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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仙为患 完结+番外 (圈地自萌)


  “徐岚!”
  带着怒意,中气十足的一声吼自耳边响起。
  “你少他妈在那儿吓唬小孩!”
  闻声,狼王抬头一笑,对来人说:“不逃了?”
  匆匆赶来的和尚飞过一记眼刀,狠狠落在手执香茗的狼王身上:“贫僧光明磊落,何来逃跑一说!”
  带欲的双眼刷过和尚英俊的面庞,狼王轻声笑,很不怀好意:“大师不用逃,是我偏要追,追到天涯海角,追到黄泉碧落都行。”
  听到这话时,商响已经偷偷挪到了楼梯口。
  他放心不下,在逃与不逃间犹豫着。黑而圆的眼睛滴溜溜,直盯着和尚背影瞧。
  许是这眼神冒犯了狼王,俊秀青年眉尖微蹙,声音冷肃的喝道:“滚!”
  商响被这声怒喝吓得差点现了原形,跌跌撞撞逃下楼去,连回头看看的胆子都没有。
  心里有个声音在告诉他,不跑就会没命、不跑就会没命……
  回道观的路上,商响一直在怨:臭和尚,自己惹了身烂情债,偏连累小爷受惊!
  可怨归怨,商响还是担心和尚。怕他不驯服,叫那凶神恶煞的狼王弄出个什么好歹来。
  蹲在墙角,小老鼠搜肠刮肚的想着对策。
  “在想什么?”
  循着声音抬起头,商响先是看到了干干净净的灰衣摆,然后是肖吟逆着光的脸。日光在他轮廓上笼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俊美得如同贬谪的仙,如同上古的神。
  “道长……”商响失神的呢喃。
  许是被狼王恐吓出的惧意尚未消弭,那声音小小的,带着点怯,像是拂尘上的丝,轻轻划过,挠得人心痒。
  等肖吟意识到时,手掌已经放在了商响生着细软发丝的头顶。
  眼皮一跳,又不着痕迹的收回手去。
  那双黑眼睛里满是未散去的惊怯,以一个叫人心乱的角度,颤颤瞧向他。
  “狼王来渝州找和尚了。”
  商响在肖吟身长玉立带来的阴影里缓缓直起腰杆,他灵神无主,想讨一个主意。
  可肖吟却微微冷下目光,心中有种不满,却又说不清。
  类似的情绪在最近频频登场,许是寿限将至的预兆。
  “那是他的劫,你不用管,也没法管。”
  肖吟说。
  商响懵懂点头,几缕碎发散在了额前。
  肖吟垂眸瞧着他,手掌上还残留着小小头顶上的柔软触感,拇指忍不住轻轻摩挲着掌心。
  和尚回来时早过了晚饭,向来吃比天大的人,破天荒的没有喊饿。
  商响给他留了馒头,一直在蒸屉里温着,端出来时还热着。
  “小响,还是你最温柔体贴。”
  和尚伸手捏了捏商响的脸。
  “嘶……”力气不小,捏得老鼠精面颊犯疼。
  用力拍开和尚的手,商响凶巴巴的吼:“吃饭就吃饭,少对小爷动手动脚。”
  和尚笑了笑:“今天委屈你了。”
  商响扭头哼了一声,同时生了好奇心,他试探着:“你和狼王牧匙是什么关系呀?”
  和尚掀了掀眼皮,微微笑了一声,目光却不知落到了何处:“睡觉的关系。”
  话里很有些不情愿的意味。商响看着他,又问:“是他强迫你的?”
  “不是。”和尚边说边吃着馒头。
  他吃得投入,吃得急切,样子犹如饿死鬼投胎。仿佛只有吃饭才是天下一等一的大事。
  冬日夜长,和尚吃完没有多久,夜色就变得浓沉起来,只有一钩残月流霜披甲,干巴巴的映照着院落中的树影。
  每天一沾枕头就鼾声震天的和尚,在今夜裹着夜色出了门。
  花妖百转千回的吟哦,也在今夜偃旗息鼓。
  一只没来得及飞走的寒鸦停在了院子里的梧桐树上。
  可是,任凭它的叫声如何凄切,也叫不破头顶的沉沉夜色。它只能等待天明,等着云开雾散日升起。


第十七章 惊雷
  十一月的头一天,下了雨。
  雨不大,细细绵绵像一场大雾。可毕竟下在冬季,总归还是冷。
  商响搓了搓发红的手,整个人缩进厚实的棉袍子里,只露出一双黑色圆眼。
  狼王在渝州住下了。
  他买下陕西街美丰银行附近的一栋小洋楼,舒舒服服过上了体面人的生活。这只千年狼妖出手阔绰,性子又稳,没人将他当妖怪,都当他是个手里很有些钱的生意人。
  并且,这个生意人还英俊,还温良,像个完美的情郎。
  城中好些个小姐都辗转打听着这位新来的富贵人物,有含蓄的,有奔放的,萌发的春情蠢蠢欲动到了三教九流的茶馆。
  茶客们咀嚼着这位身份神秘的有钱人下茶吃,编出了千变万化各种故事。
  故事里,狼王成了落魄的前朝后裔,成了靠着做买办发家的假洋鬼子……总之,说什么的都有,单单没有人怀疑过他是妖。
  另一件被人们津津乐道提起的,是近来发生的几起怪案——
  活水豆花老李家的大女儿,二府衙宁家的丫鬟小平,曹局长新娶的五姨太,都遭了毒手,横死在家中。
  死状如出一辙——瞪圆了双眼的身躯被吸走了所有的青春美貌,尸身上紧紧裹着一层蝶翅上的鳞粉。
  谈及此,茶客们先是唏嘘,死的都是顶顶漂亮的美人,他们感叹红颜薄命。然后,才开始谈论起几桩案子的怪异——
  是妖怪作祟吧……
  人们这样猜测,却又不好笃定。因为这是个文明的新世界,摩登新潮、信奉科学。
  于是,人们也就只是说说,当成有意思的谈资,眉飞色舞的说一说,没有人深究这丝毫与己无关的事情。
  妖也好,鬼也罢。世道这么乱,打仗比鬼怪可怕。
  回到道观时,商响遇上了狼王。
  文质彬彬的白面青年穿着身青色长衫,长衫外头罩了件绀色暗纹马褂,扣门处一节金光闪闪的怀表链子,富贵又时髦,活像个文明先生。
  然而,这位文明先生、城中新贵,自从在渝州安顿下来后,便日日往穷街陋巷的破道观跑,风雨不辍。
  商响对他很是心有余悸,见了恨不得绕道走。
  狼王躬身施礼:“请问悟虚在么?”
  商响暗自嗤笑,这会儿倒是客气了,之前装什么大尾巴狼!
  和尚见着他,也很苦不堪言。
  “徐岚,你不用日日都来的。”
  狼王很是委屈,神情像是被主人丢弃的大狗:“那你搬来跟我住吧。”
  白悟虚哭笑不得,呛到:“哪有和尚住小公馆的?”
  简直不伦不类贻笑大方。
  “那我搬来和你住。”好享受讲排场的狼王没底线的妥协。
  和尚说:“这是肖吟的地方。”
  狼王一撇嘴,不开腔了。
  像雾一般的冬雨一直到了深夜还没停,承欢过后的花妖少年静静立在雨中。
  那样的悲凉凄美,叫人挪不开眼。
  变回原形的商响坐在屋顶上看他,脑海中反反复复却是肖吟那双含情的眼。
  呼出来的气,在冷风中凝成白色烟雾。从雾里传来一声轻叹,像蝴蝶扇动翅膀的声音。
  确实是蝴蝶。
  缩在烟囱边的小老鼠抬起眼,瞧见一只碎了翅膀的蝴蝶,穿过绵密细雨,停在了孤独寂寥的院落中。
  “你来了。”花妖微微笑。
  蝴蝶抖动着破烂不堪的翅膀,在一阵冰冷的白烟中化成了人形。
  女子目如秋霜。
  身上的皮肉,却是被烈火烧灼过后的丑陋。
  “怎么成了这个样子?”花妖叹息着问。
  蝴蝶精笑了,声音轻而温柔,像在讲述一个遥远又完美的梦:“我飞去西天佛界,扑了佛祖坐下那盏长明灯。”
  花妖摇头,连声问着:“何苦呢?”
  蝴蝶说:“天性吧,蝴蝶生来就是要扑火的。”
  只是,她看不上这滚滚红尘中的万千明灯,唯有至高无上那一盏,方才能入她的眼,方才值得她以身相欺。
  即使遍体鳞伤,体无完肤。
  一路自极乐世界逃到烟火人间,靠蚕食美貌女子的阳寿,勉强维持着余命——她是妖怪,害人也是天性。
  “最后还是想见你。”蝴蝶盈盈含笑,“在天罚到来之前,想求你给我一个解脱。”
  “好。”花妖点头,答得干脆。
  他本是孤独长在峭壁上的一朵花,这只敢于逆风飞到山谷最高处的蝴蝶,是他几百年来唯一的朋友。
  蝴蝶说:“我想死在你手上,免得受那劳什子天罚。”
  她不后悔,所以不认罚。
  扑向永世不灭长明灯的那一刻起,她就算好了自己的死法。
  花妖动了手,非常温柔,蝴蝶在雨夜里轻声笑着,化成了一道绚丽的光,美得灼人。
  直到她的精魂尽数散去,商响才敢从爪子的缝隙中偷偷睁开眼。
  下了一整天的雨,似乎停了。
  作祟的蝴蝶精消无声息的消失在了那个雨夜里,城中再没发生什么怪事。可茶客们的谈资却并未减少,而今他们谈的是段子棋与黄小姐的婚事。
  至于为什么从何小姐变成了黄小姐,商响不大清楚。只在众人口中得知,这位黄小姐不论相貌家世,都远胜那位何次长的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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