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父?”见是比干来了,受德把殷郊塞进女奴怀里,全然不顾他还伸着手,想要比干抱抱,不由分说地把所有人都赶走,只留下比干一个。等到人一走,受德就拽过比干摁在土床上,自己舒舒服服地躺上他的膝头,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怎么了?”看到受德满脸疲惫,比干也有些心疼,轻轻地帮他按摩头皮,看着他在自己怀中放松下来。
“很累。”不止是身体累,更是心累。新王的改革太大刀阔斧,几乎每次上朝,都是和群臣打嘴仗。可是大邑商已经烂到根子里了,如果不是这么大刀阔斧地改革,只怕真的会像微子造的谣言那样,让殷商六百年的基业败在他手中。“叔父,为什么你要把我扶上王位?”
为了让他当个明君,逃过魂飞魄散的命运。可是比干不能说,只能另外找了个借口:“你做商王,启还可以做微子。可要是启做商王,你还有命吗?”
生在王室,就是这样的悲哀。
“身为君王要打理朝政,要为民解忧,要平衡朝中各方势力,要震慑外敌,还要延续香火、摆平后宫的女人。做君王,尤其是做明君,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受德还只是不满二十岁的大孩子,看到他不堪重负的模样,比干也不由得怀疑自己是不是过早地让他接手身为一国之君的重担。“正因为这份辛苦,君王才有权力享受别人享受不到的东西。”
“享受什么?”在位半年,受德可没有发现登基以后有什么“享受”,甚至看到比干的机会都差不多仅限于上朝的时候看他帮着自己和反对改革的老臣斗嘴。
“锦衣玉食,如花美眷,亭台楼阁……”
受德却是对这些“享受”嗤之以鼻:“丝绸穿着好看而已,又不透气又不吸汗,还很难洗,哪比得上棉麻舒适耐用?吃的东西很好吗?只要饿了,吃什么不是珍馐美味?还有女人。诸侯百官送来的美人可以退回去,伺候人的宫女却不能退,还一个一个都想往我的床上爬,晚上都没法睡个安稳觉。王后要不是殷郊的生母,我恨不得把她也赶回去。至于宫室,我一个人住得了几个房间?那么大的房子,我一天住一间,都能住上十几年,完全是浪费。”
如此节俭的君王,在殷商历史上算是第一人吧?“你要推行改革,就必须自己做到无懈可击,不然你的任何缺点都会成为群臣的攻击目标。”
“我没有缺点,他们就不攻击了吗?”
“是你的改革太激进了一些。”
“叔父也觉得改革不好?”
“不是不好,而是改革也可以比较温和。像是你这次让费仲去刮地三尺,不是鼓励他贪污吗?可是这样做又能如何?你刮了诸侯的油水,诸侯只会继续压榨属地的百姓,最后还是百姓遭殃。”
受德闭上眼睛,就差打起惬意的小呼噜,此时听到比干的话,却是邪魅地一笑:“叔父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蜀道难,难于让大夫费仲破财’。就算他贪污,也不会舍得用,只会藏起来。可我要他给,他也不敢不给。让费仲‘贪污’,其实不过是多个仓库而已,那傻小子还以为自己占了多大的便宜,会自发自愿地帮我把搜刮来的财物都看得死死的。去诸侯手中刮地三尺,最后受苦的还是百姓,这我也知道。可我就是要他们去做尽失民心的事。或许在叔父看来,大邑商是一片繁荣,可是在我看来,大邑商内忧外患,随时可能土崩瓦解。各地诸侯失尽民心,可我靠他们的进贡在都城轻徭役、减赋税,百姓的心自然向着我,诸侯就算有谋反的心,也没了谋反的力。叔父,为什么不让我动四大伯侯?他们才是对我的威胁最大的人。”
“不用动,也可以让他们乖乖听话。”比干说了散朝以后的事。
受德却是摇头:“我不是贪图那些财物。我是要杀一儆百,让诸侯都看看拥兵自重威胁君王的下场。”
“正因为威胁最大,才不能动。”比干轻轻地抚开受德皱起的眉头,“万一让他们感觉自己受到了威胁,就是对你群起而攻之了。”
“孤才是大王,还得看他们的脸色?”
“这是没办法的事。新王登基都是这样,你和你的亲信都还没有建立起威信,朝中尽是老臣,难免欺新主,你需要四方诸侯的支持来镇压朝中的反对势力。更不用说还有启在一旁虎视眈眈。很多事不能操之过急,慢慢来……”
受德确实在各方面都天赋异禀。青铜原本只是用于军事和制造器皿,他却想到将青铜用在农具上,果然比石头、骨头、蚌壳做的农具好用得多,再加上他新发明的“窈田法”,三人协力,踱耒而耕,耕种的效率因此大大提高;按照比干的要求,爱惜民众的同时也要满足贵族的优越感,他又想出通过改进烧陶方法,制作出白陶,深受贵族欢迎;受德继位后,一直积极鼓励民间的手工艺人在各行各业发挥创造力,能工巧匠改进了生产技术,使商朝的百业兴隆;他又想出将出行的“殷辂车”稍加改进,变成带伞盖的“辇”,速度慢了,但是比殷辂车平稳许多,更适合日常代步,让贵族看到新继位的大王不止是关心平民的生活,也关心贵族的生活;……比干轻轻地拨开受德额前的头发,无法想象他的脑瓜里还有多少好主意。
受德突然翻了个身,抱住比干的腰:“叔父,你永远也不会离开我的,对吗?”
“不会。”君王自称为“孤”,不是独一无二,而是孤苦无依。不论多年轻,商王都是大邑商的统治者,必须在人前人后都保持威仪。可是受德还不过是个大孩子。就让他在自己面前撒撒娇吧,有个放松的机会。“只要大王不怕我这个老臣恃宠而骄、欺新主就行。”
恃宠而骄?这个词听起来真不错。受德满足地把脸埋在比干怀里。嗯,很多事不能“操”之过急,还得用点小计谋,慢慢地把他算计到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章 秀色可餐
扩都之事用了三年才竣工。新的都城以大邑商为中心,北百余里,南近百里,东西几十里,昔日的大邑商已经被扩建成一个热闹的集市。受德给新都城起名“朝歌”。雄鸡清晨高歌,天下大白,叫醒百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朝歌,乃取其欣欣向荣之意,寓意会给古老的大邑商注入新的朝气。
新都竣工之日,君臣在九间大殿痛饮,热闹非凡。酒喝到□时,文武群臣、四方诸侯轮流向商王受德敬酒祝寿。受德面上奉迎,心里却是在想别的事。
“用人应该专用世家旧臣,不能像使用器具一样,不用旧的而用新的。”简直是放屁!如果这句话真的是贤人迟任说的,那只能说明他根本不是“贤人”。受德是新王登基,尚未立威,不敢太大刀阔斧地改革,即使是迁都,也只是让费仲干点小活,让他先在朝廷里混个脸熟,大事还是交给北伯侯崇侯虎。可是他干了什么?为了扩建都城,征用羌奴和下层平民“众人”来干活,本无可厚非,可是北伯侯完全把他们当做畜生一样使唤,稍有怠慢,就藤鞭伺候,奴隶和众人即使没被打死,也被活活累死。有一次一栏奴隶不堪重负,撞坏栅栏,从关押他们的牢笼跑了,北伯侯连夜追赶,抓回来两个,就当着所有奴隶的面把他们开膛破肚,用刳肠的酷刑杀一儆百。其他奴隶吓得只敢埋头干活,被活活累死的不计其数,结果最初征集的三千羌奴和三千众人中活到新都竣工的两只手就数得过来。这就是滥用天生高人一等、不知稼穑艰难的世家子的后果。受德在民间长大,不知吃了多少苦,才树立勤政爱民的形象;他让三个胥靡出身的亲信就带着胥靡的烙印在朝为官,就是为了吸引出身微寒的贤才,可北伯侯视奴隶、众人的性命如草芥,一次扩建都城,就轻而易举地把他十几年的努力全都毁了。若不是比干说北伯侯虽草菅人命,却是难得的猛将,北方非他坐镇不可,受德就直接把他刳肠,以谢天下。看到北伯侯在席间毫无愧色地接受众人关于新都的赞美,受德把手中的青铜酒爵都捏得变了形。
“大王为什么皱着眉头?”恶来见受德的表情有些不太对,开口唤他,“大王都朝歌,占有天下珍宝,尽食山珍海味,可是还觉得没有尽善尽美?”
“怎么没有尽善尽美?”经恶来一提醒,受德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到能和四大诸侯撕破脸的时候,连忙祭出应酬的笑脸,“看看这席间的珍馐。天下美食孤都尝遍了,还有什么可不满?”
“臣以为,帝王之餐尚少一物。”恶来笑得十分猥琐,“大王可曾听过秀色可餐?”
这白痴到现在还看不出来受德心里有人吗?要不是知道自己力气小,费仲很想把手里的酒爵扔过去,看看能不能砸醒这个脑子里缺根筋的家伙。他现在一没建功二没立业,只凭受德的偏爱在朝堂立足,就知道仗着哥们义气怂恿受德找美女,不是落人话柄吗?
“秀色可餐……”受德的目光却是不由自主地飘向席间最惹人注意的那抹白色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