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荒谬!
汉字成千上万,还有不少通假字和异体字,若把它们逐个雕铸出来,那还不得造上数不清的一大堆?再说,所有文字都变成了一种字体风格,也太缺乏意趣了。而木板工艺,每位匠人的雕刻都深具自身独特的韵味,无论汉字还是插画,都会水乳交融,在纸上汇成一个浑然的整体。
要印书,还是非雕版印刷莫属啊!
阿临翻着宝禾先生的手稿,脑中思索着印刷工艺的问题,忽听师傅自房里唤道:“阿临啊,你来。”
“来啦!”
就这样,阿临邂逅了《旅中书》的作者宝禾先生。那年,他二十岁。而卷入火灾的浓烟当中死去那年,他三十岁。因此这里所讲的,是十年前的事。
“虽说是奉师命来的,但还是多谢你呢。”
行走在山道上,宝禾先生感叹道。
此行中,阿临扮演的是类似于随从的角色,主要是帮忙挑行李。他身材虽然并不十分壮实,但比起宝禾先生,看上去还算有些力气。露出袖管的双臂,也不似宝禾先生那么纤弱。
“先生哪里话,能跟先生这样的作家结伴出行,我高兴都还来不及呢。”阿临笑道,“况且,我也挺希望能泡泡温泉的。”
“但愿不要迷路才好。”宝禾先生小声嘟囔着。
阿临瞟了一眼走在前面的宝禾先生。只见他脚步轻盈,浑然不觉累似的,束起的头发尾端被编成辫子,在背后荡来荡去。
“先生在的话,即使迷路也肯定能到达最终的目的地。”阿临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这种迷之自信。
到了第五天,及至午后,二人果然迷了路。兜兜转转地,总是绕不出同一个地方。
“先生,咱们该不会是遇到鬼打墙了吧?”阿临想到坊间盛传的怪谈,不免有些头痛。
“出门难免会遇到些奇怪的事,习惯就好。”宝禾先生安慰道,“就当是在收集怪谈了。”
“先生很喜欢怪谈吗?”阿临好奇地问道。
“也谈不上喜欢,但写书的时候总难免会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宝禾先生想了想,答道,“不过,如果有机会的话,总想玩玩百物语呢。”
“百物语?”阿临倒是头会听到这个词。
“百物语是东瀛那边的一个小游戏,点上一百根蜡烛,每讲完一个故事就吹灭一根蜡烛。据说当所有蜡烛都熄灭的时候,就会有鬼魂降临。”宝禾先生解释道。
“听上去怪瘆人的。”阿临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宝禾先生笑了笑,没再说话。
可能是聊天让人不由自主地放松了心情,谈话间,二人竟不知不觉地走出了方才的**阵,来到了一处村落。
当地的村民十分热情好客,见有生人来,便主动拿出食物来招待他们,并为他们安排了住处。
“话说你以前可曾听过什么怪谈吗?”宝禾先生一边整理着卧具一边问道。
“怪谈啊……小时候母亲怕我出去乱跑,倒说过一些灵异妖怪的故事,为的是让我害怕。不过,母亲去世后,就再也没有人给我讲怪谈了。先生听过些什么怪谈吗?”
“怪谈倒没听过很多,不过我最近倒是快被传成怪谈了。”
“先生的经历的确离奇。”
阿临想了想关于宝禾先生的传言,笑道。
“说真的,那些传我谣言的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宝禾先生把脸埋在被子里,闷声道,“明明一看就是那种很正统的游记啊。”
阿临一回头看到宝禾先生这种孩子气的行为,失笑道:“先生何必去理会那些人,做你自己想做的便好了。”
“我也知道……只不过每次都忍不住去打听别人的看法。”宝禾先生叹了口气,道,“不说了,睡吧,明早咱们还要赶路呢。”
“好。”青年应了一声,上床熄灯就寝。
一夜无话。
次日早间,睡醒后的阿临在村中散了散步。恰值稻子最美的季节,鲜嫩的稻叶绿油油一望无际,随风摇曳,正是随处可见的寻常乡村景色。
阿临轻抚着一排排宛若剑刃的稻叶,手心痒扎扎的。
望着田间翩翩起舞的菜粉蝶,阿临忆起了自己的故乡。
孩提时期,他与家人们居住在乡间。他还记得那时屋后有片花田,总有蝴蝶四处飞舞。有时它们飞入家中,阿临便会追赶嬉戏。说起来,那好像是灾难发生那天早上的事。
灾难发生后,阿临沦为了孤儿,无亲无故,无人收留,因此在同村人的介绍下,来到了城里一间书店帮工。若不是这份工作,阿临恐怕早就沦落为乞儿了。因此,尽管工作十分的琐碎辛苦,他也从不厌烦,安安分分做好老板安排的每一件事。
散步后,阿临回到落宿的地方,与宝禾先生一起到村长家吃早饭。没想到刚一进门,就看到有人慌慌张张地冲出屋来,一问才得知,村长的某位孙儿生了怪病。
宝禾先生与阿临二人混在一群村民当中,站在某户民居门前。人人都探头探脑,从大敞的屋门向内窥望着。
只见一个稚龄男童躺在屋中,闭着眼睛,口吐白沫,身体不断地抽搐着。村中没有大夫,人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男童被病痛折磨而束手无策。男童的家人守在他旁边不停地抹泪。
围观人群的头顶,一只白色的小蝴蝶上下飞舞,飞进幽暗的室内,并不落于何处,依旧忽闪着翅膀漂浮在空中。村人全都未曾留意这情形,似乎谁也顾不上。只有阿临的视线追随着它,想起了灾难发生那天早上的光景。
父亲好像也有这个病!
阿临猛地想起来,当初因为父亲常常会犯病,所以家里每个人身上都带着药,以备不时之需。
他返回落宿的地方,自行囊中取出一只小荷包,又重新跑了回来。
“这个,请您拿去用吧,应该会有效。”
阿临将荷包递给村长。
说老实话,要将这荷包中的东西送人,是很需要勇气的。这可是去世的家人留给他的遗物。
村长向荷包中瞅了瞅,取出一粒小药丸,将它搁在布满沧桑的掌心之中。
这虽然是宝贵的最后一粒,但阿临觉得正该用在此时此刻。
村长将药丸送入孙子口中,灌水使他服了下去。
“先生,你说那个药过了这么久了还管用吗?”
原本应该在今早动身的他们因为牵挂着男童的病情,所以决定在村中多留一宿。
“放宽心吧,能帮的你已经帮了。接下来,就看那孩子的造化了。”
语毕,二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月亮白白的,照着院中的松树,虫儿发出清寂的啁鸣……
大抵是药丸起效,第二天一早二人还未起身,就有村民来报信说孩子的病好起来了。虽仍然无法起身下床,但神智已经清醒,唤他名字时,也知道睁眼看人了。
“太好了!”阿临惊喜道,于是匆匆穿戴整齐,向村长家走去。
还没进屋,忽觉背后有动静传来,阿临扭头一看,是村长立在那里。
阿临正要问村长有什么事,却见他腿一弯,竟跪在地上给阿临行了个大礼。
“村长,这可使不得!”阿临惶恐万分,忙将村长扶起。
“这颗石头,请你拿去吧。”村长从衣服里掏出一块折好的帕子道。
他摊开帕子,里面裹着一颗小指肚大小的黑色石子那色泽,仿佛是将整个夜色统统凝聚在一处般深浓。
“这石头,已经在我身边保存五百多年了。”
“什么?”
“五百年了。”
村长神情肃穆。
“这颗石头,你要随时随地带着它,不可有片刻离身。如此,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在说什么。”
多么美丽的墨色啊!阿临不由得为之感叹。即使在阳光的照射下,它依然呈现出非常纯粹的黑色,简直要把人的灵魂吸进去了。
“这石头,我也是从某位过路的旅人那里得到的。正如你今日所做,作为救人一命的报答之礼。你务必要一辈子带着它,直到死去的那一刻。不过,有一事须得小心,你万万不可自己寻死。否则,便会灰飞烟灭。”
村长取出那只原来装有药丸的小荷包,把石子放进去,交予阿临,令他将之紧紧攥在拳中。
看来,这石头一定价值连城。
阿临最初想要推拒,但村长却无论如何非请他收下不可。在他极力说服之下,阿临终于接受了下来。
临走时,宝禾先生为了住宿餐饭,向村长致礼;阿临则因受赠的石头向他道谢。
村长只交代了一句话:“给那荷包系根绳子,一定要好好挂在脖子上。”
出发后,一路上所遇的每位村人都向阿临低头致意。
不出半晌,二人便远离了村落,田地也渐渐消失,到处都只见荒芜的土地。
宝禾先生带头走在前方,阿临则跟在他身后。
走累了,坐在树荫下休息的时候,阿临将村长赠他的那颗黑石子拿出来端详。即使在白天,那色泽也依然令人着迷——浓重的黑色当中夹杂着点点星光,如果仔细端详一下,数一数那串星光,会发现刚好是七颗银星,整齐地排列成北斗七星的形状。
“你那是什么东西?”宝禾先生凑过来问道。
“村长送我的,作为药丸的回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