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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装哈士奇的那些年 (鸟惊庭树)


  一周之后,终于到了亮亮放假的日子,林素早早地就在村口等着了,这在亮亮短短十几年的生命里,是从来没有过的。
  林素远远的看见了亮亮,她大眼扫去是觉得有些地方不太对劲,但她现在已经没有时间管哪里不对劲了,她赶快跑到亮亮身边,气都没喘匀,直接把亮亮拽到了展板前。
  “快!给我念!”林素伸出干瘦的手指头,焦急地点着那两张被浆糊粘上去的纸,力度大的几乎把那两张纸刮破。
  亮亮轻轻的皱了皱眉,但又害怕林素会掐他,所以只是小幅度的躲了一下,这才声如蚊呐的哼唧了起来:“我没见过我的父亲,他在我出生前就去了。我也没见过我的母亲,她生了我就跟人跑了……”
  这两张纸洋洋洒洒三千多字,把林素做过的破事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还编了不少子虚乌有的谎话,真真假假的把林素骂了个狗血淋头。
  但在最后,话锋一转,写这封信的人表示,过往种种自己都可以不在乎,只是祈求林素,把从家里偷走的镯子还回来,说自己找工作租不起房子,急需把这个玉镯卖了好去租房子住。
  写这封信绝对是个人才,字字椎心泣血,把一个孤苦伶仃、被亲妈害到几乎流落街头的小白菜的形象刻画的淋漓尽致,而且用词平实,正符合这些吃瓜大妈的语言习惯。
  林素也确实不占理,她当时在秋锦年爷爷家坐月子的时候,确实把秋锦年奶奶生前留下的那对儿翡翠镯子顺走了,现在就戴在手上。
  不过这么多年也没人提起过,秋锦年的爷爷又已经死了,林素就越发觉得,这镯子就是自己的!
  由于林素不识字,这两张纸已经在外面贴了有小十天了,依照小村庄里消息的传播速度,不出意外的话,就连邻村都知道林素是什么样的玩意儿了。
  她的名声彻底臭了!
  林素听完这些话,整个人都是抖得,她一口气没上来,几乎晕过去。好在最后,她攀住了亮亮的肩膀。
  亮亮那么小的一个娃娃,又营养不良,就像是一个不称手的拐杖,颤颤巍巍的支撑着林素最后一点希望。
  等了一分钟,这个女人终于缓过来了,她的喉咙里发出了一阵不似人声的低吼,然后扑到了公告板上,形象全无的把那两张纸撕了个粉碎。
  “我要搬家,我要搬家!!”
  亮亮看着疯疯癫癫的女人,有点害怕的往后面退了退。
  在他的右手手心里,攥着一个牛皮信封,看那个厚度,估计也是大有乾坤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那一章节奏不好,本来应该详细的地方太粗糙了,今天小小的改动了一下,感兴趣的宝宝可以返回去看一下。
  季蓝烟的品种是耳廓狐,又叫大耳廓狐,就是《疯狂动物城》里那只小小的白狐狸的品种,耳朵真的巨大,比头都大,真的超级无敌可爱。
  他的cp是下一本的黑豹先生,那个傻豹子为了让自己配得上又白又软的季蓝烟,每天都在努力的护肤,希望自己可以白一点,然并卵。
  谢谢饺子大人的五瓶营养液~啾咪~


第17章 第 17 章
  亮亮的家很小,但算不上破,毕竟他爸爸生前也是花了大价钱装修,门外的花坛和水泥墙都很规整。
  只不过他爸爸还没享受几天人就没了。
  林素撅着屁股趴在柜子里,把所有的衣服一股脑的拽了出来,全部扔到了床上。
  期间,嘴里还不停地嘟嘟囔囔:“这破房子卖不了几个钱,这种脏乱差的村子我才不要再住了!我要去市里买一套房子!”
  她飞快的挑拣着衣服,把她的衣服和亮亮的衣服分开。她在扒拉的时候,还翻出来了亮亮爸曾经穿过的一件衬衫:“这死人的东西怎么还塞在我柜子里?晦气不晦气,我说最近怎么这么倒霉呢!”
  说完,直接把衬衫扔到了地上:“一会儿烧了去!别回头让那些嘴碎的娘们看见了,又说我不检点。”
  亮亮看见这一幕,上前了一步,嘴巴张了张,似乎是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唯唯诺诺的闭上了。
  他缩着肩膀,小心翼翼的蹭到了林素的身后,把那件已经皱皱巴巴的衣服捡了起来,藏到了身后。
  可不巧,这一幕正好被林素看见了,她上前就锤了亮亮一记:“跟你说了多少遍了!死人的东西别碰!别到时候把你身上的晦气传染给我了!”
  亮亮被锤的趔趄了一下,然后低着头,小声地说:“知道了妈。”
  但还是没把那件衣服扔了,他把那件衬衫揉成小小的一团,塞在了书包和背部之间。
  林素这边破事一堆,也就没留心亮亮到底有没有把衣服扔了,她把自己的衣服打包好,把亮亮的衣服随随便便的堆在一旁:“你把这些衣服拿学校塞柜子里去,我搬家拿不了这么多。”
  然后也不等亮亮回答,又开始算:“A市的二手房的房价也不低,我把这个破房子卖了,大约能拿到三十多万,嘶,可这还是不够啊……”
  亮亮低着头站在一边,两个脚蹭着地上的瓷砖,听他妈妈算计他爸爸的遗产。
  林素转着自己手上的镯子,又对着光仔细看了看,计上心头。
  这一对儿镯子看起来品相很不错,应该也能卖个万而八千的,再加上这个镯子的话……还是不够。
  去向秋锦年要钱?不行,这养不熟的东西也有脾气,这次这一封信都把我折腾的够呛,我可不能让他知道我以后住哪儿,还是少跟他打交道吧。
  “对了!”林素突然想到了什么,她扭着腰起身,把床上的东西都拿开,然后掀开了床下面的那个盖板,从盖板旁的那个小缝里,她抠出来了一本存折。
  也不知道这本存折放了多久了,封皮都有点掉色了,上面金漆也脱落的差不多了,卷了边的地方脆脆的,一碰就往下掉渣渣。
  亮亮一看他妈拿出了这个存折,脸色真的不对了。他罕见的不再怯懦,而是飞速的冲上前去,死死地拽住了林素的右手:“妈!这是我爸留给我上大学的钱!你不能碰这些钱!”
  林素不知道读书的重要性,但是亮亮的爸爸清楚,他这一辈子一直在吃没文化的亏,所以为了不让儿子将来走自己的老路,他辛辛苦苦攒了半辈子的钱,硬是把学杂费都挤了出来,这些钱足够满足亮亮四年所有的花销,让他读完大学。
  “起开!”林素毕竟是个成年人,很轻易的就把亮亮挥的坐到了地上,“那个破大学有什么好念的,我这么多年都不识字不也过来啦?你现在初中能认识这么多字儿已经可以了,上哪门子大学。”
  说完,林素在食指上吐了一口吐沫,捻了捻,小心的翻开了那本存折。片刻后,她高兴地笑了起来:“齐了!加上这笔钱,我就能在A市买一套房子了!”
  可这次,亮亮没有像往常一样,安安静静的忍受着林素的安排,他又一次从地上爬了起来,哭哭啼啼的跑到了他妈妈那里:“妈,我求求你,你别动这笔钱,这是我爸留给我的呜呜呜呜。”
  “哭哭哭一天到晚就知道哭!”林素把存折塞好,还想像上次那样把亮亮摘下去,但这孩子这次抱得特别紧。林素拽了几次,硬是没把他拽下来。
  没办法,林素只能去抓亮亮的书包带,想就这样把他提起来,然后丢出去。
  可就在这时,林素发现不对劲了。
  她儿子这个书包,太新了。
  林素在亮亮上了初中之后,一次都没管过他,只在他小学毕业的时候,去夜市摊上给她儿子挑了一个最便宜的书包。这么两年多背下来,那个书包早就破的不成样子了,亮亮自己拿着针线缝了又缝,这才勉强能背。
  可这个书包,明显是新的。
  而且不管是从做工还是从面料上来说,都好的不可思议,林素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个质量绝对不是在夜市摊上能买到的。
  林素当即就怒了:“好啊你!你竟然敢背着我偷家里的钱去买书包!”
  “我没有!”亮亮委屈的大喊,“这个书包是一个心好的企业家资助我的!”
  企业家?
  林素一听,当即来劲了。
  她收起了刚刚的脸色,温柔的拍了拍亮亮的头,也不提存折的事儿了,满面堆笑的把亮亮拉到了椅子边坐下,然后亲切的拉着亮亮的手。
  亮亮已经被这一系列的变故搞蒙了。
  “亮亮啊,”林素整理了一下措辞,“你看,这位企业家这么有钱,心又这么好……不如,你去跟他说,咱家特别苦,让他资助我们一点钱好不好?这样妈妈可以给你买一个大房子!咱们俩住着也舒服。”
  亮亮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妈妈真不是个东西。
  “妈,你先看看这封信再说吧。”亮亮把那封信拿出来,面无表情的递给了林素,“这是那位好心人托我交给你的。”
  林素看着那厚厚的一个信封,眼睛当即就亮了:“哎呀这么厚!妈妈看看啊。”
  她撕开封条,里面的照片哗哩哗啦的掉了出来。
  上面拍的都是林素——有她破坏衣物捐赠箱,把里面的衣服偷出来自己穿的;有她偷摘人家果子的;有她殴打亮亮的……林林总总几十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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