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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七六二)


  其实,金麟儿天资聪颖,但幼时在外漂泊,只跟着母亲认字,回到青明山后,断断续续地跟着赵朔读了些书,再往后的两年里,则是和孙擎风在杏花沟隐居避世。因此,有些这个年纪的学童已经熟读的书,他都没怎么看过,学起来自然比别人慢。
  金麟儿只稍稍用功,很快就能赶上进度,但坏就坏在他没用用功。毕竟,他在荒郊野外住了许久,初搬至繁华小镇,只想跟同学们玩耍。
  夫子看金麟儿聪敏好学,怒其不争,故而对他比常人更加严厉。
  孙擎风的视线穿过漫天雪花,落在学堂四四方方的窗框上,那个只框着金麟儿的小窗。周围的一切都很模糊,这有那么一个方框里,事物格外清晰。
  他看见,夫子走到金麟儿身边,点了金麟儿的名,金麟儿背了很长一段书,夫子摸着山羊胡,满意地点点头。
  他又看见,夫子对着书本,讲解一段不长的话,金麟儿等夫子讲完,提了几个问题,跟夫子谈了一阵,似乎说错了一句话。
  夫子拿起戒尺,让金麟儿摊开手掌。
  金麟儿长大了不少,手也长大了一些,手指变得修长,手掌不在肉乎乎的,看起来骨肉匀称,不变的是,跟从前一样白皙温软。可就在这样柔软的手心上,已经有着一道肿痕。
  夫子半点都不怜惜,对准金麟儿的手掌,将戒尺高高举起。孙擎风便将手按在剑柄上。
  夫子似有所觉,迟疑片刻,将戒尺放低一些。孙擎风便把手从剑柄上移开寸许。
  夫子的戒尺落在金麟儿掌心。孙擎风紧紧握住剑鞘,过了很久才松开,心道:“带他走出白海时,连门牙都还没长齐,明明没过多久,怎就已经十四岁了?”
  风雪浩浩,万物沉眠。
  孙擎风闲来无事,每天都偷偷跟在金麟儿身后,目送他走进学堂,而后抱着剑蹲在高楼瓦顶,有时看雪,有时看他。
  金麟儿知耻后勇,读书很是刻苦,有时会读到深夜,伏在案头睡着,醒来时,总发现自己已经被抱到床上。
  橙黄色的灯光下,孙擎风拿着金麟儿的书漫不经心地看着。
  金麟儿睡得迷迷糊糊,翻个身,钻进孙擎风怀里,被他身上的寒气冻醒,口齿不清地问:“我读到哪儿了?”
  孙擎风:“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
  金麟儿清醒过来:“那是第二十一,我读到第二十二了。你听我背背,是不是: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
  孙擎风:“对。”
  金麟儿:“第一句我明白,第二句不太懂。诚乃真诚,天性为善,为什么自己做到诚恳善良,就能让别人也诚恳善良?”
  孙擎风合上书,吹了蜡烛,先把金麟儿推开,给他掖好被角,才躺进自己的被窝里,道:“这道理说来简单,就好比,你不让我杀人,我便不再杀人。快睡觉,用功不要太过,读书明理,过犹不及,莫要成日闷在书堆里。”
  金麟儿蠕动着钻进孙擎风的被窝,把自己的棉被一扯,罩在他的被子上:“孙前辈,我们还学了《诗经》,有一首诗,我很想念给你听。”
  孙擎风侧身背对着金麟儿:“我睡着了。”
  金麟儿抱住孙擎风,自顾自地轻声念起来:“北风其凉,雨雪其滂,惠尔好我,携手同行。”
  孙擎风:“总挤着我睡,你不怕冷?”
  金麟儿握住孙擎风冰凉的手,笑说:“我当然怕冷,可我更怕你冷。”
  不过片刻,金麟儿就已经睡着。
  他又梦见那年,青明山下,白海界边,赵朔把他带他去见孙擎风手,他敲门,孙擎风推开门,从黑暗中走出来,抱着他走过白海雪原,走过一个又一个冬天。
  北风其凉,雨雪其滂。
  惠尔好我,携手同行。


第14章 萌芽
  金麟儿知耻后勇,苦学两月,终得夫子认可。他再度开朗起来,上课时全神听讲,休息时跟往常一样,跟同学们跑到街上玩。
  小男孩们闹哄哄地冲出私塾,结成长队跑来跑去,因为人数不少,常常玩这种叫“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因为大家的身高都差不多,在队伍当头扮演老母鸡的人,总挡不住可恶的狼,一群小鸡崽儿过不多时便会全军覆没。
  同学怂恿金麟儿:“孙林,把你爹叫来一起玩。他若当老母鸡,咱们稳赢。”
  金麟儿满头雾水:“我爹在地里干活。”
  “你爹常常蹲在房顶上看你,像个隐世侠客,肯定会武功。”那同学伸手指了指远处的屋顶,那上面隐约有个黑影。
  他神神秘秘地朝金麟儿挤眉弄眼:“你该不会是有钱人家落难的公子哥?豪门世家争斗,你被姨奶奶赶出来,身边只剩下一个忠心侍卫。”
  “你还真行,这都被你看出来了。”金麟儿哭笑不得,回头一看,果然见孙擎风蹲在屋顶上。
  风吹一片落花,扑到金麟儿眼前。他用力眨了眨眼,再看向孙擎风时,忽而生出一股与往常略有些不同的快乐心绪。
  金麟儿未曾在意这感觉,悄悄跑过去,站在屋檐下蹦跳摇手:“来跟我们一起玩,来吧,爹爹!”
  孙擎风从没想过,自己放心不下,跟在金麟儿身后,一晃眼,就从寒冬到了盛夏。
  他被发现行踪,窘得险些一脑袋栽下去,落地后尚未站稳,掉头就跑,却哪里跑得掉?不过眨眼的功夫,他就被金麟儿拖住,继而被如潮水般涌上来的孩子们团团围住。
  他怕失手伤人,不敢动弹分毫,仿佛一座石雕,等到孩子们的兴奋劲儿过去,才重新动作起来,无奈地扮起老母鸡。
  孙擎风这只能在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古往今来武功最高强的老母鸡,张开结实的胳膊,把金麟儿严严实实护在身后。
  金麟儿紧紧抱着孙擎风的腰杆,知道狼群再不是威胁,便故意使坏,趁机挠孙擎风的痒痒肉。
  孙擎风没玩过游戏,面对几个嗷嗷瞎叫的孩童,直是如临大敌,冷着脸根本笑不出来——若是输了,堂堂金印护法的脸面往哪搁?
  金麟儿:“爹,你真是太厉害了!连痒都不怕。”
  金麟儿从来不吝于夸赞别人,但孙擎风从不觉得自己像他夸得那样好,总觉得他是怕被抛弃,才会见缝插针地恭维自己。所以,每当被夸赞,他必会回一句“好好说话”。
  但这一回,孙擎风被孩子们热闹的欢笑声给吵懵了,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寻常人。刚好胜出一局,他不由扬眉轻笑,道:“那是自然!”
  金麟儿玩着,觉得笑闹声离自己越来越远,最终消散成空,眼中只看得见孙擎风挺直的脊梁、如山的背,连游戏时都这样谨慎周全地护着自己,心道:“老天爷待我真好。”
  日复一日,又是一年。
  到了第二年孟春,冰消雪融,河水化冻,孙家的田地养肥,金麟儿也已适应学堂。
  孙擎风不再偷偷跟着金麟儿,穿一身粗布衣裳,日出而作、日落而歇,下到泥地里播种插秧,买了鱼苗放在水田里养,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庄稼汉。
  金麟儿看孙擎风辛苦,收起玩心,每日放学后,都不再和伙伴们玩耍,总是一路小跑回家。
  春日午后,熏风和畅。
  金麟儿跑进院门,把门拴扣好,从后院里捉了只公鸡,嘴里念念有词,手起刀落割开鸡脖子,公鸡瞬间毙命。
  他盛了满碗鸡血,捏着鼻子一口灌下,再淘米蒸饭,又蒸了鸡肉肉和几样小菜,而后在灶台边打坐运功。
  等到饭菜冒出香气,金麟儿结束修炼,便把饭菜放进食盒,高高兴兴地跑去田地山送给孙擎风。
  午后云散天开,日光正盛。
  孙擎风蹲在田坎上,抱着海碗埋头刨饭,腮帮子鼓胀:“我带了干粮,你不必日日都来。”
  “我喜欢和你一起吃饭,这样才有味道。”金麟儿饭量不大,很快吃完饭,把碗往地上一放,想跑去田里帮忙干活。
  “慢着!”孙擎风忙不迭拉住金麟儿,帮他把裤腿卷起,“读了一年书,还跟个野猴子似的,衣裳不用你洗?”
  “嘿嘿,本就不用我洗。”金麟儿跳起来,两腿一抖甩掉鞋子,跑进泥地里,修长洁白的小腿上沾满污泥,透着青春蓬勃的生命力。
  云柳镇依山傍水,种的是水田。
  金麟儿伸长脖子向远处张望,学着邻家老农的模样,把捆好的秧苗高高举起,使劲往田地里抛。
  老农听到响声,回望过来,只看一眼便笑喊:“太稀啦!”
  金麟儿虚心求教,跟那老农学了好一阵,有模有样地插了三行,已经累得腰酸。他见孙擎风正嚼着草根发愣,不在看自己,便偷偷蹲下来捉小鱼玩。
  其实,孙擎风脸皮薄,金麟儿看他时,他便假装发愣,等到金麟儿收回视线,他便偷偷观察对方的一举一动。许是怕金麟儿遇到危险?至于,光天化日下的水田里,到底能有什么危险,他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担心。
  孙擎风很快就发现了金麟儿的举动,当即大吼:“不许捉鱼!”他收好碗筷,下到田里,捉了泥鳅往金麟儿衣服里扔,吓得金麟儿哇哇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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