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地上爬起来,仰头便见冬霆军的骑士们围成一圈,神色复杂地看着我。我拍拍衣襟上的雪粒,走到最前方,迎面看到几十英尺外一座五彩斑斓的城堡。城堡的围墙绘着诡秘而古怪的图腾,动物、人类和千奇百怪的植物被奇妙地组合在一起,就像是某些能够追溯至远古还尚未演化的古生物。我眯眼看去,那些围墙上的图案变幻多端,相融相离,每一笔颜料都犹如流动的水波在砖缝中漫延。
巴克豪斯元帅沉重地朝我走来,“这就是血女王的城堡。不过,她有一个提议……”
不等他继续说下去,一个幽谧的声音溶进透明的空气,钻进我的耳膜与神经——是那个把我拉入幻境的婊|子的声音。
——“我知道你们到刺青城堡的目的。”
我拍了拍脑袋,阴沉地盯着和女人的声音一样妖异的刺青城堡。这不是单独针对我的传声术,其他人应该也听到了。冬霆军团的不少骑士都拔出宝剑,伺机而动,包括那个傻蛋,还挺像模像样地挡在我身前。
女人笑吟吟地说,“只让莱蒙·骨刺一人进来,我就答应你们的请求。如果我发现有人偷偷跟在后面,你们今天谁都别想回去了。”
“休想!”傻蛋怒吼道,“这是陷阱,父亲,我们不能让他一人进去!”
我瞄他一眼,脑子里蓦地想到一句绝妙的挖苦,但还是咽了下去。巴克豪斯元帅凝视着城堡,陷入沉思,看上去似乎难以抉择。
“不必纠结了,元帅。我直接进去,反正你的士兵都是些杂碎,起不了什么大作用。”我懒得这么耗下去。这帮自诩正义的人士就爱陷入自我矛盾的境地,其实偶尔虚伪一下也没什么,起码我现在想不到比孤身前往更高效的办法了。
反正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我抚摸着斫骨刀。我亲爱的乖乖似乎有点渴,在我的指下躁动不安。元帅和傻蛋一齐用那种母牛般忧虑的目光望向我,撒旦啊,我有点受不了。
“这个你拿着。”
元帅郑重地交给我一只铜号角,道,“遇到险情,就吹响它,我们会立即进去城堡援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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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推脱,干脆地将号角系在腰间。临走前我向乞乞柯夫使了个眼色,他点点头,灰蓝色的眼睛在烟雾后若隐若现。
我大摇大摆地走到了城堡门下,门扉被密密麻麻的铆钉嵌出两只亮闪闪的贝壳图案。贝壳的中间似乎各有一只滴溜溜乱转的活眼珠,我一边一指把它们戳得稀烂,听到眼珠子发出了嘶嘶的惨叫声。
我抽出手指,上面湿漉漉的,挂着晶莹的黏丝,仿得还挺逼真。我跨入城堡大门,铁门在我身后轰然关闭,像一座幽闭的监狱。脚下的地砖纹案和围墙一样古怪,密密匝匝的一堆眼珠子、红血痘、黑斑点,巧妙地搭配重叠在一起,像花豹的外皮,或者教堂能迷瞎人眼的彩绘玻璃。还有头发一样密集的波痕,随着我的步伐丝丝缕缕地荡漾开,仿佛砖下还藏匿着一个虚拟的万花筒世界。
【我的名字是茉蕾妮,当然,其他人都习惯叫我“血女王”。】
我逐渐接近城堡中心,那个女人的声音也愈发清晰,直到我站到一扇鲜红的木门前,她的声音就隔着一道纤薄的木层,如黄昏路牌上的暮鸦,朝我诡秘地张开翅膀。
【欢迎来到我的城堡,王子殿下。】
第30章 疯狂艺术家
壁画上的生物在为我指引方向,那些怪物看上去就像从创世纪孕育至今的邪恶。一个长着鳄鱼眼睛、穿山甲外壳和蝉翼的土拨鼠一直在抻着脖子尖叫,我一刀朝它砍过去,这死耗子嗖地钻到地底消失不见。
后面我也懒得大惊小怪了,因为刺青城堡的构造完全不能按现实参考。画中的生物跟向日葵花盘似的跟着我转动,仿佛我才是一个奇货可居的异兽。旋转楼梯就像悬浮在半空的积木,被无形的磁力操纵着来回摇晃。我跳上一阶上下游走的深蓝色木板,被它直接带至第二层,那里的场面更让人匪夷所思。
如果说城堡第一层壁画的基色还是泥土的黄褐色,第二层就是透明玻璃般的蔚蓝,深海中的浮游生物就像五颜六色的丝绒,落在摇曳的水藻和坚硬的珊瑚礁上。一只庞大的蓝鲸张开两只侧鳍,缓慢地从我头顶滑过,震得我头皮发麻,隔断了丝绸般的微光。我伸手去抓,水面在手腕处荡起银光粼粼的波纹,就像无数细碎的珍珠喷涌洒落。
我回忆了一下这座城堡的高度,觉得再上一层差不多就是顶楼了。我在蔚蓝浩瀚的海底世界探寻出口,鱼群和水蛇自我的腋下和腿间穿过,有些虾米和牡蛎还黏在我的裤脚上,像不小心溅上的泥点子。我载着这些海底的小虾兵蟹将向前走,身体越来越沉,浑身透出一股新鲜的鱼腥味。
终于,在海洋的尽头,我看见一只打鼾的珍珠蚌,粉红色的舌头看上去就像一张富有弹性的床。我抖索下身上的小生物,一脚把那有我半身高的珍珠踢远,纵身一跃,愉快地弹到了蚌的舌头上!
嘭啪!受到惊吓的蚌壳骤然合拢,转了几圈,跌在湿黏的海泥里。当蚌壳再度开启,我终于到了城堡的第三层。撒旦啊,这层的画面给我的冲击尤为强烈,即使看到了猪头的美人鱼,我也不会比现在更震惊了。
因为这就是一间空旷的画室,褐色的地板打了一层亮晶晶的蜡,厚重的帘幔就像舞女曳地的长裙,半遮半掩后的墙壁挂着一排金锡色的画框。整个房间的基色是一种沉暗的桃红色,左侧是一张圆桌和几把椅子,右侧的窗台上摆放着一只插有蓝色曼陀罗的红釉花瓶,现实到不可思议。
“欢迎来到我的城堡,王子殿下!”
一个浮夸的声音响起,听上去就像喝假酒喝多了的波波鲁——那股疯劲令人似曾相识,但眼前的家伙和波波鲁古板的修士造型可千差万别。这个瘦高个男人把半短不长的黑发梳成一个光光的背头,唇边翘着两抹黑油油的小胡子,随嘴唇的开合动感地弹跳。他上半身穿着白色的内衬衣和黑丝绒皮裘,但下半身却穿着一条南瓜色的大灯笼裤和尖头船形靴——然而再仔细一看,你就会发现他压根什么也没穿。那些衣饰都是用颜料画上去的,几乎能以假乱真。
好一个疯子。我似笑非笑道,“哦……血女王茉蕾妮?”
“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个小胡子男人发出一阵痉挛般的大笑,就像野猪打嗝,仿佛对他来说能发出笑声的不止是嘴,而是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
他笑眯眯地喊,“茉蕾妮,出来让我们的王子殿下见一见吧!”
说着,一只毛绒绒的布偶从他背后钻出。小胡子男人抬起套有手偶的左手,惟妙惟肖地学着幻境里的婊|子的娇喘声,说道,“嗨,王子殿下,我亲爱的,我一直在等你……”
我道,“我看你他妈是想被我砍成两半。”
“哈哈哈哈,稍安勿躁,亲爱的小王子!”他瞪着那双又大又圆的眼睛说道,“我没有骗你,其他人的确管我叫‘血女王’。而我真正的名字是‘莫雷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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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雅的词汇很难形容我现在的心情,如果尝试一下粗鄙的俚语,那就是“操他妈的蛋”。谁能想到传说中的血女王其实是个有蛋的蠢货。我以为一个咋咋呼呼的波波鲁就挺考验我的耐性,没想到疯子莫雷尼更胜一筹。这些坚信某种信仰的家伙大多有种走火入魔的癫狂之态。
我坐在桌边,莫雷尼正得意洋洋地要给我看他伟大的画作。我环顾一周,看到了曾让我陷入幻境的夜光森林和荒野大漠的画。这个疯狂的艺术家或许比我想象得要危险,毕竟他可是受托于艾略特来看管宝物的家伙。
我道,“为什么你的别称叫‘血女王’。”
“哦,那是一场华丽的误会。你知道,对于艺术家来说,世界不过是一只鸡蛋,而性别仅是符号。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我的模样,而很多人都不知掩在其后的我的真面目。我曾为了一项奇迹般的行为艺术,头戴酒红色的假发,技巧性地将全身割开细小的伤痕,让鲜血沿着一定的轨迹向下流,淌成一件血做的衣裙。”
我冷笑道,“艾略特让你在这里看管皇冠和银麟骑士的盔甲圣剑,你就成天发这些无聊的神经?”
莫雷尼忽然怒不可遏地一拍桌子,“别跟我提艾略特!他是个白痴、傻子、无药可救的庸人,根本理解不了真正的美丽!他想让我成为他的部下,但我才不愿为一个有眼无珠的瞎子效力!我的力量只能被真正的美丽和懂得欣赏美的人支配!”
画作上的某个植物扭动了一下,我能听见它缓慢生长的撕裂声。“赋予画作生命与灵魂的艺术家”,眼前的疯子的确配得上这个名号,虽然那些画越是真实,越让人恶心罢了。
我叠起双腿,盯着他,缓慢地说道,“我不认为我是个能欣赏你画作的超凡之辈,那你叫我进城堡的目的为何?”
莫雷尼的两撇胡子跟弹簧似的动了一下,他意味深长地站起身,意味深长地看向我,看得我想戳烂他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