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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救世"日记 完结+番外 (落砚)


《僵尸“救世”日记》作者:落砚

晋江VIP2017-08-16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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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末日前的赵健雅,安静胆小,偶尔透着孩子的顽气,是天生母胎AI滋感染者,注定死亡。
末日后的赵健雅,忍痛割舍为自己辛劳的爱人,成为有人类意识的僵尸,独自生活六十多年,被人类驱赶,跟僵尸争夺食物,过着孤独凄惨的六十年,性情变得忧郁寡淡,终日想的,是怎么进入死亡。
直到某天梦里,遇见了修补各个世界错误的系统。
系统说,世界因你成为末日,所以你必须回去,成为救世主阻止世界成为末日。
然而赵健雅并非魂穿,过去的赵健雅依然存在。
恋人沈曜文爱的人不是他,自己则被当成沈曜文仇敌送来的盗版赵健雅,留在沈曜文身边。

阅读指南:
1.赵健雅第一人称,1V1,赵健雅僵尸体质,末日后性格喜吃肉,懂生存技巧,对生死冷淡,沈曜文傲娇强势醋坛子。
2.非末日环境,感情甜日常走向加剧情线走动,不虐!文案都是假的,甜文一篇。

内容标签: 青梅竹马 系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赵健雅沈曜文



第1章 生死
  世界已经变了,末日已经到来,这个世界,现在除了活物,就只有僵尸。
  起初,人类被这新型物种吓坏了,只会狼狈逃窜。国家派遣了新型部队参与,不到三个月,就被大规模感染,反而军队屠杀不少平民百姓,导致僵尸大面积爆发,人类社会很快面临崩溃。
  僵尸没有意识,只会凭借着本能袭击人类,撕咬他们的肉体填饱果腹。
  人类为了自我保护不至于灭绝,凝结在一起,向已经死亡的人群发起进攻,尽管没有无法灭绝僵尸,但至少清出了自己能够生存的空间。
  自此,人类便走上了跟僵尸群斗智斗勇的路。
  行走在这条路上的人类,不包括我。
  我经过了多少个被迫逃离的日子,我已经数不清了,只知道不停地躲避生物。
  没错,生物,任何会动的,会呼吸的,都是我的敌人,应该说,我的敌人是人类。
  因为我是僵尸。
  正确来说,我属于僵尸种,又不属于僵尸种。
  我跟僵尸最大区别,是我有意识。
  只要整理干净,我除了面色苍白,瞳仁发白,跟普通人没啥区别。
  唯一区别,就是我只能吃生肉。
  但我不会撕咬人类,我知道那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块五花肉,人会害怕我,我也会害怕杀生。
  但最近的自己,连自己都快觉得,就算抓一两个人类来果腹,也不是什么罪过了。
  我躲在阴暗的穴洞,枯干的手臂死死抱住两只腿,模模糊糊只看得见前面不远有灯光靠近,这代表着,有人类经过我这儿了。
  我知道我瞳仁颤抖得厉害,极度的饥饿感已经促使我连基本人性都要丧失了。
  可想到这些年的逃亡,我麻木地看着自己颤抖的手指,心想,吃一两个人类又怎样呢?
  他们压根不认为我是同类,我只好在人类的社会之外颠簸流离。
  我是个胆子有点小的男人,我对僵尸的恐惧,迫使我极度希望融入人类的生活。
  人类容不下我,我的肤色眼睛,已经暴露我不是人类的事实,我尝试去接触幸存下来的人类,可人类一看到我就直接开枪,甚至尖叫着冲上来砍我。
  我只好远离人类,害怕僵尸的我就算孤独,总不能跟僵尸居住,索性独自生活,幸运的是,我身为僵尸,僵尸对我不感兴趣。
  可我只是普通城市人,甚至是个娇生惯养的有钱人家孩子,我不会捕猎,不会捕猎就无法得到生肉,我就只能肚子饿,饿得我实在受不了,我只能惧怕地跟着僵尸进行接触。
  死亡的接触。
  至今事隔六十多年,我仍然记得那一次,我亲眼看见一只僵尸捕抓到一只兔子,我深吸口气,无力地拿起防身的斧头,在僵尸背后一刀子过去,砍掉那僵尸的头。
  头颅滚到我的脚边,我吓得捂着头蹦跳着尖叫。
  过了十分钟,我才稍稍平静,重新把视线落到那只垂死的兔子身上。
  然后。
  我的“然后”,是半个月以来饱腹了一顿。兔子的“然后”,是没有然后。
  很长一段日子,我的餐点都是从僵尸嘴巴里抢下来的。
  可随着人类逐渐稳定下来,人类向外扩张势力,同时也捕抓动物以求能吃到肉,僵尸都没办法保证能得到嘴巴里的肉。
  我只能学着自己捕食,起初还想着不抓可怜的,弱小的,肮脏的,饿了又大半个月,这些原则通通远离了我,我首先决定抓的,是阴沟里的老鼠。
  抓了好多天,好多天,好多天,在我以为我要饿死的时候,终于凭借最后一口气,一把捞住又要逃进洞里的老鼠。
  我还记得当时的自己是怎样的,一口就将老鼠头咬下来,血喷的到处都是,我津津有味地品尝一个月来第一顿美食。
  回想起当时的美味,我就更加欲罢不能了。现在别说老鼠,老鼠尾巴都很难找了,空腹已经接近极限,很难保持意识了。
  灯火越来越近,自从我成了僵尸,我的视力在夜间变得极好,大老远便看得见那是一个老人。
  老人,反正,反正都要死的年纪了……
  恶魔在我脑海盘旋,我用脏兮兮却苍白的手臂擦擦嘴角,颤栗着站起身,一步步靠近,老人回过头,我清晰看见他的脸,顿时愣住了,下不去手,他太像我认识的一个人了。
  一个比亲人还亲的人,沈曜文。
  沈曜文是我的青梅竹马,我最好的朋友,他是我爸爸朋友的儿子,跟我同年,从小一起长大,我们没有血缘,可胜似有血缘的亲兄弟,从小我的身体不好,他都待我如儿子似的百般照顾,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你身体不好,应该怎样怎样”,在他眼里,恐怕我稍不留神都会断气吧。
  那确实不假,我身体不好,也是有原因的……
  我母亲在我八岁那年死于AI滋病,她身染艾滋长达十几年了。
  没错,我在娘胎时候,就感染艾滋病,母亲一生生活在恐惧和痛苦里,最后痛苦地死去。我爸爸终生没在娶,把失去母亲的伤痛化成动力,老是出差工作,他老是说,这是为了我,希望赚够足够的钱,支持美国艾滋病协会的研究,力求在我有生之年把抗药剂研究出来。
  可他不知道,这些年来我一个人多么寂寞,如果没有陈曜文,我一定熬不过那些日子,病情早恶化了,接下来的逃亡日子,也不能活到这么久。
  僵尸潮爆发之后,我跟着陈曜文跑了,我们一起生活,一起逃亡,他时刻将我保护的很好,我们没有了所有亲人了,他对于我我对于他,就是在世唯一的亲人。
  我们为了安全,每天都睡在一起,队伍里需要轮流值勤,他从不让我值勤,刚开始队伍里还有手下保镖在,他就让手下替我去值,后面他的手下都不在了,他就自己替我值班。队伍里找到什么吃的,他先让我吃饱了,才放心自己吃自己的。
  我已经习惯他的存在了吧,所以之后某天晚上,我们睡在一起时他伸过来手时,我非但不觉得厌恶,还心里砰砰直跳。我从小没怎么谈过恋爱,高中时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可那女孩喜欢的是跟我一起玩儿的沈曜文。后来,没有后来,我做了十年单身汉。
  真的很可笑,我到了快接近三十的年纪,才初尝爱情滋味。
  两年,我们在一起两年时间,是我自从逃亡之后,唯一能值得回忆的时光。
  是的,两年,这段爱情只持续了短短两年。
  我抱住了头,痛苦地蜷缩在一起。
  我知道我身患重病,肯定比他死的快,可是那日子到来的时候,我跟他都措手不及。
  原先开始只是喉咙疼,头昏脑胀,原以为只是发烧,吃了感冒药也没好,后来越来越严重,吃什么吐什么,脸色发白,胸膛整天都发疼,到后面甚至一口一口地吐血。
  队伍里的其他人都害怕我,必须要把我放下。
  他当时冷笑了,毅然地背着我离开团队。
  我匍匐在他背上,哭了。
  他温柔地抚摸我的脑袋,用轻快的语气安慰我说:“很怕?别怕,就算全世界剩下我们,我也会好好保护你。”
  我窝在他背上,什么都不愿意去想,紧紧用胳膊圈住他脖子,感受那些喷张的肌肉,哽咽地呢喃:“我没有害怕。”
  沈曜文摸摸我冰凉的脸,心疼地说道:“别逞能,在我面前,你不需要成逞能。”
  我没说我没逞能,我不是在害怕,我是在心疼你啊。
  后来,更没有后来。我们两个人生活,过的太苦了,我身体这样,他一个人把所有事情包办,很快就日渐消瘦。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我都已经是将死之人,何必临死之前连累我最爱的他?
  规劝他许多遍,他都面不改色非要陪同我,我只好在遇到第二支团队时候,在第二天离开了阵营。
  我找了个干枯的洞穴,窝在结束自己的生命,结果我居然醒来了,醒来之后就成了这幅鬼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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