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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它 (莲鹤夫人)


  去掉了第一个,封印之间的连结不再完美无缺,其余四个就好取多了。余梦洲皱着眉头,将它们一一摔在地上,再接着料理残缺不全的马蹄。
  这就不能狠修了,只能先正一正蹄形,等到日后长全了,再好好地铲一下蹄面。
  他擦掉马蹄上的血,抹上点消毒的药水,再用绷带包好。
  “换蹄子。”他拍拍高耳的后背,“下一个了。”
  虽然表现得轻轻松松,但在心里,余梦洲还是不免为他的工具箱叹气。
  备用的药和绷带都不多了,这人生地不熟的,跑到哪去弄物资啊……真是够愁人的。
  作者有话要说:
  法尔刻:*垂下头* 如果你不愿意帮助我们,那也没关系……*忍住哽咽*
  余梦洲:*开始慌张* 不啊,完全不,我肯定会帮助你们的,别担心!
  法尔刻:*顿了一下,更大声地哽咽* 我们好孤独,好寂寞,没有人爱我们……*暗中观察余梦洲的反应*
  余梦洲:*更加慌张,拥抱马群* 我在这,我来了!
  法尔刻:*得逞地点头* 嗯,很好,人类的心归我了,这是值得一试的。


第72章 暗空保护区(七)
  高耳狼狈地流着汗,比较其它苦痛沉重的身体部位,它修好的前蹄轻得像是一片羽毛,似乎随时可以拽着它飞上天空去。
  它早已记不清自由的日子是什么样的了,它只记得,在降诞之初,它还是一匹懵懂浑噩,一心想着狂奔到世界尽头的魔马,鬃毛飞扬,呼出的星火如沸……然而一切都不长久,正如好东西总是难得易碎,它很快就被魔域的亲王扼住了咽喉,强行打进身体的每一根咒钉,都令它既痛苦,又感到绝望的愤恨。
  我要自由了,它想,我就快自由了!
  余梦洲拍拍它的肚子,示意它站直:“乖乖,再坚持一下。”
  他掰过另一只前蹄,按照修第一只的办法,夹断铜管,拔掉吮吸血肉的尖刺,再敲松咒钉……所有步骤都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他的动作行云流水、娴熟自然,没有虚张声势的铺垫,没有丝毫累赘的修饰,事情就这样发生了,犹如微风,犹如朝向远方的河流。
  观看的魔马怔怔出神,也许它们永远也看不腻这个过程。
  人类来不及擦拭他的汗水,他神情认真,时而放松地微笑,时而忧虑地皱眉。在简陋的洞窟中,修蹄师叮叮当当地挥舞着亮闪闪的工具,因为全心全意地投入而容光焕发。
  相比之下,那些在奢华宫室中徘徊的工匠大师,自称掌握了痛苦的至理,每个都装腔作势,以支配折磨的艺术家自居。他们身披黄金的繁琐华服,手边簇拥着大批谄媚效劳的犬马,可他们连人类鬓边流下的一滴汗都不如——起码汗水是更加纯净,更加动人的,是从人类的眼角垂落下去的。
  所有制约马匹的铜管都夹断了,咒钉也笨重地落到了地上。四个破破烂烂,然而完全自由松快的马蹄呈现在余梦洲眼前。
  他长长地出了口气,尽管药品已经不多了,但不该省的不能省,余梦洲还是挤了足量的药膏,用小刀送进窟窿里面抹匀,再用绷带缠紧。
  “好了!”他顺嘴嘱咐,“伤口不要沾水,不要剧烈运动,免得再裂开,过两天我再拆开看看……”
  高耳亢奋至极地喘着粗气,狂喜完全占据了它的头脑,也令它抛弃了无谓的高傲和矜持,魔马一头拱进余梦洲的怀里,哆哆嗦嗦地闭上了眼睛。
  “……哎哟!”这下的力道可真是非同小可,话还没说完,余梦洲就一屁股跌在地上,马群全都吓得紧张起来,担心人类会因此生气。
  余梦洲抱着大马头,笑开了。
  “哎哟,”他一边笑,一边避开马嚼和缰绳上乱七八糟的荆棘倒刺,熟练地抚摸着魔马的鼻头,手臂绕到后面,努力挠了挠马耳朵,以及前额的鬃毛。
  “好了好了,没事的,以后都没事了……”
  说着,他还捏了捏锁在鼻孔软骨处的铜环,轻言细语地问:“再有空了,帮你们把这个也取掉吧,嗯?”
  “你……你完全不用这么做,”高耳低声说,尽力不让话语中的渴望,衬托出它有多么悲惨,“你已经去掉了咒钉,我们可以……”
  “我想这么做,”余梦洲摸着它鲜红的汗水,坚定地告诉它,“没别的,我想。”
  高耳卧在地上,在他怀里无助地颤抖着,没有恐惧的味道,没有憎恶与诅咒的味道,它只能闻到如此快乐,如此柔软蓬松的气息。它甚至可以说,人类是很香的,令它饥饿的灵魂都为之饱腹的那种香。
  它蹭着人类袒露的皮肤,犹如痛饮清泉的沙漠旅人,尽情地在余梦洲的怀抱里拱来拱去。
  马群呆愣地望着他们,法尔刻静静地等待了半晌,喷出一口泛着火星的热气。
  血屠夫先是偷瞥了首领一眼,然后再光明正大地转过身,走到高耳身边,突袭般地低头啃了一口它的后背。
  “我也要看蹄子!”它理直气壮地嚷道,“我该……那个词是复查,我该复查了!”
  高耳浑身一抖,安适的时光被蓦然打破,它恼怒至极地抬起头,吐出血红的长舌,嘶嘶地威胁同伴。
  “啊,”余梦洲笑道,“说得对!那天我倒下去了,忘了看你的近况……”
  他拍了拍高耳的脑袋,柔和地问:“起来吧?我该给它再看一看了,你也是,到时间了我来拆绷带。”
  高耳的马耳朵向后倒去,不高兴地呲牙咧嘴,可既然余梦洲都这么说了,它也唯有怏怏不乐地从人类怀里抬起头,站到一旁,对着岩壁生闷气。
  余梦洲割断早已磨得漆黑破败的绷带,抬起一只马掌细看。
  真不愧是魔马,恢复能力委实惊人。普通马可能要养几个月,甚至更久的伤口,这才过去两天,就已经好得快要看不出来了。
  被蛀得像蜂窝一样的蹄壁和蹄底已然补全,角质层也细密紧实,用蹄刀敲一敲,基本听不出什么残余脓血的声音……
  余梦洲决定上手看看,他引导血屠夫垫好腿,环形刀勾勒蹄叉,修蹄刀切平蹄底,再用钳子剪掉边上的一圈。
  漆黑的蹄片纷纷扬扬地掉下去,余梦洲惊奇道:“真好了?”
  不要说血屠夫当日的情状了,就是余梦洲那天修理的棕马的腐蹄,都需要修蹄师隔一个星期去看看近况,起码过上一个月,被蛆虫蛀过的蹄子才能好全。
  果然不是地球的生物啊,他在心里感叹。
  “我没……”血屠夫刚想说“我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转念一想,紧急改口,“我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你也知道,我们被禁锢得太久了……”
  听到它低落的语气,余梦洲连忙上前,抚慰地摸着魔马的脖颈:“以我的经验来看,你是真的好全了。”
  他犹豫了一下:“就是……可能还需要安个蹄铁,这样,你们跑起来也许会方便一点。”
  他没敢说“钉”,害怕激起什么不好的回忆。
  不知何时,法尔刻已经悄悄地凑近了,它垂下马首,嘴唇若有若无地挨着余梦洲的肩膀,褪去了燃烧的恶火,它的鬃毛柔软热烈,轻轻擦过人类的面颊。
  “什么是蹄铁?”它问。
  余梦洲挠了挠脸,解释说:“哦,就是一个条状,弯曲扁平的铁块,大概两三公分厚吧,贴在马的蹄底,可以减少马蹄子的磨损和消耗,就像人穿的鞋子一样。”
  “那要如何固定?”
  余梦洲尽量无害委婉地道:“很简单,基本都是用五个铁钉,沿着蹄边固定,不疼的!这个只沿着你们的蹄角质,就在这儿。”
  他在血屠夫的蹄子上比划了一下:“相当于人的指甲位置,安上一圈,不然在奔跑的时候,没有蹄铁的保护,马蹄可能会受伤。”
  “当然了,”他接着补充,“这都是我们那对马的习惯,如果你们不适应,也没关系。”
  “嗯……”法尔刻深思熟虑,了然地问,“也就是说,蹄铁是象征你的印记了?”
  “啊?”余梦洲傻眼。
  马群的耳朵全都支棱起来了,眼睛也亮了。
  军锋呼哧哈哧地甩着尾巴:“专属印记?好诶!”
  “啊不是啊!不是什么‘专属印记’,不是的!”余梦洲慌乱地辩解,但是场上已经没有马听他的澄清了,都在叽叽喳喳地狂热讨论,法尔刻慢慢地说:“我想,我们可以把蹄铁的获取提上议程了。”
  余梦洲心累地叹了口气,给血屠夫拆掉了剩下的绷带,把剩下的三个蹄子铲了,又上了一层护蹄油,才拍拍魔马的肚皮,让它撒欢地参与到关于“专属印记”的探讨小组里了。
  他收拾好工具箱,坐回自己的床铺,马群误解了蹄铁的用途,那就让它们误解吧,比起他眼下的烦恼,这完全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法尔刻安静地跟随着人类的脚步,只要它愿意,穿过阴影的步伐,能比溶于土地的一滴血还要寂然无声。
  它卧到距离人类不远处的地方,看到他陷在它为他搭建的小窝里。
  绚烂的丝绸,来自蜘蛛行者的杰作,深红的美酒,则是地狱巫师珍藏的佳酿——这么看来,洗劫行宫完全是值得的,鲜艳的丝绸衬着人类的皮肤,使他看上去更加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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