向下颌红肿的地方。绯娜继而意识到那是阳光,洞穴门口开辟的空地无遮无拦,鱼肚湖流域暴烈的初夏阳光灼烧她糜烂的伤口,引发剧烈的疼痛。该死,我应该打起精神,至少啃下一条肉干的。绯娜左脚踢中右脚,挤飞几粒石子。奥维利亚的小雨燕看上去惊慌极了,不过三步路,她回头张望了四次,眼睛长在后脑勺上。
“姐姐没教过你,走路平视前方,昂首挺胸吗?”绯娜有气无力地讥讽。
“在我长大的地方,我就是姐姐!”
湿漉漉的燕子居然还嘴。绯娜扯动嘴角,肿胀的伤口绷紧她的皮肤,让她难以动弹,不过没关系,嘴硬的小雨燕强不到哪里去。背后的山洞里,石块发出响动,回声惊扰雨燕。她拼命扑扇翅膀,想要逃出狮口一样的地方,可惜她的双翼远不如幻想有力。雨水的浸泡令森林的红土变得更加松散,小小雨燕一脚踩得泥路塌陷,将她自己和帝国的未来一同葬送了出去。
“妈的!”绯娜像袋土豆,毫无尊严地顺着狭窄的兽道滚下山。她的肩膀撞上一棵湿漉漉的松树,腥湿的落叶糊满她滚烫的面颊。我恨我自己!她愤怒地甩走头上的碎叶子。我不能在怪兽面前救下兄长,不能在我该坐的椅子上守卫我的国家,不能将那个没用的笨蛋纳入我的羽翼之下,让贼人的脏手不敢再触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