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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婚 (狐狸不归)


也许他会□□,然后拉开保险,给自己和安德里亚一枪。
伊维斯曾以为,以佐德这么天真可爱的小傻逼的性格,待的村子不可能穷凶极恶,没料到现在的情况。不过这也没办法,如果那个男人拔出枪,伊维斯不可能给他这个机会,而是会在子弹发射前抹断这个健壮男人的脖子,然后转身抱起还在大红二红身上的安德里亚,迅速逃离这里,还得找个能阻断他们气味的法子,因为这里的狗实在太多了。
而就在各怀心思,那个男人快要触碰到手.枪时,院子里忽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韦伯,韦伯,放他们进,”她停了停,剧烈地咳嗽了两声,“我要和他们说话。”
那是一个老女人的声音,苍老里透着遮掩不尽的衰败,像是末秋时还有最后一片枯叶的枯枝,一切只是徒劳无功。
韦伯——也就是那个男人,忿忿不平地看着又嬉皮笑脸起来的伊维斯,不甘心地松开了手里的枪。
木门推开,屋里很暗,只能隐约看见靠近窗户的地方停了一张摇椅,摇摇晃晃,烟雾缭绕,里面坐着一个人。
如声音一般,她是一个很老的女人了,也很瘦,几乎只剩一把骨头,连脸颊和下巴也是干瘪的,可却不显得尖利刻薄,反而有一种别样的温和柔软。她的头发稀疏,绑成了一个发髻,绕在后脑勺,身上披了件灰色的棉布。枯瘦的手指搭在摇椅边,食指和中指的间夹了一只自己卷的,还露着烟丝的半截卷烟。
她太老了,老的几乎都失去了性别特征,感觉不到信息素的气味了。

第三十六章

屋子里云烟缭绕, 安德里亚由于某种原因而身体不好,忍不住捂上嘴,轻轻咳嗽了几声。
她的耳朵似乎也不太好了, 只隐约听到了声动, 缓缓抬起头,看到眼前两个个头高高的年轻小伙子, 也笑了笑,低头掐灭了那只烟, 撑着摇椅的靠背起了身。
那个中年男人近乎恭敬地弯腰, 伸出粗壮的胳膊, 托了她一下,才叫她能从靠椅上坐起来。
她问:“你们是从外头来的吗?”
伊维斯退在三步开外的地方,露出一个讨人喜欢的笑来, 轻巧地回答,“我和他,是从外面来旅游的,一不小心飞艇失事, 才落到了您的地方。”
“是吗?这也不是我的地方。”她像是相信了两个人的话,浑浊的眼珠里满是柔软的光,落在两人身上, 让人觉得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美人,“我也曾去过外面,可是没有一处有克尔瓦美丽,你们来这里, 算是来对了。那,现在,外面是什么模样?”
在这个村上,这位老太太明显是有一份话语权的,而且,她想要和自己接触。
伊维斯挑了挑眉毛,自然是见缝插针地走过来,开始和这位历经风雨的老太太吹嘘外头的风景。她一边听,听到不明白的地方还会停下来问,最后总算心满意足了,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些,慢慢躺回了摇椅上,指着旁边的男人,吩咐,“我记得,东边还有一间闲置了的房子,就是时间久了,怕是漏风漏雨,不晓得你们住不住的得?”
安德里亚斜靠在外面的门框上,他倒是把这位老太太和旁边那个人——他的儿子的心里话听得清清楚楚。他们一群人当初躲过了达尔蒂玛,却差点死在了来克尔瓦的清扫部队手里,因为他们要保证人类血脉的纯正,而这个村子很明显是不纯正的,混乱的。在那个达尔蒂玛肆虐的年代,有许多人类和达尔蒂玛的混血被迫出生在这个残忍的世界。很少一部分幸运的混血才会生着和人类大体相似的样貌,而其中大部分也会在智力或者其它方面有着各种各样的缺陷,寿命不长。而绝大多数连与人相似的样貌都没长出来,因为达尔蒂玛基因过于霸道,他们会生出父亲那一方的长相,在人类的身体里就像个肿瘤,一种顽疾,而不是一个受到期待的孩子,让怀孕的人类饱经折磨。因为生长得过于庞大,人类的肚子装不下他们,最后,膨胀至极后便会如同涨满了水的木桶,“嘭”地一声裂开,那些似人非人的东西就会舔食着母亲的血出生,继承达尔蒂玛的基因,对人类血肉的欲望。
这在当时是很平常的事情,达尔蒂玛被赶回永夜之森后,接下来的几十年,人类军队都在隐秘地追逐射杀混血中度过。因为那场彻底的清洗,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达尔蒂玛和人类竟然是没有生殖隔离的,也能生出恶魔一样的孩子。
而有些混血是例外的,他们混在人类当中长长久久地活了下去,因为达尔蒂玛中较为高级的种类其实是本来就长着人类的模样,即使和人类混血,生出来还是个人形的怪物。
就如同安德里亚自己,一直长不大的利兹,还有眼前这个男人。
那个老太太也是一种人形的达尔蒂玛,安德里亚不太分得清这种类别了,因为人形的达尔蒂玛不像长着野兽形态的那样常见,能有个明确的名字,他们大多数是藏起来的。只不过根据他的了解,这种天生没有利爪和尖牙,对人类的血□□望不强烈,不过感觉极其敏锐,在达尔蒂玛中都算是最出色的了。这也就解释了佐德说的这个村子的来历,他们只是一个落后的小地方,凭什么能够躲得过达尔蒂玛的袭击,这一躲还是许多年。只不过这个事实是不能告诉小孩子的,所以最后这个故事就变了个模样,成了一群年轻人躲在了地底几年了。
都是些陈年旧事,他只是窥探似的一瞥而过,连探究的心情都没有,便收回了感应,全心全意地压制自己的本能。
住房子还是洞穴,伊维斯表示自己肯定愿意当个人住房子。
韦伯把佐德从外面唤了进来,让他当一个小跑腿的,把两个人领到东边的破房子那去。
伊维斯先走在前面,而安德里亚终于松开了捂着的口鼻,微微侧身,对着轮椅上的老太太说了一句无声的话,只有口型。
“它们又来了。”
算是对收容他们的报答——一点提醒。
她愣了愣,好久没反应过来。
他们一离开,那个男人就克制不住暴躁了,忍不住问:“妈,为什么让这些外人住进来。他们会带坏村子里的人,诱惑他们,就像……”
她不咳了,也不喘了,伸手理了理发髻,冷冷地接上他的话尾,“像你那个父亲,在军队来的时候,打算出卖妻子和孩子,为了能去外面的世界。那是他的心肠本来就烂透了,被钱权利迷惑了眼,一个恶心玩意,和别人有什么关系?”
韦伯哑口无言,一个两米来高的男人,讷讷地站在了一旁,无话可说。
“再替我卷一根烟来。”她咳嗽了两声,烟瘾又犯了,等到韦伯卷了烟,点了火,徐徐地抽了两口,吐了满屋子的烟气,才有力气接着说话,“你啊,性子急,很多地方都随了你那个父亲。刚刚那两个人,其中有一只海妖,你连这个也没瞧出来,还有什么用?”
韦伯长大了嘴,许久没说出来话。他是个混血,母亲又有深谋远虑,自小便把人类和达尔蒂玛的事都说给他听。而在这些故事里,位于达尔蒂玛金字塔顶端的海妖,是宛如王冠上的明珠一样的存在的,他们是一个美丽高贵,强大又嗜杀的种族。
她瞥了自己这个傻儿子一眼,开玩笑似的,“要不是在他对象面前不好动手,你以为自己还有命吗?不过说起来,海妖这个种族谈恋爱就和作弊一样,能听得到人的心里话,真心假意,分的太清楚了。而不像我们这样的,耳聪目明,即使看得见千里之外又有什么用?”
韦伯蹲了下来,整个人趴在摇椅的扶手上,轻声问:“那,那,妈你后悔了吗?”
“后悔,后悔什么?”她的眼睛忽然一亮,想起了自己才从永夜之森出来的时候,看人类的世界什么都稀奇,什么都喜欢,还爱上了一个人类,为了保护这个人类,还有这个村庄,暴露了自己是个达尔蒂玛的事实。到了后来,虽然那个人类背叛了她,可是没有关系,她用尽心力保护下来的村子还在,每一个人都在爱着她陪着她,即使大部分已经埋在了土里。
她从没有后悔过,在杀了那个准备告密的枕边人时也没有。
“不过,你可不能这么没用了。”她又抽了口烟,可是她老了,手脚不稳,一时没捏得紧细长的烟卷,不小心落在了地上。她叹了口气,颇为可惜,像是抚摸孩子似的摸了摸韦伯的头发,“我老了,眼睛和耳朵都不中用了,看不了那么远,听不到那么清楚了。而你,正是壮年的时候,也该继承一些我的能力和工作了,保护好这个地方,毕竟面前也算是一个达尔蒂玛。”
话说到这顿了一下,她一字一句,郑重而严肃,“刚才那个海妖临走前告诉我,它们又来了。永夜之森边的要塞再次失守,达尔蒂玛出来了。”
那只烟在地上打了个滚,落了小半地的灰烬,风一吹,就散尽了。
而伊维斯这边,已经开始热火朝天地开始准备修房子的工作了。一路走过来,村子里的人都是淳朴热情,知道新来了两个倒霉的小伙子,只能住破房子,有闲粮的就送吃的,有多余的铺盖的就送棉被,总之到了那间屋子的时候,伊维斯和佐德的四双手四只胳膊,外加大红二红的两张背,全都挂满了这些村民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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