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我看见一只傻叉从天而降,他有毛茸茸的四肢,心口有一摄小毛,此刻降落的他正在张大嘴巴,四只爪爪像降落伞一样张开,落到踩在我身的野猪脖上,狠狠的咬上他的脖背。
嗯,果然是战斗民族,只是你整只身体都还不够我十指撑开的大,你这不是来作死麽,小拉比?我心里痛哭,是什麽教育让他产生出这种大无畏的赴死精神,你好端端的作什麽斯巴达战士,我明明没有给你看过战狼300过呀!
野猪感到痛,直接摇身把他甩在地上,小拉比又跑回来,死死的跳上去咬向他,野猪又甩开他!
小拉比,你别再跳上他的背!虽然我好感动,但我好难受,他一直在我身上踏,我不死也会内伤了吧....
我整个人都躺起来了,小拉比直接走到我的头顶後方,我听不到绿眼和哈默在上面说什麽了,也不知道我死掉後,我的弟弟能不能获救。
野猪踩着我,然後看向小拉比,小拉比在幽幽的灯光里抖抖的站起来,他的额头好像伤了,但他没有哭叫,虽然他全身都在震,但他咧起牙齿,一副要保护我的样子。我把手反後,抚摸起他,“真乖...待会跑掉,知道吗?”
我巴利.加勒特,忍着剧痛举起左手,狠狠往那臭猪脸打下去,“去你的,把我逼到我这麽狼狈!小拉比,跑!”
不听话的家伙,如果我还会活着,我一定要打得他屁股开花。
结果,第一本自传没完我就嗝屁了。
说笑的,此刻我就躺在床,整身都是蹦带,旁边还有小拉比,它的头也包上蹦带,正奶萌奶萌的睡在我怀里。
哈默面向翠普西小姐,活用他那夸张的哈默派演技表达着,他双手举成爪,神色很紧张:”正当野猪群围向昏倒的加勒特,小拉比用他稚嫩的声音威胁野猪王,并张开大口吼着,“吼呜!!!”,一声声叫得多麽凄丽!多麽悲壮!但小拉比没有退缩!结果狮王突然跟着小拉比咆哮“吼!!!!!!”,狮母也不走了,跟着叫起来,再後来四周都响起了狮子的怒吼声,之後就是你们赶到时看见的情况啦!小拉比真是好酷!吓得野猪们烟一样的溜走了!”
翠普西小姐温柔地掩嘴笑着:“巴利先生也好酷呀!竟然只身挡在野猪群前面。”说罢她红着脸,叉着切好的苹果递给我。
哈默绕起手,不甘心地瞅了我一眼:“哼!他就是基的!还是个弟控,他是出於一己之私才会这麽做啦!翠普西小姐你不用这麽夸他!”
绿眼和SM大叔刚巧开门过来,由於天还没亮透,很多人都回去睡了,并把房门紧闭好,没有睡的只有我们,绿眼把面包牛奶拿来给我了。
我赶忙问他:“劳伦斯还好麽?”
绿眼没好气地答我:“比你好多了!快点把小拉比给我,他要回笼休息了!你也吃点东西,不然体力不够。”
绿眼哥阿!你看得到我吗?我全身都是蹦带,动都动不了啦!
绿眼过来就要提起小拉比,小拉比发现有人靠近立即龇牙裂嘴,翠普西小姐又笑了:“看来小拉比是怎样也要赖着巴利先生了,让他在这睡吧!”
天色渐亮,这时窗外有一个特大的身型,它的头探进窗内,似乎肖想那些面包...
他们都很惊慌,小拉比也呜叫了起来,他的颈子很长,直接就探进来,翠普西小姐拿起刀。
SM女王和我都喝止了她的行为,SM女王把鞭子丢下,眼泛泪光看向它:“莲...莲娜?”
他缓步走向那只大型生物,抚着她的头,“果然...你没有走阿?你是在等我回来吗?”
我浅笑着说:“翠普西小姐,倒点牛奶给它吧。它是一种叫长颈鹿的动物,只要你不惹到它,它是相当温驯的动物。”哈默扁嘴。
我叹了叹气:“哈默,你去拿些动物吃剩的骨头喂给她吧,骨头也是她喜欢的,要快喔。”哈默匆匆跑下去了。
我看着SM女王:“卡门大叔,长颈鹿显然不是常见的动物,我能听听你和长颈鹿莲娜的故事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完了~~
明天更新:2篇-第48,49章
後天更新:
1篇 - <>完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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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章 野兽乡的真相
卡门大叔看着莲娜,一脸感概说道:“说来真是...不知该何说起。除去威廉团长,唯一知情的只有麦尔包,可是他已经不在了。其实,十七年前我们三人还是一事无成的小伙子,居住在这里,切切实实的住在野兽乡里。”
嗄!?没想到卡门大叔和从没见过的威廉团长还有麦尔包先生是同乡好友?
卡门大叔回头看向我和绿眼:“当时我们一直生活在野兽乡,知道怎样和动物共存的我们,是真正野兽乡的原住民,野兽乡又名鹿莱之乡,你能想出什麽吗?鹿莱鹿来,这里有着世界上最为珍贵的动物,我们世代保护的动物,他们不受曝光,就不会被权贵抓捕沦为他们残暴玩乐的玩物。
那一切都是由一名贵族开始,曾经有一名贵族落难到我们这里,他待人谦和有礼,我们很喜欢他。所以我们热情地介绍这遍乐土给他,还有这些珍稀的动物,他与我们一起生活二年,我们已经把他当成乡里人一样。”
卡门大叔露出忿忿不平的样子,“一切都是那麽突然!有一天他得知他家族的族长快死了,他决定回去见他一脸,临行前跟我们立誓绝不透露我们的秘密,也会回来,可是他最终竟然背叛了我们!那个看起来谦和温润的小人!
鹿莱之乡本来没有被纳入徵地范围,後来却来了一群自称管治者和开发商,他们拿着帝国的手喻,强制对我们徵收土地,拆毁我们的原房屋,我们投诉也没有结果,那份手喻我们也无从考究。”
绿眼问道:“那你怎麽肯定是那名贵族背叛了你们?”
卡门大叔一边说一边举起食指在摇动,似乎仍然是极度痛恨这个贵族:“只有他离开过鹿莱之乡!而且,那些长颈鹿全部都被抓走了,他们不知道长颈鹿的天性,不懂养!我们的鹿很快死的死,病的病。他们一只鹿一只鹿带走!最後只剩下幼崽莲娜。
我们乡民逼不得已带着莲娜流浪,躲在鹿莱之乡的深山里,深山的环境对莲娜来说非常艰苦。长颈鹿是体型十分庞大的动物,她再长大下去,莲娜亦会曝光,被人抓走,但附近也没有地方比鹿莱之乡更合适她了。”
这时门外有人直接打开门,是凡洛。
凡洛开口道:“所以你们得知那些开发商,对外声称你们是由於野兽太多而搬迁,你们很愤怒。联合起整个乡的人,披上兽衣,每逢晚上就袭击开发商的人,甚至差点闹出命案。最後开发商没再找到鹿,也发现这里真的相当多野兽,不宜居住,所以他们放弃了这里。而你又把莲娜留在这里生活,你们害怕莲娜被发现,大家都搬走,把这里装成被遗弃的乡镇,对吗?”
卡门大叔看着凡洛:“你知道吗?凡洛先生,你看起来挺像那个贵族混蛋,尤其是你戴着的那只手表。”
凡洛开口:“他是我叔叔。”
没想到鹿莱之乡有这麽一段故事!我只是想知道有什麽温馨的相遇故事,贵族什麽的实在太可怕了!
凡洛又缓缓说道:“我叔叔并没有背叛你们,他甚至为你们入牢,最终在牢狱中死去。”
凡洛点起烟卷,坐了下来,小拉比不喜欢烟味,往我怀里钻了钻,他看罢又把烟卷丢掉了。“你们族里有个叫文道尔的人,他逮着我叔叔出来鹿莱之乡的机会,把情报卖给其他贵族了,这样脏水就能完美泼到我叔叔身上,没有人会怀疑他。”
卡门大叔一脸不予置信:“我凭什麽相信你?”
此时哈默也回来了,发现气氛不对的他,把骨头拿着不是,不拿着也不是。最後莲娜直接伸颈子过去吃他的骨头。
凡洛拿出一本老旧的小本子,随意丢给翠普西小姐:“随便念一段”。
翠普西小姐拿着小本子,揭开其中一篇,犹豫念道:“XXXX年X月X日,前几天他们上奏要把鹿莱之乡变成经济用地,结果出来了,帝国无视我的意见,我大力反对但不果。那个叫文道尔的人,我直接动用人脉处理掉,他临死前跟我说过,还有一只叫莲娜的长颈鹿幼崽没死,逃了。天!离开鹿莱之乡莲娜还能去那里?莲娜一定还是会回来鹿莱之乡!”
翠普西小姐又换了另一页:“XXXX年X月X日,歌德里斯家族的斗争就像永无止境一样,我不应该回来的,他们竟然冲着我杀了文尔道把事情骂大,最後还说我不忠诚於帝国,拒绝上报对国家有利的情报。呵呵呵!这就是我的家族,一个令人感到心寒的家族。我似乎生病了,整天我都觉得很冷。我好想念鹿莱之乡!今天我的侄子凡洛来过,他似乎很憔悴,他的那段恋情本来就不被看好,我只好鼓励他。凡洛,叔叔真心希望你能冲破家族的拘束,追求你所要的自由。”
我们光听着日记,也能想像得出那个贵族回去後的处境多麽艰难。
凡洛又开口说:“把最後那页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