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雷斯不说话,他捏着尖刀的手发抖得更厉害了。
从他得知“畜生”这种情况以来,他就一直在想,如果他没有被分配给特里斯坦,或者说特里斯坦并没有违反规定、带他亡命天涯,那他的命运会怎么样。是会被陆巫抓了杀掉,还是被其他猎人捕捉,悬赏一大笔黄金,然后和身后那些畜生关在一起?
他不知道,他很害怕,但也很庆幸。他对特里斯坦报以无尽的感激,但感激中却也掺杂着对这种制度和人生安排的不解和愤懑。
他是人,这是他三十多年来的认知。他当一个人当得好好的,证明畜生的本质也是人。
可是为什么有的人就是主人,有的人就是狗。有的人命值千金,有的人却死不足惜。
在他随同特里斯坦作为赏金猎人的每一天,他们都在用金钱衡量着人的性命。可似乎他到现在才明白——生命难以用金钱衡量,哪怕对方只是个畜生。
“我不想……我不想抛下它们。”加雷斯低声说,他把卡在克鲁脖子上的尖刀挪开了一点。
“你他妈真是傻了?!”特里斯坦冲过来,一巴掌拍他后脑勺上。见着加雷斯确实是一份非常苦闷的样子,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加雷斯用力地咽了一口唾沫,甩甩头,说,“我也是畜生,我们把它们留下就是让它们去死,就是——”
“那就让他们去死啊!”
特里斯坦捧住加雷斯的脑袋,诧异地打量着加雷斯的脸,深吸一口气,用力地说道——“你是我辛苦引导出来的,它们的命和你的不一样。你千万、千万别他妈给我在这个节骨眼上出岔子,你听明白了吗?”
惯性使得加雷斯又想点点头,但他刚点了一下,就刹住了车。
不,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莫名地,他就是没法听特里斯坦的话。
他的心脏很难受,如果说特里斯坦还没有醒,或许他可以不在乎其他人的生死。可是现在特里斯坦醒了,那心里的石头就放下了。加雷斯就要去做其他的事了——其他的,他个人认为正确的事。
“你……你能不能有点人性?”加雷斯非常不满地嘟囔了一句。
可也就是这一句,让特里斯坦怒不可遏。
他狠狠地摁了加雷斯的脑袋一把,骂道——“我他妈没有人性?我没有人性我带着你这傻逼畜生那么多年?!你他妈来跟我谈人性,你基因锁他妈逼的解开没有,你话都说不——”
特里斯坦的话没有说完,加雷斯就把尖刀收了起来。克鲁触手一软,瘫坐在地上。
而加雷斯后退了两步,一鼓作气地把兜里的药水拿出来,在特里斯坦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一仰脖子,一饮而尽。
“你先走吧,你先回晴天那里,”加雷斯把药瓶甩在一边,对目瞪口呆的特里斯坦道,“我要是没死……我……我回去找你。”
说完把小章鱼往肩上一甩,毫不犹豫地朝来的方向走去。
TBC
第72章 (39)陆巫的仇恨(上)
是的,二十年前,沙豹家在一把大火中化为灰烬。
几乎所有陆巫都认定,这一场灭门惨案是血鹰家所为。但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没人能指控他们。而没过多久,血鹰家也付之一炬,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终结了这两家的恩怨。
陆巫们便又都认为这是仇恨带来的报复,却没有人想过——实际上灭了这两家人的元凶,和陆巫自身毫无关系。
它的元凶是海民,这是沙豹家燃起熊熊大火的那一天,幸存的小少爷躲在不远处的灌木丛里发现的秘密。
当时他的畜生就在他的身边,而他用力地压着畜生的脑袋,迫使它不要发出声音。
火势很大,是在后半夜燃起。他之所以能够逃过一劫,不外乎那段日子他总是喜欢等大人都睡着后偷偷跑出去玩耍。
大家族的孩子都有严格的禁令,无论是与人接触,还是课业安排,虽然正是贪玩的年纪,却没有贪玩的资格。
小少爷耐不住性子,只能趁着夜色出去散心。
外头的花园以及花园后方的小林子有无尽的秘密,尤其当他听闻林子里有穿着皮革兽衣的土地精灵出没后,他更按捺不住好奇,总想一窥其真容。
林子毗邻风啸谷,那是其中一支狼人氏族的老巢。不过那一支狼人氏族非常友好,小少爷已经碰到过它们年轻的国王好几次了,国王说小少爷可以尽情地在林子里转,他的族人不会伤他,那些土地精灵也不会驱赶他。
于是他看到了皮毛散发着银色光芒的狼人,看到了翠绿如宝石的精灵泪灯,看到了黑黢黢的风啸谷山洞,和因土地精灵经过而微微颤动的树枝。
他于午夜过后潜出去,于天亮之前赶回来。他的家庭教师总说他上课爱打瞌睡,却没人知道他瞌睡的真正原因,以及年少时光中色彩斑斓的梦境。
直到,他看到了那一场大火。
火势凶猛,将天空照亮。
燃烧的噪音、失声的嚎叫和倒塌的轰鸣振聋发聩,瞬间叫小少爷失了魂魄。
他在灌木丛后面流着眼泪,无声地哭泣着。他知道发生了什么,可他不知道等大火熄灭,他该怎么办。
小畜生也在他的身边微微发抖,这只畜生还有很多的同伴,却也随着屋棚被点燃,全数化为灰烬。
作为陆地上主要研制混血畜生的家族,那宅子里有多少人和多少畜生,小少爷自己都不清楚。燃起的宅子周围立了一个巨大的穹窿,虽然没有见过这种法术,但小少爷明白那是一种隔离咒。
它早早地竖起,牢牢地禁锢,如玻璃屏障一般,防止里面的人向外逃生。
所有的财富和荣光都在那一夜消失了,燃烧的火焰成了小少爷脑海中唯一留存的景象。
也就在这时,他看到了几个在不远处攒动的身影。
那不是人,而是一种类人的生物。他们的后背都有重重的壳,手指却如爪子锋利。他们在屋子前徘徊着,确保咒术的实施和火势的稳定。
直到他们确定大宅子里再也没有人能生还时,则排着队,走向了湖边。
宅子旁有一条大湖,他们便一个接一个地走进了水里。
天空依然昏红,不知道是噼啪作响的火苗作祟,还是太阳就要从远方升起。
小少爷浑身失力,根本没有办法从灌木丛后走出来。他就这样在荒野外昏睡着,直到风啸谷的狼人发现了他,并把他带回自己的洞穴。
沙豹家的惨案是一根导火索,那些刺客似乎对陆巫家族的恩怨摸得很清楚。所以点燃导火索,矛头便指向了鹰家。
鹰家被讨伐,继而被偷偷灭掉。小少爷相信这里面仍然有那些背着壳的类人在作怪,但结果仍然不出所料——没人怀疑有异族人入侵,相反,放出的传言只是说沙豹家有生还的孩子,而孩子的复仇来得迅疾凶猛,令人咂舌。
这样惨无人道的寻仇或许还得到了混血畜生的帮助——唉,那些畜生果然不受控制,不能留,千万不能留。
从此,小少爷成了流浪四方的孤儿,他试着偷偷回家中挖出藏着的金币,但很奇怪,藏在前院后院的地窖全部被开掘了。
看来那些类人不仅夺走沙豹家人的生命,还夺走所有价值连城的矿石。
那时候小少爷不懂他们是什么,但他也无法抛头露面。因为即便他先成了受害者,可他之后也成了毁掉鹰家的元凶。
他的罪名扣得那么紧,他分不清其中有多少来自于家族之间达成的秘密协议。但好似他们都愿意把这归为两家的恩怨,没人再执着于追寻恩怨背后的真相。
可小少爷不可能放弃。他倾尽所有、倾其一生,都要找到凶手。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总算查到了那些类人是海民。而命运眷顾,他花了二十年的时间,追寻到了海民在陆巫世界的据点。于是,他便想通过他所追踪的那一头水母,找到当年点燃火焰的、背着龟壳的一群士兵,以及对士兵下令的幕后主使者。
弹指一挥间,二十年过去,小少爷也已经长大成人,甚至鬓角泛白。可是在他心中的恨意却丝毫没有减退,他可以明白他们家族是权利斗争的牺牲品,可不代表他能就此不再追究。
恰恰相反,经过二十年的酝酿,他的心头已经没有除了复仇以外的目标了。仇恨似乎成了他喘气活着的唯一动力,是他可以放弃一切的缘由所在。
恨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其魔力不亚于爱情。所以当他意识到没有人能为他代劳,而亲自地踏上海民的土地时,他的身体因接近目标而激动得发抖。
他当初之所以留住水母一条命,不外乎认为对方可以将他引向最终的彼岸。可现在他已经没了这样的想法,正如他杀掉龙虾一家一样,海民在他的眼中都是一样的,没人可以无罪生还。
甚至包括晴天,包括迟迟未归的加雷斯与特里斯坦,包括陪伴了他那么多年的傻子,都是他已经做了准备,即将牺牲掉的成员。
他被仇恨蒙蔽了眼睛,但倘若不是这样,他又如何有胆量闯入海民的禁地,真正将真相看个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