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黑色纸伞下缀着的水帘后两个身形瘦削的少年,几个正暗中观察的盗贼更是摩拳擦掌。
这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一看就容易得手!
等两人走近后细看盗贼们又不自觉有些可惜——那两人看样子除了伞之外什么东西都没了。
真是穷鬼!
要说也是,手里只拿了一把伞的时暮和花容真的算得上身无长物了。
不过……
一层雨幕遮挡下来,柔软了两人刀削斧凿般的面容,加上本就精致的脸和看起来也不够魁梧的身材,不说少年,就说是女扮男装的女子估计也有人相信。
一个清冷,一个艳丽,可真是夺目至极。
也就这七尺男儿的身高能让人稍稍清醒些。
可远处的盗贼显然没有注意到。
盗贼们摸摸下巴,心想着劫财不行还是可以劫色的,就开始悄悄的靠近两个人。
只是他们找错了人。
花容只一手撑住伞,单脚为轴另一只脚踢起在半空中画个圈,盗贼们便都倒在地上,捂着心口痛叫不止。
站在伞下的时暮身上一点雨都没有淋到。
盗贼们不敢轻举妄动,屁滚尿流的跑开还不甘心的想着等着两个小子喝了酒之后再好好修理他们!
——这里美酒不少,也要有命喝才行!
“诶呀,身手挺利索的……”
身材姣好的老板娘端着酒斜靠在酒柜上,撩撩头发,对仍站在雨中的两人说道。
“要不要……来小店喝酒呢?”
老板娘勾起唇角,眯着眼笑了。
……
“没想到你们真敢进来呢,”这么说着的老板娘给两人端上酒和一些小食,还有些惊讶,“也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听了我说话之后都跑开了。”老板娘蹙眉,很是苦恼的样子。
毕竟那样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婉转着音调说话,就算长得美,看起来也真的不像个好人。
“人少,清净。”
时暮兴趣缺缺,花容言简意赅。
“是吗,”老板娘点点唇角,鲜艳的口脂染红了指尖,老板娘拇指和食指轻轻蹭了蹭,又说,“不过人少对我来说还是有些伤心的。”
老板娘把钥匙放在桌上,顺便点燃油灯:“这是你们的,上楼右拐尽头就是了。”
说罢,老板娘扭着妖娆的身段离开。
“对了,”老板娘突然回头,点点自己的脸颊,说,“看在你们生的好看的份上,给你们一句忠告,夜晚可不要轻易出门,还有,欢伯的酒可不能乱喝……”
“享受你们在欢伯的日子吧!”
……
房间的桌上放着几个酒壶,里面装的的欢伯城特有的金波酒,像是百香果酿出的颜色,却又不是果酒。
酒盏中金色的波纹荡漾,澄澈透明,像是有金箔溶在其中一样,很能满足凡人的虚荣之心。
就这油灯的光亮,时暮伏在案边不知写些什么。
花容就坐在一边喝酒,只是这金波酒实在不合他的口味,厚重的过头。
时暮终于写完了,打个响指,墨迹未干的纸就消失在桌上,时暮伸了个懒腰。
“写了什么?”
“不过是一封信罢了,”时暮狡黠地笑笑,“把赌场的事写上去,再夸张一下事实。三天后秦瑾收到这封信的时候,还会以为是他手下写的呢。”
“要是等他的手下反应过来,就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就不要再这上边浪费时间,”时暮挑眉,“你说是吧。”
“那就期待他快点过来了。”
真是,迫不及待想要看到秦瑾那张脸了。
……
灯熄了。
欢伯城里一片黑暗。
布靴拖在地上,行走得缓慢而艰难的声音响起。
油纸灯笼从小巷深处走来,老人轻轻地说……
“您要喝酒吗……”
作者有话要说: 顺便一说
忍不住开了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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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
鉴于老板娘这里除了有让人觉得浓重得有些腻味的金波之外,就剩下在老板娘看来颜色鲜亮得可爱的果酒。五颜六色的虽然品种不少,但着实没有哪种酒合花容的口味。
于是第二天一早,趁着乌云渐散,天边出现一道天虹的时候,等待秦瑾消息的同时,花容和时暮也决定在城中四处看看。
找酒之时,也不枉此行。
做活的人总是起得早,欢伯为酒城,自然是家家户户都要早起酿酒,长此以往,才好满足城中来来往往的酒客的需要。
所以清早,城里人一看到天虹,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就陆陆续续响起,生怕城里的好水都被这龙吸水给带走了。
不然可怎么酿酒啊!
只是,碰撞声叫不起宿醉的酒客,酒家还忙着在自家院内酿酒。结果放眼望去诺大一个城邑,街上也不过寥寥几人罢了。
刚下过雨,温度还未回升,街上也无甚行人,这样子再适合两人散步不过了。
两人走在街上没多久,就真觉得这欢伯叫得起酒城的名号了——
大多城邑通常只有一种有名的酒——如蓬城的梅花酿,清流镇的竹叶青——都是在特定的环境和原料条件下才能产生的精品,因特别而馥郁,所以才能声名远扬。
可欢伯却不同。
只看店家门口挂着的酒旗就知道了,城里之所以能开这么多酒肆,就是因为各家都能酿造不同的酒——除了金波酒之外。
就像城门附近那家酒肆的老板娘,最善酿造果酒,用大陆各地特有的果子。
这就是欢伯人的可怕之处了,世代酿酒的人甚至能用酿酒的技术盖过环境的缺陷。只要他们想,就能酿造出迎合世界上任何人口味的酒。
所以欢伯城中大师酿造的酒,向来是价值连城。
不过这与花容和时暮也没有什么关系了,毕竟那两人都只爱梅酒。
想到这里,花容就开始寻能酿造梅花酿的地方了。
四方城买到的早就被喝完了,去过酆都直到现在都没有喝上梅酒,花容也是想念的紧。
时暮自然能看出来花容的心思。
若说常人来此,怕是要找上一番的,可这两人又怎能以常人而论?
不过是寻酒罢了,可难不倒时暮,于仙人而言,只是弹指功夫罢了。
所以只一瞬,时暮就知道了城中几处卖梅酒的地方,心下略一盘算,就带着花容往其中最大的酒肆去——那家颇有心思还原了蓬城风格的店。
酒肆内外不起眼的地方都摆着大块大块的湖冰。当是秋雨迷蒙,天气本就转凉,还有这几块湖冰摆在那散发着寒气,还真有一种初冬要下小雪的意味。
若不是酒肆的白墙黑瓦还裸丨露着,若不是这酒肆名叫黄梅,丝丝缕缕不经意间都带着江南风味,或许会真让人觉得回到了蓬城。
到底是不一样。
时暮有些失望。
花容倒是没什么感觉,蓬城于他不过是有几分熟悉,更重要的还是城中那个人,曾经喝的酒。
时暮的心意他是看懂了,说实话,这种感觉像是有魔力,一旦体味过,就再也不想放弃。
像是专注,像是痴迷,像是……他对时暮那般——一颗心都系在他身上。
所以时暮不知道的是,只要有他,自己在哪里都无所谓,就更不会觉得这酒肆如何了。
不过到底是为了喝酒,这酒肆看起来也不错,两人也就进去了。
只一进门,屋内湖冰散发出的凉气一下就蔓延到两人身边,萦绕不散。
欢伯人是耐不得冷的,所以在这样的环境里,酒家索性就披上了颇有蓬城味道的狐毛大氅,倒真像那么回事。
酒家是如蓬城的一般好客,掌柜很快就迎上来招呼着两人坐下,再不像那位老板娘一样妖娆古怪。
梅酒不愧是蓬城的酒,这样一杯酒下肚,再冷的天也就过去了。
“时暮,少喝些就回去吧。”花容悄声说。
“嗯?你居然也会说这话,”时暮斜睨花容,“我还以为你会喝个尽兴才回去呢。”
“那位老板娘说过什么我还没忘呢。”
——欢伯的酒可不能乱喝。
虽然到现在也没有看出什么蹊跷,但是多少还是有些在意,不能放心啊。
“说的也是。”
被花容这么一说,时暮也想起来了。那老板娘说的话,怎么都不能不让人多想。
这么青天白日的,事实上也不是喝酒的好时候。
两人不过小斟几杯,就让掌柜打了几壶酒带走离开店了。
两人住的地方是城门口,而黄梅酒肆是深入城内的,这么一来一回,加之两人又没有刻意加快速度,午时都过了。
“这么早就回来了?”老板娘正在往门口酒柜搬酒,停下来说,“不是第一次来吗,我还以为会晚些呢,城里都看过了吗?”
花容点点头没说话,倒是走上前拿过老板娘怀里足有半人高的酒坛帮她放到酒柜后。
“没什么可看的,”时暮靠坐在附近的桌子边说,“不过都一个样。”
“虽说都是酒,但是家家都不一样呢,欢伯城还是很有魅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