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慢条斯理地抿了口茶水,瞥了采鸟一眼,语调轻而冷。
“正是由此,常羲才会将污水全泼在我的身上,只为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忍辱负重、为先帝报仇的忠臣。等时机成熟,他再假装是因为帝家已无后人,为天下太平才不得已而占了这个位置。但想要让天下人都接受这个解释,他还需要时间。”
采鸟眯了下眼睛,试探着问道:“您要借这段时间养伤?”
我轻笑否认:“不是。”
采鸟不知道,我变成少年的样子,并非单单因为丹田受损,若不取回内丹,只靠着龙珠,我恐怕到死都会是这个样子。
而我的敌人,也并不只有常羲。
因我太强,此时共工已死,东王公隐居蓬莱,六合之内无人是我敌手,因此不论妖族还是神族,绝不会眼睁睁地看我法力恢复,重新踏上王座。
我要活着,要完成帝晨托付之事,只有主动出击一途。
“那您想做什么?”采鸟皱眉,细细分辨我的神色,收敛了平日里不正经的表情,正色道:“我拖家带口,家中还有娇妻,虽说可以帮您,但实在不敢太过冒险。”
我举杯的手一顿,随即不动声色地掩去了眼底的情绪,只淡淡回答:“放心,不会是什么要你拼命的事,常羲其实早已为我铺好了路。”
采鸟一愣:“什么意思?”
“常羲盘算得很好,可他的计划有一个漏洞。”我用手指敲了敲桌面,勾唇似笑非笑道:“他扬的其实是帝晨的声势,若帝晨没有后人,他自可狐假虎威,可若帝晨有呢?”
采鸟瞪大眼睛:“帝晨大人有私生子?!”
“没有。”我道:“可我与他是兄弟,血浓于水,他的后代能通过的一切测试,我也全部都能通过。”
“……”采鸟嘴巴张张合合,半晌才憋出一句话来:“你要冒充你兄长的儿子!?”
“何必大惊小怪,这是一条捷径。若不这么做,我这副少年样子,岂不是白白浪费了?”我笑道:“采鸟,我当年断言,你若继续呆在端华宫中,不出千年必定死于非命,便是察觉到你身上欠缺了一件东西。”
采鸟噎了一下,咳嗽几声闷闷道:“少什么不知道,我倒觉得是比您多了一样东西。”
我挑眉:“哦,何物?”
采鸟:“……脸皮。”
我:……
半晌过后,我点点头,平静地微笑:“我确实偶尔不要脸,但你却时常不要命。”
采鸟咽了口口水,果断地转移了话题:“主上,您要做人家的儿子,可也要常羲肯给你机会啊。”
我不与他计较,开口道:“我自会找人与我作保。”
“谁?”采鸟顿了顿:“我可是人微言轻。”
“不指望你。”我冷笑一声将视线投向窗外,想起记忆中那人的样子,沉声道:“是雷神玄嚣,我与帝晨昔年的好友,也是一个实打实的疯子。”
采鸟怔愣道:“他不是避世多年?已经许多年没人见过那位大人了。”
我冷笑:“你不也避世多年?我要找的人,从来就没有找不到的。我曾叫人留意过他的行踪,三十余年前他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便是这里,云和国的国都——穷桑城。”
采鸟恍然大悟地点点头:“主上心中原来早有打算。不过东陆不比其他地方,人族聚居的地方不好大张旗鼓,穷桑城又很大,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各个地方找过来便是了。”我勾唇:“不是有你么?”
采鸟:……
“得,我这就去找。”他哭丧着脸将碗中的酒水一饮而尽,认命地站身来招了招手道:“小二,结账。”
他丢给对方三十文钱,却不想那小二恭敬道:“两位客官,酒水只十五文便可。”
我与采鸟对视一眼,采鸟问道:“为何与门口标价不同?”
“客官大概刚从外地过来,有所不知。今天是云和国的国主,孟且大人寻回自己十三岁侄儿的大日子。”小二脸上堆出笑容,解释道:“是以掌柜的说了,今儿个只要是这个年龄的少年来店里吃饭,便全打个对折。”
采鸟虽在东陆呆了许久,却并不清楚这些事情,于是奇道:“国主不是姓楚么,这一代的,我记得是叫楚夏邑?”
小二眼中闪过一丝不屑神色,压低声音道:“那个昏君,早就死了。他荒淫无度,残害忠良,孟氏将门之家,世代忠良,他听信谗言,竟在十年前的一个晚上派人屠了孟家满门。孟且大人因此奋起杀入皇宫,将什么皇子公主、皇后嫔妃的杀了个干净,又将楚夏邑的人头挂在宫门之上,自立为王。”
“怎么到处都是这种事。”采鸟喃喃了一句,眯了眯眼睛道:“再怎么说,孟且也是叛臣,可听你的话,似乎对他很有维护敬仰之意……”
小二表情一僵,竟然瞪了采鸟一眼,怒道:“楚夏邑那是咎由自取,何况自孟且大人执掌王位以来,云和国风调雨顺,大家都过上了好日子!听说将军府当年有个三岁的孩子被下人护着逃过一劫,如今能找回来,我们都替孟且大人高兴。”
采鸟被他吼得后退一步,不自在地挠了挠后脑勺,我瞥了他一眼,站起身来接过了话头道:“这位兄弟不必动怒,我这个下属并无冒犯之意,只是口无遮拦惯了,回去我自会管教他。孟且大人的事,可否再跟我细说一二,我对他实在敬仰。”
小二看我几眼,哼哼几声不再追究,指了指窗外冷冷道:“几个被选出来的少年今天要到宫中滴血认亲,差不多也要从这条街上经过了吧。”
他话音落下,我果然听到有乐声传来。拥挤的人流自发地分开,让那支穿红戴紫的队伍能顺利通过,而旁边几桌也扒着窗户,探头探脑地朝外面看,一面指指点点。
唢呐锣鼓吹吹打打,有身形相似的少年骑着高头大马缓缓路过,脸上皆带有喜色。然而我的视线却在最后一个人身上顿住。那也是个极俊秀的少年,却有着一双沉寂如死水的眼睛,垂头像是在出神地看着什么,又像是什么都没看,只行尸走肉般驾着马,宽大的衣袖有一处微微隆起。
那是一把刀。
杀人的刀。
☆、第12章
那柄凶器常人看不到,却瞒不过我和采鸟的眼睛。那个少年隐忍着,想将所有的杀气都如那把刀一般小心藏匿起来,然而毕竟年幼,他过度平静以至于异常的表现反而让自己凸显于人群之外。
我想,他大概是想刺杀什么人,最可能的就是云和的新国君孟且。
孟且虽然看上去是个被人称颂的贤主,可也保不准哪天不经意时踩死个把蚂蚁,而这蚂蚁虽然不过是只虫子,却说不定恰恰就是那少年相依为命多年的唯一亲友。无论如何,这少年要杀孟且,自然有他的原因,毕竟这四海八荒众多自诩正义凛然之士悍不畏死、舍生取义之时,每一个都相信自己信奉的才是正理,而所杀之人也必定是罪该万死。
小二拿了钱已经离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窗外。采鸟原本也看得津津有味,闻言只好不满地扯扯嘴角,从人群中收回视线侧头看我,顿了顿问道:“主上,您讲这么一长串话,有什么意思,不如直说?”
我于是干脆利落道:“此事,我要管上一管。”
采鸟呼吸一滞,猛然睁大眼睛,看着我时表情就像是我的头上突然长出了一对角:“您这么冷酷无情、残忍暴虐、无血无泪的人,居然有想多管闲事的一天?”
……以这举世无双的口才,采鸟能平安无事地活到现在,真是一件让人思之不得的怪事。
我沉默片刻,勾起唇角露出一个微笑:“这是一个卖人情的机会,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若救了孟且,他当然应该答应我的一些条件,比如寻找玄嚣。利用举国之力,总比你无头苍蝇一般在穷桑城里乱转要好。”
且不仅如此,我隐隐有种感觉,这个少年,恐怕与我要找之人有什么关联。
既然这样,我自当跟着此人,反正左右也无事,完全有闲暇没事找事。采鸟毕竟是我下属,虽将不满挂在嘴上,却还是垂头丧气地乖乖跟着我去看这一场热闹。
人族没有内丹,不能修炼而力量低微,寿命又极其短暂,自来便被神族和妖族小觑。而父神在位之时,更是搬来了广野山横于原本的察明山外侧。东陆通向中陆的狭长陆路于是被阻断,人族自此彻底困于一隅,随时间流逝,甚至到了不知其他二族存在的地步,只将上古传下的记忆当做荒谬绝伦的故事。
因此四海八荒的妖族和神族都将人族当成一个笑话,可羸弱的人族却也在这一片弹丸之地生根发芽,创造出了自己的繁华盛世。
东陆此时正值初春,天空清澈,桐花与柳絮一起在穷桑城中回旋飘飞,大瑶宫在熏然的日光中像是罩了一层虚幻缥缈的纱帘,重重亭台楼阁掩映在点点绿意之中,如离愁一般悠远。云和国的风景确同它的名字一样柔软,气韵如同雨后的浅云。
然而今日,印着车辙的石板路上却挤满了人群,大街上像是突然多出了十倍不止的人,百姓蜂拥而出,互相推搡着紧紧跟在少年们的队伍后面,迫不及待地挤向宫门前的广场,只为看一眼许久未曾出现在宫外的贤明国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