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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我,捉鬼师,千里追妻! (青茶木)


  云起淡淡看他一眼,“只有凡人才会拉肚子。”
  白祭认命地挠头,“好像说的也有道理......”
  “客,客官,您是不是想吃牛肉啊?”烤熟之后,小贩将十几串碳烤牛肉递给云起,战战兢兢,生恐惊扰了美人一般,“您若是想吃的话,这些全都送您了!真的真的!不收您银子!”
  毕竟是美人,走到哪里都会有特殊待遇的。
  但白祭是何许人也?那是几千年前打败过鬼祖的上神!
  既为上神,那岂有坑凡人银子的道理?
  于是在各种小贩争相送食之下,某仙吃得心满意足,某神却掏空了腰包。最后不得已,还卖了一颗随身携带的金珠子,这才没在他的小仙君面前失态。
  待折返天界,云起还对凡间念念不忘。他想着那些捧腹大笑的面孔,想着大街上追着丈夫痛骂的妻子,想着为了一颗糖果大打出手的孩童,他们拥有神仙没有的焦虑和痛苦,但却让人向往。
  这份悸动白祭感同身受,毕竟他第一回下凡回来也回味了许久。他以为云起是怀念辣鸭头,其实不是。
  那个坐在血玉浮石上的小仙君俯瞰着下头,两只脚在半空轻轻晃动,说:
  “他们的树会掉叶子,我们的不会。”
  宁可恋与老花少,不可恋与不老花。
  意思是说,我宁愿喜欢一朵花年轻时虽然短暂却风尘绝代的样子,也不要喜欢一朵终年不变,不老不死的花。
  因为死,生才有了意义。
  因为迟暮黯淡,芳华才更显辉煌。
  正是好景不长良辰不久,才会倍加珍惜。珍惜,便有了情。
  “确实,不老树看多了,瞧瞧凡间百态还是挺好的。”
  “嗯。”云起低着头,望着游走的薄云出神,眸子微有落寞。
  白祭可见不得他不开心,连忙凑过去,“凡间的趣事可不止这一桩,往后我还带你去,如何?”
  须臾间,云起的眼睛都亮了,“嗯!”
  “但是不能去得太频繁,不然被发现就完了。”
  “那就......后天如何?”他很懂事地把“明天”咽回去。
  白祭额头滴了一滴汗,“这......”
  对面的人见他迟疑,立马就不悦了,“你不肯?”
  白祭连忙力表忠心,“这是什么话?后天天一亮我就来找你,你可别睡过头了。”
  “哼,我才不会。”
第116章 大结局(中)
  云起就这样被他带坏了,隔三差五的就要去凡间走走,海边,大漠,深山,一一都要去瞧去看。还好掌管天界规矩的司序上仙是他的老相识,总是睁只眼闭只眼让他们去。只要每次回来给他带一壶美酒便成了。
  除了□□游玩,他们也没闲着。如若天界哪里有动乱了,白祭仍旧会像以前那样挺身而出。至于云起,他本只有蓬莱仙翁灌输给他的法力,但半路突然又吸纳了白祭一千年的功力,加上他本身根骨奇佳,很快便在木系一路扬名。
  那时,负责给蓬莱浇水的童子一个没留意,将擦洗宫殿的污水浇给了南岭幽竹,顷刻间,竹林尽皆患病,大片坍塌。蓬莱仙翁都手足无措,最后,竟然被云起治好了。那时起,他的名号便在天界传扬开来。
  只是,诸神口中这个“法术高强的仙君”,却是无比贪恋凡间的。
  那日,云起突然问他:“为何凡人都有两个名字?”
  白祭告诉他,那不是两个名字,只是一个是名,一个是字,譬如三国时期的诸葛亮,便是名“亮”,字“孔明”。一般关系近的人,会直接称呼人们的表字。
  云起觉得有意思,便说:“我也要有字。”
  白祭却道:“你是蓬莱仙翁的嫡孙,你的字,应当由他老人家来起。”
  “你给我起。”
  “这......”
  “你不乐意?”
  “......怎么会?!我如此相信我,我当然受宠若惊了!”
  “那你快想。”
  白祭低头琢磨了好半晌,才终于灵光一闪,道:“凡间的名和字要么按照辈分来起,要么就讲究互相呼应。蓬莱还没有把辈分纳入名字的习惯,那便不谈辈分。”顿了顿,看进他的眸子,又道,“云起,乃是清风所致,而风却是了无痕迹之物,不如就取‘无迹’如何?”
  身前的人怔了怔,怅然道:“无迹......”
  “对,喜欢么?”
  “无迹......无迹......”他又重复了几遍,唇角才终于扬起,“好,就叫无迹!”
  清风扬起他的发梢,将将拂在唇畔,那一刻,白祭是极羡慕那发丝的。
  他瞧着他开心的模样,心里仿佛化开了一滩水,柔软摇曳。“你能喜欢,自然是好的。”
  “你以后就叫我‘无迹’,不许叫其他的。”
  白祭动了动眸子,“好......”
  得到表字之后,无迹开心得睡不着觉,当晚就敲开了白祭的府门,道:“你也要有字。”
  “我?”白祭笑笑,“名字只不过是一个代号,我不在意的。”
  无迹却很是执着,两步跨到他跟前,“不许不在意,我已经替你想好了。”
  白祭被他弄得没了脾气,便打开折扇摇了摇,“好,你说来听听。”
  无迹侃侃而谈:“你跟我一样,没有辈分,所以我用前后呼应法给你取了一个。”
  “你叫白祭,所以表字就叫‘慕白’。刚好我喜欢你,‘慕’还有喜欢的意思,两全其美。”
  月光在他脸上晕染,轻盈又浓郁,恍惚间只以为是一层轻纱,遮去一分清冷,添了三分朦胧——这是梦中人的脸庞。
  白祭狠狠一震,摇扇子的手也僵住了,许久许久才找回理智,问:
  “无迹,你真的知道‘喜欢’是什么意思吗?”
  眼前人却是光明磊落,半点害羞也没有。
  “我当然知道。喜欢就是我看到你的时候心就怦怦直跳,想到你的时候就会很欢喜,吃茶也想着你,用饭也想着你,有时候连觉都睡不好,辗转反侧,都是因为你。”
  说完,还理直气壮地补充了一句:“不是你教我的吗?”
  他每说一句话,白祭便柔软一分,待最后他整颗心都融成春水了,对方还来一句“不是你教我的吗”。
  “你能不能再说一遍,你对我怎样来着?”
  无迹感觉他耳朵有些不大好,便大发慈悲地重复了一下:“我喜欢你。”
  “再说。”
  “再说......”
  “我喜——唔!”
  嘴唇突然被封住,这让正在表白的人猝不及防。但对方香软的嘴唇很是舒服,脾气古怪的仙君便没有发作,只任由他吻着,手还不自知地环上了他的腰。
  二人鼻尖抵着鼻尖,隐忍多日的白祭终是忍不住了,他开口,语气甜蜜又痛苦:“你怎么老是抢我的话呢......”
  他们触犯天条了,这是他初遇无迹便预知到了的。
  情感便是这样吊诡,只需要那一眼的时间,他就能知道,除了他,再不可能是别人。
  司序上仙曾告诫他,天规森严,如果知法犯法,恐怕最后被天帝知道了,会不好收场。
  当时,无迹正在一棵红叶李下接花,两手摊开,举得高高的,偶尔飘落两片在掌心,他便高兴得不得了。
  白祭便望着他的倩影,怅然道:“无迹不怕,我便也会无所顾忌地往前冲,他若想息事宁人,再不相见,我也顺着他的意思,再不出现在他面前。”
  司序上仙道:“但他心思单纯,是不顾这许多的。”
  白祭笑了,道:“所以,我有什么理由推却呢?”
  只这一句话,司序上仙明白了他的意思,便再没劝了。
  然则纸包不火,六界之大,也只在终南海才有一堵不透风的墙。
  他们下凡的次数多了,终是不慎,被一个凡间的蛇妖得知了去。那蛇妖心慕无迹,整日变着法往他面前蹿。但无迹是个坏脾性的主,三两句便将他骂了回去,他恼羞成怒,用计潜入凌霄宝殿,告了天状。
  后来的结果,便是天帝震怒,派下天兵捉拿。
  李天王带兵赶来时,他们正在海边看夕阳。
  奔波了一整日,无迹早枕在他膝上睡去。他望着高天阔海,抬手,揉了揉这人的头发,低声唤道:
  “无迹,该醒了,过会儿要涨潮了。”
  红日歇在海平面,将周围形状不一的云都染了朱砂色。海鸟发出悠扬的一声啼鸣,展翅朝远处飞去,从一开始能看见羽毛的海鸟,逐渐的,变成把红日烫了一个洞的黑点。
  无迹揉着眼睛起来,脑袋一侧,看到围了一圈的天兵,以及中间托着宝塔的李靖。
  “李天王?”
  他疑惑着看了看慕白,又看了看红阳。
  慕白抚摸着他的头发,柔声道:“无迹,我们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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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大结局(下)
  他们对此都很冷静,毕竟生在天界,神仙之间不得谈情说爱的天规他们不是不知道。只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与其终日躲躲藏藏遮遮掩掩,倒不如痛快去爱。因为错的本就不是他们,而是制定这条规矩的天帝。所有人都知道天帝有错,但泱泱六界,无人敢站出来作出头鸟。偶有像他俩这样明知故犯的,受罚便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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