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走的走,留的留,卡门大叔分给离开的人遣散费也很丰厚!
这几天下来,小拉比和我越来越亲,我也好舍不得小拉比,卡门大叔让我们帮忙一起找到定居的地方再走,我们欣然同意了。
殓葬了黑白子和麦尔包先生后,我们向着下一个目的地,野兽乡出发。
野兽乡,本名叫鹿莱之乡,在帝国北方边境,曾经是个很活跃的小乡村,后来大家慢慢都迁走了,因为这里有城镇里最自然的野生生态,然而这种野生环境最后发现并不适宜居住,因为到处都有野兽出没。
我们听到毛管都竖起来了,有野兽呀!随时可能会把我们撕死。我们的小命可是很值钱!这消息让我们瞬间耸起来。
卡门大叔看上野兽乡:“野兽乡不是真的有老虎定居什么,只是据说以前开发商盖建楼房后,发生了多件野兽袭击事情,导致最后根本卖不出,现在也就被一个地主收购了,当作耕作用地。”
卡门大叔认为没有地方比野兽之都更合适,故此他决定要先去野兽乡看看!
我们一行人有约三十多人,到达野兽乡时已经是黄昏!黄昏下的野兽乡十分安静,这时一个中年男子走过来:“喂!你们是什么人?”
没想到这个小镇竟然会有人阿!还是个中年的!这个中午人脸上有一抹红色的涂抹,似乎颇有点原始人的特色,然而他只是个普通的男人。
聘请我们的那个功夫服男子一脸娇傲地开口答道:“你好,我们是兽园马戏团的人,正在物色安居之所。”功夫服男子也留下了,他叫保得,负责兽园的膳食,十分小气,是威廉团长的表弟,幸好当初没得罪他!得罪过他的人试过吃十天的白粥白菜,没配发过一块肉。
卡门大叔此刻穿上的是SM女王的装扮,据他本人说,兽团定居后他可能不会这样穿了,所以他必须好好把握这最后的机会。
但穿上后的他真的是....看看他在说什么:“啧啧...你们这些男人真是的!都不会喊一声漂亮姐姐吗?喂什么喂?!哼!
男子一脸黑线,让我们立即滚,并告诉我们他是这里的地主,他有权利这么做。
我立即出来打圆场,开玩笑!要是今晚住不下去,我们岂不是要在林子扎篷,而这里可是是野兽乡,退一百步就算没野兽,我也受不了翠普西整天想把我卸掉麻子脸的那强烈欲望!
我微微欠身:“先生你好,不好意思,这当马戏团的人一般多多少少都有些特殊个性!我是巴利,马戏团的团员之一,这些全都是马戏团团员。”此刻我们三人和哈默,一起站到前面挡住中年男人的视线,不再让他看见SM女王和功夫保得。其他留下来的团员都很正常得很,但他们已经习惯了马戏团这几位性格特殊的存在,当然他们也不知道世道的艰苦!
我们向中年男子解释来意,他似乎相当欢迎。“哈哈!可以的,要是你们住得习惯,你们就住下,租金什么的我也是随意!今晚你们可以睡在随便一个小房子!
整个野兽乡有足足约二十幢二层的小房子,离森林最近的房子特别特大,应该可以容纳三、四十宾客,那应该是当时用作城事务所的建设吧,可惜现在满庄园都被绿蔓缠上,窗户都破了,看起来有点阴森。
大部份的房子的窗户都破了,很是奇怪!尤其是二楼,那一个景像就像被龙卷风吹过一样。
有房子比没房子好!我们四人就选了一幢特别整洁的,并住了进去。绿眼有点慌张,“糟了,只找到二张勉强比较干净的被子,我去问问隔壁有没有吧!”
我们三人立即把他紧紧捂紧嘴,锁住他。傻蛋!
啧啧...绿眼你真是不知道世界的黑暗,你有二张被不代表别人就有被!分分钟还得分一张出去给人呢!我们郑重教训过绿眼,直到他点头明白,我们就开始着手收拾房子。
作者有话要说: *梵谷之歌是我颇为喜欢的一首歌,这译本是自译的,有些地方和原歌是有出入的,没法保证跟原歌的意思一样,只能说是个很合适加勒特对麦尔包先生所唱的译本,部份的例如“真纯”、“摆平”、把文森的名字改成麦尔包等都是比较合适形容麦尔包的词语。
“人们不会倾听你的,因为他们不懂得该如何做”这句绝对和一般的译本有出入,大部人按照字面意思都会译出“他们不会倾听你的,他们不懂得倾听”,但我认为按我的译法更合适。他们不懂该如何做这句,不一定是指倾听,亦可以指他们对于你倾诉的内容产生无力感,不知道怎么解决。
总之梵谷之歌是真的很好听,没听过的可以听听哦,那绝对洗涤心灵!
☆、第 46 章 野兽来袭!
我们好不容易整理好小房子,找到被子二张,还有捣蛋的小拉比一只!
食物什么的,当然都是没有的,我们以为又要依靠功夫保得时,中年男人竟然邀请我们去那幢大房那共晋晚餐,说是要招待我们!
唉~~这怎么好意思?但我们还是撒着花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晚上这里还是有电灯的,只是有些已经破损了,整条路只有蒙蒙的光源。
由于人数太多,我们分成了三桌,想吃烤肉的就自己烤,酒水很多,尤其酒,似乎有喝不完的架势。
但食品都是鸡肉和蔬菜居多,保得他拿了些其他肉类出来,中年男人皱皱眉,但没多说什么。
中年男人在屋前大花园架起了火炉,到处都点满火把,颇有点部落的做法。
据他说,“这里有野兽,烤肉的香味会吸引他们,所以我必须点起火把,警告他们不要靠近这里。”
我们一边烤着肉,一边和中年男人套近乎。
他烤着蔬菜,一边悠闲状,健硕的手臂正在转动着烤薯,我看着他的手表,那是皇家牌精工表!是个老古董的货,一只至少要一百五十万巴菲币!然而他此刻活得像个原始人,似乎相当熟练。“我叫凡洛歌德里斯,你可以叫我凡洛,我已经守在这遍土地差不多二十年!”
我们很惊讶,他并不年长!最多也大概才四十岁,那就是说他二十岁开始就已经守在这了?
哈默向他问道:“凡洛,你看起来很年轻,为什么你会甘心守在这种地方整整二十年呢?”
凡洛抿嘴浅浅一笑:“这里长年有野兽出没,我当初买下这里的所有土地后,本来想与伴侣定居在这,并发展这里。可惜事与愿违,没想到这地方竟然会有如此多野兽,最后我伴侣还抛弃我走了。”明明是个伤感的事,可是凡洛却把这事一笑置之,似乎真的是很久远的事了。
绿眼替他不甘:“要是她抛弃你走了,那她也就只是这样了。”
凡洛还是一脸坦然的。“没办法吶~其实我伴侣也很喜欢动物,我就是因为这点才会选择这个地方,可是出现了比我更重要的人,如家人般存在的人,想要守护一辈子的人,我只能够放开。”
真男人!被戴绿帽还如此坦然,我们为你干一杯!我们充满敬意的举起酒杯畅饮了好几杯。
劳伦斯制止我:“不要多喝,你以前滴酒不曾沾。”
可能受酒精影响吧,我也开口跟劳伦斯说道:“我不会醉的...曾经我作了一个很梦,梦里的我仍是万人迷,风华绝代,但又如何?”
我再喝了一整杯酒。“到头来不过是镜花水月,那时我学会了把难过的事埋藏在酒里,让它随着发酵并变成另一种名叫“放下”的感情。”
劳伦斯按下我正斟满的酒杯,“别再喝了,哥哥,你醉了。”
是的,或许我真的醉了,我看着眼里分成两个、三个、四个、越来越多的劳伦斯,他还喊我作哥哥,我的眼睛忍不住闭上了。
隔天我醒来了!我和绿眼睡在一起,盖上白色的被子,身边还有小拉比!哈默睡在地上,而劳伦斯睡在沙发上。
绿眼被我的扰动吵醒了,我正想开口说话,他立即捂着我,并示意我不要说话。
直到下了床,到达楼下梳洗好后,绿眼压低声线跟我说:“你记得昨晚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摇摇头,我不是吃完烤肉就回来了吗?
绿眼抚额,一脸难以置信的:“昨晚你可彻底得罪了你家侍卫,他现在可生气了,你刚说自己不会醉,然后二话不说就醉了!人迷迷糊糊的,还一直唤你那侍卫作弟弟,一直说冷冰冰的他很可爱,最后他一拳敲下你的头把你打昏了。”我嘴角不由自主地抽了,虽然我也不想把劳伦斯的秘密说出来,但我能想象得出来劳伦斯有多生气。
绿眼看见我抽了抽嘴角,他心有余悸的捂住自己胸口。“不止...你侍卫把你背回来,你还吐了他满身...他那副模样,就像那些杀人狂徒一样,他的眼睛都变成了血红色了!然后他好不容易忍住怒火、把你弄回床上,你又再吐了一次,把整张被子都弄脏了,搞到大半夜我们才睡着的。”
我没有再说话了,直接回房,把小拉比抱起,收拾起我的行李,我决定回伯利亚区的阿伯丁恶魔身边,掰掰了绿眼,有缘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