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芭拉双眼瞪得大如转轮,盯着范文特那张僵死的脸,“我没听错吧,他可是个死人。”
乞乞柯夫道,“你没听错。波波鲁,过来一下,婚礼需要一位神父来主持。”
波波鲁和芭芭拉的反应一样惊异,“主啊,乞乞柯夫,婚礼需要彼此交换誓言的,可这个人已经死了!”
“我知道。”乞乞柯夫咧嘴笑道,“所以我都准备好了。”
他打开那只光泽幽冷的铁匣子,从里面钻出一条肥硕的黑蜈蚣,细密的足肢沙沙作响,风驰电掣地朝修士扑去!波波鲁尖叫着蹦了一下,那黑蜈蚣径自绕过他,爬进了黑德·范文特脖颈血肉模糊的断口处。它一半身子钻入头颅,一半身子钻入身体,如一条人造脊椎,将断裂的尸体连在了一起。
“啊!”波波鲁惊呼一声,“又是邪教!”
瘸腿赖格举起锤子,凶狞地说,“你他妈吵死了,狗屎脑袋!再嗷嗷乱叫我砸碎你的膝盖。”
乞乞柯夫怪笑道,“别威胁他,赖格。波波鲁现在可是神的代言人。”
不得不说瘸腿赖格的铁锤起了关键作用,波波鲁咕咚吞咽了一下,缩到老人身后,“我该干什么?”
乞乞柯夫瞄了一眼尸体和芭芭拉,“为这对新人宣读婚礼誓词。”
“等等。”芭芭拉尖声道,“我不要嫁给他!”
乞乞柯夫道,“这能让你解除咒语。还是你觉得和一个死人做不到?我说了我有办法。”
“不……”芭芭拉晃着头,焦躁地说,“我,我做不到……婚礼对我来说……太……神圣,神圣而忠贞……从小我就很排斥它,我受不了……”
乞乞柯夫道,“那你就能忍受做一个侏儒?”
她默然垂下头。老头子吧嗒吧嗒地抽着烟,忽地说道,“因为莱蒙吗?”
芭芭拉眼里盈满泪水,她点点头,又使劲地摇摇头,吸了吸鼻子,“不是,才不是因为他……他就是个凶巴巴的小屁孩……但是,婚礼对我来说真的……无法那么随便,乞乞柯夫……”
“莱蒙让我带给你一句话。”老人凝视着她布满泪痕的脸,说道,“记住那些唾弃过你的男人,让他们将来像狗一样舔你的脚。”
芭芭拉苦笑几声,在瘸腿赖格吱吱啦啦的磨牙声中平静下来。她跪坐在黑德·范文特的尸体旁,对波波鲁道,“我已经准备好了,神父。”
“那好。”波波鲁又兴奋起来,沉浸在宣誓的喜悦中,完全忘记了新人之一是个尸体,“以主伟大光明的力量为证,我宣布你们即将结为神圣的夫妻。从此你们将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忍受着对方永无止境的无理取闹。小祸当头,争吵不休;大难临头,各寻出路。对方就是你前世的债主,你今生的冤家。你们无时无刻不想杀死对方,却不得不被道德和责任束缚,日复一日过着寡淡而无趣的生活……”
残废三兄弟在后面哄然大笑。芭芭拉蹙眉道,“这跟我听说的怎么不太一样?你别是个假修士吧。”
波波鲁肃然道,“这是我诵读《天经》得到的感悟。不要怀疑它的真实性,新娘!”
乞乞柯夫道,“没错,打断神父的话是对神不敬,芭芭拉。”
波波鲁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日复一日过着寡淡而无趣的生活。尽管这样,你也愿意爱他,保护他,照顾他,和他共度余生,直到死亡尽头吗?”
“见鬼的。”芭芭拉拧着一张臭脸,“好吧,我愿意。”
“非常感谢您,新娘。”波波鲁转头看向尸体,“呃……这位新郎,您的回答呢?”
乞乞柯夫吹了声又细又长的口哨,那蜈蚣当即挺直黝黑多刺的硬壳,咔咔地让尸体的头颅转过一个角度。黑德·范文特的脸突然呈现出一种漩涡般扭曲的形状。他沙哑地呻|吟着,皮肤如晒干的羊皮皱缩打卷,那只蜈蚣埋在他的血肉中躁动,令尸体也一阵阵地抽搐。
那张嘴被硬生生凹出一个哀嚎的口型,说道,“我……愿……意……”
这三个字似乎耗尽了他最后一点力气,整张脸霎时像被榨干般成了一颗□□的头骨,抽搐的手指垂落在地。芭芭拉冷冰冰地嗤笑一声,波波鲁则重重吞咽了一下,道,“代表万能的主!我宣布,你们正式结为夫妻!”
他手中的十字架忽地闪过一丝炫目的光芒,照亮了这间屋子。一股紫色的烟雾忽然从黑暗中溶出,将芭芭拉层层包裹,熄灭了挂在墙上的火把!黑暗重新吞噬了小屋,女人发出了一声尖叫,男人们则用手臂挡住浓烟和旋风,瞪大了双眼,直到一个陌生的身影朦胧地从烟雾中显出轮廓。
风烟散去,那个高挑的人影略一低头,蜂蜜色的卷发如阳光下的瀑布,垂在破烂的短裙上闪闪发亮。那包裹全身的白腻皮肤仿若牛奶色的月光。瘸腿赖格五官扭得如同嚼了几大串辣椒,断臂阿姆嘴张得能吞下颗鸵鸟蛋,独眼艾厄挑了挑眉。波波鲁惊叹道,“主的力量如此神奇!”
乞乞柯夫望着屋子中央那足以照亮黑暗的美艳人影,惊喜地猛吸一口烟斗,露牙笑道,“哟呵,女神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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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驭一匹骏马飞奔是件很爽快的事。我小时候曾这么干过。可惜我骑术不精,枯瘦的腿脚又不能很好控制马镫,直接连人带马翻下了一个山坡,差点摔得像个四分五裂的木偶人,脑袋糊涂得像填了满满的胶水。
他们将我重新带回牢笼。当我奄奄一息地躺在天鹅绒床上,双眼含泪地望向洒进落地窗的粲然阳光,魔鬼爱戎又悄悄拜访我的病床。他站在金光灿灿的窗玻璃和酒红色的床帐之间,抱胸瞅着我,比上次还要高大俊美,肩膀宽阔紧致,每一寸肌肉优美而充满力量,恍若格森雕刻出的神祇塑像。
我拼命缩进被子,不想被他发梢闪动的光芒刺伤。爱戎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拖了出来,怜惜而嘲弄地说,“你这头棕发是怎么回事?自己染的,为了逃出去?父王听说后可大发雷霆呢。他说,‘既然那个混账不愿作索尔家族的一员,就让他趁早滚蛋’。我还为你再三说情,你以后可别再惹父王不高兴了,有点自知之明地活着吧,亲爱的莱蒙。”
说着,他扭断了我的腿。
我从马背坠下来,又被带回皇宫后,足足休养了一个月。我像一坨烂泥般瘫在床铺上,四周堆满了乐谱和诗歌总集。当我终于能拆开绷带下床,女仆却给我抱来了一套崭新的礼服,冷淡地说,“莱蒙王子,这是宫匠给您新订制的礼服,几天后各国的公主将来到这里,您需要打扮得体面一点。”
她不说我也知道自己是个什么鬼样。不用说你们自然也知道一个月不洗澡不刮脸的男孩会邋遢脏臭成什么样。我被女仆们收拾干净,看着镜子里那因为华美衣饰更显滑稽的蠢货,换上了普通的布衫,将肥大的裤脚掖进破靴子里,抱起里拉琴,慢吞吞地走出了房间。
第一缕阳光拂到我脸上时,我还以为今天会发生什么好事。结果在我踏入绿茵草地的下一秒,一面盾牌就冷不丁甩到我脸上,将我和我手里的里拉琴撞飞出去。我听到了男孩们的笑声和嘘声,爱戎的声音尤其刺耳。
还有女孩子咯咯的笑声。上帝啊。在我待在房间里的这几天,宫里都发生了什么?那些陌生的声音环绕在我耳畔,就像噩梦中摇动的手臂,将我的神经从头颅里拔|出打结。我趴在草地上,热烫的阳光恍若针扎,但我却一点都动不了。我的脸上淌下湿润的液体,不知是血是泪,我听到了喉中的哽咽,这让我更痛恨自己的存在。
“你没事吧?”
一个轻柔的声音在我的头顶响起。我没有抬头。那只柔软的小手抓住我抠在泥土里的手,又将我扶起来,直到我露出了一张糊满鼻涕眼泪和淤肿的哭脸。
我的头发还是普通的深棕色,而我的衣衫就像个寒酸的穷汉。
“别哭了,可怜的小仆人。”她安慰我道,冷冷地瞥向人群中央那个放声大笑的家伙,“爱戎是个讨人厌的家伙。他最喜欢欺负别人了。以后他要是仗着他是王子就欺负你,你不要理他,或者来找我,我会帮你的。”
话落,洋桃将一块洁白的丝帕递到我面前,替我擦干净了脸上的污垢。那时我还不知道眼前这个女孩就是我的表妹,那时我还不知道她将是爱戎的未婚妻。我只知道在正午白花花的阳光下,那一排衣着光鲜的贵族子女靠着栅栏,嘲笑这个出糗的蠢蛋,只有洋桃走了过来,把这个蠢蛋从地皮上揭了下来。
那时只有连续五日的晴空,而我就这么轻易地爱上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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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在我耳边呼啸,我听见夹在其中的洋桃的哭声。她害怕极了,靠在我怀里,恐惧颤抖得像只受伤的金丝雀,而我就是那只破坏鸟笼的恶猫,叼着猎物心满意足地在檐上飞奔。
我勒紧缰绳,马儿在我的力道下减缓速度。风声渐弱,我看着怀里的女孩,笑道,“公主殿下,我们又见面了。”
她怔然望着我,望着我被鲜血染红的半边身体。我若无其事地抠下了一片黏在左颊的血渍。她在弥漫的血腥味中捂脸哭泣不止,说,“这不是真的……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