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锦毓任命他为天师,又不让他掌管太尉部,那意思很明显啊,就是不让他去管那些无关紧要的活儿。说白了,他没有任职,自然不用在其位谋其职,但大王叫他主持什么就主持什么,这叫什么?这叫御用啊同志们。
本来他对自己官职比李奇大一丢的事还有点内疚,现在看看倒也不必了。从刚才进门就能感觉到这个钦天监闲的只能打苍蝇,在现代社会,这种清闲工种在公务员里应该是最向往的吧。
锦毓的私心,也没必要告诉别人知道,白翳自己知道就好。
你们不爽吗?很好,看你们不爽我就爽了。
而对于萧锦毓称呼自己变成了‘你’‘他’,他似乎有了自己的理解。
第二十九回 职场古代现代都一样
第29回
白翳没走,反倒在办公室里溜达,闲庭散步的模样确实让人错不开眼,但也让人十分的牙酸。
李奇的不服气是肯定的,刘公公亲自带着来,说明了圣人的重视,但给白翳按在钦天监而不是太尉部,李奇就想不通了。
如果是负责祭祀,明明应该去太尉部才是。
所以李正监理所当然的阴谋论了一下,觉得大王并不是真心想用白翳,只是为了顺应当前的形式而已。但作为一个从五品的官,也不会当面怂白翳,再怎么说现在白翳也是他的上司。所以他建议白翳去太尉部。
本以为白翳听了他的话会回去找大王,结果这人这么淡定的转悠……
李奇挺生气,觉得白翳是在看不起他,是在故意显吧自己嘲笑自己。
是啊,自己一个从五品,想他也没做过错事,一直循规蹈矩老实本分的做自己分内的事,熬过这一年说不定就能升职加薪了,从五品和正五品的待遇那可是有差别的,结果来个空降的。
除了颜好,还有其他本事吗!
一定是一个魅惑君主之人。
白翳并不知道李奇给他打的flag,不过见他们的眼色,也知道不会把自己放眼里,天高皇帝远,来了就只能靠自己,回去找萧锦毓告状,嗯,他们的关系还没好到这种程度。
“能问一下,我的座位在哪里吗?”白翳溜达完,问李奇。
“……”李奇憋屈,“任职命下的匆忙,还并未给大人安排位置。”
“哦。”白翳微微颔首,“是这样。”
“是。”
“你的意思是怪大王临时起意了。”
“……”李奇胸闷了,“下官并未这么想。”
“可你刚才这么说了。”白翳性格向来温和,但并不是没脾气,说白了就是有时候懒得理你,但他可从没说过自己不计较什么。
生存法则,自然淘汰。他可不想给人唯唯诺诺好欺负的感觉,不然以后的职场路会很难走,能别说在这古代生活了。
萧锦毓给了他一个五品官,能不能接得住,还要靠他自己。
大王丢脸没什么,他丢脸那可不行!
好像哪里不对……
“这样吧,”白翳抚手一笑,“现在就叫人去准备,应该很快吧,我就先随便坐个地方等着。”
李奇行礼:“天师折煞下官了,哪有让天师随便坐的道理,天师要是不介意,就先坐下官的位置吧,下官这就叫人去准备。”
“那就多谢了。”
“……”
有人看不过眼,起身道:“李大人的位置岂能随便容他人坐,天师莫要强人所难,如若天使不弃,就先做小人的位置吧。”
声音很大,表示不服,梗着脖子,这是觉得自己欺负人了?
白翳瞅了瞅他的位置,说道:“你那位置靠近门口,容易着风,我很娇弱的,吹风会头疼,头疼就不能欺负祭祀了。”
“你!”
“王良!”
被李奇出声斥责,王良闭嘴。
白翳坐到了李奇的案前,李奇找人给白翳安排办公桌,王良跟着一起出去,出门的时候还甩袖,生怕白翳不知道他的心情似的。
白翳看着案边的册子,有些上面沾上了一层浮灰,这表示这本册子一直没人动吧,那自己看看没问题吧,只要不动李奇的东西就成。
翻开册子,上面记得是头一年上半年的日历和发生的事,还有要准备一些大事的时候上面都批注了当时批算的凶吉,甚至哪天有雨哪天大雪都记的十分详细。
白翳不仅暗自感叹,毛笔字啊,小方块字啊,可以没有钢笔,自己是实在不太会写着软笔,咋办!没有这个技能咋装逼!总不能总让人代笔吧。
“大人,请用茶。”
白翳抬头看着面前的青年,身穿藏蓝色长衫,虽十分干净,但能看出这衣衫穿洗过多次了,青年浑身上下十分朴素,但收拾的很立正,最重要的是,这人微笑的模样挺叫人舒坦,但在这一屋子共事的糙汉子的衬托下,显得很是细皮嫩肉了。
“你叫什么?”
“下官挈壶正冯玉,掌刻漏记时。”
青年跪在白翳案前,态度谦和,对有人嗤之以鼻的声音,当听不见。白翳余光瞄了一眼,屋里几个人里,有一个露出担心的表情,其他几个都面带嘲讽和不耻。
其实真真好笑,识时务者为俊杰,自视过高可不是什么好事。不管这个冯玉是不是真心要巴结自己,但这份眼力见还是很可以的。
“漏刻记时,”漏刻啊,古代人的智慧!艾玛真是有真品呢。白翳来了兴致,,“带我去看看。”
“是。”
冯玉跟着白翳出了屋子,不理会一屋子的羡慕嫉妒恨。
第三十回 得脑残粉一枚
第30回
其实白翳认为冯玉可能并不是真的要巴结自己,因为一路上跟冯玉说话,这人态度谦和,看着自己的时候双眼自带bingbing的闪光,到更像是小粉丝见到心中爱豆的那种……
莫非是粉上自己了?
不是白翳自恋,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冯小玉同学的眼神实在是太纯粹了。
想到这个可能性,白翳突然有了一种心灵寄托。和萧锦毓相处的感觉的不同,萧锦毓毕竟是大王,是大越的王者,是百姓的圣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帝王一怒伏尸百万。跟他一起虽然白翳把他当大腿,但相处起来还是很有压力的。
把萧锦毓当朋友不太现实,白翳现在只能把他当上级和心灵寄托。人们对自己的第一次总是包涵复杂情感的。
但冯玉不一样。
第一,冯玉的职务比他低,而且特别低,他问了,八品。
第二,冯玉跟他年纪相仿。
第三,冯玉长的还不错,而且即便家室一般,但也没有自卑或者觉得别人都瞧不起他的敏感。
综上所诉,跟冯玉说话的时候,白翳十分轻松,两颗心走的比较近。
人生寂寞如雪,要是找不到一两个说话的人,在医学上,这样的人会心理变态。
“真的!白大人真的觉得这个漏刻很精致?”冯玉在听见白翳说十分喜欢这个漏刻并且夸赞漏刻精致的时候,就双眼亮晶晶的看着白翳。
“是啊!”
白翳几乎要把脸贴上去了,看着铜质的漏壶,水滴从壶孔流出,流进下面一个容器中,在这个容器里有一根刻有标记的标竿,类似现代钟表上显示时刻的钟面,用一个竹片或木块托着标杆让它浮在水面上,容器盖的中心开一个小孔,从小孔里就能看见标杆上的标记,从而知道具体的时刻。
这就是古代人民的智慧啊!
要知道现代的一刻钟等于15分钟,就是从漏刻来的!
啊啊啊啊啊,白翳真想激动的大叫几声,但是为了和自己天师的职称相配,他必须保持微笑和冷静。
“十分精致。”白翳摸着铜壶上的雕花。虽是古董,但他现在在古代,可以随便摸,“现在除了这个计时,还有其他的吗?日冕还用吗?”
“日冕也用,只不过日冕在阴天和雨天的时候便用不了。”
“这个不受限制。”
“对。”
看得出来冯玉似乎很喜欢这个漏刻,这个漏壶挺大的,铜壶又沉,倒是不怕丢,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人人家里的漏刻都这么大。
“白大人有所不知,这个东西并不是人人家里都有,寻常百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看着太阳过日子罢了。”
看来冯玉家是没这个,所以他才会这么喜欢:“你是因为喜欢这个漏壶,所以很喜欢计时的工作吧。”
“嗯。”冯玉就像看着橱窗里心爱玩具的孩子一样,每天看着,却知道自己永远买不起。
为什么会学医?当初自己的父亲因为查出患病时已经晚了,住院积极治疗后还是过世了,当时白翳还在上高中,当时他在想,如果自己懂医,平时就能多注意父亲身体的潜在隐患,是不是父亲能得到及时的治疗。
学霸的他并没有选择国内顶尖的学府,他选择学医,而后因为更觉得中医更加能探测身体状况后,从西医转投中医。
学医相当辛苦,但因为喜欢,所以他甘之若饴。
直到在医院实习完上任没多久就挂了。
看见冯玉,让白翳想到了自己学医的日子,仿佛感受到了古代那种英雄惜英雄的一见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