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卷 完啦~换地图,换副本,感情升温=w=
第18章 长安
长安城位于秦中险固之地,举天下形胜所在。前朝都于此近三百载,最盛时城内百姓逾百万,有“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气象。
三百年前,白海裂缝,昆仑万妖入人间,前朝分崩离析,开启了长达近百年的乱世。
大雍开国后,弃关中、都建邺,但这十三朝古都底蕴深厚,纵经战火战,现亦日渐恢复昔日盛况。
孙擎风与金麟儿未免行迹暴露,一路行来都避着人群,多在山野间餐风饮露,弄得灰头土脸。
他们对彼此的形容并不在意,但到了繁华城市,跟衣着光鲜的公子哥们比起来,穿着打扮实在寒酸。
幸而,长安街头有汉人、有胡人,甚至有目色不同的西域番邦人,衬得他两个不算太突兀。
朱雀街头,小雪纷落。
“他们都不知道你的厉害。”金麟儿吃着糖葫芦,大摇大摆地走着。
他感受到旁人异样的目光,怕孙擎风不好受,便出言安慰,捏了捏孙擎风的手,狡黠一笑:“只有我知道,但我不告诉别人,不让他们占便宜。”
孙擎风很受用,正想应答,扭头便见金麟儿边说话边四处张望,心思全在别处,料想他方才的话不过是随口说说,不由翻了个白眼:“蠢东西。”
“你看这个,真好玩!看那个,真稀奇啊!你以前来过长安吗,见过那么漂亮的糖人吗?”金麟儿牵着孙擎风,在人海中左冲右突,这里看看、那里瞧瞧,高声笑喊,不知顾及形象,活脱脱一个头回进城的乡巴佬。
这坐拥金山的小教主,因背负着不同常人的重负,常年隐居世外,活到十五岁,才第一次来到如此繁华的地方,实是可叹可怜。
孙擎风丝毫不嫌金麟儿,更不在意旁人目光。他一人背着两把剑,面冷剑寒,满身风尘,像个亡命天涯的杀手。
街市上虽是人山人海,却少有人敢靠近他。但他仍像只老母鸡似的,伸手护着金麟儿,念叨着:“好生看路,吃东西时不许说话。”
“我们过去看西域杂耍吧!”
金麟儿兴奋得无以复加,吃完糖葫芦,把竹签随手一扔,拉着孙擎风往人堆里挤。
孙擎风不喜人群,烦闷至极,单手抱起金麟儿,强行把他带离集市。
金麟儿很是遗憾,但不想违背孙擎风的意愿,依依不舍回望闹市。他转头看见孙擎风眉头紧蹙,瞬间收起玩心,问:“大哥,你累了吗?”
正值冬月,金麟儿翻年便满十六。
他头戴顶乌黑皮帽,身穿灰棉袄,脸上蒙着土灰,唯有一对眼睛黑白分明,乌溜溜的眼珠转个不停。他笑着与孙擎风说话时,会露出一排雪白细牙,俨然已长成眉清目秀的青春少年。
然而,时光在孙擎风的身上已被冻住。
他仍旧英俊挺拔,模样依稀如昨。虽因金麟儿不饮人血,他的身体受着些煎熬,但眼中的阴郁早已消散,面貌愈发精神,像是年轻了好几岁。
光阴流逝,金麟儿的天真稚气渐渐脱去,孙擎风的少年意气又倒流回来,两人若再以父子相称,实在不太合适。而且,他们在云柳镇上身份败露,谨慎起见,须得稍作改变,于是改以兄弟相称。
孙擎风听习惯了“孙前辈”,忽然听见一声“大哥”,心中莫名生出一股异样的感觉,僵着脖子摇摇头,道:“人多口杂,易生是非,以后少往人堆里凑。”
金麟儿跟着孙擎风,行至一家客栈。
孙擎风站在柜台前,摸出一吊铜钱拍在案上:“一间上房。”
伙计扫了他们一眼,见两人蓬头垢,便冷下脸来:“今日客满。”
正在此时,另有一行人下马进店。来人俱是少年,各个衣着光鲜,背负长剑,像是大门派的弟子。
伙计将布巾一掸,满脸笑容地迎上去:“几位客官里边请,打尖儿还是住店?”
走在最前的圆脸少年取出一块碎银,中气十足道:“五间上房,两桌好菜,烦请速速备齐,再弄些上好的草料喂马。”
“好咧!您几位楼上请!”伙计接了银锭,笑得露出满口白牙,躬身扬手迎众人上楼。
金麟儿很是疑惑,拦住那伙计:“这位大哥,开门做生意,讲的是诚信二字,店里明明还有空房,为何方才又说没有?”
那伙计随口道:“方才是有空房,可现在没了。两个臭乞丐,莫要胡搅蛮缠。”
金麟儿:“我不是胡搅蛮缠,只是同你讲道理。你骗了我们,难道是我有什么失礼之处?”
金麟儿态度温和、有礼有节,那伙计不知该如何圆谎,怒道:“有也不给你们!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们要上房,付得起钱么?”
金麟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又看看刚来的那一行少年人,自觉相形见绌,明白那伙计的顾虑,亦不想同这等市井百姓争论,只想息事宁人,便道:“算了,大哥,咱们走吧。”
孙擎风的手本已按在剑上,听金麟儿叫了声大哥,又将手松开,牵着他转身步出客栈。
“二位留步。”
金麟儿刚刚走出客栈大门,就听见背后传来一道极好听的声音,像是雪夜铜炉里半明半灭的炭火,温暖而不灼人。
他转身回看,当先闻到一股淡淡的冷香,继而看见一位乌衣少年朝自己缓步走来。
孙擎风将金麟儿护在身后:“阁下有何指教?”
那乌衣少年气质清俊谦和,见孙擎风一脸警惕,便自觉地停下脚步,拱手道:“指教不敢当,在下华山派周行云,二位有礼。凡事都讲先来后到,两位先我们一步进店,反被我们占了房间,在下过意不去,已让师弟们腾出一间房给你们。”
周行云说罢,伸手递出门牌。
“那真是太好了,多谢小哥哥。”金麟儿从孙擎风背后探出脑袋,伸手去接门牌。
“不得无礼。”孙擎风听到两个“哥”字,耳朵一抖、眉头一皱,语气瞬间冷了下来,把金麟儿的脑袋按了回去。
但他转念又想到,这周行云气度不凡,定是华山派的重要弟子,金麟儿要拜入华山,须同他处好关系,便努力摆出谦和态度,道:“多谢阁下美意,你们住下,不必麻烦。”
金麟儿一贯听孙擎风的话,虽不知他所思所虑,但不多言,只道:“是我失礼了,小哥哥你们住吧,我跟我哥找个落脚的地方不难。”
周行云将手收回,诚恳道:“两位俱非常人,一时落难,受俗人冷眼,切莫放在心上。”
孙擎风目光如刀,看向周行云。
周行云笑道:“这位大哥背着两把长剑,剑身虽为黑布所蒙,但剑柄露在外面。在下是爱剑之人,观其形制便知绝非凡品。我已将房间让出,断无收回的道理,纵使你们不住,房间亦将空出。我把门牌放在柜台上,二位自便。”
周行云说罢,转身离开。
金麟儿:“大哥,我们住不住?”
孙擎风:“怎见谁都叫哥?”
金麟儿:“啊?”
孙擎风似乎气不太顺,反问:“啊?”
金麟儿摸不着头脑,道:“那、那我总不能管他叫弟弟吧?我要拜入华山,不好失礼的。”
孙擎风没好气道:“你还知道失礼!他既已如此相让,我们不住则更加失礼。走了,别傻愣着。”
金麟儿开心起来,牵着孙擎风走进店里,边走边说:“大哥,我觉得咱们来对了,华山派教徒有方,那位小哥……周行云真的很好。”
孙擎风脾气坏,但气量不小,难得见到一个非常人物,心中自然欣赏,点头道:“修为倒不如何,但确实是个君子。你往后可以结交。”
年关临近,长安府年味渐浓。
孙擎风看金麟儿开心,且华山开门招徒的日期未至,许他在此地盘桓十日。
这十日间,金麟儿日日拉着孙擎风出去看热闹,几乎要将长安城的十二条大街全都踏平。
孙擎风不再让金麟儿坐在自己肩上,而是将他护在身前,按在怀里,用大髦紧紧裹住,名曰遮风避寒,实则是限制他的行动,免得又惹出什么麻烦。
金麟儿看不到远处,便把心思放在街边小摊上,常常是嘴里吃着、手里拿着、怀中抱着,眼睛还到处看着。
长安繁华,但孙擎风对所有事物都兴趣缺缺。
穿过繁华的街市,敲得震天响的铜锣、被风抖落如瀑般的枝头雪、从杂耍艺人口中喷出的巨大火云、在雪地里冻得瑟缩的猴子、冒着白烟的阳春面,对他来说都如梦中烟云。
他唯一看在眼中的,只有金麟儿圆溜溜的后脑勺。
孙擎风有时候也会有玩心,悄悄伸出指头,对着金麟儿的后脑轻轻一弹。等到金麟儿回过头来,他又装模作样地望着远处。
金麟儿起初很是惊恐,以为被鬼摸了脑袋,后来发现是孙擎风在作怪,心里顿生一种感慨:“我长大了,大哥不会变,那他同我相比较起来,就是每年都在变小。我不可拆穿他,往后要多担待些。”
孙擎风并不知道,自己在“蠢东西”的心里,成了另一个“蠢东西”。
相似小说推荐
-
血族与橘猫 (音久) CP2018-02-28完结血族捡了个储备粮,没来得及吃,就有了特殊关系。血族在自己最不喜欢的鬼节,收留了一只肥嘟嘟的...
-
[星际]别拿Omega不当男人 (泸沽虾) 2018.1.5完结大学生雷恩追随着邻家哥哥的脚步参了军,误打误撞加入到神秘的零号部队。正式当兵的第一天,接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