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不得不感慨一下了,貌似汉朝的粉特别多。写第二世的时候,我为了收集历史资料,去百度贴吧的“霍去病吧”,最后被封号,现在这两位尊敬的喷子又是喷汉朝的。相比我这个崇洋媚外的货,有人对中国的历史抱有如此浓厚的兴趣、对中华民族的英雄怀有如此的景仰,甚至容不得别人在杜撰的小说里抹黑他们,实在是令人欣慰。不过小说存在的意义是给人带来娱乐,如果有人觉得这部小说不好看、不想看,请千万不要勉强自己看下去,不然我会于心不安的。晋江还有很多优秀的作者、优秀的作品,相信你们会找到合你们口味的小说的,谢谢。
☆、第四章 侠
朱棣原本以为自己的一番“真心话”把什么都搞砸了,这下要想让白鲤重新回到自己身边,就只有仗着王爷的身份强抢,而且能抢到的只是白鲤的身体,不是心,抢完以后还搞臭了自己的名声,到朱元璋和马秀英面前,还不知道会受什么责罚。不料“约会”之后的第二天,叶长风就主动来找他,为“女儿”的“早退”编了一堆似是而非的借口,又说女儿其实十分属意燕王,他和林红袖也觉得能攀上这个亲家是三生有幸,只是他已经发出英雄帖,要为女儿比武招亲,身为武林盟主,不便出尔反尔,所以给朱棣也送了张英雄帖来,意思他虽然已经得到叶咏悦的青睐和叶长风夫妇的首肯,但还是要去走个过场,好让叶长风对受邀请而来的江湖豪杰有个交代。
发生了上次那样的事,白鲤居然还愿意嫁给他?虽然觉得叶长风为叶咏悦比武招亲,有些拍卖女儿、价高者得的感觉,这个消息还是让朱棣喜出望外,立刻马不停蹄地赶回应天,准备去参加比武招亲。
叶家的红枫山庄建在应天的梅花山上。叶长风爱妻如命,将二人的爱巢合二人之名命名为“红枫”,在庄园内遍植枫树,鲜红的枫叶与整山的梅花错季节而放,就像是山上的红梅从深秋怒放到来年开春。红枫山庄不仅是叶长风一家居住的地方,也是他的一千多弟子起居和习武的场所,不敢说像巴蜀唐门一样俨然是个自给自足的小镇,规模也相当于一个小村子。
可惜朱棣第一次来到红枫山庄,对武林盟主的住所第一印象就是——他就不能把房子建得大一点吗?
天地良心,朱棣在十岁以前基本上每天都要担心今天万一朱元璋吃了败仗,他是不是又要带着五弟朱橚跟着马秀英逃命,逃命的话又要逃去哪里。破庙、亭子、马厩……乞丐住过的地方他基本上都住过,经常有个不漏风不漏雨的地方过夜,就觉得非常幸福了,绝对不是不知人间疾苦的纨绔子弟。他会觉得红枫山庄太小,纯粹是因为人太多。
叶咏悦是武林盟主的掌上明珠,又是貌美如花,如今比武招亲,拔得头筹的人不问年龄不问出身,就能成为武林盟主的女婿,慕名而来的人比朱棣想象的还多。漫说红枫山庄的客房和附近的客栈,周围的空地上甚至出现了奸商高价出租帐篷甚至草席,不少或有名或无名的少侠们还免不了为了个睡觉的地方大打出手,弄得原本的兄弟反目成仇,原本的仇人雪上加霜。如此盛况委实壮观,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天下的女人都死光了,以至于这么多优秀的年轻人聚在一起,只是为了争夺一个老婆。看到其他人的惨状,朱棣由衷庆幸自己的燕王府就在应天,因此不用担心吃饭住宿的问题。不过要是让人知道他已经是叶家内定的女婿,而那些千里迢迢赶来的少侠们可能仅仅是在外面风餐露宿,吃完苦受完累,还得灰头土脸地空手而归……朱棣觉得自己会被五马分尸,而且到时候莫说是燕王的头衔,只怕阎王的头衔都保不住他。
比武招亲当天,纵然有人在外面把门,持有英雄帖的才能进场,除了叶长风看中的候选女婿以外一概不得入内,红枫山庄周围也被挤得人山人海,要不是张玉、朱能、邱福三个一起开路,要光凭朱棣一个人和那些武林豪杰们比力气,只怕他连大门都挨不到。
庄园前的一大块练功场原本是叶长风训练徒弟习武的地方,如今搭了个四尺高的擂台,台上的司仪声如洪钟,宣布的无非是诸如落下擂台便算落败、以和为主点到为止、刀剑无眼自己小心之类的废话。朱棣也没心思去听,注意力全都在擂台边的两把紫檀木太师椅上。
既然来的人不论长幼,都是想给叶长风做女婿的,老丈人自然没必要和女婿候选人客气,整个练功场没有一个座位给观众,只有练功场周围和庄园的其他地方一样便植红枫,诸位少侠有本事的去树上看,没本事的就在地上看,要是连这么点时间都站不住的就直接算出局。擂台旁仅有的两把紫檀木椅子上一把坐着叶长风,另一把坐着“女扮男装的叶咏悦”,“叶咏悦”后面还跟着个相貌过于清秀的小厮。
虽然白鲤这辈子是个女人,让朱棣十分高兴,还是穿男装的样子看着比较习惯。朱棣的整颗心都挂在“叶咏悦”身上,看到后面的小厮不时低下头与“她”交头接耳,心里十分不痛快。那个是小喜吧?朱棣知道大户人家的闺女如果没有亲姐妹,十有八*九会把贴身丫鬟当姐妹看待,可是看到有人比自己更亲近白鲤,就是觉得十分不痛快,不论这人是男是女。
可惜朱棣猜错了。坐在太师椅上的是叶咏乐,“小厮”才是女扮男装的叶咏悦。
司仪一个一个地报出参赛者姓名,叫到名字的就上台比武。叶咏悦看着这些可能成为自己丈夫的人,嘴角不停地抽搐:“这是来给我招亲,还是重新选武林盟主?连少林寺的秃驴都来……”
“姐,飞鱼派鱼掌门是秃顶,不是少林寺的。”叶咏乐平平淡淡地回答。
“我倒宁愿他的头发是自己剃的,至少还长得回来。”叶咏悦小声嘀咕,“还有老杂毛。”
“谢少卿是武当派的俗家弟子,自己没有出家。”
“酒鬼。”
“雪莲教许掌门的脸色是被天山上面的太阳晒的,不是酒糟鼻。”
“YIN虫。”
“威远镖局的熊总镖头是练功的时候不小心走火入魔,才会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模样,其实为人很正派。”
“还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色老头。”
“丐帮的乔长老是来帮忙维持秩序的,不是自己来娶你。”
叶咏悦在观众中扫了一圈,突然发现新大陆:“居然还有女人!”
叶咏乐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个娇弱无力的“绝色美人”,在一群形形色*色的男人中格外醒目,看了半天,才认出这人是谁:“百花谷都是女人,百花宫宫主就只有花绝情一个男徒弟,整天在脂粉堆里耳濡目染,难免有点特殊的小癖好。”
这还只是“特殊的小癖好”?叶咏悦的嘴角抽了抽,接着看到擂台前的红枫顶上还站着个人。那人显然轻功绝佳,站在几乎树梢的地方,依然一脸自在地摇着扇子。凭他英俊的相貌和潇洒的气度,本该是个很吸引女人的男人,可惜树梢上的风大得几乎把他的衣服全都吹跑,他还在那里摇扇子,看起来就有些可笑。而叶咏悦看到那个人,几乎连死的心都有了:“爹,我是你亲生的吗?你居然连凤栖梧那个大名鼎鼎的采花贼都请!”要不是她现在是小厮装扮,不能在那么多江湖朋友面前不给武林盟主老爹留面子,她真想抓起叶长风好好地晃一通,试试能不能把她爹摇醒。
“凤栖梧风流不羁,但是号称从来不用强,也算是采花大盗中的‘盗亦有道’。”叶咏乐顿了顿,“只是采花贼的名声总不好听,若是……”
“对啊!”叶长风本也自觉理亏,这会儿找到借口了,“咏悦,你可是爹爹的心肝宝贝,爹爹怎么会让你嫁给那种声名狼藉的人呢?只是采花贼本就无耻,什么卑鄙的手段使不出来?说不定英雄帖是他偷来的呢。”
“爹,发出去的英雄帖上都写着名字,人和帖子上的名字对不上号的进不来。”叶咏乐毫不留情地戳破叶长风的谎言,“还有,你和娘成亲那天一起种的那棵树快被他压断了。”
看着凤栖梧脚下那根似乎不堪重负、随时可能折断的树枝,叶长风也开始后悔怎么把他找来了,可是为了在子女和那么多武林后辈面前维持大家长的尊严,只能忍着心痛祈祷那棵树千万别被压坏,不然他一定把凤栖梧追杀到天涯海角,管他是不是采花大盗中的盗亦有道,一定要为武林除害。
“爹,你真的打算把我嫁给他们中的某一个吗?”一想到自己以后可能要和这些人中的某一个共度余生,叶咏悦都快哭了,“找来的都是什么人啊?”
“这个……”叶长风见不止是叶咏悦一副兴师问罪的架势,就连叶咏乐也盯着他,悄悄地咽了口唾沫。他的宝贝独生子最大的本事就是喜怒哀乐不形于色,却会在他愿意的时候像是能控制周围的气温一般让人明显的感受到他的情绪。比如此时就是气温直线下降,好像如果叶长风给不出一个能令他满意的答案,他就能让叶长风的血液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