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奥登没有喝,这个满脑袋美酒、派对、烤全牛以及打架的金发傻瓜居然破天荒第放下酒杯,湛蓝的眼眸中挂满寒霜,紧盯着那个站在身旁,面色苍白的人。
“你喝一个试试看。”他的语气严厉,下颌线紧紧地绷着,一只手按在腰间,仿佛只要对面的人有什么轻举妄动,他就会立刻抽出佩剑,把那只拿着酒杯的胳膊斩断。
与此同时,在那个“你”字尚未说出来的时候,安塞已经把酒杯狠狠地摔到地上,杯子立刻碎成好几块,杯中酒淋在地毯上,发出“刺啦”一声轻响。不难想象,若这酒顺着口腔流进食道,饮酒之人会死得多惨。
站在他们旁边几步之遥的一位女士立即发挥特长,发出能让大厅里所有客人都能听清的尖叫声。
有一就有二,乍一听到尖叫声,立刻有几位胆小而不明真相的夫人跟着尖叫起来,一时间,大厅之中噪声不断,几乎已经把音乐家们的风头都盖过了。
安塞把手藏到身后,无辜地与他的丈夫对视。他本以为摔了杯子之后必有一场恶战,谁知魔法尚未开始使用,变故已然发生。
人群开始乱窜。
奥登下意识地护住安塞,把他牢牢地抱进怀里,既要防止踩踏事故,又要保证小王子不被撞到,还要找准机会掐着嗓子大声提出质疑:“陛下,您不是只有一个十五王子吗?”
客人们开始压低声音讨论起来,虽然他们自以为声音足够小,但架不住参与的人太多,这细微的声音汇聚在一块儿,伴随着尖叫与舞曲,台上这位据说刚刚成年的妮娜公主突然放声大哭起来,国王陛下稍有不慎,就像是没有骨头一样从轮椅上滑落在地。
奥登换回原声,指着毒酒的遗骸厉声喝道:“布拉德里克三世,您意图谋害马第尔达未来继承人的王妃,作为马第尔达的未来继承人,我有权解除两国的停战和约。”
老国王气得一脚踹翻分红轮椅,把心爱的扩音设备拽到面前,开始下达命令:“给我抓住那个该死的安斯艾尔······不对,直接杀死他!直接杀死他!”
护卫队队长抽出长剑,带领他的士兵向安塞走来,几十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眼睛紧紧盯住目标,雪亮的剑光映照出一张张惊慌的面容。
奥登抬起手,做了个手势。
队长的脚步突然顿住了,他想起了什么,舞台上的布拉德里克歇斯底里地叫道:“锁门!锁门!”
但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属于马第尔达的三千个士兵踹开大门,挥舞长刀,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
一些新贵族抽出匕首,站到了护卫队队长身后,音乐声早就停了,作为最早一批逃脱的人群,音乐家和一大半的女士早就不见踪影。
奥登冲领头的士兵比了个手势,示意自己先走,然后牵着安塞的手就往外跑。
他们穿过长长的、带着落地窗的走廊,路过布拉德里克三世的书房,差点撞倒几个巨大的花瓶,身披静谧夜色,脚踏柔软月华,宛如童话里那对私奔的土拨鼠夫妇,妄图逃离张牙舞爪的宫殿,只为追逐繁花似锦的世界的一角,浪漫中夹杂些许辛酸。
在绕过杂物间,下楼的时候,安塞看见一个纤细的身影从楼下冲了上来,他应该穿着未成年的王子们常穿的那种黑色袍子,长发随意扎起,怀中抱着一摞书,朝城堡的最深处逃去,只想找一间隐蔽的房间藏起来,以逃脱即将到来的惩罚;而他被奥登牵着,身着纯白礼服,挂饰繁复,像极了一个真正来自冰雪王国的,矜贵的王子,城堡之外的每一处地方都可以是目的地。
擦肩而过时,两人互相点头示意,他看清了那张与自己相似的,只是更为稚嫩的脸,然后黑袍匆忙离开,消失在拐角处。
十三岁那年,忘了做过什么事,只记得被父王评定为“极为恶劣”,便有十几个人追着他毒打。他躲到杂物间,把门反锁,自以为脱离危险,最终还是被人发现,从看似安全的房间里拖出来,打得半死,病了大半年。
父王就是这样,他可以只凭一句话,一个念头,某些莫名其妙的理由,随意地掌控一些人的生死,不得反抗。
奥登带着他七拐八绕,路线记得比他还要清楚。两人很轻易地就离开了城堡,推开大门,马车和马就停在外面。
马是安塞为奥登准备的,特地从马厩里牵出来,早早地备在外面,好让这个人顺利离开,最好毫发无损。
马车是奥登为安塞准备的,他早就知道安塞的马车没了,赶车人也没了,便派士兵弄了一辆新车,雇来新人,旧人已逝,旧车他修不好,只好尽全力弥补,但求搏得心上人一笑。
车夫见两人没有骑马的打算,便把多出来的那匹马也绑在马车前,待二人上车后,架起马车离开。
没过多久,三千名士兵一股脑儿从王宫大门处冲出来,声势浩大,追着马车离开。
马车里依然是一片黑暗,即使灯就挂在车门旁边,但没有人想到要去点亮它。
安塞坐在奥登的腿上,这是他的丈夫最喜欢的姿势之一。他把下巴抵在对方的肩膀上,用两条胳膊环住对方的脖子,心跳因为长时间的奔跑而加快,尚未恢复。
“我想吻你。”他用气声说,“我想吻你。”
“真巧。”他的丈夫这样回答道,“刚才灯一灭我就想这么做了,可惜时机不够好。”
没有什么时机比现在更完美。
他们紧紧相拥,仿若世上最亲密的一对爱人,经历过试探、表白、约会、婚礼、育儿、偕老的正统爱人,而不是半路出家、跌跌撞撞、彼此心意不明的普通夫夫。
但他们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接吻,气息交缠,唇齿相依,黑发与金发交织在一块儿,把最黑的那一段夜晚硬生生撕开。
然后涂上随心所欲的颜色。
什么都不在乎。
作者有话要说:
土拨鼠的童话是我编的,以后在番外里面补上吧,就当作是普尔黑利大陆的睡前读物啦。
不太会写什么权谋,本文主要是谈恋爱。
第32章 回家
曼德尔夫夫是在第十天的傍晚才到达马第尔达王城的,虽然他们的马车拥有三匹年轻而强壮的匹马和一位经验丰富的优秀车夫,但是,很不巧,每一匹马都拥有自己想去的方向,而车夫的想法又与他们完全不同,这就造成了一个四方割据的尴尬局面,而坐在马车上的夫夫时常处于一种微妙的类似于凌迟的糟糕局面中。
第一匹马名叫鲍勃先生,位于马车的左前方,带领奥登从马第尔达到弗雷德卡来,现在又到了领着主人回去的路上,见识过战场上冲锋陷阵、刀光剑影,也经历过奏凯而归的荣光,是他最爱的坐骑。鲍勃先生毛色纯黑,四肢修长,鬓毛被修剪得很整齐,眼睛闪闪发亮,野性与斗志充斥其间,当他四蹄翻腾,飞速奔驰的时候,被包裹在黑亮皮毛之下的紧实的肌肉纹理便尽显而出。他最喜欢西北方向。
剩下的两匹马按照心情行事,它们都是由奥登派人在弗雷德卡的贵族那里换来的,中间这匹是普通的枣红色,最右边那匹则拥有棕白相间的匹马,体型不胖不瘦,速度不快不慢。最开始他们的名字统一为“吁——”,但是奥登,这个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烦人鬼,非要替两位先生取名,于是在回程的第一个小时内,吁和吁就得到了他们的新名字,分别是瑞德和弗拉乌。
至于新马车夫,一上车,他就迫不及待地说个没完,没完没了地叽叽喳喳,好像已经八百年没开口说过话似的。他告诉曼德尔夫夫,自己的名字是堂吉诃德,来自马第尔达,在没干这一行的时候曾经是个骑士。
马第尔达遍地都是骑士,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真正令安塞在意的是他的名字,小王子总感觉在哪本书上见到过,但他怎么也想不起来。
于是他问:“怎么称呼?”
——虽然他很有可能这辈子都不需要亲口叫出车夫的名字。
车夫快活地回答道:“您可以叫我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是你的名字吗?”
“是的殿下。”
“我要知道你的全名。”
“堂吉诃德,殿下。”
“你的姓氏呢?”
“堂吉诃德,殿下。”
“你叫堂吉诃德·堂吉诃德吗?”
“我就叫堂吉诃德,殿下。”
“你······”
最后一个问题还没来得及问出口,就被奥登中途截住了。可怜的丈夫被丢在一边,已经有足足两分钟又三十六秒,既寂寞又苦涩,感觉舌头正朝着青梅的方向进化,含在嘴中酸溜溜的。于是他抬手就把小王子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腿上。
“三次。”他轻声说。
安塞冷静的告诉他:“与其他事情无关,纯属好奇。”
“与其他事情无关,就想决斗。”奥登把话完完整整地还给他,但他的目光比弗雷德卡的蓝月还要温柔。他们额头抵着额头,手腕贴着手腕,呼吸交缠在一块儿,心跳的频率相似,奥登又说,“我可以邀请他决斗吗,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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