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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之末世求生 (张叔叔i)


  一行人来到Z县,十几米外有几个丧尸晃荡。郑砚心中微恙,他们停的这个位置,比他以前搭乘过的车停得近多了。不过他是乘客,身手也过关,并不畏惧。倒是那个一路无话的小个男人神色不安,有些紧张。
  熄火后,招呼郑砚上车的憨厚男人说道:“咱们六个人,两人一队,各打各的,相隔不要太远,以免有危险其他人赶不及帮忙。”
  这个提议很公平,憨厚男人说完后,便自动分队了。憨厚男人和车内唯一的女性一组,另外两个人看似关系不错,分在一组。这样一来,郑砚只好跟那个小个子组队了。他拎上自己的砍刀和匕首,开门下车。
  三队打个招呼就分道而行,郑砚从侧面接近丧尸,挥刀砍下脑袋,将滚动的头颅踩住,待身侧的年轻丧尸蹒跚接近,再次手起头落。眼见这时方圆十米没有丧尸,郑砚掏出匕首插进头盖骨,感觉刀刃碰到坚硬的球体,刀尖一挑,一个圆球裹着脑浆飞出来,郑砚劈手一抓,凌空攥住白色透明的晶核装进口袋。孰料这时,变故陡生!他刚将刀插进第二颗头颅,眼尾倏然扫到四个身影飞速蹿过,撒腿跑进面包车,车轮打了个旋,扭头就跑了。
  郑砚心道不妙,将丧尸脑袋往后一扔,下意识撵上去。
  司机拉开车窗远远比了个中指,憨厚的脸上露出得逞嚣张的表情。“小兔崽子们!不长眼的东西,这就是得罪你孙爷爷的下场,小畜生,去死吧!”
  说完生怕他们喂不了丧尸,隔老远扔来一挂鞭炮,噼里啪啦的炸响中,惊动数百名丧尸闻声而来。
  郑砚呆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心里操翻孙平祖宗八十代。都是幸存者,身处人间炼狱,何必赶尽杀绝?
  密密麻麻的丧尸发出嗬嗬的声音,从错落的房屋走出来。郑砚忙四处张望,丧尸主要聚集在村子里,另外三个方向则全是无边无际的农地。无暇多想,背着大刀先跑再说,奔出去几步发现没人跟上,回头一看那小个男人定住似的钉在原地,小腿抖成秋风残叶,怔怔看着逐步走近的丧尸。
  郑砚吐了口唾沫,骂了声操,跑回去踹上男人屁股,吼道:“傻逼!跑啊!”
  男人如梦初醒,撒丫子跑起来。
  郑砚一边健步如飞,大脑迅速运作。丧尸的行动并不快,大约两秒迈动三步,他们的优势是速度和敏捷力胜于丧尸——在没有变异丧尸的前提下。可是丧尸是不会疲劳的,如果没有脱身之法,等他们跑到断气,迟早会被丧尸追上。
  如果逃不掉怎么办?自己八成不会变丧尸,几百个丧尸扑上来吃他,一人一口就没了。就算变成丧尸他可能也是骷髅丧尸……郑砚乱七八糟的想,思绪乱成一团。一口气跑了三公里,把丧尸小分队远远抛在后面,郑砚实在跑不动了,双手撑住膝盖,弯腰大喘气。
  那个小个子也是累极了,脸色蜡白,看着不像做惯体力活的,软软躺在地上。
  郑砚缓了口气,直起身望着村子的方向。几百只丧尸分散一片,最左和最右相距几十米,形成一道灰沉色的地平线。照这个速度计算,再有五六分钟就能追上来。  
  这么跑不是办法,郑砚想。除非这么一路跑回基地……简直痴心妄想,基地离这里直线几十公里,加上需要绕路丧尸集聚的县城,足有百多公里,跑到死更现实一些。或者往附近村镇去,只是他们没有车,没有防护工具。郑砚的武器是一把大刀,适合近距离战斗,以他的身手,和三五个丧尸搏斗还能应付,再多就难说了。末世后,冬夏两季拉长,春秋季节缩短,现在十月底了,天气还很炎热。他们都光着胳膊,如果这幅尊容走进县镇内部,走进丧尸的包围圈,被抓挠一下,就没活路了。
  郑砚心里乱糟糟的,暗恨自己轻信于人。
  绞尽脑汁无计可施,丧尸步步逼近,郑砚招呼拼命休息的老兄一声,“跑!”
  丧尸速度缓慢,他们尽量沿着公路前行,只要不被追赶上,再注意避开小型丧尸群,也许可以遇到出任务的其他车队。
  两人跑一段走一段,节省体力,谁也没有多话,始终和丧尸保持两百米的间隔。这般坚持了两个多小时,郑砚口干舌燥,大脑一片空茫,只有双脚还在机械的移动,郑砚抹了一把汗,快渴死了,就舔舔胳膊上的汗水。眼睛发花之际,竟恍惚看见了希望。
  郑砚甩甩脑袋,唯恐是幻觉,擦擦眼睛再看,远方的另一条公路,和他们并排而行的,有八个行动的小黑点。
  那明显是出使大型任务的车队,前后八辆车,都是军用悍马。这个车型即使军方也很少使用,马力足底盘高外壳坚固,雪地山野都能行驶,却因为两个油箱,特别费油,一般人连一台都开不起。
  更何况是八辆。
  郑砚喜极而泣,心说天不亡我,这是霍贤的车队。
  郑砚扒掉上衣,赤裸上身,手里挥舞衣服往车队方向疾奔,一边大喊大叫吸引注意力。可惜两条公路相距实在太远,他又蹦又跳的也没让悍马的车速减缓半分。
  他眼眶几乎瞪裂,脸部涨成紫红色,和悍马赛跑,陡然左腿像是有什么穿刺而过,一阵剧痛袭来,他耳根都在隐隐发疼。他茫然低头,入眼膝盖处殷红刺眼的血迹徐徐漫透出布料。
  郑砚双腿一软,跪倒在地,回头望去,那小个男人嘴唇微微颤抖,双手持枪,枪口还对着他。感受到郑砚仇恨的眼神,他踉跄着越过郑砚,喃喃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想死……”
  丧尸紧紧黏在他们百十米的后方,他体力不支,他害怕落在人后,丧命在丧尸口中。车队就在前面,希望就在眼前,他想活下去。
  “啊啊啊——”郑砚嘶声大喊,发出牦牛一般的粗喘,额头迸出冷汗。他歪着一边肩膀站起来,牙齿咬穿嘴唇,血流从下巴滴落,拖拉着一条腿,蹒跚着一步一步继续前进,身后草地落下一串血迹。
  男人察觉他的脚步声,毫不犹豫的,反身又崩了他一枪,这次命中胸口。
  郑砚感觉喉咙涌上一股子铁锈的腥味,瘫倒在地,再爬不起来。
  郑砚费力的仰起头,看着男人离去的方向,他交叉着挥动手臂,一边厉声求救。
  冥冥中似乎有人听到他的呼喊,终于有一辆车停在路边,下来一个人影。
  男人如释重负的长长吐出一口气,手舞足蹈的朝他们飞奔而去。
  然而不等让他高兴太久,那人影背对着他,站在路边撒了一泡尿,复又回到车上。
  车队迅速的驶远了。
  男人绝望的刹住脚步,愣愣的看着绰约远去的车影,抱住头发出痛苦的哭声。
  郑砚满足的平躺,如果不是因为失去力气,他简直想为这戏剧性的转折鼓掌叫好。真是活该,善恶终有报,郑砚恶毒的想,老天总算没瞎了眼。
  他躺在地上,双目圆睁对着乡下碧蓝如洗的天空,鼻腔充斥晴天的草木香气,丧尸凌乱的脚步声鼓动着耳膜。
  真漂亮啊,他感叹一声。吃力的从兜里摸出匕首,在丧尸将他分食的前一秒,抹向脖子。
  郑砚活了二十多年,他投胎投得好,末世前锦衣玉食纨绔人间。末世来临,丧尸侵袭,他虽不能够像霍贤那样大张旗鼓的济世行善,却也没有如同其他穷凶极恶之人,借由末世的名义为非作歹,草菅人命。他不忘初心,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救助同胞,却不得善终。
  意识放空的那一刻,他想着,希望老天爷看在他虽然没有立过大功,却也没有造过大孽的份上,保佑他下辈子做一只特级厨师家的钢盆铁碗,天天吃香喝辣,还摔不坏。阿门。
  
第3章 重生

  郑砚是被一阵饭菜的香味香醒的。
  他睁开眼睛,眼神涣散的瞪着天花板,鼻子小狗似的一抽一抽。有多长时间没闻到这样美味的香气了?郑砚嘴角微微牵起,闭上眼睛享受这一刻,鼻畔萦绕着酸辣土豆丝、西红柿炒蛋和韭菜糊饼的味道,夹杂着小米粥黏糯的浓香。
  胸膛和膝盖被穿透,身体对那种铺天盖地的剧痛还记忆犹新。他迟钝的运作大脑,这就是死之后的世界吗?睡席梦思,盖太空被,墙角吹着冷气,阳光透过轻薄的窗帘照进室内,一片静谧祥和。
  早知道死了是这个待遇,老子早就去死啦好吗!还用得着在末世苟延残喘?
  郑砚热泪盈眶的坐起来,横起两只胳膊扑棱两下,飞不起来。
  这时候有人推开轻掩的房门,门缝里蹿进一个黑影。后面跟着一个五十上下的女人,面相精明,打扮得十分干练利落。女人见他醒着,愣了愣,眼睛扫过他床头的牛肉干,方说:“小先生,今天醒得早。早餐做好了,进来给你说一声,我这先走了。”
  说完她反手关上门,脚步匆忙的离去。郑砚听到脚步声渐远,还有些回不过神。
  “王妈?”
  他呢喃了一声。
  王妈是他家保姆,做得一手好饭好菜,就是有点好占便宜、小偷小摸的毛病。自从他父母亡故,给他留下巨大的一笔遗产,他也不在乎美玉的这点小瑕疵,睁只眼闭只眼,做饭好吃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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