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刚想问杜云歌要不要下去走一走,就看见杜云歌双眼亮亮地盯着路边一个卖糖葫芦的摊子,还在不断地对她招手:
“师姐师姐,来看这个!”
“我记得当年春护法从山下置办兵器回来的时候给我买过一次,酸酸甜甜的可好吃了,只可惜后来我贪甜,吃糖吃多了,把牙给伤着了,从那以后好久都没再吃过这玩意儿啦。”
薛书雁一下子就听懂了杜云歌什么意思。她看着杜云歌满心满眼的欢喜劲儿,只觉得这点欢乐的神气又好看又别致,只要她能一直这么笑下去,那她用什么来换都愿意,更何况只是区区一支几文钱的糖葫芦呢,便对杜云歌道:
“你要是喜欢,我们就一同下去买。”
正巧这时,外面妙音门弟子的声音也响起来了,小心翼翼地发问道:“门主,薛师姐,外面的路实在堵得太死了,贸然开路会扰民的,我们是等一等还是——”
她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呢,薛书雁就和杜云歌一前一后地下来了。接了她的话的是杜云歌,她笑着对这位妙音门弟子道了谢,柔声道:
“不必麻烦,我们自己走回去就可以了,有劳。”
满街的花灯映衬之下,几乎要将这浓重的夜色都照亮。凤箫声动,玉壶光转,鱼龙起舞。然而即便那些没有生命的死物再怎么流光溢彩、栩栩如生,也不如杜云歌含笑的眉目半点好看。
这位妙音门的弟子一瞬间都有点看痴了,直到被薛书雁冰冷的眼风狠狠地刮了一下才反应了过来自己刚刚是何等失态,赶忙一迭声地告罪,杜云歌又笑了笑,完全没有跟她计较的意思:
“好啦,又不是什么大事,不怪你。”
她从腰间的荷包里掏了掏,把搜刮出来的碎银全都放在了这位弟子的手上,放缓了声音道:
“今天元宵,却劳累你不远万里地一路把我们送到这里,真是辛苦了。些许薄礼不成敬意,你且拿着,去吃点热乎的东西填饱肚子吧。”
妙音门弟子只觉有一阵香风拂面,便怔了怔。
她素在边塞苦寒之地,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本是一辈子都没有觐见妙音门门主的机会的。她见过的那些偶尔前来的小门小派的掌门和长老之类的人物,哪个不是对手下的人和徒弟都呼来喝去的,这样一对比,便愈发衬得杜云歌的一举一动都如此令人感慨、有如沐春风之感了。
杜云歌本来都要走了,却被这位弟子给轻轻唤了一声,止住了脚步:
“门主,回到山上之后……切记万事小心,不要轻信他人。”
杜云歌诧异地一回头,那位弟子却又低眉顺眼地把头给低下了,就好像她刚刚什么都没说一样。这一声的嘱托极为细微,连薛书雁也只能隐约听见“小心”之类的字样,狐疑地看了她们一眼之后,便被杜云歌给拉走了:
“师姐有没有什么喜欢的吃的玩的用的东西?有的话只管开口,我拿着对牌给你买来。”
等到她和薛书雁并肩离开之后,这位妙音门弟子才看着掌心尚且萦绕着些许香气的碎银,露出了些许复杂的神色,随即重重一跺脚,把马车往另一个地方赶去之后,便闪身而入山下的某家客栈里了。
在那家客栈里,分明已经有个穿着一身臃肿的、完全掩住了身形的长袍,甚至面覆黑巾,完全看不出半点真实身份的人早早等在那里了,看到她来了之后便松了一口气,压低了声音粗着嗓子问道:
“那两人都到了?要是到了的话,我们就要动手了!”
这是她们已经提前安排好的事情。如果能在元宵节这一天,把杜云歌和薛书雁困守在山脚热热闹闹的小镇里动手的话,那么为了不伤到平民,薛书雁的身手便无法尽数施展出来,她们便可以把杜云歌给当场击杀了!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这位妙音门的弟子却说了句:
“不,她们没到。”
这可大大出乎所有埋伏着的人的意料了。她们交换了一下眼神,心下生疑:
竟然没到?那她们去了哪里?是察觉到有什么不对所以提前下车了吗?
黑袍人的目光陡然便犀利了起来。妙音门的这位弟子从来没见过她竟然也能露出这般目光,一时间手心都紧张得沁出了汗,听得耳畔那个粗哑的声音又再次问道:
“那她们去了哪里?”
妙音门的弟子恭恭敬敬低下了头,沉声道:“在金陵秦淮那边,门主和副门主就已经下车了。”
“好一番鬼话!”黑衣人沉默了半晌之后,方才一声冷笑,讥嘲道:
“要不是这一路上都有人缀着你们,我还真要被你给骗过去了,好徒弟哟。”
这位弟子惊慌失措地瞪大了双眼,刚想开口解释几句,就感觉胸口传来一阵寒凉的感觉,刹那间她的眼前便溅起了一蓬热腾腾的、猩红的血雨。
等到她神志不清地倒在地上之后,才满满地有了痛感,感觉到这穿心之痛究竟有多令人生不如死。
被她双手手心的热汗给沾湿了的碎银咕噜噜噜地滚到了地上,三两下便沾上了血,而下一刻,这些沾了血的碎银便被一只武靴踏住了,还狠狠地碾了碾,俨然便是刚刚亲手杀掉了妙音门弟子的那位黑衣人所为。
之前还淡淡萦绕着的一抹浅香,便在这乍生的变故和鲜血里零落尘埃。
她环视了周围一圈,冷声喝令道:
“搜!”
“哪怕把这个镇子给翻过来,也要找到那两人,决不能让她们上山!”
花灯·二合一
黑衣人的手下们的速度也快得很, 先不说杀人的功夫究竟如何, 光这番踏檐无声、宛如飞花逐月般灵动的身法, 也足够令人惊叹了。
只可惜夜色太沉,这帮人又是专门拣着墙根墙角、高屋屋顶之上的种种偏僻地方走的, 一时间竟然还真没多少人瞅见她们,偶尔有人见着一抹黑影快速掠过,也只会以为是自己眼睛花了,万万不会往别的地方去想, 便使得这番身手颇有种锦衣夜行的意味了。
不能怪普通人们疏忽大意。这可是忘忧山山脚,是妙音门的地盘!哪个不要命的棒槌这么想不开,非要在此等守卫森严的地方搞事?!
——别说,今晚还真有。
这个镇子虽然比不上外面的繁华世界里的同等级的镇子规模大,但是繁华程度却丝毫不逊色与外面的那些地方, 毕竟有妙音门坐镇忘忧山, 普通宵小之徒哪怕往这个镇子里迈进半只脚来都得好生掂量掂量自己的小命;换而言之,在这样一个热热闹闹、还正当元宵节的镇子里,想要从满满当当的人群里找到两个人的话,这个难度无疑等同于大海捞针。
“不急。”接到了第三拨派出去的手下在划分给自己的街区中一番搜寻依然没有任何收获的回报之后,为首的黑衣人依然气定神闲得很, 甚至还有心思对着自己的手下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
“有薛书雁这么心思缜密的家伙跟在她身边, 肯定不会什么掩饰都不做、也必然不会尽着大路走的。‘爱而不藏自取其亡’的道理她可懂得很呢。”
“你们务必要细细搜寻过每一个角落、每一家摊贩和酒肆,只要看着有个人, 生得十二万分的标致, 哪怕戴了斗笠和面纱也能看出来是个美人, 还能把周围人的目光全都吸引走的话,那定然就是她们俩了!”
黑衣人们对视了一眼,心想果然姜还是老的辣,便齐齐拜下身去,一致回答道:“多谢提点!”
正当她们满心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名为“如何从人群中一眼就认出妙音门门主”的听上去很厉害、但是细细一想似乎屁都没用的“绝技”的时候,薛书雁已经带着杜云歌买完了糖葫芦,在一家小酒馆里落座了。
杜云歌吃着糖葫芦,觉得和她记忆中凤城春给她带回来的那一串有点不一样,本应酸甜酸甜的东西眼下倒是以酸居多了,便三口两口啃完了上面的糖衣,刚想扔呢,薛书雁顺手就接了过来,相当自然地就地啃起了山楂,顺便把杜云歌带去了一家偏僻的小酒馆里:
“云歌要是喜欢吃甜的东西的话,这家的酒酿圆子做的倒不错。”
这家酒馆的主人是个老妪,脸上已经枯皱得活像干裂的粗糙树皮一样了,唇部也因为牙齿尽数掉光而蜷缩了进去,头发更是不必说,白得活像上好的棉花梳成了假发戴在头上似的,丁点儿白色之外的颜色都看不见。
然而她和那些跟她同龄的、走一步都要颤巍巍晃三晃的老人不一样,哪怕已经老朽到了这个地步,这位酒馆主人走起路来也格外稳健,甚至还能亲手从酒窖里打一壶米酒上来,一半倾进了锅里,另一半和着桂花热了一下之后端到了两人的面前,甚至还眯着眼睛,细细地辨认了一下哪怕坐在这种昏暗的酒馆里,也自有一番闲适温雅风采的杜云歌,喃喃道:
“……杜姑娘?”
杜云歌刚想应声,倒是这位老人先自嘲地摇了摇头,叹道:“瞧瞧我这是什么记性哟。杜姑娘已经仙去这么多年了,我怎么就老是记错呢?”
“这么说来,你就是小门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