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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君臣 (手冢亚美)


  “掌虎子、捧唾壶、分掌乘舆服物等各种杂事。”
  “还有呢?”闻着熟悉的冷香,刘彻的呼吸越来越沉重。这个霍去病到底是什么人?有什么魔力?不过是当着刘彻的面脱了一件氅衣,就能让他不可遏制地想要得到他。
  “你舅舅没说过别的?”
  “还有……”霍去病感觉到后面有个东西顶着自己,立刻明白刘彻是指什么了,“还有给皇上暖被。”
  “知道怎么暖吗?”看他的年纪,应该还没有经历过这种事。刘彻的手指顺着霍去病的脖子往下摸,满意地感觉到他随着他的抚摸颤栗,可爱的小耳朵开始发红。这又凉又滑的皮肤,摸上去感觉真好。
  “小……”
  “还说‘小人’。”
  “去病体质偏寒,要是暖被,只怕是让陛下‘来病’了。”
  他不愿意?刘彻像是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不过暖被不行,用来凉席倒是不错。”
  臭小子敢耍他!刘彻拽着霍去病的手腕,一下子把他按在旁边的树上,不管不顾地吻向他薄凉的嘴唇:“没关系,御医说朕内热重,正需要多吃凉的东西。”他原本想看看霍去病要是挂不住这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会是什么表情,不料一吻下去,却是他自己像遇到了磁石一样被吸住,一直啃到两个人都喘不过气来,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他。
  “皇上确定御医说的是这个‘吃’法?”霍去病看了看周围,“在这儿‘吃’,恐怕明天就真的得‘来病’了。”
  都挑逗到这份上了,这“小夫子”还抛不开繁文缛节!刘彻危险地眯起眼睛:“还叫我‘皇上’、‘陛下’。好好想想,应该叫我什么?”
  霍去病很认真地想了想:“姨夫?”
  他明天是别想下床了!
  *****
  杨得意把陈掌的詹事府里里外外几乎翻得底朝天,都没找到刘彻,又不敢惊动新婚夫妇,只能叫同来的侍卫一起去找,想不到刘彻已经回到御舆里面。既然宴席已经散了,刘彻的声音中也透着疲惫,杨得意派个随行的小黄门去和主人家说了一声,便摆驾回宫。
  御舆到了刘彻在未央宫的寝殿,杨得意掀起车帘,只看到霍去病裹在刘彻的氅衣里,在他怀中睡得正香,氅衣下面露出一双晶莹剔透的裸足,上面□的肩膀和脖子上还能看到吻痕,显然里面什么都没穿。刘彻看霍去病的眼神中满是宠溺,看到杨得意,示意他噤声,自己抱着霍去病回寝宫。杨得意几乎从刘彻出生起便负责照顾他,三十多年了,还从来不曾看到他这么高兴过。
  回到寝宫,刘彻忙不迭挥退随侍,把霍去病轻轻地放在龙榻上,放下床帘,在偌大的寝宫营造出一个只属于两个人的小天地,才一把掀去霍去病身上裹的氅衣。在刘彻的印象中,霍去病的身材似乎应该再纤细一些,不应该这么结实,不过紧致的肌肉纹理摸上去也别有风味,尤其是摸到腰侧时他销魂的颤抖和隐忍的表情,比什么样的媚药都更能撩拨起刘彻的欲望。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就是他的“战斗”成果:洁白无瑕的赤*裸肌肤上,一身的吻痕分外耀眼,刘彻的氅衣上面还沾着点处子落红一般的血迹。刘彻心满意足地欣赏自己的杰作,沉浸于对心爱之物失而复得的满足感和微不足道的犯罪感——从理论上而言,霍去病是刘彻的姻外甥,也就是说他刚才是把自己的外甥给……算不算乱伦?可是霍去病带给他的熟悉感让他觉得自己找了他一辈子。
  霍去病可能是觉得冷了,半梦半醒中抓过被子盖在身上,然后理直气壮地拽过刘彻的手臂当枕头,趴在上面睡,熟悉的睡姿引来刘彻会心一笑。管他是不是乱伦,霍去病是他最珍贵的财宝,他一辈子都不会放手。刘彻自己也钻进被子,满足地搂过霍去病沉沉睡去。
  有些羁绊,连孟婆汤都抹不去。那天晚上,刘彻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成了一朵莲花,天天有一条白鱼陪伴。后来莲花成了人,离开池塘,白鱼也跟着离开池塘,变成人依然陪在他的身边,牵着他的手,似乎要随他走到天涯海角。
  可是接下来刘彻梦见自己对白鱼化成的少年说了些什么,少年便松开了抓着他的手。
  “不……”刘彻一下子从梦中惊醒,看到白鱼化作的少年就睡在自己身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我的小傻鱼,你终于还是回到我的身边来了。”刘彻拥紧枕边人,“你永远不会离开我的,对吗?”
  “不会。”枕边人的答案生生世世都是如此,“永远不会。”只要你还要我。
  作者有话要说:  给小说弄了个封面,不过有人说看得到,有人说看不到。大家都看得到吗?不论是不是看得到,给我留个言好吗?我好看看是不是要再改改。谢谢大家了。


☆、第二十章 共袍泽

  卫青第一次侍寝,是半夜里被打出来。这次刘彻带回个小卫青,杨得意带着几分幸灾乐祸在外面猜他什么时候会被赶出来,不料霍去病居然就在刘彻的寝殿睡了一夜。第二天起床后,两个人在一起吃了早点,刘彻还粘得恨不得把霍去病栓在裤腰上走到哪里带到哪里,因为上朝时不便带着他,才勉强答应霍去病回继父陈掌家报个平安,但是一再叮嘱必须在早朝结束以前回来——杨得意到后来才知道,要不是霍去病坚持,刘彻差点连早朝都不想去。
  杨得意再一次确信——绝对绝对不能惹怒这个小祖宗,不然他一句枕边风就能把杨得意太监总管的位置吹没了。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刘彻,霍去病不由得庆幸侍中的制服够保守,可以遮住身上不便让人看到的红痕,立刻抓紧时间回继父陈掌家,一进门就又被一块狗皮膏药黏住。
  “去病,你终于回来了。昨天你和皇上去哪儿了?”霍去病一进门,赵充国几乎是飞扑过来,迷路的小狗重新找到主人一样把他的衣服全都拱皱,直蹭得他的领口松开,注意到他脖子上的不明痕迹,“这是什么?你被蚊子咬了?”
  没错,一只非常非常大的蚊子,大小和眼前的狗皮膏药有得一比。霍去病没好气地想。上辈子的受德也是,这辈子的刘彻也是,总喜欢把他弄得一身的吻痕,好像生怕有人不知道他是有了主的人一样。
  “一回来你想勒死他?”荀彘把赵充国从霍去病身上揭下来。
  霍去病刚注意到荀彘:“你怎么也来了?”
  “被这小子抓来的呗。”荀彘朝赵充国歪了歪头,“真是,我还以为是你良心发现,来请我喝你娘的喜酒,结果却是陪着他喝了一晚上的西北风。”
  “去病,你昨晚去哪儿了?”赵充国还恋恋不舍,趁荀彘不注意,又粘到霍去病身上,“昨天你失踪以后,我去问过你娘怎么办,她说你也去洞房花烛夜了,直接把我赶出来,我怎么敲门她都不理我。后来我就被你后爹叫人拖走了……”
  这情况听起来有点……霍去病看向荀彘。
  荀彘点头:“没错,这小子去闯你娘的洞房被赶出来,就来找我了。”
  霍去病打量赵充国的眼光异样了几分。
  “当然是去新房啊。不然还能去哪儿找新娘子?”赵充国还没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去病,为什么你也用这种眼神看我?荀彘也是,昨天其他人也是……我是不是不该这么做?”
  他到底幼稚到什么程度?“充国,你知道洞房花烛夜都是做些什么吗?”
  赵充国摇头:“以前参加几次婚礼,都是闹完新房就走了,我娘从来不准我去看。”
  “你娘倒没给你娶一个媳妇?”
  “我娘说等我到了十八岁,再给我娶媳妇。”
  “你还没到十八岁?”荀彘和霍去病异口同声。
  “你也觉得我看起来像是十七八岁吗?”赵充国看了看荀彘和霍去病,笑得十分得意,露出一对孩子气的小虎牙,“其实我只有十三岁。”
  才十三岁?虽然赵充国性格单纯了些,这么高大的身材,霍去病一直以为他比自己年长,想不到赵充国居然比他还小了三岁。那么荀彘……
  “别看我,我是真的满十八了。”荀彘把霍去病的注意力重新吸引到赵充国身上,“充国,你才十三岁,就参选侍中?”
  “当然不是。”赵充国说得理直气壮,“侍中至少要十五岁。可是那天我看去病在校场上那么威风,忍不住手痒,就虚报了两岁,上场和去病比试,想不到居然到现在都没有人发现我虚报年龄了。本来我也没到可以做侍中的年纪,上场赢了也是白赢,就算我赢了,也只能把侍中的位置让给去病或者你,想不到去病这么厉害。话说很久没有打得这么畅快了……”
  荀彘忍不住一把拽过赵充国的衣领:“你知不知道你这是欺君之罪?要砍头的!”
  “那么严重?”赵充国眨巴着无辜的眼睛,看了看荀彘,再看了看摇头叹息不已的霍去病,好像稍微有点明白过来了,“去病,我昨天是不是当着皇上的面说错了话,你才扔下我和杨公公跟着皇上走的?不过你人走就算了,为什么衣服都在花园里?我还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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