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老婆子听到这里也害怕了,毕竟人老珠黄,被曾家老头休弃了之后,只怕一辈子都再难嫁人了,更何况她也舍不得小儿子,便只能眼睁睁看着大儿子被那牛二带走了。”
“这老头也太绝情了吧?好歹也是养了十几年的大儿子,就因为和他没有血缘关系,便毫不留情地舍弃了?”
“你也说是他们并无血缘关系,再说了,曾娘子倒是和那老头是亲生父女,结果呢?还不是为了钱,把亲生女儿送给地主做妾去了?自古以来,做妾的能有几个好的?”王鲲风冷笑道。
“不说他们了,只要他们不来骚扰曾娘子,怎么作死和咱们没关系。”白春笙指了指街角那处新搭起来的棚子,“鲲哥,那便是我的摊子吗?”
“你眼神倒好,正是那里。”
“那么大一个摊子?每个月租子不少吧?”白春笙现在手头没有多少钱了,剩下的还要留一些做本钱,看到那摊子比隔壁卖猪肉的摊子还大,顿时心里咯噔一声,默默盘算起自己的存款来。
“不要租子。”
“啥?!”
“你听我说,这条鱼街都是我们东家的,之前东家和我们几个管事的说过,跟着他做事辛苦,也不能让我们白忙活一场,便让我们自己在这条街上选一处地,铺子我们自己盖,不要租子,便当做是给管事的一个恩典。我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哪里腾地出人手来摆摊子?那地方我便一直没动,现在正好拿来给你用。”
“那也不能不给租金啊?你好歹要我一点?”白春笙发愁道,他两辈子都不是那种喜欢占人家便宜的性子,这么大一个摊位白白送给他用,他心里不安。
“你若真过意不去,往后管我一日三餐可好?公房那边的厨子十分懒散,做出来的饭食,猪都不吃!”王鲲风苦恼道。
“噗~好吧!那往后你也别在那边吃了,到了饭点就过来,一准有你的饭吃!”白春笙想到前世在学校吃食堂那几年,顿时深有同感。
“走吧,过去看看,我让人把棚子和桌椅板凳都预备好了,只有锅灶,因为不知道合不合用,等你亲自看了再定吧。”
王鲲风选的这个位置还算不错,正巧在鱼街一个弯道拐角过去一点,拐个弯就能看到,十分显眼,地下约莫四五十个平米大小,用几根柱子搭了一个茅草棚,三面都用芦苇扎了起来挡风,里面放了两排一共六张桌子,每张桌子都配有四个条凳,挤一挤也能坐四五十个客人,已经很不错了,作为一个小吃摊来说。
旁边有一块单独用土坯垒起来的灶台,铁锅还没有装上去,大约是不知道自己买的合不合用,便空在那里了,只等他选好了合适尺寸的大锅,便可以买来装上了。
王鲲风真是个做事细致的人,连煮东西要用的柴火,都在灶台后面堆了许多。
“搭棚子还有买桌椅都花了不少钱吧?这个你可不能不要,我一定要给的,不然这摊子我就不要了。”白春笙看着王鲲风。
王鲲风露出一个“就知道你会这样”的表情,顿了顿,这才低下头凑到他耳边小声解释道:“棚子是我和三郎动手搭的,那些桌椅板凳都是找木匠店赊来的,还没给钱呢,你随时能去结账。”
“那柴火也是我和三郎去打来的,你若真过意不去,不如为他做一锅鱼羹?他好些时日没吃了,这几日都瘦了。”
“那还等什么?左右这摊子也不会跑,做生意也不急在一时,走吧,咱们先去买两条鲜鱼,晚上给三郎做些好吃的。”
“你对三郎还真是好。”王鲲风有些不是滋味地嘀咕道。
“那是~三郎真的很乖,而且他现在还小呢,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多吃一点怎么能长个子呢?”白春笙走到一边的鱼摊上,开始挑拣鲜鱼。
这个点码头卖鱼的船已经散了,要买鱼,只能在鱼街这边的鱼摊上买了,比在码头买稍微贵一些,不过这个点也只能在这里买了。
挑了一条肥一些的青鱼,一条胖头鱼,又去豆腐店买了几块嫩豆腐,几块老豆腐,让王鲲风帮忙拎着。
“这两种豆腐不一样的?”看了看篮子里的豆腐,一种雪白,一种带着一些淡黄色,王鲲风好奇道。
“这雪白的是嫩豆腐,拿来炖鱼肉豆腐的,那淡黄色的是老豆腐,我准备剁一些青鱼的鱼绒,和这老豆腐一起做一些豆腐鱼丸,加一些蔬菜在里面,三郎不是不爱吃蔬菜吗?加在鱼丸里应该会吃的吧?”
“你对他倒是细心得很……”王鲲风心里直冒酸气。他自然知道白春笙对三郎这么好,大半也是因为他的缘故,可是心里就是莫名有些堵得慌!
“你不会是在拈酸吃醋吧?”白春笙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笑话~我和三郎这小猫崽子拈什么酸、吃哪门子醋?”王鲲风冷哼一声,“不是要在鱼丸里加些蔬菜吗?走,带你买菜去!”
“还说没有拈酸吃醋……”白春笙撇撇嘴,跟在王鲲风屁股后面往卖菜的摊子走去。
第27章
王鲲风是个疼爱弟弟的, 书铺里午间一餐饭只有些简单的馒头稀粥,王鲲风担心弟弟吃不饱, 便和书铺掌柜的说了一声, 让三郎中午回家吃饭,吃完饭再接着去上工,那书铺掌柜的本就是他的人, 自然对自家主子的话无不听从,只不过王鲲风有言在先,他背地里做的那些事情,暂时不适合让三郎他们知道,因此对三郎, 掌柜的一直都表现出“因为惧怕王大郎威名不得不多加照顾”的态度,三郎对此也不甚在意, 毕竟, 连他的生身父母都不要他了,更别说其他人了。
不过,今天的王三郎,回家的脚步却比往日轻快了许多, 路上碰到熟人的时候也笑了笑,那熟人被三郎的笑吓了一跳,差点一头撞到树上。
三郎走着走着突然停了下来,路边蹲着一个小个子半妖, 脏兮兮的篮子里,用绿色的大树叶子垫了厚厚一层, 里面赫然是几块裂开的野蜂窝,透过缝隙,隐约还能看到里面的蜂巢和金黄色的蜂蜜。
“这蜂巢怎么卖的?”三郎蹲了下来。
那半妖吓了一跳,抬起头,发现一个面如冠玉、带着青色书生头巾的少年正蹲在他面前,脏兮兮的小脸微微一红,也不太看得出来,有些结巴地回答道:“这、
这是野、野蜂巢,我、我和哥哥上山打下来的,哥哥说,要、要卖五十个铜板。”
“这么一篮子,五十个铜板?”
“嗯!对、对的!”
“那我买了。”三郎从袖子里摸出钱袋子,打开来,数出五十个铜板递给他。
“给!”小结巴将篮子里的大树叶子托起来,将里面的蜂巢整个包在树叶子里,然后用早就准备好的草绳子绑起来,因为包了许多层,里面的蜂蜜也不会流出来,多出来的草绳,他还打了一个绳结,这样三郎便能提在手里了。
“早点回家吧。”三郎站起来,提着那蜂蜜离开了。
大哥说,今天会去济世药堂接春笙哥哥回家,春笙哥哥喝了好几日汤药,嘴巴里定然难受得紧,恰好遇到卖蜂蜜的,买回去给春笙哥哥泡些蜂蜜水喝也好。
如今他在书铺上工,手里也有些零花钱了,有些是大哥给的,有些是上工的时候客人赏的,零零散散也积攒了好几百个铜板,不过三郎很节省,这些铜板揣在怀里许多天了,也不曾花出去,果然今天便派上用场了。
“春笙哥哥!”远远看到自家大哥和白春笙从街对面走来,三郎瞬间加快了脚步,若不是如今已是人形,他只怕早按捺不住本能,扑到春笙哥哥怀里去了。
作为一个常年和鱼街N多野猫厮混打闹的小猫崽子,三郎在某些方面比王鲲风这个大哥可成熟多了,就比如说,很小的时候,他就立志长大之后一定要娶一个做得一手好鱼的娘子。
当然了,自从遇到春笙哥哥之后,他很快便修改了这个愿望,他要娶一个做得一手好鱼的夫郎!这夫郎的对象嘛,不必说,自然是做得一手好鱼丸、煲得一手好鱼汤的春笙哥哥啦。
“三郎还是这般俊秀,再长些肉就更好了。”白春笙摸了摸三郎的胳膊,发现藏在衣衫下的胳膊确实很细,决定回头就多炖点鱼汤给这孩子补补。
男孩子生长发育的时候一定要吃饱吃好!不然俗话怎么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呢?
“春笙哥哥,我给你买了蜂蜜!”三郎献宝一般地举起提在手里的那个绿色的小包裹。
“野蜂蜜?太好了,那么今天可以给你做一个蜜汁烤鱼了。”白春笙高兴道。
考虑到他“住院”那几天,相熟的几个邻居都去探望过自己,还带了礼物,白春笙今天特意多买了些菜,决定在家里请一回客。
因此,先去王家和王大娘他们打了声招呼,报了声平安之后,白春笙便说今天要请大家一起吃个饭,感谢前几日他生病的时候,大伙儿对他的照料。
“没事就好!哎呀你好几日不曾回家,想必家里的佐料也没有了,你在这里等等,大娘去给你拔些葱蒜和煮鱼汤的香叶子过来,你正好带过去做菜。”王大娘说着便拿了一个小篮子,从院子里自己的小菜园子里摘了些佐料递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