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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 (兰拓)


  红箩鱼的鱼皮上面还连着一些鱼肉,白春笙便将鱼皮切块,和剩下的鱼肉一起做了一道鲜鱼羹,鱼羹的汤底是用红箩鱼的鱼骨熬制而成的,熬好之后将鱼刺捞出来丢掉,这样鱼羹里便有鱼汤的鲜美,而没有鱼刺的烦恼了,虽然自家猫爷和三郎原形都是猫,不惧怕鱼刺,不过,白春笙总是担心他们会被鱼刺卡着,每次做鱼的时候习惯性地喜欢把鱼刺给剃掉。
  还剩下几条红箩鱼,个头太小,拿来做鱼脍和鱼羹都不太合适,白春笙想了想,索性在鱼身上划拉了几刀,加入调味料腌制了一会儿之后,拿来做了几条烤鱼。
  因为红箩鱼身上没有多少鱼油,要想烤出来的红箩鱼好吃,烤制的时候就得刷两层油上去,提升口感,另外可以预防鱼被烤焦。被火焰灼烧后的红箩鱼,光是闻着味道便鲜美得让人口水都快忍不住了。
  三郎原本还有些矜持着,烤鱼的味道散发出来之后,便再也矜持不下去了,坐立不安地看着自家嫂子在那儿烤鱼。
  猫大爷从自家河蚌开始准备烤鱼的时候,便十分自觉地变成了一只大猫。
  吃烤鱼什么的,还是原形吃着最痛快。
  三郎见状,犹豫了不到三秒钟,也原地变成了一只黄白相间的幼猫,冲着已经在滴油的烤鱼喵呜了两声,圆而大的眼睛,目光灼灼地盯着架子上的烤鱼,将“垂涎三尺”这个成语表达得十分到位。
  “好啦~先喝点鱼羹暖暖胃,再吃烤鱼和鲜鱼脍。”白春笙被两只猫盯着,实在按捺不住,借着替他俩盛鱼羹的机会,快速伸出贼手,撸了两把猫,赶在猫大爷发飙之前,急忙将盛好的两碟子鱼羹放到他和三郎面前,“快吃吧!”
  猫大爷不满地瞪了他一眼,竟敢当着未婚夫的面轻薄小叔子?晚上再细细与你算账!现下还是先吃鱼要紧,低下头,灵巧的舌便在鱼羹上舔出了一道小沟壑。
  不愧是上贡的贡品鱼,红箩鱼做成的鱼羹鲜美无比,鱼肉入口即化,又带着一股子清甜,一大一小两只猫吃的头都不抬,圆润可爱的屁股撅在那里,毛绒绒的看着手感就非常好……咳!光天化日之下,轻薄未婚夫和小叔子都是不对的~
  为了转移自己试图轻薄小叔子的罪恶心理,白春笙也盛了一碗鱼羹出来自己吃着,这一吃,顿时将轻薄小叔子的念头甩到了九霄云外,这红箩鱼不愧是贡品啊,连鱼骨头熬成的鱼汤都这般鲜美!为了增加鱼羹的口感,白春笙在鱼羹里加入了一些红薯米分,羹的口感更加浓稠了,里面的鱼肉被红薯米分包裹了之后,肉质也更加爽滑弹牙,实在美味!
  也难怪家里两只猫吃的头都不抬了。
  原本还想分一些鲜鱼羹给毛大夫他们也尝尝的白春笙,瞬间就决定将这些鱼羹都留下来,家里两只猫可能都不够吃呢,别人还是忍忍吧。
  果然,没一会儿,一小锅鲜鱼羹便被两只猫吃得干干净净,若不是碍于面子,白春笙有理由相信,三郎是十分想爬到锅里,将锅底剩下的那点鱼羹给舔干净的。
  还好烤鱼也做好了,担心两只猫烫着,白春笙还特意将烤好的鱼放在一边凉了一会儿,现在鱼肉的温度正好,将烤鱼从树枝做的简易烤架上卸下来,一只猫两条鱼,正好。
  猫大爷闻着香喷喷的烤鱼,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锋利的爪子按在烤鱼上,准确地划拉出一大块刺少肉多的鱼腹肉,推到盘子边上,示意他也一起吃。
  三郎见状,也从自己面前的碟子里划拉出一大块鱼腹肉单独放在碟子边上,大而圆的眼睛含着笑意看着他。
  “你们吃吧,我这几日正喝药呢,毛大夫说不能吃辛辣或者火气重的食物,这烤鱼外面撒了辣椒末了,我若吃了,非得被毛大夫骂不可。”白春笙笑着掀开一边的汤锅,里面是半只野鸡,炖了一个多时辰,鸡汤的味道十分鲜美浓郁,“你们快吃吧,我这里有野鸡汤,待会儿拿这个下碗手揪面片吃好了。”
  猫大爷也恰好想到了这一点,便没有再劝,和三郎一起低下头,埋头痛快地大吃了起来,两条烤鱼不大,没一会儿便只剩下两幅鱼骨架了,连鱼头都吃得干干净净。
  “慢点吃,还有些鲜鱼脍呢。”白春笙将揪面片放在火上煮着,端了早就切好的鲜鱼脍过去给两只猫分了分。
  原本这鲜鱼脍应该先吃的,不过现在天气寒冷,肚子里一点热乎气都没有便吃这样的寒凉之物,担心家里两只猫闹肚子,白春笙便擅自违反了鲜鱼脍的进食时间,将它安排在最后才端出来。
  本以为鲜鱼羹就已经足够美味了,没想到蘸了酱汁的鱼脍又是另外一种独特的口感。红箩鱼的鱼肉比白春笙上辈子吃的三文鱼还要鲜嫩弹牙,小小一碟鱼脍,没一会儿就被吃得一点不剩。
  猫大爷有些不好意思地踩了踩爪子,方才那鱼脍太过美味,他竟然忘了让自家河蚌也尝尝了。
  “好吃吧?可惜我还在喝药,不能吃这样的寒凉之物,等我身子好些了,到时候再让人多抓些红箩鱼回来尝尝好了。”白春笙看出了自家猫爷的不自在,不由出声安慰道。
  “这里还有些揪面片,你们要不要再吃些?”一锅鱼羹外加一碟鱼脍、四条烤鱼,看着多,其实也并没有多少,白春笙特意多做了些揪面片,出门在外,做手擀面不方便,只能揉了一块面团,做了最简单的揪面片,炖好的半只野鸡捞出来,拆成鸡丝,等到鸡汤里的揪面片煮熟了之后,再加鸡丝加入进去,撒些切碎的青菜进去,便是简单又美味的鸡汤面片了。
  闻着野鸡汤鲜美醇厚的香味,两只猫不由自主地点了点毛绒绒的大脑袋。
  如此这般,一路走一路吃,足足走了十日,才抵达临江城,这里也是距离皇城最大的一个城池。
  王鲲风决定在这里修整两日再出发。一来可以带他家河蚌逛一逛这繁华的临江城,二来,本地特产的水晶虾正是上市的时候,来都来了,自然要饱一饱口福。
  临江城乃是拱卫皇城的四大城池中,占地面积最大、人口最多、产出河鲜也最多的大城,因靠近本朝最为宽阔绵长的青练江,每年各地进贡的数不清的鲜鱼都会从这里上岸,转快马从官道运送入京,因此,和皇城相比,反倒是临江城可以吃到更多进贡的鱼虾蟹贝。
  王鲲风他们一行进了城之后,也没有去驿站,而是找了一处靠近码头的客栈,包下了一个小院子,让其他人留下收拾东西,他则带上白春笙一起,去码头附近觅食去了。
  三郎眼巴巴地看着大哥带着大嫂出去开小灶去了,有心想跟着,又怕大哥生气,犹豫间便错过了尾随的最佳时机,只能蔫头耷脑地回自己房间歇着去了,反正,就算大哥忘记了,大嫂回来的时候,肯定会给自己带些鲜鱼的。
  临江城的码头占地面积十分大,非常的气派,即便已经过了早市的时间,人也非常多,不但有许多摆摊卖鱼的,还有许多开食铺的,做的吃食也比他们小镇更加的精致多样。
  白春笙一路走来,真是大开眼界,第一次感觉到这里真的和他曾经生活的那个时空不一样了。
  “水晶虾!刚捕捞上岸的水晶虾!一百三十个铜板一斤,最后两筐!卖完就没了啊!”路边有两个鱼贩卖力吆喝起来。
  “这也太贵了吧?”精打细算会过日子的白掌柜听到这报价便皱眉道。
  “不算贵了,这样个头的水晶虾,快马运到皇城去,要三两银子一斤呢~” 王鲲风仿佛对各地的鱼虾价格都很熟悉,拉着他便挤到那鱼贩子面前,要了一筐水晶虾。
  那水晶虾果真虾如其名,整个虾都是透明状的,透过虾背都能看到下面的虾足,大约是耐寒的品种,这样寒冷的天气里,这虾子还依然是活的,实在难得!光是看这卖相就值这个价格了。
  买完水晶虾之后,王鲲风又带着白春笙一路逛过去,买了两篓子鸽子蛋大小的贝类,一条足有半人长的青背大鱼,又买了一种只有小拇指大小的小鱼,本地唤做针头米的,看着倒是很像白春笙上辈子做火焙鱼用那种俗称“麻嫩子”的小鱼。
  看到路边有贫家子赤着脚摆摊卖些野地里挖的野葱野蒜之类的,白春笙掏出一串铜板将这些全买了,看到自家河蚌花钱买了一堆野草,猫大爷有些不解,不过,既然是陪夫郎出来玩的,自然是夫郎开心了这银子花得才算值得。
  这是黑鱼精传授给他的“追夫技巧”,陪夫郎出门的时候,花钱一定不能怂!
  更何况,他家河蚌可不是黑鱼精家里那只花钱如流水的狐狸精,有时候俭省起来比他还要俭省,出门逛街,除了新鲜食材之外,也很少买别的什么东西。
  额……这话说得有些早了。
  看到自家河蚌停在了一个货郎摊子上,“移动钱袋子”王大郎很自觉地跟过去准备给钱。
  看到河蚌手里拿的是什么的时候,王大郎呆住了。
  “鲲哥,你看这铃铛绣球是不是很好看?不如买一个带回去送给三郎吧?我看三郎都没有什么玩具。”白春笙对着自家猫爷晃了晃那铃铛绣球,绣球发出一阵悦耳的铃铛响,猫大爷一个没忍住,差点变成原形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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