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想了想,记起了那封措辞有些粗鲁的信。“是的,我还记得。发生了什么事吗?”
“我也想知道。你拒绝了之后,我就联系了我们的客户。我提出为他更换执行人,但他态度坚决地拒绝了。他坚持你来接这个活儿,甚至为此涨了定金。”
“哦,这的确很奇怪。”
一般的客户是不在乎谁来接活儿的,是谁来除掉他们的眼中钉又有什么差别呢?当然客户们有挑选执行人的权利,但杀手的世界谁又了解呢。他们最终会把委托交给代理人,由代理人来安排杀手接手工作。
乔虽然年轻,但他的确是这一行的好手。有些门路的人能够打听到他,但也仅仅是个不存在的地址。后来不知哪个客户试着给这个虚假地址写了封信,然后结果大家已经知道了——乔有个可靠的邮递员,他收到了这封信。尽管有些客户喜欢直接和杀手沟通,但乔是个守规矩的人,他依旧从代理人那里接活儿,尽管有价格不菲的抽成,但毕竟直接接触客户不是个安全的选择,而且安妮是个好代理人,她经常送花给乔。
现在有路子的客户只要稍加打听,就能知道“馆长先生”不接私活儿,你可以给他写信,但委托还是要交给代理人来接收。
严格来说,乔的邮递员本职并不是送信,送消息才是他的正经工作,之后他还会兼职送情书,不过这已经是后话了。
“你知道他加了多少定金吗?”
“多少?”
安妮伸出三根手指。
“三百?”
“三千,乔。客户给出了三千金币。”
“唔。”
这太多了。如果乔顺利完成工作,算上尾款他将会收入一万金币。在这个一铜币能买两个鸡蛋或一块面包的世界里,有些人一辈子都见不到这么多钱。
而现在有客户用这么多钱去买一条人命。而且指名他必须他去做。
古怪。
乔想到。
“虽然你是我的招牌,而且这的确是个大生意,不过我有种不好的预感,你怎么看?”安妮有些担忧地问到。
乔想了想,说道:“别担心,安妮。你可以向客户再确认一下目标,如果没有反常的地方,就说我接下了。”
安妮点了点头。
两天后乔收到了安妮的消息,这位黑帮客户依旧希望除掉弗兰克?英格曼,另一大黑帮的脑。此外只有一个要求——希望乔尽快行动。
乔告诉安妮他接了这个活儿。
“小心,乔。”
离开时安妮说到,少见的她没有笑。
乔走前整理好了他的地下室,并将几棵树苗栽到了院子里。四月初的时候,他收拾好行李,离开了阿特洛波斯。
第12章
欧律诺墨是一座海洋城市。和塔罗不同,欧律诺墨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临海城市,而是完完全全建造在海洋之上的城市。欧律诺墨由九根支柱支撑,端坐在海洋之中,离最近的陆地城市也要飞个一天一夜。在欧律诺墨,水中航线比空中航线要多的多,换句话说水艇要比飞船更常用。
乔在一周前尾随本次目标弗兰克?英格曼来到这座城市。在此之前弗兰克一直呆在阿帕忒城,与中间地带欧律诺墨不同,阿帕忒城属于布洛克家族的势力范围。
布洛克家族是一个新兴帮派。现任的头目埃尔?布洛克有些手段,在他接手之前布洛克黑帮不过是众多杂鱼中的一只,也许旗下有那么几座赌城酒吧,但完全不能与老牌黑帮玛菲亚社相提并论。近两年布洛克家族迅速崛起,吞并了不少小帮派,拉拢了许多地方豪绅,不仅在地盘、走私、军火倒卖等方面多次抢了玛菲亚社的生意,甚至连白道生意也开始做的风生水起,一时间竟有些与玛菲亚社平起平坐的架势。
乔猜测,这与弗兰克?英格曼少不了关系。
两年前弗兰克加入了布洛克家族,起因不详,不过似乎埃尔?英格曼对他格外信任。不到一年工夫弗兰克便已经爬到了组织高位,作为埃尔?布洛克的左膀右臂,两人大部分时间形影不离。
在乔抵达欧律诺墨前,他已经跟踪弗兰克一周了。虽然并不如传闻中所说的“形影不离”,但埃尔和弗兰克的确大部分时间都在一起。弗兰克落单的时候,身边的保镖也从来没少于过5个。
乔在阿帕忒度过了地狱般的一周。并不是说阿帕忒城多么落后——相反它是个度假的好去处,但是精神上乔受到了很大伤害。一般情况下,乔的工作旅行从来不会超过一个星期。他总会在一周中找到某个合适的时机干掉目标,不会有人24小时时刻警惕。但这次乔遇到了麻烦。弗兰克的生活很规律,白天四处谈生意,但晚上他一定会回到布洛克庄园。弗兰克从不落单,和埃尔在一起的时候保镖还要加倍。
聪明,又谨慎。
毫无破绽。
乔挫败地想到。
他不可能轻易地混进布洛克庄园,哪怕伪装成侍者也不行——选人程序十分严格。他更不可能轻易地出现在弗兰克面前和他搭讪,对方是黑帮,保险起见乔不想与目标有任何直接接触。
乔每天只休息三个小时,一周后他依旧毫无所获。弗兰克似乎知道有人想要他的命,他从来没给过对手可乘之机。就在乔开始绝望,认为做掉弗兰克?英格曼简直比做掉联邦总统还难的时候,转机出现了。
弗兰克?英格曼离开了阿帕忒。
阿帕忒是布洛克家族的大本营,埃尔?布洛克的绝大部份势力都盘踞在此。这也是乔不敢轻举妄动的原因,就算他好运气地做掉了弗兰克,他也没有自信能在弗兰克变凉之前离开阿帕忒——黑帮与警察不同,他们总是粗鲁的要命。
不过欧律诺墨就不同了。
欧律诺墨是一个完全的中间地带。它不属于任何势力范围,联邦政府、军火商、黑帮,似乎各方势力都在欧律诺墨退了一步,默认为这里是“空地”。因此欧律诺墨也被人称为“逃难者的避难所”。如果逃难的人能够幸运地抵达欧律诺墨,那么他生命中的危险就减少了一大半,也许他还要苦于生活,不过那可要比剁掉指头好受多了。
乔住在欧律诺墨闹市区的一座二层小楼里。这座小楼属于一个老头,他带着5岁的孙子住在一层,靠租房子来维持生计。欧律诺墨高端酒店很多,毕竟有多方势力习惯在此谈生意,连带着欧律诺墨的服务行业也十分发达。然而这次乔打算低调一些,尽管他也喜欢高档酒店顶端的总统套房,但他还是打算找个不起眼的地方住下来。
老头的孙子叫阿尔法,乔在码头遇到的他。当时阿尔法蹲在一个生了锈的水桶后面,乔没有注意到他。在乔走过他身边的时候阿尔法抓住了乔的衣角。
“先生,您在找旅馆吗?”
乔听到一个小孩子问到。他低下头,看到了一个刚到他腿弯儿的棕色小卷毛。乔思考了两秒,判断这个卷毛没有威胁,于是回答到:“是的。”
“我可以带您去一个好地方,那里风景不错,出门还可以打到水艇,一晚只要10个铜币。”
尽管乔想要低调些,但跟一个小孩子走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他正打算张口拒绝时,那个小卷毛又说道:“而且如果您能多付五个铜币,就能吃到地道的欧律诺墨海鲜。”
乔犹豫了。
你瞧,作为一个杀手,不引人注目是最基本的事情。这意味着越少的人记住你越好。乔不是一个自恋的人,但他的确长了个好相貌。这也许在搭讪的时候有些帮助,但在工作的时候对乔来说可是非常不利的。然而可悲的是,作为人类,他仍然有基本的生理需求,他不得不花时间睡觉,吃饭,洗澡,上厕所。其中三项他都可以独自完成,但吃饭这一项却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他总是要去餐馆点餐,接触女侍,给她们小费,结果就是她们会看到他的脸,然后开始给他塞联系方式——天知道他的兴趣根本不在此。
如果他滞留在欧律诺墨期间,有人能给他提供三餐的话,危险会降低很多——准确来说只会有这个孩子和他的家人见过自己,这的确比每天去餐馆吃饭要安全得多。
乔考虑了几秒,欣然接受了小卷毛的建议,开心地跟着他回了家。
乔发誓,这绝不是因为他想吃海鲜的原因。
住处要比乔想象的好得多。阿尔法没有骗他,尽管二层小楼夹杂在高楼大厦之间有些不起眼,不过这正是乔想要的。
进了大门阿尔法便撇下乔,噔噔噔地挑开柜台后的帘子钻了进去,不一会他又吭哧吭哧地抱着一个踩脚蹬走了出来。
乔依在柜台上,有些好笑地看着小卷毛踩在凳子上翻开登记薄给他登记。
“嘿,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
小卷毛明显有些不高兴,不过鉴于乔是他拉来的客人,他并没有发作,他转了转眼睛回答道:“阿尔法,我叫阿尔法。”
“你好,阿尔法。请问今晚是你给我做海鲜大餐吗?”
“当然不是,我还太小不能做饭。不过我爷爷会给您做的,他做的非常好吃。”
“哦,我很期待。这里还有其他客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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