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张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凶神恶煞地瞪着沈玦。
沈玦暗道不好,一低头,果然看见同样拼凑的一身邋遢装束。
看来他穿过来的时间不太凑巧,正巧赶上宿主酩酊大醉、神志涣散,不留神竟把人夺舍了。
“不好意思,系统错误。”沈玦忙不迭起身,试着将意识抽离出去。那个半透明的人影半醉不醒,突然发一声怒吼,向沈玦扑来!
两个一模一样的身影交叠之时,沈玦忽然感到一股巨大的推力,将自己强行冲离了那个躯体。下一秒,他发现自己已经站在土地庙门边,而那宿主已魂魄归体,站在距离他几尺开外,浑身一抽,打了个巨大的寒战,站定了身子。
好强烈的防卫意识……
明知两界有别,宿主无法伤害到他,但不知为何,仅止是站在这位宿主面前,沈玦背上就泛起一阵寒意。
这人回到自己身体,将视线锁定在沈玦身上,讥诮一挑眉。
“装神弄鬼的王八羔子……不想死,就赶紧给爷滚!”
他嘴上骂娘,劈手抄起一个空酒坛,用足杀人的力气,向山神庙门口掷来,压根没半点要留活口的意思。沈玦本想躲闪,但他克制住了自己。土陶酒坛平平穿过他的身体,砰然一声巨响,闷头砸在地上,碎成了十七八片。
青年一击不中,怒火更盛,酒意却醒三分。他跌跌撞撞走上来,上下左右端详在月色里透着亮的沈玦,不防又提起拳头,对准他的腹部来了一下。
这一拳当然又掏空,穿进了透心凉的夜风里。
沈玦泥雕木塑一般站在原地,克制不住无语的心情,十分失礼地翻了个大白眼。
他冷声宣读对方的资料:“——大夏国东海道桑禾县,明霞织造坊少当家,祝锦宸。”
“许下愿望、想要一夜暴富的人,是你不是?”
祝锦宸半抬着脑袋,从上往下瞥着沈玦,打开麻木僵冷的五指,用力搓了搓指节。
“是我如何?”
“不是我,又如何?”
“你——又是什么东西?”
“不管你是神是鬼……”他扬起声音,哈哈笑了一声,“——哪来的,就回哪去,别打扰你爷爷睡觉。”
酒意上冲,他打了个哈欠,返身三两步撞到床前,扯过一床烂絮棉被,把自己兜头蒙住。不过一炷香的功夫,被中已传出浅浅鼾声,这祝锦宸竟就在山风凛冽、神鬼环伺的破庙里,酣然入梦去了。
沈玦吁出一口长气,呆然站在土地庙门口,和锦帐大床侧畔漆身脱落的神像无言相视。
他总算明白,为什么虚空要重点强调,“本次任务,提高了一些难度”。
……这,只是增加了一些难度而已吗?
——这是,历劫啊。
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大夏衣冠满华光(2)
夜明星稀,被仓促赶出来的沈玦抓紧时间,认真利用漫长夜晚,整理本次任务的资料。
首先是资产清点——
目光扫过,破絮棉被上,浮现出来一个勾勒得古色古香的负债窗口。数字倒不惊人,欠债两百三十二钱……四舍五入,就是零。
和前一位宿主相比,这个欠款数目非常友好,沈玦比较满意。
叫人心惊肉跳的,却是这位宿主的资料。字里行间,全是不着调。
宿主姓祝,双名锦宸,是桑禾县上,规模最大的民间织造办【明霞坊】的公子。【明霞坊】虽是民间作坊,织工之精湛、花色之新美却可比官办织造坊,本朝开国时更负责过一批皇室缎品的织染工作,因此名声大噪。祝家后代开枝散叶,自然就成了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物。
祝锦宸家中排行第三,上有姐姐两位,下有小妹一尊,只得他一个男丁。两位姐姐性格泼辣精明,都是打理家务一把好手,他父母就打起算盘,要教祝锦宸弃商从文,读书去考科举。
本朝不比从前,早已不将经商行当看作下九流的营生。但祝家世代经商,深知民间为商不易,为了疏通关节、打点上下,每年不知道要搭进去多少银子。家中若能出一个读书人,在朝中挣个一官半职,种下一棵遮荫大树,才是长久之计。
是以这一大家子人,从小就对祝锦宸寄予厚望,指着他一朝考取功名,入仕为官,好给祝家挣一份未来。
谁知这个祝锦宸天生顽劣脾气,生平最恨的事,就是读书。
——若只是不愿读书,那么跟着父亲学习经营商事,也算是一条中规中矩之路。
可是举目皆是阳关道,祝锦宸偏都看不到。满月抓阄时,他抓娘亲身上的荷包,众人哂笑几声,也就过去了。但他长了几岁,竟还在专心摆弄针线、埋头绣花女红时,这可就成了一出鬼故事。
可能因为在女儿国里长大,也可能因为家中氛围耳濡目染……总之原因成谜,也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在祝锦宸还是个五六岁小娃儿的时候,他就逮着隔壁家的小姑娘,非要染布贴花,给人家量身定制,裁做一身新衣裳。
……
大夏正值繁华盛世,风气还算开明进步,但男女大防终究还在。隔壁家的女娃娃高高兴兴,穿着花衣裳回了家,家里直接炸翻了天。几口壮丁凶悍登门,砸了祝家大门,指指戳戳,说他们养出了一个下作胚子,天生的流氓玩意儿。
那天以后,祝府上下所有人都紧盯着祝锦宸,禁止他再靠近织造工坊一步。
胆敢舞针弄线,打。
胆敢描绘绣样,打。
胆敢榨浆制染,打。
胆敢哭求两个姐姐赏他一把女红做,往死里打。
幸好上天垂怜,这祝三公子够皮实,也够顽劣。由你扬鞭挥尺,他仍觉得自己天下第一聪明灵活,无错无过。
但被人戳着脊梁骨说娘、说不像个男的、说他小家子气,这他是万万不认的。
所谓极则必反,为了证明自己的男子气概……十几年后,飞针走线的小娃娃终于变成了横行乡里、为祸一方的混世魔王。
父母在世时,他还能听进去几句话。父母故去、姊妹嫁人后,祝锦宸成了【明霞坊】新任当家,整个人就无法无天了起来。
他干什么呢?
他投资。
他早忘了自己小时候亲手织的布匹、裁的衣裳,早就瞧不起这个土气的织造坊了。
……当然,说是投资,也不尽然。这个时代,还没有这样高度细分、精准定义的金融术语。
但投入资金、参与利势分红的商业合作形式,已经相当普及。伴随着各行各业中新技术、新工种的出现,通过“入股”一夜暴富、跻身为行业龙头的成功案例俯首皆是,也在坊间引为美谈。
祝锦宸仗着家底雄厚,将织造业务甩手丢给管家,自己拿着大把大把的银子,出门挥霍去也。
其时南洋商贸往来颇多,祝锦宸跟着眼热,出资投了好几条商船,也捎进去许多细丝绸,期望商船能带回来满满的象牙和沉香,坐地大发一笔。
他是新手,船自然也是新船,在南洋风浪里迷了航向,货物尽毁,一无所获。更糟心的是,商船在海上蹉跎太久,食物不足,好些水手犯了败血病,回来时可以说是要钱没钱,要人没人,所有钱都砸沉外海。
祝锦宸倒也有几分机灵劲儿,他发现正是这败血病害得远洋贸易难以展开,转头又要去做药品生意。
抢先把这药研究出来,不就可以垄断海外贸易市场?
可他忘了,自己向来都是不学无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狂妄少爷。别说药学医理了,就连什么野果可以吃,什么菌子不能碰,他都弄不清楚。
就这还想投资入股,开发新型药品……除了赞助一些江湖郎中、做出一些狗皮膏药,还能有什么别的成就吗?
大几万两银子,就这样给他洋洋洒洒,漫天撒了出去。
有一就有再,祝家散财三公子的名声,很快就在整个东海道地界传开。
人们都说,要拿到三公子的善款,你就得怎么离谱怎么来——
规模越大的,三公子越喜欢。
花销越高的,三公子越喜欢。
图画画的越好看、越精致、越是异想天开的,三公子越喜欢。
……
金山银山,也吃不消这样败。祝锦宸勤勤恳恳地找项目、看项目,快速烧光了存款,只余下织造工坊仍在全力运转。
如日中天的明霞坊沦落至此,自然惹来旁人意动,想干脆将这个拥有几十张织机、百来织工的织造坊直接买走。祝锦宸此时又成了一块啃不动的硬骨头——明明是个不堪大用的废物,突然又想起了门楣辉光,谁来讲都讲不通。
明的不行,那就来暗的。不过多久,一批送往京中的织物被打成劣品,趁势要治明霞坊的罪。但皇恩浩荡,顾念旧情,又念在明霞坊是初犯,于是不降责罚,只是抄走祝家全部财产、将织造坊查封充公,是为法外开恩。
一夕之间,乐善好施的祝三公子,就成了今日流落街头、人人见之都要唾上一口的祝三傻子。
资料槽点太多,看得沈玦连连皱眉。
比遭遇诈骗的林柚更甚一筹,祝锦宸竟是个真正惹了官非的倒霉蛋。