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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毛大叔的妖怪生活 (洛塔猫)


  封口,回到郎昼手中。
  狐狸精对郎昼拳打脚踢,破口大骂,指责他冷血无情,拿孩子的生命当儿戏。
  炸毛大叔历经惊魂,险些爆出胸腔的心脏尚未安定,怀抱爱子失声痛哭。
  熊们恪尽中间人职责,向戍边首领解释缘由,费尽唇舌,兔首领和鼠首领哪个都不肯让步,坚持认定郎昼的行为是践踏和平协定,蔑视鼠兔族群,要把他送入王都由王君亲自问审定罪。
  金宝宝托着两腮被冷落在一旁,孤孤单单尤为落寞地望着白馒头和炸毛大叔父子团圆的感动画面,小小的心肝酸溜溜,小小的粉红鼻头酸溜溜。
  心肝像被谁割了掏空,鼻头像吸进芥末催泪。
  他听见来抓肉团子的大坏狼是狼族太子,抓也不是抓,是救。他当成家人的肉团子不是一般的走失儿童,是狼王的贵客,肉团子的把拔不是普通人类,是狼王次子的未婚妻,所以,肉团子理论上算作狼王的小孙儿,是狼族的小小王子。
  他不怪肉团子骗他,其实和可恶的狼族关系如此亲近。他心疼想哭,是因为即将与新捡来的家人分别,以狼族和兔族的关系,或许是永别。
  金宝宝伤心极了。
  他觉得自己是受了诅咒,不然不会注定一再失去家人。
  金宝宝更加痛恨狼族。
  要不是这狗屁狼王太子突然闯来,肉团子还会在他的洞里,和继续住一起。
  肉团子不一定非要走啊!
  可以和他把拔一起留下嘛,他也会把肉团子的把拔当家人,不嫌弃他误入歧途给狼做未婚妻,只要他能和狼断绝关系。
  狼有什么好?凶残嗜血,专门吃肉,说不定哪天就把他们父子两个囫囵吞掉呢!想嫁人,嫁谁都比嫁给狼好,如果肉团子的把拔愿意带着肉团子留下给他作伴,他可以把他介绍给白萝卜大王花斑兔大叔,水萝卜能手金毛兔婶婶也行……唔……兔子不喜欢,金花鼠,仓鼠,小白鼠……还有好多老鼠给他选。
  或者、或者……
  把肉团子留给他。反正都要嫁人了,还可以再生,那时候,肉团子可能就显得多余,被狼嫌弃虐待,太可怜了。他会对肉团子好,给肉团子种稻子种麦子,种不出来可以去老鼠那里偷,还可以咬牙跺脚狠下心给肉团子抓鸡逮猪做肉吃,一定把肉团子喂饱饱,喂胖胖,比肉团子还肉团子。
  可恶的肉团子!
  只顾和把拔亲热,都把他抛到脑后忘个一干二净,等会儿和把拔走掉,也不会想起他,不会舍不得他吧?
  可恶,亏他待他这么好,分给他那么多萝卜白菜吃,那些都是他最爱吃的东西,平时别的兔子求他都不会给呢!
  要知道肉团子这么狼心狗肺,当初捡回家时,不如吃掉他。
  谁说兔子不吃肉?逼急了啥肉都吃!
  抹掉决堤的眼泪,金宝宝难过又生气,撒丫子往自己的地洞蹦跶。
  他要远离伤心地,眼不见为净,不离别就不伤心。
  “兔兔,兔兔……”
  “不、不要叫我,再也不理你了,你跟你把拔滚蛋吧!”
  金宝宝捂面要狂蹦,可蹲起好半天,半步都挪不动。
  “讨厌!放开人家尾巴啦!嘤嘤嘤嘤……你和大坏狼一样坏,兔子尾巴不能拽的!”
  “兔兔,和小天天跟把拔走,好不好?去小黑家里玩,小黑可好可好啦,不是大坏狼,是好狼。”
  “滚开啦,要去你去,我金宝宝死都不要进狼窝!”
  “兔兔,和小天天走啦!”
  “不要就是不要!要我和狼住在一起,不如让我去死!”
  “呜呜呜……兔兔,和小天天走啦,小天天再也不闹着要吃肉了,小天天陪你吃萝卜,萝卜最好吃,你不要生气不要和小天天分开啦!”
  “骗人!你说萝卜不好吃,闻见萝卜就想吐。”
  “小天天说胡话,小天天最爱吃萝卜了。呜呜呜……把拔,你来劝兔兔啦,让兔兔和咱们一起走,一起住啦!”
  “宝宝,你是叫宝宝吧?天天说你收留他,对他特别好,他很喜欢你,你又是一个人,不如和我们一起走。我知道你讨厌狼,我们不会在狼王宫久住,太子大婚完,我们就会回自己家。你可以和天天吃一起睡一起,一起上学一起交新朋友,好不好?”
  “不、不好,我、我一天都不要在狼窝里待。”
  金宝宝当白馒头是自己家人,于是,炸毛大叔也就是他的家人。炸毛大叔是白馒头的把拔,下意识的,他也当炸毛大叔是把拔。
  而且,炸毛大叔抚摸他头顶的手,那么温柔那么温暖,真的和记忆里爸爸的感觉很像。害他心里暖暖的,软软的,拒绝都难以出口,非得咬紧牙关才行。
  “要不……我们回家时过来接你?”
  金宝宝心中一动,才要犹豫,白馒头哭叫起来。
  “不要啦不要啦,小天天一天都不要和兔兔分开,呜呜呜……兔兔,你现在就和小天天一起走啦!”
  抱住金宝宝不撒手。
  噼里啪啦,金宝宝软糯的兔儿心肝碎了,抱住白馒头一起哭。
  “呜呜呜……哇哇哇……”
  两个孩子的哭声绝对是魔音穿脑级。
  炸毛大叔听惯孩子哭尚且不好忍受,何况厌恶一切聒噪事物的郎昼。
  抱开狐狸精,推开交涉中的熊和兔子老鼠,朝噪音源头大踏步走来。
  阴沉沉,露杀机。
  
  第40章 回宫
  
  郎昼消除噪音的方法简单,但不算粗暴。
  两个哭得天昏地暗,预估要哭到天荒地老的孩子头顶各拍一记,不用半分力道,立刻归为安静。
  两个孩子相继仰倒,酣然睡去。
  郎昼个性不讨喜,干了好事也逼得人人没法念他的好。炸毛大叔对他一贯的敢怒不敢言,鼠兔界的将士们却不乐意了——
  好个目中无兔(鼠)的大坏狼,我们这竿保家卫国的戍边将士还在呢,你就敢弄晕我们的子民?公然挑衅到这般,实乃鼠可忍兔不可忍!
  无需废话,捆绑拿下扭送王都,刻不容缓。
  郎昼此行在于延续和平,小喽啰们的猖狂不敬自然入不得他的眼,只需甩一甩迫人的气势,哪个还敢近他的身?
  本太子来就是要进王都见君主,你们这竿兔子老鼠愿意跟就跟,全当你们义务做本太子的护卫。不愿意跟,本太子腾云驾雾日行千里,到得更快更便利。
  嘱咐狐狸精带炸毛大叔和两个睡死的孩子返回幻狼界,留下两名亲卫,在熊族长老的随行下,前往鼠兔界王都。
  至于熊熊,政治他是不感兴趣的,尤其渴望脱离家长的监控,而且对两坨白嫩软糯的小孩子产生浓厚兴趣,自告奋勇充当护花使者,护送“家眷们”返还。
  郎昼见到鼠兔界的两位君王不卑不亢有礼有节阐述此行目的,拒不承认侵犯之嫌,辩词如下:和平条约上规定,未获准擅自踏入鼠兔界领地视同宣战入侵。他是飞入鼠兔界上空拿人,并未擅自踩踏鼠兔界的地面。戍边将士要他下落,他才站立在鼠兔界的土地之上,既是戍边将士要求,必是已然获得准许。而所谓的袭击战斗,他只是在空中被动躲闪,攻击开火的都是鼠兔族人,怎能诬他践踏和平?
  再说带走小兔子。小兔子和白馒头是一对不离不弃难分难受的好朋友,恻隐之心狼皆有之,不忍拆散一双竹马便邀请小兔子到狼王宫做客。幻狼界不似鼠兔界,没有规定鼠兔族人不得踏入,张开王国大门欢迎各方宾朋,定居游玩随君心意。不用和小朋友分开,小兔子喜极而泣,哪会拒绝?
  打昏小兔子?
  狼族太子岂会做欺负小孩子的下作事?他是见两个孩子哭到实在不行,才摸摸孩子头,哄孩子安睡。在场均可证明,两个孩子无伤无痛。如若不信,可派兵追回,由二位君主亲自检验。
  以上指控均为滑天下之大稽的欲加之罪,因他年轻做事欠沉稳,亦是引发误会的一个主因,遂不予追究。以他受众鼠兔族人攻击而默默忍受不予还击,足可证明求和诚意,还请两位君主顾念两界族人利益,续签协议,延续和平。
  当然,此番协议可补充注明,领空领水亦限制狼族涉入。
  郎昼离宫找馒头游说和平,殊不知狼王宫内已是暗涛涌动。
  前有云,狼王狼后将次子郎皋送至人界是为避免王位之争手足相残。
  一国之君往往代表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尊荣,谁不愿一言九鼎一呼百应受天下膜拜?诱惑无穷。
  人类为了王权不惜生灵涂炭,动物为了头领之争也会流血牺牲。
  狼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通常由一对优势对偶,或者最强一条头狼做领导。即便化作人形,行为举止均已进化到与人类无异,原始的本能习俗依然不改传承。优势与最强不是评说的,是通过比试争斗厮杀出来的。
  尽管随发展,幻狼界狼王之位由长老院针对狼王子嗣性情实力评定推举选出,但评定推举的依据由何而来,照旧离不开拼争高低。
  上一任狼王只有子嗣一名,小太子未成年便追随老狼王东征西讨平内乱,立下赫赫战功,继承大统自是无可争议。现任狼王膝下两子,有力挺长子的,就有偏向次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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