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和温妮就在附近,他们的距离不算远,也说不上近,两个人各有各的交际圈,这两个圈子又有重叠的部分。虽然同为奥登的朋友,认识的时间也挺长,但两个人其实没有那么熟,非常适合发展超出朋友之外的关系。
他看了一会儿博瑞,又看了一会儿温妮,最后决定朝温妮的方向走去。
在他距温妮八十米左右的时候,对方突然抬起头,愣愣地盯着他,仿佛站在红毯上的新娘等待着丈夫向她走来。奥登把手链从口袋里掏出来,尚未递给她,她已经一把抢了过去,激动地尖叫起来:“我愿意!”
她把手链贴在脸上,幸福地说:“你知道吗,我等这一天等了很多年······”
“这是博瑞托我送给你的。”奥登含笑望着她,像婚礼举行时穿着白袍站在夫妻中间的神父,是整个婚礼上最冷淡也是最真情实意的人,“祝你们幸福。”
温妮还握着那串手链,目光呆滞,跳动的火光映着那张娇美的容颜,心动名单可以从草坪排到城东郊外,但是里面不会有奥德里齐·曼德尔这个名字。
“谢谢。”她僵硬地道谢。在奥登转身即将离开的时候,她才想起来问一句,“你希望我和他在一起吗?”
奥登想了想,陈述道:“我见过你们接吻,博瑞的脸红了。我和他认识十年,从来没见他红过耳朵。”
如果安塞在这儿的话,肯定会嘲笑他,说这是他听过的最烂的撮合情侣的话,即使安塞本人从来没有做过红娘。可是现在这里只有奥登一个人,刚才的话也是他能想出来的最诚恳的话,他在心里对博瑞说,好兄弟,我只能帮你到这了,希望你抓住机会。
然后在篝火舞会的下一个环节即将开始的时候退场。
与此同时,安塞正在城门口焦急地等待着。今天下午,信使说有人急着找他,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还以为是父王来算帐了,便慌慌张张地跟着信使离开。直到站在城门口,被燥热的夏风吹了半小时,才勉强恢复神志,觉得自己简直是杞人忧天、异想天开。
——一个没有什么势力的、被送去和亲的十四王子,他是跑了还是死了,其实根本不重要。
信使告诉他,来找他的是一位女士,坐马车,有很多仆人,十四天前就给老国王递过申请,估计还有一个小时就能到,因为这几天事务过多,直到收拾废纸的时候老国王才想起这一茬,连忙派他送信。
安塞道过谢,送了两枚银币,他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临走前报过两遍自己的名字,请求王妃有事一定要找他,但安塞并没有记住。
他绞尽脑汁,也没能想出一个认识的贵妇,只好眼巴巴地等着,这一等,就等了三个小时,腿都站麻了,心情从平静再到愤怒最后重归平静,这才等来贝莉卡的马车。
温妮、戴安娜、王后陛下······他想过很多人,就是没想到还能再见到贝莉卡。
贝莉卡穿着一件嫩黄色的长裙,裙摆巨大,布料柔顺,褶皱间镶满珍珠,跟所有遭受婚内家】暴的妇女一样在大夏天依然选择长袖。她的长发被高高地挽起来,用一顶镶满钻石和水晶的王冠固定住,脸上的妆容看上去挺淡,实际上遮瑕比水粉颜料还要厚。
“日安,殿下。”她冷淡地说,仿佛两人之间千里迢迢赶来的那个人是安塞,千辛万苦递交申请的人也是安赛。
安塞冲她伸出手,让她能挽着自己的手臂。透过裙摆,隐约瞧见一双亮晶晶的高跟鞋,鞋跟很高,目测有十公分,对于自己来说,是稍有不慎就会摔断腿的程度。
他们没有坐马车,因为贝莉卡说想要参观一下马第尔达王宫的风景,于是两人在大路上慢吞吞地挪动着,身后跟着十几个仆人和五匹黑色骏马,比带着王后在王国各处巡游的国王还要威风。
“您过得好吗,殿下?”贝莉卡问。
安塞回答道:“还不错。”
两人相对无言,比风还要再安静一点。
过了五分钟,这次换成安塞来寻找话题,于是他学贝莉卡的样子问道:“您过得如何,殿下?”
贝莉卡顿了一下,说:“一般。”
就好像谈论的其实不是两人的婚姻状况,而是路边灌木的长势,或者野花漂不漂亮。
贝莉卡是布拉德里克三世的子女中唯一一个学不会魔法的人——是学不会,不是不会学。她并没有因为无法亲近元素所以学不会魔法而基因变异,变成一个擅长冷兵器的近战女战士。在十岁的生日宴上,因为不会魔法也不会舞剑,差点被父王一剑削掉脑袋。幸好她有一个被所有人称为“天才”的弟弟,如果当年没有安塞冒着巨大的风险说服父王改变心意,可能贝莉卡根本就活不到出嫁。
两人沿着一排修剪整齐的灌木丛走进后花园,在黑暗中装模做样地欣赏了五分钟“马第尔达特有的瑰丽的玫瑰花丛”,接着穿过小路,拐了个弯,来到老国王的寝宫门口。事实上,安塞没有太多机会来到这里,所以对从这里回寝宫的路线仅仅残存一点儿模糊的印象,只好站在分岔路口心不在蔫地思考接下来的路线。
在此期间,贝莉卡一直安静地站在他旁边,重复着“把袖子卷上去一毫米,再慢慢扯回原处”的无意识行为。她不厌其烦地重复这两种动作,仿佛在玩一种幼稚的游戏,但安塞记得,每当她感到烦躁的时候,总喜欢做这种事情。他看着贝莉卡的袖子,刚想问什么,就听见贝莉卡说:“其实我是偷偷来的。”
这句结构简洁通俗易懂的话实在是太过于复杂,以至于安塞一时间无法准确理解,他呆滞地盯着贝莉卡,好像亲眼看到兔子一边唱歌一边把耳朵从脑袋上拔下来然后进浴室洗澡。
贝莉卡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她的嘴唇抿着,余光偷偷地瞟了一眼安塞,然后飞快地移向前方,这座宫殿的窗户很大,折射出两张三成相似的容貌——同样苍白的皮肤、淡粉色的嘴唇,以及漂亮的黑色瞳孔。他们同时遗传了母亲的体型和骨骼,高而瘦,站在一起的时候,仿佛两具冷冰冰的骨架。
“您现在是逃婚?”安塞冷静地问,“还是说婚礼已经举行过了?”
“举行过,该做的都做了,这一次是我想回来,但他不让,所以我就跑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温妮:这是你逼我和他在一起的奥登你个混蛋!(进入钻牛角尖模式)
奥登:现在是撮合时间~
博瑞:一起跳舞,谈恋爱不如跳舞~
奥登为什么选温妮:因为他觉得博瑞拥有照片,可以确定喜欢温妮,但是温妮没什么表示,所以要从温妮这里入手。
接吻的时候温妮是想让奥登吃醋,奥登就类似:啊啊啊亲了亲了他们果然是真的!
第36章 招待
出乎安塞意料,奥登很早就回来了,在这个所有马第尔达人跳舞狂欢的日子,他的身上既没有酒味也没有女士香水的味道,简直比刚出生的婴儿还要纯洁无暇,反倒衬得浑身香气的安塞不那么老实了。
他刚刚把贝莉卡送进客房,毕竟两个话很少且完全没有倾诉欲【望的人,就算强行凑到一起,也只能徒增尴尬。更何况今时不同往日,如今两人已经各有家庭,立场并不完全重合,能说的话题就更少了。
可惜奥登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姐姐,在他眼里,安塞一个晚上没有来找他,下落不明,拥有长达三个小时二十三分钟的空白时间,并且身上沾染了浓烈的女士香水的气味,比那些夜不归宿,回家倒头就睡的丈夫还要证据确凿。
看到他的那一刻,精致的脸蛋上丝毫未见愧疚之情,还试图用一句“对不起,把你给忘了”就想把他打发掉。
奥登的心里瞬间涌上一百二十种不同的酸味,比这天下最会做菜的厨子所烹饪出的菜肴还要五味杂陈、百转千回,不仅如此,吃完还要夸一句“做的好”。
他没有急着去洗澡,而是找了个凳子坐下了,一边喊热一边假模假样地夸道:“你身上好香。”
“有吗?”安塞倒了一杯凉茶放在奥登手边,而后茶杯旁边站定,撩开衬衫下摆仔细嗅闻,白皙柔软的小腹几乎要贴上奥登的脸,“我不喜欢这个味道。”
他又保持这个姿势凑近奥登,很认真地询问道:“你喜欢吗?”好像真的只是想要讨论一个有关个人喜好差异的普通问题。
于是直到第二天奥登也没能再想起什么陌生香水和不认识的访客,他被心上人迷昏了头,把烈酒当水喝,直到日上三竿也没能清醒过来。
但安塞醒得很早,毕竟他还有客人需要接待。在寝宫到客房的这一段路上有好几位女仆向他行礼,他也一一应了,直到拐进一条偏僻的小径,才停了下来,靠着墙缓了一会儿。安塞的腿很酸,走两步就不由自主地软一下,随时有可能直接跪倒在地,腿根尤其麻,完全不适合早起,他的腰很疼,稍一用力就能听到“嘎吱嘎吱”的声响,仿佛一扇年久失修的旧门,被贼人狠狠推开,又一脚踹回原位。但他不敢耽误太多时间,只休息了几分钟,就扶着墙慢慢地朝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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