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临用指尖捏起那颗石子给宝禾先生瞧。
“这不是‘七星石’嘛。”
“七星石?”
“对,很罕见的。你最好小心珍藏。”
那之后,二人没有再迷路,顺利抵达了目的地那座温泉。阿临虽是头回泡温泉,感到万分新奇,但好在他到底没忘了工作,把关于温泉的感受一五一十地报告给了宝禾先生,让他写进日记簿中去。
返程途中,他们又迷路了大约三次,但情况都不至于特别糟糕。
回到城中,旅行结束,与宝禾先生告别时,阿临颇感不舍。好在两人都住在同一座城,并不是这辈子再也见不着了。
隔了些时日,宝禾先生将旅行所获写进了折叠本,顺利付梓,在书店做工的阿临亲自将他的书摆到了架上。
可惜,阿临虽然初次见面就已对宝禾先生情根深种,这番心意却始终不曾向对方流露。他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那位作家先生。
后来,阿临23岁时,经由师傅说媒娶了一位门户相当的姑娘,并有了三个孩子,过着既饱含辛劳又深感幸福的日子——每日白天出去做工,晚上回家帮着妻子悉心抚慰啼哭的小儿,凝望着孩子的小脸,直到他们安详睡去;既有自己乱发脾气怒摔饭碗的时候,也有妻子火冒三丈,两人赌气谁也不理谁的时候。
某次,在院子里乘凉时,最小的孩子好奇地望着他脖间挂的荷包。他便自其中去处那块七星石,将从前旅行的回忆娓娓讲给孩子听。
这样平淡且幸福的日子一直持续到阿临三十岁。那年秋天,附近人家有个汉子抽烟时用火不慎,失手酿成了火灾。木制的房屋不仅易燃,而且火势蔓延极快,顷刻之间,阿临家便被火舌吞没。幼子们未能及时逃生,阿临反身冲回火海相救,然而却再也没能出来。
他因吸入过量浓烟而陷入昏迷,身上衣裳亦随之起火,而葬身于烈焰之中。
等意识再度清醒之时,阿临已蜷身于一狭小的空间之中。他觉得自己大概是到了黄泉彼岸,自脚尖至头顶,皆被温暖的液体所围裹,舒服又安详,身子仿佛要融化掉一般。偶尔,手脚会跟一条绳状的东西缠绕在一起。
直到后来,阿临才明白那是脐带。而被他当作黄泉彼岸的地方,则是母亲的腹内。
某一天,那里变得格外逼仄憋屈,让他十分难受。正当这时,接生婆一双手将他拽出母亲体外。
“哇——!”随着一声啼哭,阿临重新感受到了生的气息。
起初,他以为自己死了一回,投胎转生做了另一个人。然而低头望向自己的某张面孔,却是记忆之中的母亲;被她抱在臂弯里散步时,看到的景象也似曾相识。
阿临并没有转生成为一个新的人,他仍被取名叫做阿临。他仍是他,又再度作为自己降生到了世间。
由于带有前世的记忆,身为婴儿的阿临在出世一个月左右时,已经能够听懂周围大人的对话了。从人们的谈话中他了解到,自己出生时手中攥着一颗黑色的石子。所谓石子,则必是那块七星石无疑了。
在前世的人生中,阿临并未听说过自己一出生手里就握着什么黑色的石子。所以,自己身上所发生的事情,莫非都起因于这块石头?
在火灾中丧生时,阿临身上也佩戴着它。正如村长所叮嘱的那样,一直到死,石头都不曾离开过他身边。村长曾道:“只要如此做,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在说什么。”
阿临的母亲把他出生时打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块石头装在一个小巧的荷包里,挂在他脖子上。他时常把那石头掏出来,放在手中把玩,觉得这石头必定是村长赠与他的那颗,无论形状、大小或是色泽,都完全无异。有时候他就在想,如果“夜”这种东西能够化作动物,那它的眼睛大抵就是这样的吧。
眼看着多年前就已故世,原以为再也无法见到的亲人们依旧活着,且在自己眼前行走活动,起初阿临倍感讶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便慢慢习惯了。有时他甚至觉得:第一次的人生不过是场梦境,事实上全都不曾发生过。
尽管如此,只要忆起前世的妻儿,他依然感到十分怅惘。也不知他们怎么样了……若还在生的话,或许某天仍可再会也说不定。
日子一天天过去,阿临渐渐长成了一个男童,家里也添了新的小生命。
“囡囡,仔仔,你们看,这是妹妹。”阿临的母亲一边哄着怀里的婴儿,一边微微侧着身子,让其他孩子来见见家里的新成员。
阿临好奇地看着在母亲臂弯里睡着的小妹,说实话,他对自己这个妹妹印象其实并不深。在前世的记忆里,妹妹好像总是病着,没等长大就死了。
“娘,妹妹什么时候能跟我玩儿啊?”阿临故作天真地问道。他下定决心,即使不能改变小妹的命运,也一定要让她有生之年活得快快乐乐的。
“妹妹还小,再等等,等你像姐姐那么大了,妹妹就能陪你玩儿了。”母亲用手指点了点他的额头,笑道。
在等待妹妹长大的日子里,有一天,阿临随着父亲到镇上的集市去购买些生活必需品,沿途经过了一个租书的摊位。他忍不住从人堆的缝隙里探头张望,租书贩看他年纪小,于是调笑说:“小家伙,你也会读书吗?”
“当然会!”阿临自信满满地说答道。
然而,租书贩完全把他的话当作了小孩子的玩笑,嘱咐了一句“别把书弄坏了”,就不再理他。
握着久久不曾触摸过的木版印刷书,阿临心中愉悦,把草席上那些书一本挨一本拿起来翻阅时,发现有一册折叠本,名叫《旅中书》,作者是宝禾先生。
曾经多么熟悉的一本书,阿临差点当场落下泪来。
那人,也活在这世间的某处……
“仔仔,怎么眼眶红了?有人欺负你了?”
阿临的父亲一回身,刚好看到阿临红着眼圈站在那里,一副似哭非哭的样子。
阿临努力压制住自己内心的情感,摇了摇头。
“你家孩子爱看书,要不把他送到学堂里去,将来也好光宗耀祖。”租书贩见阿临的长辈过来了,笑道,“刚好,我这儿有启蒙用的书,您要是要,我就便宜卖您了。”
“算了吧。”阿临的父亲听了这话连连摆首,“他一个小孩子哪里认得什么字,估计连自己大名都写不利索,就是看书上的画儿好玩。而且,就算要读书,也要等大些再说吧。”
“不小了,大户人家的孩子像这个年纪都会吟诗作对了。咱们这种人家虽比不上他们,但让孩子认个字还是可以的。”
阿临的父亲犹豫了,问阿临道:“阿临,说实话,你想读书认字吗?”
阿临摇了摇头,他已经识字了,又何苦再花这份冤枉钱?
租书贩这下可急了,道:“你家孩子刚才在我这儿乱翻一通,把书都给翻烂了,您要是不表示表示,是不是说不过去啊!”
“孩子还小,你跟他较什么劲啊!”
“孩子小就可以胡作非为了?我看是爹娘教的不好吧。”
“你!那你说怎么办?”
“您看,我也不是那么不讲道理的人。孩子既然喜欢书,您就给他买几本吧,即使现在用不上,将来也迟早能用上。”
无缘无故给父亲招来如此麻烦,阿临十分愧疚,但如果必须要在这些书中选一本的话……
“爹,我能要这本吗?”阿临指了指那本《旅中书》小声道。
“小家伙,挺有眼光啊。这可是首版首印,除了在我这儿,别的地儿你想买都没处买去……”
几番讨价还价之后,父子二人还是买下了那本书。说真的,花那么多钱买几页纸阿临的父亲觉得十分不值,但看到自家仔仔抱着书傻乐的样子,他也只得安慰自己,就当花钱买个高兴了。
自此之后,阿临随身携带的除了那块神秘的七星石又多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宝禾先生所作的《旅中书》。但凡有一点空闲,阿临都要翻翻那本书,看看宝禾先生都去了哪儿,做了些什么。时间一长,阿临甚至觉得自己真的一直都在宝禾先生身边一样。
“仔仔,别看书了。你爹该回来了,带着妹妹到村口去迎迎他。”阿临的母亲一边在厨房做着饭,一边朝院中喊道。
“知道了。”阿临合上书,站起身来,“小妹——!跟我到村口接爹去——!”
“来啦。”
一个三、四岁的女童蹦蹦跳跳地从屋子里跃了出来。
“快去把外套穿上,回头你要是病了,娘又该念我了。”阿临虽然记不清上辈子小妹是什么时候去的了,但小心点总是好的。
“你不是也没穿外套吗?我不穿,穿了热。”小妹好像故意要跟阿临对着干,说什么都不肯回屋把外套穿上。于是,两个人就在院子里吵了起来。
“你们两个都快把房顶掀了,怎么了?吵吵嚷嚷的,像个什么样子!”阿临的母亲听这两个孩子在院子里越吵越凶,决定出去管管。
“娘,小妹不愿意穿外套。”
“穿外套热!”
“算了,就一会儿,她不愿意穿就算了,反正回头病了是她自己受罪。”阿临的母亲被他们俩吵得脑袋发胀,“赶紧去村口找你们的爹去吧。还有,村子里有几家孩子出天花,你们俩绕着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